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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 08-28 栏目:方案
篇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3772字)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做好新时期中韩街道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切实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和群众的健康水平,持续、有效地推进农村卫生城市化管理进程,根据市、区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着眼点,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为目的,以创建各级卫生村庄为载体,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力度,紧密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用三年时间使全街道农村社区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村容整洁、畜禽圈养为主要任务,结合爱国卫生其他工作,通过三年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得以明显改善。街道、社区环卫基础设施、环卫保洁队伍、环卫制度与措施配套健全,街道、社区容貌整洁,路面平整完好,排水系统畅通,垃圾日产日清,柴草堆放整齐,畜禽圈养,户厕清洁卫生,室内环境洁净,个人卫生良好。至20XX年底争取实现30%以上农村社区达青岛市卫生村庄标准。

三、工作范围

街道办事处驻地及所辖农村社区。

四、工作标准要求

(一) 街道办事处驻地卫生

1、 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及人行道和小街巷硬化率分别在90%、70%和50%以上,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实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驻地村庄卫生户厕普及率在90%以上;配备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管理状态;驻地居民饮用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2、 环境卫生管理。配有环卫队伍和专业管理制度,清扫保洁覆盖率在90%以上;加强垃圾清运管理,达到日产日清;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三大堆”和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集贸市场实行经常化卫生管理。

3、 环境绿化美化。主要道路建有绿带和行道树,并配置整齐、美观;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在3平方米以上;绿化面积达到可绿化面积的80%以上。

4、 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卫生管理责任区明确,庭院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室内卫生整洁,设有足够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取消旱厕,建有水冲式或三格式公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

5、 食品卫生管理。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四证”齐全,亮证经营;卫生设施配套,制度健全,食品卫生合格率和餐具消毒合格率均在85%以上;无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6、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根据行业特点,健全和落实旅馆、浴池、理发店、商店、医院等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操作规程,主要卫生指标合格率在80%以上。

7、 控制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密度,辖区内灭鼠达标。

(二) 村庄卫生

1、 基础条件。村庄规划整齐;主要街道硬化,支巷平整,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设有足够的垃圾容器,无垃圾暴露存放;卫生户厕普及率在9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2、 绿化美化。主要街道绿带、行道树整齐美观,管理到位;支巷内因地制宜栽植花草;村内建有公共绿地。

3、 环境卫生。设专人负责村庄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垃圾日产日清;村内无“三大堆”,村外“三大堆”隐蔽集中放置。

4、 控制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密度,灭鼠达标。

五、工作内容

(一)控制病媒生物密度。组织群众定期开展消灭蚊、蝇、鼠等病媒生物活动,以灭鼠为重点,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 工作规程。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灭鼠工作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专人负责;按照市、区灭鼠统一部署,及时进行动员、布置,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在灭鼠活动中,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检查验收。

2、 工作落实。制定符合街道实际的灭鼠工作方案,按程序组织灭鼠活动;保证足够的灭鼠经费,按时足量购置毒饵;培训灭鼠技术人员,确保投饵到位,灭鼠覆盖率在95%以上,基本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屋,单位环境不留死角。

3、 效果指标。每次灭鼠活动后,经检查考核,室内鼠密度应在1%以下;室外鼠密度应在2%以下;有鼠情的阳性房间不超过2%。

(二)健康教育。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要达到100%。要不定期地举办各类卫生知识讲座,通过新闻媒体、固定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普及艾滋病、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预防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六、方法步骤

从20XX年3月始至20XX年12月底,用三年时间在全街道农村社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保全面完成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至4月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二)试点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

街道将选择两个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进行试点,总结探索点上经验,为面上整治奠定基础。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

按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要求,全面展开综合整治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

总结前段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活动推进步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由街道成立检查验收小组,采取划片分组到各社区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组织实施,为迎接市、区爱卫会的检查做好准备。

七、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街道所属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以及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还较为突出。群众的卫生意识、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生活设施相对滞后,还存在部分垃圾随意处理,环卫设施不配套,白色污染不断蔓延的现象。有的社区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排水渠道不畅,环境卫生管理处于无序状态,这些都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危害,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因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提高农村综合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实现和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要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

(二)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并精心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展开并取得良好成效,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整治工作开始前,紧密结合辖区环境建设与管理的实际,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排查摸底,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应明确提出整治目标、重点、进程及保障措施,方案既要有解决当前问题的近期目标,更要有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要把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建立责任网络体系,为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三)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难点问题、敏感问题多,且时间长、工作量大。为此,要把不间断的思想和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宣传和推广一些好经验、一批好典型。同时,要全力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个整治活动不断健康深入地发展。

(四)切实把握整治工作的重点,突出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础工程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从实际效果出发,突出整治的重点,解决问题的难点,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实施,逐步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硬件建设上,要舍得投入,并着重解决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一是设置足够的垃圾容器,解决垃圾无处可倒或暴露存放问题;二是严格做到生活垃圾进中转站外运处置,解决垃圾随意处置和垃圾“围村”现象;三是配备必要的垃圾运输车辆,建立专门的保洁队伍,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四是整修道路、硬化街巷,畅通排水渠道,解决群众出行的问题。

在软件建设上,要从完善管理机制入手,建管并举,在思想道德教育、健康教育、文明意识与卫生习惯养成、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方面,逐步建立和形成一套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五)切实强化整治工作的督查考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历时三年,任务繁重,为确保整治工作广泛、持久地开展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街道将在不断完善自查机制和上级检查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措施,以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街道将采取日常督查和最后考核的方式进行检查,日常督查的内容将列入街道对各社区的考核当中,按照整治工作的不同阶段确定每年的考核内容,街道将组织专人对各社区的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最后考核由街道组成检查组,按照综合整治工作的标准要求,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社区进行最后的检查验收,评选优秀,给予表彰。

篇二: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421字)

各支部、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驻镇各单位:

致力打造晋商文化旅游中心城市是县委、政府确立的“十一五”期间全县上下共同奋斗的战略目标。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这一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镇为深入贯彻县委、政府的这一战略部署,狠抓了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全镇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是,清醒审视我镇整体基础面貌,与县委、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需要相去甚远。集中体现为标准不高、发展不平衡和长效机制不落实三方面的突出问题。因此,为根本扭转我镇的整体面貌,必须大力度、大动作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强化组织领导、全民动员、突破重点、形成合力、掀起高潮、长效运行,使全镇的环境面貌有一个根本改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在集镇,难点在公路沿线。综合整治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科学发展与加快发展的统一,知名度与美誉度的统一”为指导,抓重点、攻难点、树亮点,突出解决农村面貌脏乱差等现象,强化全民家园意识,方方面面形成合力等问题,今年整治重点目标要放在“改善基础设施,以点带面突破,建立长效机制,营造浓厚氛围”四个方面。

二、整治重点及标准

今年全镇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是集镇所在地、园林村和公路沿线各村,要达到镇政府所在地和园林村洁净有序、文明上档,公路沿线各村,主要道路通畅、卫生、整洁、美观,农村整体环境卫生整洁的总体目标。

三、主要措施和办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确定环卫专业人员,镇村两级要成立以行政主干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组。在此基础上镇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所,并成立一支15人的环卫专业队。各村要相应地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站。并下设一定规模的环卫专业队。设置标准:800人以下的村设保洁员3人,垃圾清运员1人;800—1500人的村设保洁员4人,垃圾清运员2人;1500—3000人的村设保洁员4人,垃圾清运员3人;3000人以上的村(镇政府所在地东泉村)设保洁员10人垃圾清运员4人。全镇计划共设置专业保洁员74人,垃圾清运员35人,并充分落实待遇。

(二)落实环卫资金,明确筹资筹劳办法。我们确立经费自筹为主、上级补助为辅的筹资筹劳办法。一方面充分发动群众,通过采取召开“两议会”或村民大会实行“一事一议”的办法,组织农民群众投劳投工。并动员厂矿企业、工商店铺、驻村单位筹集部分保洁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各村转移支付的10—20%划拨,设立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资金,由村级使用,镇农经站监督管理。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持续稳定的经费支撑。

(三)集中行动,全范围整治村容村貌。十天一小清,一月一大清。

①清理垃圾死角。全镇22个行政村都要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保证全镇县乡村主干道两侧、河道两侧及村内主要街道两侧无垃圾、粪堆等杂物。

②刷新涂白村内主要街道和公路沿线墙体。既美化了环境又能起到消毒灭菌的作用。

③规范广告、标语、牌匾等公共设施。全镇共刷新标语50余条,宣传栏、广告牌、候车点、标志牌等地点要规范整齐,内容健康,并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④规范农村集贸市场秩序。坚决取缔各类乱设摊点、占道经营、游商占道等经营行为。杜绝农村饮食行业中存在的乱泼乱倒、乱搭乱建等行为。纠正乡村集市庙会占用交通主干道现象,避免发生交通拥堵。

⑤规范农村养殖区的环境治理。养殖小区坚持把环境整治同畜禽防疫结合起来。对全镇养殖小区进行统一消毒、统一刷白,并对周围环境进行绿化美化,对农村散养户全部实行拴养和圈养。同时切实加强畜禽粪便的管理,实行定时清扫、定点存放、定期清运处理。

⑥配套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全镇计划新建各类垃圾池40个,并确定清运车35辆,购买清扫工具50余把,环卫服装15套,规划垃圾堆放点、填埋点25处。

(四)着眼长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整治要保持长久,制度是关键。为此我们狠抓了制度建设。

①筹资筹劳制度允许支部、村委通过“两议会”或“村民会议”实行“一事一议”;允许支部、村委根据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各类单位、实体收取卫生管理费。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有持续稳定的经费来源。

②督促检查制度。按照发展村落、社区卫生的要求,将全镇各村划分责任区,设定标牌。建立两委干部、组长、街长、巷长分组负责制,农户、店铺门前三包。公共场所和主干道及主要街道两侧垃圾清运由环卫队专业人员负责的责任制。强化日常性和阶段性督促检查。建立考评奖惩机制,并与责任人的待遇挂钩,确保村内垃圾定时清扫、定点堆放、定期清运处理。

③与年底对村主干考核挂钩制度。我们通过党委会明确规定,各支部、村委对环境卫生的整治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占今年总分的30%,并与评先评优挂钩,与村主干的年底工资挂钩。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村两级成立以行政主干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组,继续实行镇领导包村、村主干包片的工作责任机制”,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职梁建武担任。主要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标准制定、任务分解、责任落实,以及日常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考评等。

(二)实行责任追究问责。要强化日常工作督查,完善镇领导督查制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人大代表监督检查作用。采取巡回检查、抽查等方法,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周巡查、日检查、半年评比、年终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对工作消极应付、 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严重影响全镇整体工作的责任人,要采取组织措施,实施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予以严肃处理。

(三)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我们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板报等多种方式,积极搞好宣传发动和引导工作。以机关、学校为载体,在全镇上下倡导开展“爱我美好家园,争创文明集镇”为主题的活动。通过全方位、多形式、深层次的宣传造势,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动员、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倡导文明新风尚,推动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篇三: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4737字)

20XX年是全面实施沿海突破战略,建设辽宁沿海第二大城市的重要一年,也是20XX中国·锦州世界园林博览会筹建工作的关键之年。为落实市委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精神、市人大《关于加强我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议案》和市政协提案要求,市政府决定将20XX年确定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辽宁沿海第二大城市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显成效的方针,着力解决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市民素质大提升,管建水平大跨越,城市形象大改观。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指挥和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理和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先易后难和稳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例会调度和具体协调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社会协同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注重成效和保障民生相结合的原则。

三、整治任务

(一)以整治乱搭乱建、乱摆乱设、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堆乱倒等“五乱”为重点,综合整治市容市貌

1、整治违章建筑

依法拆除主要街路两侧的各类违章搭建,特别是占用人行步道的围栏、设施及违章建设。

2、整治欺街占道

整治占道经营、店外摆放、马路工厂、占道洗车、户外烧烤等各种欺街占道行为。

3、整治马路市场

取缔10个马路市场,规范管理29个马路市场,依法治理擅自开市、探头经营、延时退市等行为;逐步恢复闲置厅棚市场功能,采取政府限价、政策补贴等办法,逐步实现退路进厅。

4、整治非法广告(牌匾)

拆除未经审批、陈旧破损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规范沿街商铺店面牌匾,实现“一店一匾”;采取”门前三包“、巡视检查、通讯封杀、行政处罚等办法,严厉打击乱张贴、乱喷涂、乱刻画等“野广告”。

5、整治店外烧烤

采取宣传教育、拍照取证、责令整改、卫生检查、工商查封等方法,彻底根治地摊烧烤、店外摆桌经营和室外烧炭行为。

6、整治杂修摊点

本着不碍观瞻、方便市民的原则,对现有杂修摊点进行重新选址,统一制做制式摊棚和从业人员服装,确保摊点不移位,杜绝超范围经营,使其成为锦城一道风景线。

7、整治沿街楼宇

根据规划部门统一设计,采取产权单位出资和市区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办法,清洗和粉饰主要街路两侧陈旧建筑外立面。

8、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实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整治学校及周边文化市场和食品卫生环境,规范交通秩序,彻底清除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露天市场和占道摊点,加强对学校治安、消防安全和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学生安全、学校安全,教育教学井然有序。

(二)以开展洁净城区、洁净社区、洁净小区、洁净城郊、洁净生产等“五洁”为重点,综合整治城市环境卫生

1、加强重点部位和窗口行业单位卫生保洁

对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公园、广场、停车场、浴场、机场、景区等窗口行业单位,实施5分钟限时保洁,确保干净整洁;对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入市沿线5公里、铁路沿线城区段等重点部位,增加清扫、清理密度,延长管控时间,环境卫生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2、严格规范垃圾排放和清扫(运)

合理设置垃圾排放点,改造现已报废、噪声扰民的垃圾站,取消城区全部敞口垃圾箱和垃圾散放点,物业小区全面实行垃圾袋装化;科学安排垃圾清运时间,做到日产日清,防止二次污染。规范城区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市场,打击非法垃圾运输。对乱扔乱倒、偷排乱卸垃圾行为和乱排废水、废气、废渣、废料污染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要公开曝光、严管重罚。

3、加强建设工地治理整顿

拆迁现场、道桥工程、房地产开发等建筑工地要设置彩色围挡,实行全封闭管理。加强对沙石、残土、垃圾等运输车辆管理,严厉查处封闭(苫盖)不严、超载撒漏、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科学治理施工扬尘和噪音,做到整洁、安全、环保、有序。

4、切实改善住宅小区环境

全面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非物业住宅小区和弃管小区的管理,做到专职专责、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对小区内部和周边“黄土见天”部位全部实施“硬覆盖”。清理私占绿地行为,还绿于民。定期开展卫生防疫,加强日常保洁,还健康于民。检查和维护小区内生活配套设施,依法拆除小区内外各类违章建筑,有效提高群众生活和居住质量。

5、清除城区“四害”

依据全国爱卫会除“四害”标准,加大对居民小区、建筑工地、明沟暗渠、垃圾站点、城市绿(林)地、集贸市场、仓储库房、宾馆酒楼、商场超市、机关学校、医疗单位、港口码头、机场车站、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两河”流域城区段、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行业和场所的治理工作,消灭传染源,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以实施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等“五化”为重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积极实施基础设施和绿化工程

高标准建设中央南街立交桥、广州街公铁立交桥、广州街小凌河大桥等重点桥涵工程,新建市府西路、松坡路等道路交通工程。补植街路树,增加苗木品种,对城市出入口、机场路两侧树木进行提档升级,积极探索立体绿化模式。新建两河环堤公园和渤海大道城区段、市府西路、士英街等9条城市主干路绿化带。

2、规划实施城市亮化工程

新建主城区路灯集中控制系统,更新改造南广路、松坡路等7条道路的老旧路灯895盏,消灭“摸黑路”。维修现有亮化工程,治理主要街路两侧商家灯箱牌匾和霓虹橱窗等灯饰,彻底解决笔画缺失、图案不全、陈旧破损等问题。规划实施城市出入口、主城区主要十字路口、重点公用设施(车站、广场、商场、医院、金融网点等)、主要桥梁和标志性建筑亮化工程,提升城市品位。

(四)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化解高峰时段交通压力为重点,综合整治城区交通秩序

1、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城区12米宽以上道路新建信号灯47处、改造12处,增设电子监控和电子交通诱导系统,确保技术先进、管理智能。新划和调整道路交通标示线,提高交通疏导功能。重新规划设置主要街路出租车乘降点,清理临时占道停车场,增设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规范收费和停放管理

2、化解高峰时段交通压力

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减少早晚高峰时段车流。采取线路单行、限时限行等办法,缓解非主要干道交通拥堵状况。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各行其道,解决机非混行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和执勤密度,查处公交车、特权车违章并线、违规超车、逆向行驶和私停乱靠等行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

3、依法取缔人力三轮车和规范其他载客营运车辆

采取经济补偿、车辆回购和就业安置相结合的办法,依法取缔有照人力三轮车。严格执法,集中清理无照人力三轮车;依法取缔机动、电动三轮车载客营运,严禁残疾人代步车载客营运。

(五)以提高生态、景观、防洪功能为重点,综合整治“两河”流域城区段

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修加固堤坝,适时清理、疏浚河道,提高城区防洪水平。排查“两河”污染源,确保沿线生产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截流干管,提高“两河”生态功能。规划建设“两河”环堤公园和女儿河南湖公园,积极推进沿岸开发建设,打造旅游观光、休闲宜居景观带。

四、职责分工(详见附表)

(一)主管部门工作职责

1、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牵头负责古塔、凌河两区12米宽以上街路的市容环境治理工作。

2、市建委:负责督促检查各区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牵头负责建设工地治理和市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3、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综合整治城区交通秩序。

4、市教育局:牵头负责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5、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影像调查和市民群众文明素质宣教工作。

6、市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牵头负责整治“两河”流域城区段。

(二)各区政府工作职责

太和区、开发区、松山新区、龙栖湾新区负责辖区内所有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古塔区、凌河区负责行政辖区内12米宽以下街路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包括居民小区环境、清除“四害”、环卫保洁、垃圾清扫(运)等“五乱”治理工作。

(三)综合整治出资职责

市直部门牵头负责的整治任务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责;区政府牵头负责的整治任务所需资金以区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适当给予补助。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月25日—3月20日)

总结综合执法冬季行动成果,对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影像排查,结合市人大议案具体要求和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制定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各牵头单位结合专项整治任务制定实施细则,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3月21日—3月30日)

召开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新闻发布会和动员部署会议,市政府与相关单位签订责任状。各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专版,解读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喜迎世园会、扮靓锦州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主题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综合整治,形成“爱我家园、奉献世园”、“锦城是我家、洁净靠大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4月1日—9月30日)

按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安排,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部门职责、整治标准、完成时限和资金需求,本着统一标准、市区联动、稳妥推进、速见成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检查验收,完善提高(4月1日—12月31日)

检查验收工作由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在整治工作中,采取边整治、边检查、边验收、边完善的办法,形成发现问题、即刻研究、妥善解决的快速联动工作机制。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于单项任务完成前2日向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提交报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对日常检查和整治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后,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定。评比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区政府的政绩考核范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锦州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市长刘凤海任组长,副市长王伟国、董雪峰、刘洋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沟通协调、督促检查和评比验收。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全力抓、项目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区政府要立即组建综合执法局,市政府明确市综合执法局是各区综合执法局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全市综合执法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检查考核,实现城市管理一体化。各区综合执法局局长拟任人选,由区政府推荐,市综合执法局负责考核任命。各牵头单位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各配合单位实施具体整治计划。

(二)加大投入

各区政府和牵头单位要根据任务量,提出资金需求概算,经市(区)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执行。市(区)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保障作用,确保整治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三)强化宣传

各新闻媒体要站在“建设辽宁沿海第二大城市”的高度,把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改善群众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民都市意识、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为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加强督察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政绩考核、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由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日常督办考核。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周例会,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进行日调度,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建档立卡,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五)加强协作

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全市一盘棋思想,既要分兵把口、守土有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积极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焦点问题,务求工作实效。

篇四: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3109字)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任城区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活动,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洁、美、绿、亮、序”的城市环境为主题,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大力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坚持依法治理和教育疏导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确保年底前基本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本次整治行动范围为街道行政区域,涉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全部内容,重点围绕四个方面。

(一)环境卫生整治。1、加大卫生保洁力度。对辖区道路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精细化”要求和“六净”、“六无”的保洁标准,实行全方位、全天候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箱、垃圾车等垃圾收集容器密闭、清洁、无外溢,垃圾密闭收集运输,做到日产日清;居民区物业管理全覆盖。2、加强居民区基础设施整治。对破损老化的道路进行维修整治;对破损的人行道及时修补和更换方砖,对裸露的地面硬覆盖,做到辖区道路平整完好。合理配备果皮箱、垃圾箱,确保完好整洁、布局合理、数量充足。3、加快实施瞎区绿化。大力实施绿化提升工程,加大绿化补植,强化养护管理;完善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做好城区裸露土地治理。4、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善老旧小区面貌,提升老旧小区环境,确保卫生整洁、秩序良好,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停乱放现象。5、加强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积存的生活和建筑垃圾,做到乱堆乱放及时管理、卫生死角及时清理。6、优化窗口单位市容水平。加强对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公园、广场、绿地等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路面卫生参照创卫标准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取缔占道经营,规范广告牌匾,科学施划停车泊位和管理线。7、做好铁路沿线环卫保洁。对我辖区济菏铁路线段沿线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按标准设立隔离墙,并做好铁路沿线市政、园林设施的保障工作。

(二)市容秩序整治。1、规范治理店外经营。清理整治各类非法伸出门店外、超范围、超面积经营行为,查处各类占道摆放物品、设置牌匾、装修乱堆垃圾杂物等行为;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治理门前的脏乱差现象。2、加强流动摊贩管理。按照“禁、限、疏”的原则,坚决清理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和窗口部位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规范限制背街小巷管理,疏导流动摊点入市、入店经营。加快便民疏导点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街道为建设管理主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便民疏导点。3、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禁止人行步道各种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切实发挥经营门店门前三包责任主体作用,实现辖区内街路各种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排列整齐,朝向一致、整齐美观。4、大力整治广告牌匾。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两侧的不规范牌匾;清除主要街路两侧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拆除附属于公用设施、绿地等处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匾。实现辖区内广告牌匾统一设计,统一规格,做到颜色、字体总体一致;达到一店一匾,一街一品,一楼一式,整齐美观。5、严控噪声污染。加大对商业、餐饮娱乐等噪声扰民的整治,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查处力度。6、坚决取缔辖区废品收购点、煤炭售卖点现象。街道作为主城区,创卫工作的主战场,废品收购点、煤炭售卖点等行业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及群众日常生活,活动中坚决依法取缔。

(三)各类市场整治。1、大力整治露天烧烤。按照“三进、六定”要求,对辖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力推广无烟烧烤,对不符合要求的烧烤摊点,坚决予以取缔,最大限度地消除露天烧烤影响交通、污染环境的问题。2、规范管理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加强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管理,确保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路段经营,确保早夜市和疏导点规范有序,摆放整齐,摊点整洁卫生美观。3、理顺“五小行业”经营秩序。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势态,落实食品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等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行为。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达到100%;严格网吧审批制度,纠正违章经营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电信、消防等部门对辖区网吧进行专项整治。4、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以完善硬件设施、整治卫生秩序、保障食品安全、规范经营秩序为重点,做到商品划行归市,相关证照齐全,经营制度健全;督促各农贸市场迅速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有效解决市场破旧、环境“脏乱差”、市场外溢等突出问题。5、三亭治理。奶亭、报停、修车店、早餐厅在辖区分布密集,主管部门管理均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街道将借助此次活动提升管理标准。尤其对于超范围经营、乱悬乱挂现象重点治理,达到规范整洁的目的。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活动全过程)。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员发动,号召全街道及各居村投入到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中去。6月1日前,各居村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制订整治计划和配档表,列出整治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工作目标、标准、责任、时限和责任人,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15日)。街道、居村按照明确的治理任务和分工,分别对辖区环境、容貌、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工作的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对拒不接受管理,暴力抗法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

(三)考核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25日)。各居村要按照工作职责,对照整治标准,先行自我检查、完善和验收;街道市容环境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居村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居村在认真总结的同时,要全面落实精细化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此次整治成果能够得到持久巩固,全面提高辖区城市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为组长,街道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各居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街道市容环境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居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保证整治活动积极稳妥和扎实有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街道包保干部、各居村要牢固树立全局和大局观念,各司其职、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辖区市容环境百日集中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导,责任追究。街道专门成立以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的督导组,负责活动全过程的督导考核工作。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由活动督导考核组拿出处理意见,实行责任追究。各居村要建立和落实相应的考评制度和罚戒措施,调动居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居村要按照街道的工作部署,结合各自管理职能,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形成人人抓整治、个个创和谐的良好氛围。

篇五: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3654字)

为落实省、市确定的“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工作目标,改善城市居民区环境质量,整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市政府决定,集中开展居民小区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会议、市委四届三次会议精神,以整体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实现“市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统筹规划、部门联动、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居民小区环境秩序,解决好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影响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广大市民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

市区(外环路以内)建成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小区及小区临街周边地区,全部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治理环境差、问题多、影响大的老旧居民小区(具体名单附后)。

三、工作内容

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集中开展好“六项治理”活动。拆除私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清除乱贴乱画,治理乱泼乱倒,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整治经营秩序。彻底消除居民小区环境“脏、乱、差”现象,规范居民区环境秩序,努力营造“设施功能完善、街区容貌美观、环境整洁舒适、管理规范有序”的居住环境。

(一)市综合执法局

1.拆除私搭乱建

清理拆除居民小区内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设施。除小区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附属储物房、存车房外,其他占用公共场地,无证建设、超期临建、楼外接建改建、扩建插建的房屋,乱搭乱建的棚亭设施、广告设施,以及乱装乱设、影响观瞻的遮阳棚、遮阳照,一律予以彻底拆除;对私自安装设置围栏围挡、篱笆等设施,乱圈乱占公共场地堆放物品、种植养殖的,一律拆除围挡设施,恢复公共场地;清理拆除小区内有碍观瞻的坍塌房屋、残墙断壁。

2.清理乱堆乱放

对居民小区房前屋后、占用公共场地乱堆乱放的砖瓦砂石、灰土、钢材木料等建筑装修材料,燃煤、废弃家俱、废弃车辆等物品,予以彻底清理清除。确保小区内公共场地和道路整洁畅通,有效改善居民小区公共环境。

3.清除乱贴乱画

拆除居民小区内及临街建筑物墙体、公共场地乱装乱挂的广告牌、信息牌、喷绘布幔、布标条幅。所有公共信息一律规范到指定位置发布,彻底清理清除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涂乱写的各类启示、通知、小广告宣传品。

4.治理乱泼乱倒

加大环境卫生执法力度,按照定时定点收集,统一集中清运的管理规定,严格治理小区住户和沿街商户乱倒垃圾、焚烧垃圾、乱排污水的违法行为。从根源上消除积存垃圾、暴露垃圾等严重影响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的现象。

5.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治理小区内及临街周边地区乱停乱放机动车辆现象,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在小区内部和临街部位,施划停车泊位,引导、规范车辆驾驶人员规范停放,确保做到整齐有序。

6.整治经营秩序

全面取缔小区内乱摆乱卖的经营摊群,规范管理小区周边临街门店的环境秩序,清理取缔店外售货、加工修理、餐饮外卖等影响环境秩序的违法现象。清理取缔小区内的废品收购、铝合金、金属加工等经营作坊,按照行业指导规划的要求进行整改、迁移或取缔,彻底解决环境污染、扰民等问题。

(二)市房管局

1.督促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建立健全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规范化的物业管理活动。对单位自建、自成体系管理的居民住宅,以及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散在居民住宅,采取与相邻小区合并,或规模成片整合的办法,建立物业管理的基础区域,指导业主聘选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居民小区,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单位要及时制止和处置违反物业管理制度、侵害大多数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组织物业管理单位实施小区建筑立面清洗粉刷、美化包装、临街屋顶平改坡改造工程;清理清除小区内、建筑物周边、楼道内乱堆乱放的家具杂物、乱贴乱画、乱拉乱挂;清理小区积存垃圾;规范小区车辆停放秩序。

(三)广阳、安次区政府

广阳、安次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加强居民小区管理工作,利用居民小区基层党组织,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和居民区管理规章制度,在群众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带动群众积极支持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市社区办

市、区两级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导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积极开展好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五)市文明办

指导居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通过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市民”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居民树立崇尚文明、爱护环境的道德风尚,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六)市规划局

负责编制设计居民小区建筑物、临街房屋的外立面美化包装、平顶改坡方案,指导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实施居民小区容貌景观提升改造工作。

(七)市建设局

督导燃气、热力、供水等单位,维修、更新严重老化的管线设施,提高设施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

(八)市信息产业局

督导广电、通讯经营单位,实施管线入地改造工程,清理拆除乱拉乱挂、乱装乱设的线缆设施,拆除废弃的线杆、线缆。

(九)市供电公司

采取增容、更新等升级改造措施,提高居民小区用电保障水平。清理拆除乱拉乱挂、乱装乱设的线缆、线杆设施,实施线路切改入地。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30日—4月5日)。

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首先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在列入整治范围的居民小区内设置宣传牌、宣传栏,拉挂宣传标语。通过宣传,提高广大居民的思想认识,营造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4月6日—5月10日)。

按照整治工作计划,各部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责任单位采取走街串巷、登门入户的办法,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动员工作,督导责任单位主动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在主动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积极支持和配合其他部门和单位工作,协助执法部门做好动员督导、整治后期的管理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提高(5月20日—30日)。

环境整治期间,市“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定期检查、督导各单位的整治工作,在规定时间考核验收整治成果。对整治不到位、不达标,存在问题的小区或工作项目,及时督导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和提高。

(四)巩固管理(5月31日—6月20日)

健全完善居民小区规范管理和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巩固和保持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回潮。督导、协助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产权单位、业主代表建立健全小区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公约规范,真正形成自觉守法、自我管理、自我规范、互相监督的社区管理机制,提高居民区环境管理水平。

五、保证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三年大变样”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关注民生、惠民利民,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的实事、好事。对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层层建立责任制,使环境整治的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对重点整治部位,要实行挂帐销账制和倒排工期的办法逐项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

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统筹谋划、协调联动的原则,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分头实施。市成立“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各职能部门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许伯任指挥长,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宋书英、市房管局局长郭峰、广阳区政府副区长孙晓晨、安次区政府副区长刘雪松为副指挥长,市文明办、市社区办、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信息产业局、市供电公司等单位主管领导任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的协调调度、督导检查等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执法局,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路兴广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名单附后)。

(三)强化舆论宣传

各单位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活动,引导市民树立环境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物业组织和小区内党员干部的作用,动员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居民小区环境建设中来。同时,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利用媒体报道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对环境整治好的居民小区进行广泛宣传,有力推动和促进全市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严格督导检查

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必须明确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制定详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拿出硬措施,出真招、大力度、保落实。整治期间,市指挥部将加大对重点居民小区、重点整治任务的督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导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拖延搪塞、完不成治理任务的责任单位,除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通报曝光外,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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