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边防护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幸福家园7#、8#楼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000m2,层数:六层,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19.5m。
二、编制说明
因幸福家园7#楼与邻近4#楼施工的距离太近,防止高处杂物坠落砸伤下面施工人员,故在7#楼与4#楼邻近一侧采用竹笆从下至上防护。三、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预防高坠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XX]82号)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
5.施工组织设计
6.施工图纸
四、防护方法
采用新竹笆片防护,靠近4#楼一侧立面满挂竹笆。防护长度为35米,高度为21米。
五、竹笆材料选择及搭设
材料是由竹笆用8#铅丝绑扎而成。竹笆应用生长三年以上的毛竹制作而成。青嫩、枯黄、虫柱或有裂纹连通两节以上的竹笆都不能使用。
(2)脚手架拆除
○1、先全面检查架子(如因使用或其它原因而变形,松动等薄弱之处)。
○2、拆除原则: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自上而下,一步一清。
○3、拆除时,每三人为一组,二人解扣,另一人负责运往堆放点分类堆好。
○4、拆除时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搭设好牢固操作平台,并在下面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靠近,拆下的竹笆应集中吊运,不准向下乱仍。
○5、已拆除的竹笆等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坠落。
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按作业要求进行操作,戴好完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遇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2、竹笆的搭设与拆除过程中,其影响范围内设警戒线隔开,禁止闲人进入,并派专人在警戒线外侧看守,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3、坚持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大足县城棠香街道办事处文昌街85#,由重庆东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重庆建工设计院设计,重庆南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承建。
香山美地4#住宅楼工程,建筑层数为33F+/-1F层高层建筑,建筑高度99m/5.4m。本工程共190户,设防烈度为六度,属一类建筑;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桩基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为丙类;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结构构件的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二、编制目的及编制依据
为了在本项目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临边、洞口、登高、悬空”交叉作业的防护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等标准,落实本工程安全防护措施。
三、临边与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
1)、基坑周边,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无脚手架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分层施工中的楼梯口和楼梯边,井架、脚手架与建筑通道两侧和外墙上的洞口(包括落地窗口),必须随着工程进度,设置临时防护栏杆。栏杆选用φ48钢管,高度为1.20~1.80m,栏柱的间距不大于2.00m。水平方向的横杆不小于三道,横杆间距不大于600mm,下一道横杆用高度不小于180mm挡脚板时,板与楼面的空隙不大于10mm,上下用安全网封闭。栏杆的固定可以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采用立柱与底部建筑预埋件电焊连接和利用水平杆固定在栏杆端部的建筑物上。
2)、凡本工程楼面上的管道井,电缆竖井,钢筋按原楼面配制。在楼层混凝土浇筑中,管道布设时不得随意截断。同时,在井上复盖并固定木板。
3)、在每层的电梯井口,设置固定栅门或钢管栏杆,高度为1.80m。
4)、井架或施工电梯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除了防护栏杆外,双笼井架的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楼层之间的转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应设栅栏安全门或防护栏杆,转料平台结构应按转料重量计算决定。详见卸料平台专项方案
6)、现场地面,各通道上的管道口、沟、槽必须设置可靠的钢结构盖板或钢栅。
四、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在现场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进行攀登作业时,应使用梯子或其他攀登设施。进行攀登或悬空作业时,应同时使用安全带。
2)、使用移动式的人字形立梯和斜梯,应用钢材制作,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脚板荷载不应大于110kg,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3)、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立梯的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脚板的宽度为300左右,不得有缺档,立梯两侧应设防护栏杆。
4)、绑扎外墙、边柱及园形阳台钢筋,安装或拆除上述构件的模板,应按规范的要求搭设好脚手架或作业平台。
5)、绑扎内墙、独立柱、等构件的钢筋骨架,安装或拆除模板,安装管道应使用移动式支架,并在支架上铺设有足够立足面的平台板。
6)、绑扎楼面结构的钢筋,应在搭设好满堂架子上进行。
7)、浇筑楼层混凝土,应等到周边的脚手架搭设高度等于或高于浇筑工作面1.20m时进行。
8)、悬空安装门、窗、玻璃或油漆,应有可靠的脚手架,严禁站在阳台栏杆上作业。严禁利用安装好的门、窗进行攀登,在无脚手架的情况下安装外门窗,应有安全网,使用安全带,其保险扣应扣在上方可靠的物件上。
9)、进行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
五、交叉作业措施
1)、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和塔吊吊运期间,吊臂回转半径范围以内(除吊卸口以外),为防止上方起重机货物坠落,应在通道、加工棚和其他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顶部搭设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廊)。防护棚用Φ48钢管搭设,棚面满铺二层(厚度不少于5cm)竹芭脚手板。选用排架受力形式,顶部桁架高度1.0m,桁架间钢管檩条间距不大于0.35m。桁架的跨度约为6.0m,5.0m和4.50m等多种,排架间的水平系杆间距不大于1.80m。当跨度为5.0m及其以上时,立杆应采用组合式(4根钢管组合的)立柱,上拉支承式的钢丝绳直径为14(6×19),卡件等应符合一般规定的要求。
2)、架空层结构出地面后,上部结构施工和地下采光井混凝土以及防水卷材、回填土同时施工,在建筑物四周距建筑物4.50~6.00m范围内搭设防护棚。
3)、同一楼层内,沿高度方向不允许同时有二个作业面作业。
六、高处作业安全防扩设施的验收和使用
1)、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依据本方案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规范》规定办理有关的设施验收记录、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其内容包括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施情况,技术措施的所有配件和工具的规格、材质及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与建筑物的连接坚固程度,安全设施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等。凡不合格或不符合规定的,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检查。
2)、高处作业中,必须设置安全标志、警牌,对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进行定期的体格检查。
4)、高处作业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5)、使用中发现高处作业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6)、高处作业中,所需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卸下的物料应随时清理,不得胡乱放置或随意向下丢弃,传递工具物料,禁止抛掷。
遇六级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作业。
暴风或暴雨后,应对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松动、变形、损坏等应立即修理完善。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的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七、其它
1)、雨天注意防雨,防滑、防寒、防冻。
2)、钢管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高耸设备必须设置防雷接地装置,且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本工程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8万M2,一至六层层高3.6米,根据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在首层施工后,对通道口、上料口、预留洞口、和楼梯临边、楼层临边进行防护。
1、通道口:在工程北侧上方搭设防护棚,其他洞口用坚固的材料封堵严密。防护棚宽度大于洞口宽度,顶部用5cm厚木板铺严。根据建筑物高度挑出长度为3m,高度为3m。
2、上料口:塔吊四周用密目网维护以防掉物,进料口前方搭设防护棚,材质以DN48mm钢管做骨架,挑出长度不小于3m,上方铺5cm木板,并用8号铁丝绑扎牢固,其高度为3m。
3、楼层进出料口:用DN48钢管做骨架,对物料提升机与建筑物层高搭设,用5cm厚木板铺设,并用8号铁丝绑扎牢固,两侧做好防护栏杆,上杆高1.2m,下杆高0.6m,在出口处设1.2m,宽度为进料口全宽的台口门,并刷红白相间的油漆以示警戒。台口门为两扇向内开启。
4、预留洞口:本工程所有预留洞口均用木盖防护,按洞口尺寸制作并固定在楼板上,以定性、重复使用为宜,木盖板厚度不小于5cm。
5、楼梯临边、楼层临边:楼梯边缘做好防护栏杆,上杆1.2m,下杆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加设栏杆柱,防护栏杆用漆刷红白道。
搅拌机棚:
材料用DN48mm钢管用扣件锁牢上铺5cm厚木板,铺设后不能有缝隙,三面用石棉瓦封牢。对准上料架的方向用安全平网封挂,保持视野开阔、良好。
检查:
项目负责人组织安全员及使用搭设、安装组长定期(每周一次),对各分项工程逐项检查,检查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不合格及时下整改,由搭设或安装班组整改完善。
验收:
各种防护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工地安全员要配合项目负责人逐项、逐层次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整体完成后包分公司质安股,对该分项工程总体验收合格后下发安全防护许可证,不合格不予发证,直至整改合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