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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考察方案

时间: 09-08 栏目:方案
篇一:中层干部队伍考察方案(1554字)

为了解20XX年上半年公司中层干部队伍整体状况,发掘后备干部苗子,同时摸底调研六月份刚刚开展的中层以上干部及管理人员思想作风教育活动开展的整体情况,巩固、深化活动效果,按照《干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察内容

考察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重点结合中层以上干部及管理人员思想作风教育活动排查对照的七大方面,即:

(1)今年以来,能否全身心地投入到岗位工作中,精神状态如何,工作上是否积极进取、开动脑筋,工作任务是否均能按时保质完成;

(2)工作中是否积极主动,岗位责任意识和执行力如何,平时能否经常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对个人岗位职责范围及部门内存在的问题能否千方百计想办法主动解决,是否存在推诿或敷衍了事的现象;

(3)平时能否做到吃苦在前,部门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时是否做到主动放弃休息、乐于奉献,把解决问题放在第一位;

(4)平时是否注重学习,在工作思路、管理方法上有没有创新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发现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同以往相比有无提升;

(5)在管理方面是否严格标准,奖罚分明,领导干部在对职工的管理上是否注意方式方法,能否经常性地开展与职工谈心沟通活动,关心职工的工作、生活,及时为职工解决困难;

(6)对照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为亲戚朋友介绍生意;是否存在为客户单位开方便之门,收受好处;在维护集体利益时能否坚持原则;对外来客户、协作单位等是否有吃拿卡要现象;

(7)所在部门的领导班子是否团结,分工是否明确,是否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对于职工反应的或工作中暴露的问题是否能及时沟通协调并解决等。

三、考察方法

1、首先由被考察对象本人谈:

(1)本人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成果、有何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思想作风教育活动,排查自身及所在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简要谈下一步打算;

(2)本人上半年自我打分及档次评定。自我打分按照百分制进行,共分为四个档次,即:称职(100—90分)、基本称职(90—80分)、不太称职(80—70分)、不称职(70—60分)。

(3)所在部门技术业务骨干表现情况,是否有需要提名推荐的部门后备干部苗子,并说明推荐原因。

2、其次由被考察对象所在条线或部门属下2-3人谈:

如对正职评价,由副职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如对副职评价由正职及相关领导及人员参加,职工代表由各考察小组根据考察当天员工出勤情况随机抽取,抽取代表时应注意年龄、学历、岗位工种等结构层次,主要内容为:

(1)结合思想作风教育活动要求对照排查的七大方面,谈被考察对象及其所在班子上半年总体情况;

(2)对被考察对象上班年综合表现情况进行打分并评定档次。打分按照百分制进行,共分为四个档次,即:称职(100—90分)、基本称职(90—80分)、不太称职(80—70分)、不称职(70—60分)。

(3)所在部门技术业务骨干表现情况,是否有需要提名推荐的部门后备干部苗子,并说明推荐原因。

3、各中层以上干部对本人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

各中层以上干部对本人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由部门负责人、条线领导分别按照百分制给予评分定档,标准按照:称职(100—90分)、基本称职(90—80分)、不太称职(80—70分)、不称职(70—60分),具体表式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制订下发。

四、考察组分组情况

五、相关要求

1、各考察小组应注意在考察过程中发现各类典型,并搜集相关事例、数据。考察中凡对中层干部评出不太称职和不称职等级的,必须了解具体存在问题和主要原因。

3、各考察小组要注重在考察中了解后备干部好苗子,对于提名推荐后备干部的,必须提出被推荐人的相关情况和建议提拔理由。

4、所有考察小组成员必须自觉遵守组织工作纪律,确保考察谈话严谨细致,记录真实详尽,所有谈话内容和专门记录不得向任何人泄露任何信息及资料。

篇二:小学中层干部考察工作方案(1640字)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校中层管理队伍,根据《宝安区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安区公办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当前学校管理和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福永街道公办小学中层干部考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赖为杰

副组长:林立生

成 员:文婉聪、陈颂清、文建平、梁炳新、刘奕群

蔡雄辉、林光亮、朱佰健、廖柏灵、冯小华、叶剑平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考察组:

(一)第一考察组

负责人:文婉聪

成员:梁炳新、潘振忠、陈小东

考察学校:福新小学、凤凰小学、下十围小学

(二)第二考察组

负责人:陈颂清

成员:文建平、刘奕群、钟苑辉、林绮绮

考察学校:福永中心小学、兴围小学、桥头小学

二、考察对象

福永街道公办小学全体中层干部

三、考察时间

20XX年3月5日-3月9日

四、考察方式及程序

(一)考察内容

德:一是考察干部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二是考察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等方面的表现;三是考察干部的思想道德品质。

能:主要考察干部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考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综合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应变决断、组织实施的能力,尤其是处理突发事件及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个人的实践经验、发展潜力和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

勤:一是考察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二是考察干部对工作的投入程度的情况;三是考察干部的团结协作精神。

绩:主要考察干部完成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全面了解其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和取得的绩效以及正式发表的文章材料、获得的各种表彰奖励等。

廉:主要考察干部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考察方式

采取民意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情况以及群众认可的程度。

一是述职报告。各学校中层干部需撰写个人三年内的述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提交给本学校与本方案一同公示,另一份提交给考察组。

二是民意测评。民意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工作单位全体正编教职工及借聘教师(含教学管理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投票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投票结束后由考察组人员按进行统计。

三是个别谈话。对象为:享受副校长待遇以上的学校行政。通过谈话,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察结果

考察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续聘为学校中层干部:

(1)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2)连续两个学期由于身体、能力等原因未完成履职,或在民意测评中有30%以上教职工认为不称职的;

(3)享受副校长待遇以上的学校行政均认为不称职的。

(四)充实选拔

出现职位空缺的,结合工作实际另行制定工作方案进行选拔。

(五)确定名单及公示

由考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民意测评、个别谈话及组织考察情况确定中层干部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街道教育办审定,再按相关文件要求报教育局备案。

五、其他要求

(一)严格按深宝教【20XX】1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安区公办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中层干部如有身体或其他原因的可提出辞去中层干部职务。

(三)20XX年1月1日前已向教办递交中层干部调整请示,但教办未对其进行组织考察的人选,与本次考察一并进行。今后,新提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原则上建议采取竞争上岗方式产生。

(四)学校中层干部考察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工作平稳过渡,顺利推进;另一方面要严格遵守纪律,树立大局意识,要严格执行政策,加强上下沟通,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对违纪、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1、福永街道公办小学中层干部考核民意测评表

2、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宝安区公办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

福永街道教育办公室

二○XX年二月二十七日

篇三:公安局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正职干部考察工作方案(1233字)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市局各部门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正职干部队伍建设状况,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正职干部考察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海宁市公安局干部考察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察对象及分组

全局各部门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正职干部,考察分组详见附件一。

二、考察时间

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考察时间由各考察组自行安排。

三、考察内容

(一)对中层领导班子的考察。主要考察班子自身建设、领导能力和工作实绩。

1.自身建设。包括贯彻市局党委的决策和部署态度是否坚决,班子是否团结,作风是否民主,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廉政勤政等方面。

2.领导能力。包括科学决策、驾驭全局、统筹协调、开拓创新和解决复杂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3.工作实绩。包括各项业务工作取得的实绩,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的成效。

(二)对中层领导正职干部的考察。主要考察中层正职干部个人的德、能、勤、绩、廉。

1.“德”。考察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是否具有大局意识、与班子成员团结协作、能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

2.“能”。考察是否具备胜任中层正职干部的业务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3.“勤”。考察工作作风、敬业精神,是否具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4.“绩”。考察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由此取得的绩效。

5.“廉”。考察是否廉洁自律,以及职业操守、生活作风、家庭关系、交友等方面的公众形象。

四、考察方法

考察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撰写考察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述职。召开部门全体民警会议,中层正职干部个人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报告字数在2000字左右,交考察组一份。

(二)民主测评。在全体民警会议上,通过发测评表形式,对领导班子及中层正、副职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详见附件二、三。组织镇(街道、管委会)分管政法领导、部分行政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安全感满意度评议员代表,对派出所中层正职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按综合评价“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对应分值100分、80分、60分、40分进行量化计分。

(三)个别谈话。通过与班子全体成员、警探长干部、民警、职工、保安队员代表以及派出所所在镇(街道、管委会)分管政法领导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正职干部的有关情况。个别谈话一般不少于10人。

(四)撰写考察材料。对中层领导班子作出综合评价。对中层正职干部个人撰写考察材料,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测评的情况。

五、纪律和要求

(一)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和考察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二)严守考察工作纪律。考察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准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不得泄露考察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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