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风险排查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遂川农商行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基础,有效落实案防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断提升案防工作精细化水平,促进全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江西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银行业“案件风险排查年”活动的通知》(赣银监办发[20XX]36号)、《吉安银监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银行业“案件风险排查年”活动的通知》(吉银监办发[20XX]21号)精神及省联社、市办相关工作要求,总行决定从20XX年4月份开始在全辖范围内组织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年”活动,一是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和案防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完善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案件风险管控能力,加强操作风险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并将其消除化解于萌芽状态。二是通过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年”活动,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合规意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做到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有效防范外部金融风险输入传染,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决守住不发生大案要案的底线。
二、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活动范围
按照银监会案防工作管理规定,总行董事长是案件风险防范的第一责任人,总行行长是案防制度制定和执行的第一责任人,总行监事长是案防工作监督的第一责任人。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案防主体责任的分工,总行成立由董事长尹建军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邹先华监事长具体分管,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稽核监察部,曾昭华兼任办公室人主任,主要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安排、沟通协调、信息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
同时要求各网点也要相应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副职及委派会计为副组长,其他员工为成员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小组,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在网点范围内开展案件风险排查活动。
本次活动范围为辖内各部室、各营业网点。活动对象包括:辖内高级管理人员、与总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编在岗人员、总行聘用或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或要害岗位的其他人员,实现机构、人员全覆盖。根据活动安排,适时召开全员案防工作动员大会,及时将精神传导到每一位员工。
三、活动内容
根据江西银监局方案精神,本次活动内容包括八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健全制度体系。对照银监会各项案防制度,切实将案件防控工作纳入全面风险管控,重新审视各项案防规章制度是否与当前案防工作形势、业务发展趋势相匹配,是否与监管部门要求相抵触,扎实做好案防制度的“废、改、立”。通过理念、制度、流程再造,完善“组织、责任、制度”三个体系,优化“排查、整改、评估、考核、教育”五项机制,搭建案件防控与操作风险、内控管理紧密结合的大案防组织架构。
(二)强化教育引领。持续加强员工法规制度、业务规程培训,确保每位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充分知晓自身职责、工作规范以及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完善员工教育培训档案,培训内容应涵盖监管部门及省联社各项案防规章,由办公室联合风险合规部组织,确保从业人员每年相关培训不少于2次。每年根据不同岗位特点组织员工开展应知应会考试检验培训效果,将培训成果转化为员工自觉的依法合规行为。建设合规文化,倡导廉洁从业,通过开展正反典型教育、举办合规文化讲座、合规经营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培养员工道德情操,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风险观与效益观,自觉遵纪守法,合规审慎经营。为推动员工合规文化的培育,总行拟于7、8月份在辖内开展合规文化演讲、征文活动。
(三)优化绩效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摒弃单纯追求利润高增长的经营理念,把案防指标纳入到绩效考核中,合理提高案防合规项目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改革绩效考核的压力传导方式,防止经营发展目标在向下传导过程中被逐级放大。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高管人员和其他员工在业务拓展与遵循合规两方面取得良好的平衡,努力把业务流程中的差错率降至最低。
(四)深化风险排查。认真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排查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案件风险排查机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有效开展风险排查工作,确保排查重点突出,各类案件风险排查覆盖面应达到100%,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强化整改,问责惩处到位。除继续将信贷、票据、跨业合作、柜台会计结算以及新业务等领域作为案件风险排查重点外,要针对国内其他省份陆续发生的储户存款“失踪”案件,加大存款业务风险排查力度,梳理完善柜面、现金等业务的风险控制,评估相关存款制度及业务流程的科学性、完整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对可疑交易和重点客户、大额资金异动的监测,严格落实大额账户定期对账制度,防范存款业务操作风险隐患。同时加强员工私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本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严重损害投资者资金安全“飞单”行为专项风险排查。
(五)推行积分管理。建立员工轻微差错管理体系,推行员工违规积分管理,是深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步骤,有利于增强银行员工合规意识,及时纠正员工在操作行为中的轻微差错,实现对内控指标的量化和动态管理。总行按照银监部门要求全面推行违规积分管理,制定覆盖全部业务流程的违规积分管理制度,对员工的一些存在违规事实、但未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情节较轻的行为实施有针对性量化管理,对员工轻微差错行为进行有效风险防控,避免由于对细微之处忽视造成的违规行为发展成为重大差错甚至案件。
(六)做实员工管理。持续把加强员工行为管理作为防案控案的关键。一方面,要落实常态化的案防承诺制度,层层传导案防压力,明确案防责任,凡员工更换岗位后均须重新签订与新岗位相对应的承诺书。另一方面,要持续加大员工行为管控力度,严格执行关键岗位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加大对员工个人账户、个人贷款情况监控,加大对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洗钱、涉黄、涉赌、涉毒、经商办企业、过度消费及负债、大范围举债、长期离岗或频繁请假等异常行为和社会交友、家庭变故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厘清责任,加大问责处理,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从业人员处罚信息,提高问责惩戒的威慑力。
(七)开展专项整治。要针对近年来内部风险排查和外部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尤其是屡查屡犯、屡纠屡错操作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业务发展具体情况,以规避操作风险为目的,对屡查屡犯、屡纠屡错的违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订整改计划,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到位、风险补偿到位。
(八)加强正面宣传。组织开展“银行高管谈案防”的征文活动,活动主要对象为高管人员,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如何抓好基层机构案防工作、防范操作风险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分享经验,总结教训,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弘扬依法合规的正能量。
四、活动步骤
(一)开展案件风险排查(20XX年1-7月)
根据当前案防形势和特点,采取非现场分析和现场核查相结合、内部排查与外部走访相结合、员工行为排查与业务排查相结合、主动交代与监督举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统筹推进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和案件苗头,确保风险排查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在排查工作中,继续将信贷、票据、跨业合作、柜台会计结算以及新业务等领域作为案件风险排查重点:由信贷管理部对辖内的信贷业务开展风险排查、对票据业务和跨业合作业务开展风险排查;由运营管理部对柜台会计结算业务开展风险排查,要加强对客户可疑交易和重点客户、大额资金异动的监测,防止信贷资金流入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由业务拓展部对存款业务及理财业务开展风险排查,要加强员工私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本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严重损害投资者资金安全“飞单”行为专项风险排查。风险合规部要梳理完善柜面、现金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要密切关注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集团客户关联交易、连环担保、交叉违约等外部风险传染。各部门在排查中对发现问题的环节,要坚持问题导向,分析问题根源,延伸问题链条,从问题本身的深度和广度上进行挖掘,发现问题线索不放手、抓住隐患苗头不松手、深挖案件风险不停手,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确实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按照《江西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排查管理办法的通知》(赣银监办发〔20XX〕124号)要求,业务拓展部分别在6月5日、7月5日前将存款业务、“飞单”行为专项风险排查报告交至风险合规部。信贷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在7月5日前将本条线业务案件风险排查报告交至风险合规部。
(二)员工行为排查(20XX年4月-10月)
从近年发生的案例原因分析,防范员工道德风险和违规操作风险,是员工行为管理的重中之重。要以抓住“案件风险排查年”活动契机,以培训教育为抓手提示员工不要违规、以内部控制为措施管理员工不能违规、以风险排查为重点促使员工不敢违规、以问责处罚为手段警示员工不愿违规、以合规文化为目标引导员工不会违规。风险合规部要通过持续开展对本行社员工是否参与民间借贷、是否参与非法集资、是否充当资金掮客、洗钱、是否经商办企业、是否在工商企业兼职、是否违规担保、是否与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勾结、是否涉黄、涉赌、涉毒、是否过度消费及负债、是否大范围举债、长期离岗或频繁请假等异常行为和社会交友、家庭变故等方面的排查,重点开展对员工个人账户、个人贷款、个人行为的监控,不断提升员工行为管理水平。对排查发现行为失范的员工,按情节轻重进行谈话教育、轮岗、调离重要岗位、纪律处分等处罚。对员工参与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一旦发现,要立即调离。
(三)“屡查屡犯、屡纠屡错”问题专项整治(20XX年7月-8月)
问责不到位是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纠屡错、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总行稽核监察部要根据案件风险排查年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屡查屡犯,屡纠屡错”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本级排查、上级抽查和外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建立跟踪报告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分析问题根源,延伸问题链条,从问题本身的深度和广度上进行挖掘,发现问题线索不放手、抓住隐患苗头不松手、深挖案件风险不停手,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全面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对违规责任人员,严格按照《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问责,该扣分的给予扣分,该纪律处分的给予纪律处分,该移送司法的要移送司法,打破问责人员碍于情面不好问责、欺软怕硬不敢问责、业务不精不会问责的怪象。
(四)建立完善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制度(4月—12月)
稽核监察部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责任追究量化管理扣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覆盖全部业务流程的违规积分管理制度,对员工存在的一些有违规事实、但未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情节较轻的行为实施有针对性量化管理,对员工轻微差错行为进行有效风险防控,避免由于对细微之处忽视造成的违规行为发展成为重大差错甚至案件。同时,综合办公室要把案防指标纳入到绩效考核中,合理设定案防合规项目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通过改革绩效考核来传导案防压力,促使员工在业务拓展和合规经营上取得双赢。
(五)开展征文演讲活动(20XX年7月—9月)
在案件风险排查年活动中,要进一步加强员工行为规范、工作规范、操作规范的培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每位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知晓自身职责、行为规范、工作规范及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守住政策红线和法律底线。根据活动要求,综合办公室联合风险合规部在高管人员中组织开展主题为“银行高管谈案防”的征文活动,8月31日前要遴选至少一篇优秀征文报市办三科,由市办报省联社和省银监局案防部门。同时,要采取演讲、征文等方式,在员工中深入开展合规文化教育,进一步营造“合规从高管做起,合规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排查年”活动是持续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要统一思想,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亲自动员、亲自安排、亲自落实,成立活动专班,落实活动具体实施部门,明确相关责任人,做到分工合理、内容明晰、措施到位、方法灵活、运作高效、整改到位。要按照银监会关于建立健全“双线”风险防控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承担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从上往下层层建立责任制。形成各级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提升质效贯彻始终,确保“排查年”活动落到实处。
(二)严格排查,防疏结合。
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排查,要通过采取调查问卷、个别谈话、走访等多种方式,以背靠背、无记名的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员工行为排查,并从多方面入手开展业务风险排查,发现潜在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风险监督举报机制,层层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鼓励员工向监管部门举报和反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和案件风险线索。
(三)总结提高,确保实效。
在活动结束后,风险合规部将本单位开展“排查年”活动全面情况、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10日前上报送市办三科及吉安银监分局遂川办事处。
为了全面掌握我镇非法集资活动基本情况,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摸清我镇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工作氛围,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
二、排查时间
本次排查时间从20XX年8月28日至20XX年9月7日。
三、排查内容
本次排查内容主要是对房地产、农业、林业、服务业等非法集资案件多发行业,特别是对新出现的非法集资活动苗头、动向、特点进行了解掌握。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步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摸清我镇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法案地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提出处置预案,将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及早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步骤
本次排查工作共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8月29日—20XX年8月31日)。镇、村要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部署;要成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风险排查方案,落实排查责任,明确排查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各村(居)要全面摸清辖区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集资方式、集资金额和参与人数等情况,确保不留死角。
(二)排查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7日)。排查工作由镇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村(居)委会全面实施。各村(居)排查结束后,应认真汇总分析,于20XX年9月4日前,将整理后的排查工作总结上报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对排查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案件和线索进行梳理,并逐项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对高风险案件和线索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工作。排查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排查工作开展情况;非法集资类型及运作模式;非法集资总体风险评估和风险隐患分析;排查涉及案件基本情况(排查发现案件要求逐案报送专题案例,详细说明涉及项目、单位、规模、主要方式、集资使用方向和范围、对象人数、性质认定、处置情况等);防范或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村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维护全镇社会和谐和经济秩序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面具体的排查工作方案,加强调查研究,突出重点,宽严相济,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做好舆论引导。镇、村要召开工作部署会议,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投融资政策。要加大非法集资危害性的宣传,经常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风险提示,通报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式、特点及其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原理非法集资活动,共同抵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三)注重工作实效。针对本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等特点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和县、镇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村(居)委会间齐抓共管,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排查数据真实可靠,排查情况不失真,统计数字不缩水,科学、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非法集资的风险情况。
(四)加强信息报送。镇、村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各村(居)要加强与镇领导小组的信息沟通,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县政府金融办及县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并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案件信息上报机制。
(五)依法进行处置。镇、村和有关部门要落实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对排查中发现可能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和隐患,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置,防止风险扩大。参加排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决定自20XX年5月14日至20XX年6月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全面摸清我县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内容
对全县非法集资活动活跃的重点地区,以及建筑业、房地产业、林业、农业、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证券及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广告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严格对照非法集资的几种主要表现形式和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见附件)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全面摸清全县非法集资活动的数量、特点、主要方式、区域分布、风险状况,以及案件数量、案发特点、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把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排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然后由各地、各部门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前期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总结上报等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领导辖内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的相关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的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工信委负责组织开展对工业园区、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及中小企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公安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地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商行办负责组织开展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人行宜黄县支行负责对民间借贷和民间融资活动转化为非法集资等相关风险进行排查。
县银监办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相关活动风险排查。
宜黄县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销售领域及保险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等相关风险排查。
四、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5月14日至5月16日)
各地、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地、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查工作报告,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二)督查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
各地、各部门要组成专门的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本地、本行业前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总结阶段(5月25日至6月2日)
各地、各部门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并于20XX年6月5日前将材料报送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银监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风险排查是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考核评价各地各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讲究工作方法。此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针对我县部分区域和行业民间融资活跃的现状,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宽严相济、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同时,要密切注意维护行业和地区的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三)依法及时处置。各地、各部门要落实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案件线索和隐患,要及时依法查处,防止风险扩大。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县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
宜黄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银监办)联系人:江雷降,联系电话:13879477559。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鹰处非字[20XX]2号)的要求,经研究,结合景区实际,就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景区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财政局、龙虎山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宣传部、两镇人民政府、上清林场、经贸局、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财政局抽调,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摸清非法集资案件的客观情况,要明确一位信息联络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报送相关信息。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摸清景区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进一步完善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景区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营造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工作氛围,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三、排查内容
在景区范围内各相关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房地产业、林业、农业、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证券及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商业、贸易、服务业、广告业、民间融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摸清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形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提出处置预案,将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及早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排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景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后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各部门的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迎接市督查组的检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经贸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领域、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公安分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业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财政负责组织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的相关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联络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银监分局共同开展对景区民间借贷和民间事资活动转化为非法集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相关案件等风险排查。
四、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7月20至8月10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查工作报告,及时发现案件风险隐患。
2.督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门督查组,对景区各部门前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
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于20XX年8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报市政府金融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把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排查工作方案,深入调查研究,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突出重点,宽严相济,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讲究工作方法。针对本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特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兄弟县区进行沟通,熟通政策,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对已发案件要逐案摸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要逐条调查核实。同时,要密切注意社会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3.做好舆论引导。要广泛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投融资政策,引导理性投资。要加大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宣传,经常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风险提示,通报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式、特点及其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4.加强信息报送。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保持与市政府、市金融办及市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案件信息上报机制。
5.依法及时进行处置。对排查中发现可能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和隐患,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置,防止风险扩大。参加排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