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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带头人实施方案

时间: 10-07 栏目:方案
篇一:阜新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1262字)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年》及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XX]17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提升职业学校主动适应行业企业需求能力,为阜新的转型振兴提供技能型人才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专业立校、专业强校”为宗旨,以推动教师专业化建设为前提,以推进“项目教学”为主的教育教学改革为目标,以服务阜新“十大重点产业”集群为目的,初步打造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特色鲜明,“教、学、做”合一,研究型、专家型、领军型专业教师队伍。

二、评选原则

1、坚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的原则。要把评选工作与日常专业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要就评选抓评选,而应寓评选于各项工作之中,通过评选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坚持实事求是,标准从严的原则。要从本校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坚持质量第一,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不盲目追求数量。

3、坚持规范操作,公开公平的原则。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和程序进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拓宽公示渠道。申报材料中各类证书(出版物)必须为原件(具体要求见附件3)。

4、坚持动态管理,定期考核的原则。要打破评选终身制,定期对专业带头人称号重新认定,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旨在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整体工作开展。

三、评选标准

评选内容由职业道德素养、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教育教学成果、教研科研成果五部分组成(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1、评选资格。具有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教学5年(含企业经历)以上;中学高级技术职称或中学中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包括技术等级证书),并在一线任课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

2、评选任期。对“专业带头人”实行任期制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任期内由市教师进修学院负责管理。

3、评选程序。本人申报,学校民主推荐、审核、公示、上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初评(查阅上报材料)、复评(到校听课座谈),领导小组认定、公示、下发文件、颁发证书。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市教育局组建专门评审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组长:李宝光

副组长:曲春林、李春梅

成员:教育局职成科和教师进修学院职教部有关人员。

六、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由评审小组认定后的“专业带头人”,将在本校成立专业工作室,市教育局将授予以专业带头人姓名命名的牌匾,挂牌运行。工作室主持人在评优、评职、晋级等方面优先。

2、经费保障。工作任期内(3年)市教育局每年为每个市级“专业带头人”工作室核拨业务活动经费不低于3000元,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等量以上配套经费。

3、条件保障。“专业带头人”工作室挂牌学校应为工作室主持人设置独立办公室,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为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市教师进修学院要选派优秀教研员定期定员到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市教育信息中心要在阜新教育网开辟“专业带头人工作室”专栏,并开展信息技术应用指导。

篇二:平江县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带头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905字)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师专业化建设,打造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特色鲜明,“教、学、做”合一,研究型、专家型、领军型的专业教师队伍,为使这项工作公平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专业(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范围

专业(学科)科带头人的评选范围、对象为我校在职在岗,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教师。已评为省、市、县专业(学科)带头人的教师同样为校级专业(学科)带头人,在此基础上,学校据专业或学科情况再评选一定数量的校级专业(学科)带头人。

二、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于职业教育,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在全校本学科或专业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本科任教4年及以上(硕士2年,博士无年限要求),有较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5、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近四年来,有主持或参与县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或至少有二篇论文在省市级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

6、教学能力较强,业务水平较高,近四年在省市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奖或有指导学生在参加省市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奖,并被评为“优秀指导老师”。

三、专业(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方法

1、专业(学科)带头人每两年评选一次。

2、须经本人申报,提交评审证件材料,申报时填写《专业(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学校组织教师评审组据申报对象提供的评审材料进行评估或评分。

四、专业(学科)带头人的职责

1、在专业(学科)建设和课题研究中起主导作用。

2、在专业或学科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协助专业(学科)组长开展各类专业活动。

3、一年内有较突出的专业业绩,或专业建设有明显的变化和进步。

4、重点参与专业建设,组织或积极参与学校模块化教学工作的推进。

五、任职期限与待遇

1、任职期限:学校专业带头人任职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学校据业绩情况进行再确认,实行队伍动态管理。

2、学校颁发证书,每个学期根据带头人的业绩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3、今后申报县、市、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须从校级带头人中推荐或选报。

篇三: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1287字)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XX]22号)和《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基本要求)》(湘教发[20XX]103号)相关文件精神,在“十一五”期间,坚持“面向全体,培养青年,发展骨干,推出名师”的工作思路,以“定点定向培养,课题加压,专业引领”为举措,切实加强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1、根据各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省级标准拟在中心范围内培养县级专业带头人40名以上,市级专业带头人30名以上,省级专业带头人5名以上。

2、培养对象通过培训后能够在专业设置、专业教学计划制订、教研教改、教材开发、应用技术推广与研究等方面起到带头和把关作用,对本专业其他教师的培训提高起到指导作用。

二、具体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培养机制。县职教中心成立由中心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的专业带头人培养领导小组。制订《澧县职业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各学校按照《澧县职业教育中心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和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好各专业带头人的推荐工作,职教中心认真考察,确定培养对象。

2、抓师德师风,提高思想素质。加强全体专业带头师德修养,真正做到学高为师、技高为师、身正为范。使教师热爱自己的职业,恪守教师道德,实行“六个转变”,即:任务目标从单纯服务于学校教育向主动服务于全社会转变;教育思想从主要传授知识向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转变;思想情感从偏爱“好学生”向热爱全体学生转变;教育方法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教学内容从过分强调系统性、统一性向实用性、个性化转变;教学观念从教育与社会脱节向紧密联系社会转变。

3、加强专业带头人的业务培训与提高,在采取以在职学习为主的同时,根据专业结构调整和教学需要,优先选派专业带头人参加相关专业机构培训。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湖南省职业院校颁发的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者,各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报销一定的费用。

4、全体专业带头人必须高度重视教学和科研工作。所有专业带头人要热爱本职工作,愉快接受学校所分配给的教学任务;端正教学态度,工作精益求精,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所有专业带头人每年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专业学术论文,参加一项以上科研(教研)课题;指导1-2名青年教师,参加一项应用技术研究。开发一本校本教材或实习指导书。

5、积极创造条件,构建有利于专业带头人成长的氛围,建立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的机制。每年,聘请知名专家来中心各学校指导,促进专业师资培养。有计划地选派专业带头人到企业顶岗培训,各学校根据政策解决相关待遇。

6、专业带头人必须参加专业课程计划制定,参加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且要完成从方案设计和论证、设备选型到施工组织检查验收工作。既可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用实践来检验修正理论的目的,同时也锻炼了教师的组织能力、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7、各学校提供专业带头人培养专项经费,确保培养方案能够顺利进行。

8、县职教中心组织对培养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对与培养目标相差较远者予以淘汰,并替补新的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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