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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寺观教堂工作总结

时间: 04-03 栏目:总结

1海陵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总结

自20XX年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以来,海陵区宗教部门积极落实全市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泰州市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努力做到创建活动与加强宗教界队伍建设相结合,与规范宗教场所管理相结合,与增强宗教界社会服务意识相结合,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主体作用

一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定期召开佛协理事会和学习会,研究讨论佛协工作事务,部署安排各项任务。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增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意识和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思想教育,指导宗教团体开展以“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促进宗教界人士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倡导宗教界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两面旗帜,把佛教教义融入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崇高理念中去。

二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我们组织了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土地产权以及财产等摸底调查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工作,要求宗教团体对照标准,仔细审核、严格认定。宗教团体负责人积极主动深入到宗教场所了解情况、宣传政策、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六个字”方针开展佛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工作,内查外调、正本清源,以认定工作为抓手,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

三是广泛开展社会进步活动。20XX年以来,海陵区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发挥自身优势,组织了形式多样的社会进步活动。西林禅院成功举办禅文化节,加强佛教禅文化的挖掘和宣传,通过佛教禅文化主题活动,推进了我区文化事业的发展;心圣观以纪念汶川地震一周年为主题,在凤城河风景区内举办了汶川地震祈福法事活动,充分发挥道教在社会的影响力,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帮困救危,多行慈善公益事业;泰山岳庙与广大信教群众签订反邪教协议书,防范抵御邪教,构建和谐社会等,丰富了创建活动内涵。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宗教场所规范化水平

一是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宗教活动场所人员管理制度,做好宗教教职人员摸底排查工作,严格场所常住人员管理制度,对外来挂单人员要实行登记造册。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防范、管理工作。健全落实财务制度,组织全区宗教场所负责人集中学习国宗局新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宗教界依法管理财务的法制意识,宗教场所财务收支做到公开透明,规范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成立专门的安全保卫小组,建立值班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日常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二是抓好敏感节点,排查不稳定因素。为确保国庆、世博会等节日期间宗教活动的安全和规范,我们严格控制大型宗教活动,对于一些宗教活动场所举办一些民俗性质的庙会、法会等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提前介入,严把活动预案关、组织实施关、安全责任关,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安保预案的检查。

三是树立典型,推广先进。以各宗教场所中评选出来的先进寺观为榜样,树立典型,召开各类学习会、培训会,推进会,特别就各场所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指导各宗教场所制定和出台一些管理措施,切实推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开展,努力使场所的自我管理能力与水平得以提高。

三、突出社会服务,树立宗教界良好形象

为强化宗教界的社会服务意识,海陵区民宗局引导组织全区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一年来多次集中开展扶贫、济困等爱心公益活动,走访慰问海陵区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打响了有海陵特色的宗教慈善品牌;在玉树地震后,区民宗局发动民族宗教界人士组织“海陵区民族宗教界情系玉树爱心大行动”,活动共计募捐善款三万余元,表达了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仁爱、互助的美好心愿。组织发动宗教文化活动,热心社会公益、参与社会服务,已成为海陵区宗教界的自觉行动。如心圣观道教音乐走进社区文化广场、制作故事光碟,弘扬传统文明,宣传道教文化,凸显民俗特色。茶庵、西林禅院等还开展了敬老爱老活动。这些举措不仅弘扬了宗教慈善的优良传统,而且树立了新时期宗教界的良好社会形象。

通过一年多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海陵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宗教学识有显著提高,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争先创优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宗教界爱国爱教、服务社会的意识得到了强化。海陵区将继续深入推进和谐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宗教工作管理水平,促进宗教界的团结和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关于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工作总结

根据宜民宗字[20XX]23号文件和省民宗局《关于20XX年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赣民宗字[20XX]3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动员,周密部署,抓好培训,加强检查,重在落实,有序推进了我县20XX年以“教风”建设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宣传动员,增强了创建活动氛围。我县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关于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充分提高对教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各寺观教堂“抓教风、促和谐”的主线意识,是抓好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重要前提。市民宗局23号文件下发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了传达学习,一是召开了“教风年”创建活动动员会议,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和开展创建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二是各宗教活动场所迅速行动,通过召开相关会议等形式,集中时间认真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各宗教活动场所还以宣传栏、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宣传国宗局文件和省、市民宗局有关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宣传,使国家宗教局文件精神更加深入人心,并深刻认识到,开展以“教风”建设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既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载体,又是推动各宗教自身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还是宗教服务社会、密切与信教群众联系的有效形式。三是县民宗局把“教风年”创建活动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活动方案。形成了民宗部门牵头协调,宗教团体积极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具体实施,信教群众踊跃参与,上下共同开展抓教风建设,积极推动创建活动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了创建活动。结合铜鼓实际,制定了“教风年”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工作部署,有力确保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工作稳妥而扎实的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铺开前,县民宗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各教派和24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走访、调查摸底和全面排查,做到了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依情施策,对症下药。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铜鼓县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创建标准,按照“一教一策,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实施;各宗教活动场所本着“贯彻始终、区分阶段、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提出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各阶段的具体实施方案。我县的创建活动具体分五个阶段开展了工作,第一阶段是学习动员阶段。主要工作是层层组织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加强宗教教义教规学习,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加强宣传教育。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的大走访、大排查;第二阶段是查找不足阶段。对照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基本标准找出是否存在赣民宗字[20XX]30号文件所列举的十大突出问题,查找自身在教风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第三阶段是整改提高阶段。针对查找出来的不足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方案,明确重点,进行整改落实,并自觉接受监督;第四阶段是总结评估阶段。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活动成效进行评估,建立完善教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第五阶段是迎接检查阶段。县民宗局对创建活动进行一次检查,同时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达标评比做好各项准备。在各个阶段中,上上下下都紧紧围绕边学边创,边查边改,把加强教风建设贯穿全过程,顺利推进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培训骨干,提高了创建活动能力。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素质的高低,对创建活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在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过程中,认真抓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等骨干的培训工作,不仅人员、时间落实,而且内容集中,方法灵活。听取并征求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讨论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各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教风建设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明确了如何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增强了依靠自身的力量搞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能力。

四、检查督导,保证了创建活动质量。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是保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取得实效的有力措施。自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开展以来,我县民族宗教局定期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指导,并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各宗教活动场所对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教风建设大督查,结合在全县民族宗教系统开展的“紧跟党走、幸福成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月”活动,深入各场所走访排查在教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重点检查了宗教活动场所在治安、消防、建筑、卫生、文物保护、宗教活动、财务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和落实情况。适时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行讲评。同时,各宗教活动场所定期召开创建活动分析会,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各宗教活动场所注重搞好“回头看”,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做到了一步一检查,一段一讲评,前一阶段工作不合格,不转到下一段工作。

五、总结提高,巩固了创建活动成果。通过开展以“教风”建设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更加安全整洁,制度更加健全,宗教活动更加规范有序。自深入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来,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信教群众的公民意识、民主意识、安全意识、团结合作意识明显加强。如:圆明寺进一步加快了恢复重建步伐,修建了山门和天王殿,进行了内部装修,更显庄严;大莲山福寿寺马祖道场加大了宣传开发力度,做出了筹建规划设计;万安寺募捐筹备550多万元资金,着手进行改扩建工程。道教活动场所注重发掘自身的传统文化特色,道教活动场所西溪傩神殿于农历六月初六举办了规模盛大的第四届“晒红节”,集中展示了我县传统的“傩”文化特色,吸引了全省各地的近千名摄影爱好者和游客前来观摩指导,得到了游客们的一致好评。已申报批准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宗教界一致认为,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对宗教领域的影响之深,促进作用之明显,是近几年没有的,取得这样的成效,主要是在市民宗局的悉心指导下,各宗教活动场所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文件精神,也是宗教部门和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支持配合的结果。并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要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持续开展下去,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树立宗教界的良好形象,为我县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铜鼓建县百年献礼!

铜鼓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3关于以“安全”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总结

我局从20XX年起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20XX年以“安全”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安全年”活动),各地积极排查整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基本做到了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氛围。

一、主要做法

20XX年1月,我局下发《关于20XX年以“安全”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后,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周密安排部署。各地积极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赢得支持和指导。把“安全年”活动列入工作重点进行安排,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联合开展培训演练、检查抽查、督促整改等工作。湖南、甘肃等地会同公安、安监、消防等多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河南分别与住建、消防等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加强建筑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发挥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指导宗教团体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创建工作,发挥协同自律作用。重庆、北京、安徽、陕西等地支持团体成立创建组织领导机构,推动创建工作落实。福建指导宗教团体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程”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场所负责、团体指导、政府部门监督检查”的安全责任工作机制。天津、重庆、辽宁、吉林、浙江、广东等地与团体联合组成检查组,共同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湖北各团体成立工作专班,搞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加强宣传培训。各地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现场安全演练、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等方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福建举办讲座395场,举办学习培训班368期。江西发放宣传品50余万份,出板报1万余块(期)。陕西印发、张贴宣传品6万余册(份)。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地还通过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交流推广经验。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等地对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发挥其示范作用。

(二)落实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

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各地通过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签定责任状等方式,落实场所安全工作责任。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山东、湖南、海南、四川、新疆等地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有的还要求团体、场所与相应宗教工作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安徽16个省辖市和60%以上的县(市、区)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范畴。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地通过宗教界自查自纠、检查抽查等方式,对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和漏洞。云南、新疆指导做好场所抗震救灾工作,保障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黑龙江要求煤矿城市对采煤深陷区的场所进行排查,尽力确保安全。

认真督促整改。各地认真排查场所治安、消防、建筑、卫生、文物保护和大型宗教活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进行分级评定和原因分析,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人,推动整改落实。河南、湖南等地对安全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提出工作要求。宁夏对近百余处危旧场所登记造册,进行加固维修。内蒙古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的团体和场所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约谈,限期改正。

(三)排查调处各类矛盾和问题

化解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各地及时调处、化解宗教领域各类矛盾纠纷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宁夏下发通知,深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江西、湖北加强协调,共同推动个别宗教活动场所权属纠纷问题的解决。

加强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各地依法审批和规范大型宗教活动,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和完善安保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甘肃制定管理办法、青海落实相关规定,加强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和管理。黑龙江、湖北、广东等地靠前指挥,严防在大型宗教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

查处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依法查处非法宗教活动,依法打击假冒宗教教职人员。

二、主要成效

通过开展“安全年”活动,各地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整治,全面提升了场所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成效明显。

(一)场所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排除。通过全面摸排、督促整改,各地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大批场所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重庆排查出场所危房总面积144605.02平方米,分别制定了整治方案和防范措施。湖南共排查出重大隐患25处、一般隐患493处,其中17处重大隐患、467处一般隐患已经整改。湖北共排查出各类隐患300余处,河北石家庄、唐山、保定共排查出安全隐患300余处,已基本完成整改。北京共排查出各类隐患128处,由于工作到位,各场所在7·21特大暴雨过程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上海98个场所开展保护修缮工程,营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以危房改造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各地支持和引导宗教界加大投入力度,配备安全器材,改造和加固安全设施,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对于水电路房、周边环境整治等靠宗教界自身难以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重庆确定18座重点寺观教堂纳入市级层面集中进行危房整治,总投资预算为97156万元,按进度到位资金6600万元,已有13个场所完成了施工设计方案,其中有2个场所主体工程已经完工,3个场所开工建设,8个场所将在春节后陆续开工。青海2151处场所中20XX处实现通路,1721处通水,20XX处通电,20XX处通信。甘肃争取省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危旧场所的维护改造。山东协调省财政将寺观教堂修缮费由每年2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三)涉及场所安全的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各地把“安全年”活动与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结合起来,把隐患排查整改与实现场所长期和谐稳定结合起来,指导推动团体和场所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场所内部管理,确保场所安全有序。广东、黑龙江及北京、内蒙古、安徽、湖北、广西等地,要求场所尤其是重点场所制定落实值班制度,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反应处置。江苏出台规定,强化场所消防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创建活动开展不平衡,有一定数量的安全隐患尚未彻底整改,人员管理、财物安全、防范标识设置、踩踏预防等方面的工作有待加强等,需要引起重视,逐步加以解决。

一是继续抓好场所安全。把场所安全作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形成长期机制,防止麻痹松懈。继续做好隐患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强边远地区和危旧场所安全隐患的巡查整改,巩固“安全年”工作成果。

二是开展“教风年”创建活动。20XX年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各地要指导各宗教搞好教风建设,树立宗教良好形象,促进各宗教健康发展。把“教风年”与加强团体建设结合起来,支持各团体加强教务指导,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和协同自律作用。

三是做好评比表彰工作。20XX年将要开展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要及早谋划部署,修订评比表彰办法,完善评比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

4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工作总结

近两年来,我寺管委会按照省、市统战部、民宗局《关于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实施方案》,特别是去年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提出《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评选表彰工作意见》后,寺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大教职人员开展创建活动,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创建“和谐寺观教堂”领导小组,确保创建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寺院现有教职人员十二人,常住居士20余人。为有力有序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我院完善了以管委会主任释润华法师为组长、知客释昌慧法师为副组长、管委会成员、各殿堂负责人为成员的南都禅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领导小组。寺院安排了专门工作人员制定了创建活动规划,落实了创建目标责任,解决了创建经费,使创建活动得到了有序开展。

二、加强创建活动宣传,提高教职人员创建工作的认识

为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管委会在广大教职人员和常住居士中大力进行了创建工作的宣传教育,一是组织教职人员、居士学习了各级统战部、民宗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二是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三是组织教职人员学习实事政治和举办佛学讲座,提高教职人员爱国爱教的认识和弘法利生的知识;四是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其三中、四中全会文件,坚持科学发展观,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五是订阅了多种报刊杂志供教职人员学习;六是寺院举办了六期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新闻橱窗,使创建活动在寺院得到深化。七是将各项制度上墙。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力促进了创建活动蓬勃开展,提高了广大教职人员创建活动的认识。

三、落实创建目标,扎实推进寺院和谐

我寺院按照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实行了分类指导,突出了重点。一是在寺院开展了爱国爱教的宣传教育,检查僧人及居士是否按照党的宗教政策,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坚持独立自办的原则,坚持抵御渗透,反对邪教中等方面有无不良行为。通过开展创建寺院做到了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形成了爱国爱教的良好局面,二是在活动秩序方面,寺院在创建工作自觉遵守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主动接受宗教事务各部门的依法管理,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对教职人员和常住居士法规的教育管理,寺院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规范化,出现了和谐、民主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倡导和谐方面,寺院重点抓了内部和谐、邻里和谐工作,在寺院内部僧人、居士之间加强了教义教规的学习教育,对年老体弱多病常住给予了关心帮助,形成寺院内部的和谐,在寺院民主管理中实行了统收统支,按照国宗局7号令精神,加强了财务、帐务、寺务民主管理,在住持释润华法师的领导下,寺院班子内部和谐、团结协作,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四是在服务社会方面,在创建活动中寺院组织教职人员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服务社会、扶贫济困、捐资助学。在住持释润华法师的带领下,为汶川大地震捐款6万余元,为青海玉树地震捐款2万余元,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五是在安全稳定工作中,寺院在创建和谐场所中坚持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了寺院安全消防稳定目标责任书,狠抓了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坚持了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投入了安全消防设备经费十多万元,完善了各项安全目标措施,使本寺院在创建工作中未出现任何不安全不稳定的安全责任事故,为创建和谐场所奠定了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六是加强寺院建设,投入了近20XX万元进行了山门殿、大雄宝殿、观音宝殿、药师殿、三圣殿、僧寮、香客房等修建,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赏。

四、创建和谐场所的几点体会

我寺院在创建活动中,一是提高了广大教职人员的爱国爱教的认识,二是通过创建场所内部和邻里之间达到新的和谐氛围;三是寺院与寺院之间达到了和谐;四是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达到了和谐,五是通过创建活动,寺院教职人员思想素质得到了提高,寺院的环境面貌进一步得到了改善。目前南都禅寺正沿着党的宗教政策,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健康有序的发展,它将成为一个更加和谐,更有生机的佛教文化乐园,将为当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永康市南都禅寺管委会

5漳州市开展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按国宗局和省民宗厅的部署要求,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扎实开展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传承宗教爱国爱教、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弘扬宗教“正能量”。目前,我市宗教界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正在不断深入,对推动漳州宗教事务法制化、规范化和维护漳州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综合效益日益显现。

一、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我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各爱国宗教团体高度重视“规范年”创建活动,为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和各爱国宗教团体对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加强,明确不因领导班子人员变化而减弱领导,统一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把创建活动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确保全市宗教界“规范年”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各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担当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责任,在市、县(市、区)民宗局的指导下,将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积极营造创建活动氛围

各县(市、区)民宗局在指导宗教界开展创建活动中,能够结合实际开展工作。一是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取得领导对创建活动的重视和支持,召开工作会议,对创建活动进行具体动员部署。二是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置宣传专栏,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创建标准等,营造创建活动的氛围。如龙海市要求各团体、场所把创建活动融入到平时的布道讲经中,列入到每一次的学习会议中。三是把“规范年”创建活动列为今年宗教工作的重点,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广大教职人员的形象意识、法规意识,以此促进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结合重点工作推动创建活动

一是把“规范年”创建活动与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活动相结合。市、县(市、区)民宗部门和宗教团体把及时传达学习领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今年及今后做好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举办各级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并把“规范活动、规范管理”作为学习贯彻的重点,以提高宗教界人士政策法规意识作为“规范”的突破口,通过提高广大教职人员和信众的政策法规意识,增强尊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爱国爱教的良好形象,达到以“规范”促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二是“规范年”创建活动与场所安全管理文明敬香相结合。

今年8月,市民宗局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业务科室人员组成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小组,检查采用相关单位推荐与现场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检查全市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48处,发现存在各类苗头和隐患合计83处,现场纠正整改42处,限期整改41处。对存在问题列出工作清单,场所负责人及所在地业务负责人签字后由我局备案。限期改正的,要求场所制定倒计时落实计划,市、县两级民宗工作部门督促落实。此次安全检查态度端正,敢于揭短亮丑,重在解决问题,有力促进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为推动全市佛教、道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开展“文明敬香、安全管理”活动,我局于20XX年9月22日在芗城瀛洲亭寺和天宝玉尊宫组织召开全市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文明敬香、安全管理”现场会,要求各地要在今年10月中旬前完成整改工作部署,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20XX年第一季度完成全面检查验收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整改,全面完成任务。

三是“规范年”创建活动与开展宗教慈善活动相结合。今年来,我局为了让宗教慈善工作与全市少数民族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相衔接,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活动的意见》下发全市各县(市、区)民宗部门、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求各县(市、区)、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结合具体情况,发挥自身优势,突出重点,优先向少数民族贫困户和大中小学困难学生开展扶贫济困。全市各宗教团体、各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积极响应号召,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灵活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从20XX年10月至今年9月,全市宗教界参与公益慈善建设,累计捐款捐物达4918.45万元,其中宗教20XX.87万元民间信仰2819.58万元。在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中,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宗教界捐出善款478万元,资助3745名贫困大、中、小学生,其中少数民族贫困学生143名。全市己有芗城区道教协会、芗城长生禅寺、芗城天宝玉尊宫、东山苏峰寺等4个团体、场所在政府民政部门依法注册成立慈善基金组织,还有50个团体、场所成立了各种慈善组织,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实现公益慈善事业的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这些情况说明,宗教慈善已成为我市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四是“规范年”创建活动与规范和整治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设相结合。今年3月以来,我市各县(市、区)根据漳委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把规范和整治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设作为强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来抓,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态势,摸清全市寺观教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建设情况,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规对“两违”对象进行综合治理,今年来,全市已依法拆除宗教、民间信仰违建11处,强行制止计划违建4处,有力地促进了规范和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初步成效。

四、认识不足及时整改引导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虽然总体形势发展较好,并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团体、场所负责人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被动,造成发展不平衡。二是个别宗教团体、场所负责人组织领导能力较差,工作不得力,影响“规范年”创建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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