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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经营整治方案

时间: 08-22 栏目:方案
篇一:城区违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566字)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安排、部署和《贵阳市力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城区违法占道经营(作业)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明确责任、市区联动、疏堵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取缔各主次干道、重要区域的占道经营(作业)、占道停车等违法行为,分类、分时段科学合理设臵临时摊区,严格摊区秩序和卫生管理,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城市市容秩序整体良好。二、整治范围

云岩、南明、小河、乌当、花溪、白云、金阳新区。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1、坚决取缔城区各主干道、重要景观区域、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绿化广场、集贸市场周边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乱设摊点及未经批准的占道经营(作业)、门面延伸占道等行为。

2、强化管理,杜绝各主次干道未经批准、侵占人行道等市政设施停放车辆的行为。

3、取缔城区各主次干道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的灯箱广告、从事冲洗车辆以及经营性煤火炉灶等行为。

4、加强城区经批准设臵的早、中餐车及夜市摊区的秩序及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常态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

四、整治步骤

(一)摸底调查和宣传准备阶段(20XX年2月25日—3月5日)

1、开展违章占道经营(作业)摸底、调查工作,积极稳妥制定分流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所有违章占道经营(作业)的行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汇总、分类(包括占道地点、规模、经营性质、经营时段等)。

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按照“科学规划、统一审批、规范设臵、严格管理”的要求,由各区(管委会)制定本辖区内占道经营饮食摊区的布点方案。要认真谋划、合理布局,尽可能引导占道经营户入室(入场)经营;不能入室(入场)的,在不影响市容环境、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和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在部分次干道、街巷和社区设臵适量的临时摊区(点),划定区域、规定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原则上中华路〈含滨河路、观水路〉、遵义路、中山路、延安路、瑞金路、北京路、宝山路、枣山路、浣沙路、解放路、新华路、市南路、都司路、文昌路、富水路、沙冲路、花溪大道、贵开路等18条主干道两侧及人民广场、大十字广场、甲秀楼等重要区域禁止设臵各类摊区)。各区(管委会)临时摊区布点规划及工作方案于3月3日前报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初审后,3月5日前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审定。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2、开展侵占人行道等市政设施停放车辆的摸底、调查,制定临时停车场设臵方案。各区(管委会)对辖区内侵占人行道等市政设施停放车辆的情况进行摸底、分类(固定停放成规模的和临时停放等情况),并根据路段及周边停车的实际需求,在“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前提下,拟定部分街道人行道临时停车场设臵方案(原则上中华路、遵义路、北京路、瑞金路、延安路、中山路等6条主干道两侧不允许设臵人行道临时停车场)。占道停车区域设臵方案于3月3日前报市城管局会同交警部门初审后,3月5日前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审定。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加大执法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市委宣传部、各区(管委会)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及张贴、发放公告、宣传册单等形式,加大执法宣传、教育力度,对城区内各类占道(作业)、延伸占道、乱堆乱放、使用煤火炉灶从事经营性活动等行为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及动员说服,督促当事人自觉进行整改。各区(管委会)组织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工作人员采取入户宣传、专人走访、散发宣传资料、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公告等方式,对市民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市民的大局意识,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

(二)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3月5日—20XX年3月31日)

1、全面开展取缔违章占道经营(作业)、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由各区(管委会)负责,拟定工作计划,按照整治标准,开展大规模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全面取缔城区主要街道、重点区域、绿化广场以及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占道经营(作业)、门面延伸占道、马路市场、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确保城区主次干道全天无违章占道经营(作业)现象和马路市场。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

2、切实规范早、中、晚饮食摊区的管理。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切实加强经批准设臵的饮食摊区的集中统一规范化管理,统一炉具、统一招牌、统一时间、统一面积,强化饮食摊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有专门的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保持摊区及周边清洁卫生。给、排水设施完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污物(水)处臵和餐用具洗消设施完善,严禁使用煤火炉灶。早、中餐车及夜市等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入场,其中,早餐车收市时间为上午9:00前,中餐车设臵时间为中午12:00——13:00,夜市设臵时间为19:00后至凌晨。严禁超时经营,提前和超时经营的,停业整顿或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3、加强人行道临时停车场的设臵与管理。各区(管委会)根据批准的人行道临时停车场设臵方案,按照市政设施的管理要求,对临时停车场地面进行硬化,统一规划,统一标识、划线,指派专人负责,实施规范化管理。对临时停车场以外其它路段违法停放的车辆,由各区城管部门会同交警部门依法进行严处。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0XX年3月30日以后)集中整治行动后,各区(管委会),采取定期整治、自查、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做好查缺补漏,严防回潮。制定并落实城区违法占道经营(作业)整治的长效管理措施,明确相关的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

(四)检查、验收阶段

市城管局每月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结果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每月检查结果进行考评,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或未达到整治效果,影响整个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单位和个人批评通报,在接受国家和省创卫工作暗访和检查验收过程中,影响和导致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大局的,将提请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和责任追究等规定,责令其主要责任人引咎辞职,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从严问责。

篇二: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1396字)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占道经营行为的管理,美化乡容乡貌,提升整体形象,结合我乡占道经营现状,现决定对全乡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对跨门营业、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五小行业的专项整治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以“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规范经营、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的原则,改变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出重拳,下猛药,坚决取缔跨门营业、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五小行业的陋习,还路于民,掀起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高潮。

二、整治范围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清理和规范乡域内跨门营业、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五小行业的商贩、摊位,禁止店外经营、作业、加工等行为,清除公共场所堆放物,拆除商亭、商棚等违章占道设施。

三、整治时间

此次集中整治时间为20XX年4月1日—20XX年9月底。

四、整治内容

1、取缔店外占道、马路市场经营。

2、取缔店外加工、制作。

3、消除店外及公共场地堆放的物品。

4、拆除店外及在公共场地的乱搭建、乱拉挂。

5、规范摊点群。禁止随意流动占道经营。

6、规范五小行业(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小菜场、小美容美发店)。

五、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乡占道经营行为的集中整治,基本达到全乡无占道经营行为。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户外广告集中整治的领导,成立户外广告设施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马强

副组长:吴丹

成员:严光玖、李敏智、蒋秀容、王严生、王强、各村两委成员。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

在专项整治之前,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印发通告、设置宣传台等各种形式,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跨门营业、占道经营的危害和专项整治的意义,为整治工作创造一个良好舆论环境。倾听社会呼声,,听取群众意见,争取群众的支持,使广大群众对管理要求和标准心知肚明,以免造成工作被动。

(二)突击整治阶段(5-7月)

该阶段将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成精干执法队伍,开展两次较大规模的整治活动。

具体工作措施是:对沿街经营业户逐门挨户下发《关于跨门营业、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五小行业整治》的通告;进行调查摸底,摸清修理业、制造业、小商贩的数量;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项部署;发放停止违章占道通知书;同时建立专门档案。通告后仍然跨门营业、占道经营的,依法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下达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通知书;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拒不接受处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巩固成果阶段(8-9月)

为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弹,突击整治结束后,安排专职人员不定期进行巡查,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真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日常管理中,实现专、群结合,使管理工作走向良性循环。

八、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保障力度。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以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各类阻挠、拒绝执法的违法行为。对辱骂、威胁、殴打执法人员的违法当事人,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执法秩序,保障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另外与公安、信访部门密切配合,以防止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二是搞好协调配合。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按照统一部署,加强配合,密切协调,形成合力,坚决服从安排调度。同时,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切实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工作技巧,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排忧解难,尽一切可能把工作做细、做实,防止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扎扎实实打好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攻坚战。

篇三:占道经营整治规范管理方案(2136字)

为贯彻落实府办号和府办[20XX]48号文的精神,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市容市貌综合管理水平,为群众营造良好有序的生活环境和营商环境,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街成立商铺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整治行动的部署和指挥,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和配合,确保思想、人员、措施三到位,并对全街的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整治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环局,负责联络、材料收发和资料整理等日常工作,由姚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发动、责令整改及强制等措施,实现辖区主次干道、市场周边和重点地区干净、整洁、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商铺店外占道经营现象明显减少,进一步改善市区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

三、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两侧及公共广场周边从事餐饮服务,商品零售,机动车清洗、美容、维修,五金加工,建材销售,水果、花卉销售及其他经营性行业,存在超出经营地址的门闸、窗、外墙,占用公共用地经营或摆放商品、物料等行为,并造成环境污染、交通堵塞等现象,列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范围。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仓后城监中队在3月20日前完成对固定商户店外占道经营调查和建档工作。3月21日-31日,仓后城监中队会同辖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向商户逐一派发宣传资料,落实签收手续,做到家喻户晓,宣传不留死角。街个体私营协会做好对成员企业入室经营的思想疏导和动员工作。召开一次全街道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4月30日)。仓后城监中队联合仓后工商所巡查督促商户对违章建设进行自我整改。对有占道经营行为的商户,特别是违章在室外构建固定构筑物使用的,要在本阶段自行纠正,拆除违章室外构筑物。工商部门重点排查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店铺。

(三)教育劝导阶段(5月1日-6月30日)。各部门联合整治工作组逐条路段街道进行梳理,对室外的违章设施及乱拉挂、残旧广告牌、残旧雨篷、竹木铁架等进行清理,对依然占道经营的商户教育劝导。

(四)强制执法阶段(7月1日起)。取消市区已实行店外划线允许部分商铺在划线范围内超门槛经营的临时管理措施,全面实行入室经营。对经教育劝导仍拒作整改的商户依法进行处理。

(五)建立长效机制。集中整治后,日常的巡查工作以城管部门为主。城管部门在巡查执法中发现无证无照经营或者超出登记范围经营的商户,及时移交负有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查处;对长期侵占公共利益的商户,经多次执法仍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原发证(照)机关进行处理。此外,我街继续积极探索“堵疏结合”的城市管理思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联系我街实际设置流动摊贩安置点,对于涉及民生的服务类行业,在背街小巷和社区合理设置一批便民服务点。

五、部门职责

(一)党政办(文明办)

负责协调商铺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的宣传工作,引导正面舆论氛围。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结合今年文明城市复检要求,检查督促街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商铺店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

(二)城环局

1、配合宣传部门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占道经营行为,争取社会各界对占道经营集中整治的理解与支持。

2、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组织机动巡查队伍进行巡查。

3、指导和协助中队加强对占道行为、乱拉挂、乱搭建等违章行为的清理整治。

(三)仓后工商所

1、对城管部门移交的无照经营、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的违法经营行为调查核实,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上述行为依法查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其它前置许可部门处理的移交相应职能部门查处。

2、加强对固定经营场所商铺经营行为的教育引导,配合城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四)个体私协

个体私协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组织理事、各组长学习府办[20XX]48号文,明确市、区政府对商铺店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的决心,并且通过学习,各理事、组长向各自辖区的商户进行宣传引导。

(五)交警一中队

1、对擅自占用道路进行车辆清洗、美容、维修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依法查处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对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非允许停车的地方停放车辆的行为进行查处。

3、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六)仓后、农林派出所

1、对涉嫌违反治安法的流动小贩(如销售管制刀具、六合彩资料、盗版或涉黄光碟等)进行查处。

2、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有关事项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观念,不扯皮,不推诿,互相配合,积极参与整治行动。

(二)整治行动涉及面广,对部分商户利益触动较大,且在较短时间内改变商户的经营习惯和群众的消费习惯,可能会有来自各方面阻力,包括经营者的、顾客(食客)的及媒体的等,甚至不排除有抗法等恶性事件和其他群体事件的发生。因此要注意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要果断处置,及时平息事态,维护社会稳定。

(三)执法过程特别是采取强制措施时要互相配合好,控制好现场,并全程实施拍摄取证,日常的巡查教育也要做好证据保留。

篇四:市区占道经营、乱设摊点整治方案(2304字)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深入开展20XX年市容环境双百日综合环境整治,以专项整治促进常态管理,全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步入长效化轨道,努力实现城市管理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目标。现就市区占道经营、乱设摊点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巩固20XX年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突出提升城市形象和改善民生两大主题,注重整治区域拓展延伸,坚持综合整治与城市建设改造、与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与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三个结合的要求为指导,以解决城市管理薄弱环节为突破口,以改善市区人居环境、让市民群众满意为目的,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市区流动摊点和出店经营专项整治,做到疏堵结合,规范有序,确保在两三个月内取得明显成效。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市区占道经营、乱设摊点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市城管局成立了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钱志平,市城管局局长

副组长:倪建斌,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员:顾斌,法制(执法协调)处处长

杨明军,督查机动支队支队长

陈刚,直属支队支队长

吴强,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局长

陆建华,崇川区城管局局长

陶建港,闸区城管局局长

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成如下:

主任:顾斌,法制(执法协调)处处长

副主任:冯晓春,崇川区城管局副局长

赵印红,港闸区城管局副局长

缪进,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张跃,直属支队副支队长

陆荣军,治安办负责人

办公室具体负责占道经营、乱设摊点的整治实施工作。

三、整治范围

市区各主次干道,大中小学校、农贸市场、住宅小区周边,城郊结合部等各类违章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商店出店占道经营行为。重点区域分布如下:

港闸区:沿河桥、通刘路、幸福家苑、大生路、河东二路(唐闸)、树西路、纬一路(陈桥)、和谐汇景门前、华强城二期门口、天生镇、高墩圩桥、永杨路、永兴南路、纬二路、曙光新村门口、越江市场前马路市场。

崇川区:学田市场周边、东方市场周边、横河路、河西街、节制闸市场周边、长途车站周边、通启路五步口桥西、南郊路与永红河东侧路路口西侧、通启路(明星桥东侧)、太平路万通城附近的马路市场。

直属支队:师范学校北侧巷子、濠西路万象路口盆景园周边、城中小学南入口周边马路市场,以及青年路文峰街办入口夜间排档、青年路新天地夜间排档。

开发区:振兴东路与新开路路口马路市场。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在市区范围内统一开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限期自行整改阶段(20XX年2月25日至3月10日)

一是各执法大队(支队)成立流动摊点和出店经营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是配合街办、社区对辖区内占道经营、乱设摊点经营者逐户进行宣传,督促经营者自觉纠正违章行为。

三是对不听劝阻继续从事流动占道经营者和出摊经营的商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当事人自行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11日至6月30日)

由各执法大队(支队)组织执法队伍对上述重点区域及其他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拉网式反复整治。对无视劝告、未自行整改、继续从事流动占道经营的人员以及擅自出店经营的商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取缔各类违章行为。

(三)检查验收、巩固提高、长效管理阶段(20XX年6月30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完成情况,市局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执法大队(支队)整治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对未达标准的道路和区域将责成相关执法大队(支队)继续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直至验收合格。在此基础上,各执法大队(支队)加强日常管理,巩固整治成果,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

五、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现象一直是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也始终是我们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同时也是市容环境整治中必须解决的难点。因此,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流动摊点和出店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整治活动,为市民群众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活、居住和工作环境。

(二)强化领导,广泛宣传。市局成立了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执法大队(支队)也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靠前指挥,分管领导直接抓,抓出成效。各执法大队(支队)要深入整治区域和主次干道,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教育劝导工作,努力钝化矛盾。

(三)精心组织,实行项目管理。各执法大队(支队)对专项整治活动要做到精心组织、统筹兼顾。专项整治活动实行项目管理,定点、定位、定路,每一个项目应明确一名执法大队(支队)领导负责。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按照《南通市市区路段管理责任制考核试行办法》的要求,强力推进市区流动摊点专项整治,整一条路成功一条、整一处巩固一处,确保效果。

(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城管执法大队(支队)要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街道、社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牵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各执法大队(支队)之间要加强协调联动,尤其是接合部位的整治要统一行动,同时展开,防止东打西躲,东撤西进。

(五)强化监督,落实长效。法制(执法协调)处和督查机动支队对这次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如期完成任务的,市局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市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治后出现“回潮”现象的,责令辖区大队限期整改。对整治后的道路、区域,各执法大队(支队)要进一步落实定人定岗和路段承包管理责任制,强化管理,巩固成果。

篇五:非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707字)

根据市委、市政府“双创”《决定》和“创优”、创卫”《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分阶段综合整治,实现我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区主干道、背街小巷、广场、早夜市、学校周边和旅游景区(点)周边、城市出入口等地,无占道经营、出门经营、沿街兜售、快慢车道行乞,达到市容环境卫生秩序规范有序、管理长效。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占道经营行为。

1、坚决取缔各类占用车行道、人行道进行生产经营或从事其它活动的行为(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路段除外);

2、取缔道路两侧、主干道十字口、广场、城市出入口等处的非法劳务市场;

3、清理从事食品经营、门窗加工、铁艺制作等沿街门店占道经营行为;

4、整顿各类车辆的乱停乱放行为;

5、对无合适经营场所、缺少运营设施、占道洗车的车辆清洗场(站、点)予以取缔;

(二)以临街一层房屋立面为准,依法逐一清理各类出店经营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工作,由汉中市取缔非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市取缔非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双创指挥部副总指挥何振基同志任组长,市长助理、市双创指挥部副总指挥李宝玉、市城建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城建规划局、工商管理局、卫生局、旅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环保局、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取缔非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市取缔非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崔庆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县区政府和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工作负总责,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制订具体整治方案、计划和措施,并依法组织实施,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市取缔非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市双创指挥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市城建规划局负责中心城区各类专业市场的规划。

(四)市工商、卫生、旅游、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五)公安机关负责严厉打击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工作中发生的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采取果断措施,从严从快查处,确保整治顺利实施。

(六)市双创指挥部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各县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取缔非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动员会,层层组织发动,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取缔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区城市主干道、背街小巷、广场、早夜市、学校周边和旅游景区(点)周边、城市出入口等地的各类非法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行为,集中力量解决“钉子户”、老大难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路段,并建立健全巩固治理成果,规范经营行为的管理制度与长效机制。

(三)验收阶段(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各县区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自验,并书面上报市双创指挥部。市双创指挥部牵头对取缔非法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继续整治,确保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定岗定责,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经营户规范自身行为,使大多数出门经营、占道经营行为得到自行纠正。

(二)各县、区要加强各类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以疏导为主,引导占道经营商户进入专业市场从事经营活动。

(三)全面推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逐家逐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夯实责任主体,加强监督检查,实现长效管理。

(四)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对非法占道收取费用或以罚代管,如有违反将给予严肃处理。

(五)各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反映工作动态,表彰先进,批评后进,对阻挠执法、不配合整治工作的单位及个人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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