平安边界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界线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界线附近地区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根据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具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预期目标
各级界线行政界线管理的工作机制运行通畅,边界纠纷的预防、处置措施得力,实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的目标。按照民政部要求,省界每5年联检一次,盟市界每3年联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省界、盟市界年排查率达60%,旗(县、市、区)界线排查率达80%,各级界线标志物整洁完好。涉及土地、林地、矿产、水、草场等资源纠纷,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处置,按职能范围地区界线纠纷处置率达到95%以上,实现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
平安边界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各盟市民政局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维护边界地区长治久安。具体内容是:
(一)维护边界稳定。协调综治、维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强化治安预防和管理,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加大对维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力度,促进预防、调解、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界线管理。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及时处理行政区域界线因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争议。积极处置边界地区的矛盾和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跨界资源纠纷,准确掌握情况信息,上报政府和有关部门。
(三)营造法制氛围。加强法定界线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做好边界地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促进民族团结,努力把边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营造依法治界的环境。
三、工作措施
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对于推进全区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实现这一目标,要坚持落实好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建立会商协调机制。毗邻盟市、旗(县、市、区)平安边界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平安边界创建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要建立平安边界建设信息沟通和对话机制,及时通报、协商涉及两地区边界地区稳定的重大情况、重要事件、案件,掌握动态,妥善处理,确保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二是严密组织界线联检工作。按照民政部要求,精心组织开展省区、盟市、旗(县、市、区)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毗邻地区的民政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界线进行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商处理,做到矛盾不上交、隐患不拖延。
三是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以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主要内容,采取多样形式,向边界地区的群众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明确平安边界建设的重大意义和自身肩负的责任,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参与到平安边界的创建活动之中。
四、进度安排
从20XX年3月至12月(历时10个月)。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初至3月底)
广泛调研,起草、制定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成立平安边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制定创建活动方案,报送自治区民政厅备案。将实施方案及时抄送有关部门、边界毗邻的各盟市、旗(县、市、区),了解有关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至8月)
毗邻盟市、旗(县、市、区)民政部门结合省界第三轮、盟市界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逐项落实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有关内容,并及时做好整理备案。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9月至10月)
领导小组联合抽查,对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进行汇总,研究处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边界两侧毗邻的盟行署、市区人民政府,请求协调解决。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在督导检查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平安边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汇总评价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民政部门牵头草拟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报告,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之后,于12月20日前报自治区民政厅。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盟市民政部门要将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作为本盟市平安工程建设的重点任务,要紧紧围绕预期目标和工作内容,强化组织、人员、物力保障,跟踪抓好落实。
(二)全力推进,促进计划落实。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与自身工作职能的精准对接,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每项内容的负责人、执行人、协调人、联络人,做好每项内容的跟踪问效工作。
(三)抓好激励,注重典型引路。通过督导检查,在边界毗邻的盟市、旗(县、市、区)中广泛开展平安边界创建示范活动,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平安边界创建先进集体和个人,并纳入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范围,激发工作活力,提升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为贯彻落实省综治办、省民政厅等10个部门《转发中央综治办等十部门的通知》(粤综治办〔20XX〕22号)和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通知》(东民字〔20XX〕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高埗镇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为宗旨,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界线管理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界线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团结、稳定、和谐的边界关系,使边界地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涉及边界的各类纠纷及时妥善化解,影响边界治安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无因资源等问题引起的重大纠纷或冲突发生,为建设和谐高埗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与相邻四镇街的边界维护工作,实现相邻和睦、平安边界,现成立“高埗镇平安边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指导我镇与相邻四镇街的边界维护工作。
组 长:黄启光(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成汉钦(副镇长)
成 员:苏福光(社会事务办)
黄东杨(宣传教育办)
郭炳昌(维稳及综治办)
郭少玲(财政分局)
郭润安(司法分局)
何敬辉(国土分局)
尹万和(公安分局)
李柱标(冼沙村)
李志华(卢溪村)
苏振能(塘厦村)
莫景坤(高埗村)
李树端(上江城村)
赵润权(下江城村)
黄浩培(芦村村)
郭建平(草墩村)
黎少雄(护安围村)
黎康泰(保安围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由苏福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协调工作,联系人:莫锡尧,联系电话:81136240。
三、工作任务和步骤
㈠ 工作任务
1。本区域涉及4条行政区域界线,高埗牵头界线有1条,高埗-万江线。其他镇牵头有3条,分别是东城-高埗、石碣-高埗、中堂-高埗。4条行政区域界线中凡涉及有与毗邻镇(街道)有接壤的村都要按照镇社会事务办做好平安边界工作。涉及与毗邻镇(街道)接壤的村有:冼沙、卢溪、塘厦、高埗、上江城、下江城、芦村、草墩、护安围、保安围等村。上述村相应落实1名边界巡查管理员,结合镇社会务办日常维护管理的工作任务,共同做好边界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国土分局、所涉村)
2。落实委托管理制度,完善各项档案资料,加强界线日常维护,保障专项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财政分局)
3。加大对边界地区维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力度,针对边界地区突出治安情况,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维稳及综治办、公安分局)
4。加强边界地区的普法教育、普法宣传工作,增强边界地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把边界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宣传教育办、司法分局)
㈡ 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5月20日前)。镇社会事务办按照市民政局落实任务要求,高埗牵头界线有1条,高埗-万江线。组织界线毗邻镇(街道)双方共同签订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协议书,内容依照本区域的实际进行制定相关和管理要求,并报送市民政局备案。
2。第二阶段(5月25日前)。根据界线日常管理要求,相关村落实1名界线、界桩日常巡查管理员,填写管理人员相关信息后报镇社会事务办备案,明确管理界线段后由社会事务办上报上一级界线主管部门存档。
3。第三阶段(5月30日前)。落实相关村对界线管理的工作职责,由镇社会事务办制定《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协议书》,印制相关边界红线图和界线、界桩日常巡查记录表格。根据实际,对我镇4条镇界线实行签约委托管理,社会事务办与相关村(社区)进行签约委托管理,确保边界得到经常性管理。
4。第四阶段(6月以后)。相关村严格按照协议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有关工作,每月底上报《界线日常管理维护情况记录表》和《界桩日常管理维护情况记录表》,并于每年10月底,相关村(社区)将对边界管理工作做好总结,报镇社会事务办汇总形成年终立卷归档。
四、创建标准
㈠ 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平安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组织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经常开展活动,研究处理创建工作遇到的问题。
㈡ 措施具体,机制健全。策划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纠纷应急处理机制、情况通报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和协调处理制度。
㈢ 宣传到位,普法深入。采取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办法,积极宣传界线和管理法规政策,使边界地区的居民普遍了解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
㈣ 保障落实,管理有效。认真执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省、市关于区划地名工作的意见,落实管理经费,依法对界线实施有效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㈤ 界线明确,界桩完好。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无争议,且在实地得到了毗邻双方的有效认可和落实;界桩完好,界址点清楚。
㈥ 资料完善,档案齐全。勘界、历次联检及其他界线管理档案资料完整,立卷归档符合要求,并按规定上报备案。
㈦ 边民和睦,边界平安。边界地区居民和睦相处,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没有发生边界纠纷问题,或者纠纷发生后双方及时自行协商处理,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
五、有关要求
㈠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是维护边界地区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村要将创建工作作为界线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经费到位。
㈡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村要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配合,使广大群众特别是边界地区群众了解掌握创建平安边界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活动形式,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㈢ 密切配合,消除隐患。各有关单位、村要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为牵引,经常性组织人员对边界地区以及界线、界桩进行巡查,及时上报有争议隐患的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界争议。
㈣ 实行委托管理,落实责任制。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签约委托管理制度的通知》(粤民区〔2207〕8号)精神以及市民政局的要求,对我镇4条界线实行签约委托管理,即由社会事务办与相关村或其管护人进行签约委托管理。相关村要指定专人管护,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为切实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及人民团结,促进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动边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平安边界”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
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为宗旨,切实履行界线管理工作职责,逐步建立团结、稳定、和谐的边界关系,使边界地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涉及边界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化解、隐患及时消除,边界地区居民和睦相处,生产生活秩序正常,不发生因边界纠纷而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工作目标
平安边界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作为平安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规划,制订具体目标,明确相关任务。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边界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积极预防、区分性质、快速处置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新的边界纠纷的发生,刑事犯罪率显著下降,治安乱点明显减少,群众安全感增强,把边界地区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促进边界地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我镇成立由镇长陈郁为组长,侯光华、曹思平为副组长,陈干山、侯俊发、尹思博、何德红、侯红吉为成员的峨峨线平安边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德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开展平安边界的创建工作。村上有与竹山乡、羊脑乡、新洲乡、豪山乡、茶陵县、永兴县等行政区域搭界的,由村支书、村主任担任村协调员,各村组长任信息员,负责具体实施。
四、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
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特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努力做到优势互补,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互通情报信息,互相支持,加大对维护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力度,促进预防、调解、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各项维护边界稳定工作措施的落实。要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边界地区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跨区域流窜作案以及挑动边界纠纷的,要及时处理。要加强边界地区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边界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既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做到密切配合,共同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五、建立健全维护边界地区稳定的长效机制
镇党委、政府在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与边界地区党委政府维护边界地区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健全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网络,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人民调解员、综治安全员等各种群防群治队伍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要建立完善边界地区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事件。
六、加强宣传教育,为平安边界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各职能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要加大《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法制观念。要通过典型事例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明了边界地区矛盾纠纷没有赢家,斗则两伤、和则两利的道理,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通过认真细致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为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