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据建筑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高处坠落及从事高空作业而引发的物体打击事故,占各事故总和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因此我们在建设施工中,参加施工的人员要积极主动学习高空作业的基本知识,增强高处作业的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高空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遵循以下规定。
二、总体要求
1、高空作业前所需材料事先准备好,工具放在工具袋内,在高处作业时不能随意抛掷物件。
2、不得双层同时作业,如需要,应在双层作业中间加设防护设施。
3、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4、高空作业要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在龙门架、导梁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梁和未固定的物体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和通讯设备。
5、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合格的人员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否则不能使用。
6、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应以撤除或加固,平台及架子上的物体堆放平稳、牢固,防止掉落和不妨碍行走、装卸。
7、高处作业的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经力学计算达安全可靠方可实施。
8、高处作业时,与地面相距3.2米以上应设安全网,安全网随工作面的升高而升高。
三、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求
1、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恐高症等人员不适宜高处作业。
2、攀登、悬空及高处搭设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后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身体。
3、不准在高空开玩笑打闹,严禁酒后高空作业。
四、穿着要求
1、衣着灵便,禁止赤脚、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2、高空作业的人员要戴上安全帽,系上安全绳,交叉作业的人员必需戴上安全帽。
3、指挥吊重并向上看的人员要戴护目镜。
五、高处坠落的预防
1、临边作业要求:在临边处设置两道能承受1000N外力的栏杆,(上杆高1米至1.2米,下杆距离竖杆底部高度0.5~0.6米)。用安全网将建筑物的周边围起来最好;临边的施工点外侧面临街道时,除设防护栏杆外,应设安全网或其他封闭处理。
2、洞口外要围上栏杆,作业后将洞口覆盖,防止外人掉入洞口。
3、攀登及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悬空作业的下方应装挂安全网,或设置安全操作平台。
5、垂直运输的接料平台:平台上在周围要设置防护栏杆及安全门,吊料盘到位停稳后,人再进入吊盘,但不能几个人以上同时进入吊盘。在吊盘没到位时不要先上接料平台或在接料平台上等候和观望。龙门架、井字架吊盘不能栽人。装卸物件要专人指挥。
6、脚手架上的踏板要严密牢固,不能有探头板,堆料在脚手架不要集中在一起。也不要多人聚集在一块跳板上,防止荷载集中而坍塌。运送较长的材料时要前后照顾以免碰撞他人。
7、在安装柱、梁、板等结构的模板及钢筋时,要站在脚手架或平台上操作,不能蹬在模板上作业,也不要在模板上行走。
8、在悬挂式脚手架作业前,要检查脚手架的索具拴结得是否牢靠,悬吊杆或挑架是否稳定,栏杆是否齐全牢固,跳板是否铺严拴牢。作业时要绑好安全带。
六、天气要求
在五级以上风力或遇雷雨、大雾,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雨天、雪天注意防滑、防寒、防冻设施,高耸的建筑物应设避雷设施,暴风雪及台风暴雨过后应检查高处作业设施,安全可靠后方可重新施工。
七、上高空作业的梯子要求
1、梯子要牢固可靠,不得缺档,梯子脚不能垫高,梯子整体距离墩身20—30公分为宜,踏板间距30公分为宜。
2、一梯子严禁同时两人同时上下。
3、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必须设围栏。
4、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手不能持器物。
5、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高度超过8M时,每隔6M-8M设平台,使用斜梯进行作业,斜梯高度大于10M时,应在7.5M处设休息平台,在以后的高度上,每隔6-10M设休息平台。
6、高空便桥两边要设置护拦并用安全网围好,便桥因工作需要临时中断行人通行的,要在该处两头设围栏围好,以防行人通过。
八、用电要求
1、电源线路附近作业,必须切断电源。
2、严禁雨天在高压线下高空作业。
3、电线不准直接绑在架子上。
九、洞口作业
1、井(或孔桩)口施工,人离开时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设施。井口及沟槽施工后,除设置栏杆及安全标志外,夜间设红灯示警。
2、栏杆要求:栏杆柱头离井口边应大于50公分,打入地面50公分至70公分,柱头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结构的上杆任何处都能经受得了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十、悬空作业
1、设立牢固的立足处,视情况而定,配备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设备必须经检验方可使用,并且一定要安全有效。
十一、井字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个人防护:操作人员衣服要灵便,袖口、裤脚和腰要束紧,脚要穿软底鞋,头戴安全帽,上井架要佩安全带。
2.基座安装:基础要平整夯实,遇有松软地基,要铺条石或倒砼,并设置地脚螺栓,底座安装要平稳、牢固,并有排水措施。
3.架身安装:
(1)架身材料应平直,无弯曲或腐蚀,安装要垂直,架身组件与紧固件应齐全良好,整体稳定符合设计要求。
(2)井架安装应有专人上下指挥、运送钢件应用滑轮,吊物下面不得站人,安装架身应上下呼应,统一指挥,(在井架上安装要佩安全带),脚下铺专用架板(架板最好选用无节把的杉木板,厚度≥5cm)操作宽度单侧不小于50cm。
(3)垂直度:垂直偏差在1/400以内,架顶与吊兰使用高度之间要留有2.5m的缓冲距离。
4.缆风绳:
(1)当架身安装到10m高时要拉一组(四条)临时缆风。架身高在10~15m处应设第一组缆风绳,以后每增高10m再设一组,架顶再设一组。
(2)缆风绳应使用Φ8以上钢丝绳,且每条接头不能多于一个。不得使用Φ6钢筋和8#铁代替,与地面夹角45~60°,每根缆风应有独立的地锚,缆风与地锚应用花兰罗丝调整松紧。
(3)缆风绳接头及两端的卡子不少于3个,紧固方向正确(卡子大面卡在主绳方向)间距是钢丝绳直径的10倍,且不小于10cm。
(4)调整和拉紧缆风绳应对角同时进行,统一指挥,严禁单向调整,以免造成事故。
(5)地锚要用钢丝绳,埋设要牢固,最好用条石挖坑埋深1m以上。禁止使用园木、钢筋等做地锚。不准绑在树上和其他不稳固的地方。5.吊篮:吊篮升降要有高度标志并设置电铃等上下双向联络信号,且要安装防坠落装置,和超高限位器。吊篮要设安全门,吊篮两侧应防护严密。
6.附属设施:
(1)井架进料口上方要搭牢固的防护棚,一般不小于2×2m。卸料平台独立搭设,架板满铺绑牢,距井架不得超过10cm,两侧有1m高的防护栏杆,正面有可开启的安全门。
(2)正确选用载重钢丝绳,断丝、磨损严重不得使用。钢丝绳绑扎在吊兰上要有套环(鸡心圈)保护,卡子不得小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倍,且不小于10cm。方向正确。
(3)卷扬机安装稳固,距井架15m以下,钢丝绳必须设置过路保护,不拖地,要搭设牢固的操作棚,并保证操作人员视线清楚。
(4)在醒目处悬挂安全操作牌和安全标志。
7.机电安全:
(1)电源线与井架接触部分要有绝缘措施,井架要设独立的电源开关,设箱加锁。开关箱至电机的电源线一律使用电缆线,且距离不得超过3m。
(2)电机外壳和铁开关箱外壳一律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条件允许的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3)井架高于周围建筑物时(且超过20m)必须装设可靠的接地和避雷装置。
8.试运行:
(1)井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空载、满载和超载(10%)试运转,即:空载上下连续运转10分钟,满载和超载应先提升1m停置10分钟后,继续上下循环运行10分钟。
(2)在试运行中应检查井字架、钢丝绳、卷扬机、制动器、电器开关、吊兰、滑轮、缆风绳、地锚以及各种安全装置(限位器、防坠落装置、电铃等)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试运转记录,以备交付使用。
9.安装完成后,须由工地工长负责组织安装与使用单位验收,并办理交接班签证手续后,方准投入使用。内井字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1.拆除井字架前要根据现场情况拟定拆除方案,班组成员明确分工统一指挥,拆除过程中精力要集中,不要东张西望和开玩笑。工具不用时放入工具袋内。
2.操作人员衣服要灵便,袖口、裤脚和腰要束紧,头戴安全帽,上高空要挂安全带。
3.拆除前,周围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拆除时地面要设监护人,统一指挥,上面作业时下面不准有人操作和停留。
4.根据井字架的型号选择好操作用脚手板的长度,单面操作宽度不小于50cm。
5.上井字架拆除人员要两人一组互相配合好,不准单人操作,以防拆除时螺丝,杆件掉下造成事故。
6.拆除井字架身前要先检查原锚固点,或加设临时缆风,然后拆除最上一道缆风绳,按顺序由上而下拆除。当拆除到第二道缆风时,应重复上述作法。
7.拆下的杆件不能往下抛掷,要用滑轮麻绳慢慢放下,拆下的螺栓要用箱子装好。
8.拆除完成后,井字架杆件要按规格分类堆放,堆放地点要平坦,下设支垫排水良好,如堆放在室外应加以遮盖,对螺栓应用柴油清洗干净以备再用。
9.对弯曲,变形的杆件要调直,并刷漆,对不能修复的杆件应集中报废,并补充新的杆件,以备下次再用。
十二、吊装要求
(一)吊装总体要求:
1、机械、设备及整个吊装系统必须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2、参加吊装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吊车起吊重物时应必须专人指挥,起重工要掌握作业安全要求,其他人员有明确的分工。
4、大型物件吊装作业前必须检查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试吊;
5、机具、钢丝绳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6、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准使用霉烂的架子材料。
7、吊装系系统在停滞一段时间后(半月以上)或认为有必要时(如大风、洪水、雨雪过后等)要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8、吊装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吊运通道,并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吊装前应先进行一次低位置的试吊,以验证其安全牢固性,吊装的绳索应用软材料垫好或包好,以保证构件与连接绳索不致磨损。构件起吊时吊索必须绑扎牢固,绳扣必须在吊钩内锁牢,严禁用板钩钩挂构件,构件在高空稳定前不准上人。
9、吊机吊装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吊装时操作人员精力要集中并服从指挥号令,严禁违章作业。起重作业应做到“五不吊”:
①手势指挥不清不吊。
②重量不明不吊。
③超负荷不吊。
④视线不明不吊。
⑤捆绑不牢或重心不明不吊。
(二)卷扬机
1、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操作位置必须视野开阔,联系方便;
2、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3、通过卷扬机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接结和扭绕,钢丝绳在卷筒内必须排列整齐,作业时必须至少保留三圈;
4、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物件放下。
5、应准备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起重机
1、乘载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2、严禁攀登起重臂和绳索,严禁运送物件的吊篮乘坐人员;
3、作业人员远离起吊货物;
4、严禁在吊装作业现场下面进行其它作业;
5、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护栏内;
6、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或吊车)吊物时,必须同步升降;
7、吊车吊重作业地面必须坚实平稳,支脚必须支垫牢靠;
8、吊物前,先吊离10公分左右,检查制动性、可靠性及绑扎牢固良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9、起重钢丝绳必须垂直。
第一章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JGJ130-20XX
其它有关安全管理的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第二章基本规定与安全培训
一、基本规定
第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9条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10条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二、安全培训
1、培训的目标
(1)安全意识:安全事故整缺点。不管是在露天还是在室内必须有安全意识。
(2)预防隐患:任何事故都能够防止,所以咱们做的每一件事的时候都要提前多想一些,那样作有什么安全隐患,怎么躲避安全隐患。2、劳保用品的准确使用及文明施工
(3)安全帽、安全带的正确使用。
(4)严禁穿拖鞋、裤衩、半截袖上班作业。
3、机具的检查与安全使用
(5)检查机具的性能否完好、工作是否稳定,并填写机具检查表。
(6)检查机具的线路有无破损,有无触电保障。
(7)使用前看有无故障,确保机具的正确使用。
(8)手持电动工具、切割机必须有防护罩。
4、长期用电的安全
(9)临时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电工证)上岗。
(10)检查所用电线,电缆的尽缘层有有决裂,电缆交心是否标准、是否有防火维护。
(11)检验设备机具时,应将前一级电源总闸断电,并挂停电标记牌,防止电源线湿燥,严禁带电操作。
(12)履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源控制两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装备。
(13)检验配电箱是否安全。
(14)作业完毕时,应关闭电箱落闸,上锁。
5、焊接切割时氧气、乙炔的安全防备
(15)焊工操作职员须持证下岗。
(16)焊接、切割时需注意分开施工,注意交叉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
(17)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放置,其距离间隔不小于5米。
(18)气瓶处须有回水阀、气管须完整,不得有裂缝,且气管与气瓶的接头处必须用卡子卡好,安装须牢固。
(19)焊接、切割作业区必须有专人看护。
(20)作业完时,焊机须断电,氧气、乙炔须闭好阀门。
6、高空作业及临边作业
(21)2m以上作业就是高空作业。
(22)严禁在2m以上的、不防护栏的临边处作业。
(23)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挂在坚固处(高挂矮用)。
(24)严禁高空扔物。
7、梯子的使用
(25)梯子须安置牢固,使用材料需经人传递或用老桶吊拿;
(26)使用梯子时至少两人一组,有专人扶梯;
(27)检查梯子的铆钉是否紧动,焊缝是否开裂;
(28)严禁使用梯子最上面两格。
(29)使用脚手架时,应安置稳定,要有工作平台;
(30)脚手架上工作平台的木板应固定,要有足够的工作空间;
(31)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32)脚手架的休息平台须有挡手板及防护网;
(33)严禁站在护栏上工作或立在护栏上劳动;
(34)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挂牢;
(35)移动脚手架的轮子必须有制动安装(脚刹),使用时必须制动;
(36)移动脚手架高于5米必须设斜撑(内撑斜支架)和制锁器;
(37)工作平台上有人时,严禁推进脚手架。
8、升落机的应用
(39)使用前应后检查升降机的所有配件线路是否完好。
(40)升落机的收足必须支持在平坦,牢固的处所。
(41)在升升机上作业必须穿着安全带,并挂在护栏上。
(42)操作平台上不能堆积过多,过重的材料。
(43)作业区域利用警示带围好、悬挂安全标识、设置监护人。
(44)提升升降机时,工作平台上严禁有人。
(45)升降机的护栏上严禁站人,工作平台上严禁搭设梯子、凳子等增添高度使用。
9、化学品的寄存取使用安全
(47)寄存化学品必须远离水源。
(48)要有专用的化学品寄存点,并有漏水器。
(49)使用化学品时戴上口罩,橡胶手套。
(50)用完的化学品容器回收处置,不准随便乱丢乱放。
10、吊装装业
(51)作业区域必须用警示带围好。
(52)在吊臂的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
(53)吊臂的邻近严禁有电线电缆。
(54)日间作业须有足够的照明。
(55)吊装作业时,必需要有专余吊装指挥员现场指挥。
第三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临边作业
第1条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第2条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
二、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稍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三、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
四、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五、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第3条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二、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三、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五、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第二节洞口作业
第1条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一、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二、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三、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四、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第2条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二、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四、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五、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六、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七、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八、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九、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3条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第3.1.3条的规定。
第四章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攀登作业
第1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第2条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第3条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第4条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第5条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第6条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第7条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第8条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第9条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10条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
第11条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l为绳的长度。
第12条钢构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层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层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cm,毛竹梢径不应小于70mm。
二、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三、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第二节悬空作业
第1条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第2条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第3条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层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二、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第4条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二、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三、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第5条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二、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三、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第6条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二、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三、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第7条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雨天张拉时,还应架设防雨棚。
二、预应力张拉区域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档板。档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
三、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8条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二、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三、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第五章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操作平台
第1条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二、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用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三、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四、操作平台可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在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五、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第2条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二、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三、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四、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五、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六、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七、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八、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第3条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第4条操作平台的力学计算与构造型式见附录五之(一)、(二)。
第二节交叉作业
第1条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第2条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第3条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第4条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第5条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
第六章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第1条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第2条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第3条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一、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二、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三、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第4条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二、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三、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四、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五、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第5条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第七章安全应急
(1)产生事故时,应及时挽救伤员(不懂急救的人,请不要移动伤员)
(2)掩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一、高空作业危险源的分析
1、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坠落导致高空作业人员坠落有二种方式:一种是导致伤者高空坠落原因不是由于物质不稳定而引起,而是伤者本人身体失稳造成坠落称为直接高空坠落,另一种是由于物质变形、移位、打击使身体失稳而导致坠落。
A、直接高空坠落形式
(1)行走中被障碍物所绊而失足。
(2)在脚手架、爬梯上下攀爬失手而坠落。
(3)在管道、小梁行走时脚步不稳(如打滑、踩空)身体失控坠落。
B、直接高空坠落原因
(1)高空作业思想不集中或开玩笑、追逐、嬉闹。
(2)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3)因睡眠、休息不足而精神不振。
(4)现场孔洞及高处边缘缺乏栏杆或盖板。
(5)高空作业不戴工具袋手抓物件而失足坠落。
(6)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C、间接高空坠落表现方式
(1)踩中易滚动或不稳定物件而坠落。
(2)操作中用力过猛或猛拉猛甩不受力物件。
(3)脚手架上的脚手板、架子管因变形、断裂而失稳导致人员坠落。
(4)工作中梯子折断或在倾倒下导致人员坠落。
(5)触电、物件打击或其他方式导致人员坠落。
D、间接高空坠落原因
(1)高空作业地点无栏杆。
(2)通道上摆放过多物品。
(3)操作人员操作不当。
(4)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梯子摆放不稳。
2、高空落物伤人事故
(1)起重机械超重或误操作造成机械损坏、倾倒、吊件坠落。
(2)各种起重机具(钢丝绳、卸卡等)因承载力不够而被拉断或折断导致落物。
(3)用于承重的平台承载力不够而使物件坠落。
(4)起吊过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没有绑扎或清理而坠落。
(5)高空作业时拉电源线或皮管时将零星物件拖带坠落或行走时将物件碰落。
(6)在高空持物行走或传递物品时失手将物件跌落。
(7)在高处切割物件材料时无防坠落措施。
(8)向下抛掷物件。
二、高空作业施工的安全要求
(1)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在立柱、盖梁、箱梁、高边坡、隧道施工台车上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1)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必要时要在不坚固的结构物处挂上警告牌。
三、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控措施
1、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坠落的安全防控措施
(1)高空作业场所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6)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8)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9)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10)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11)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2、防止高空落物伤人安全措施
(1)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2)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
(3)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4)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
(5)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
(6)加强高空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
(7)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
(8)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9)切割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10)起吊零散物品时要用专用吊具进行起吊。
四、高空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1、基本要求
(1)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2)高处作业必须按规程搭设安全网;作业人员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不得嬉闹,酒后严禁高处作业。
(4)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高处作业所有料具应放置稳妥,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严禁人员跟随起重物上下。
(6)高处作业采用统一规程的信号等与地面联系。
(7)高处作业时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遇有恶劣天气停止作业。
(8)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9)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佩戴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
(10)夜间不宜进行高处作业。
(11)遇有六及风力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A、攀登作业安全防护
(1)攀登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移动式梯子,均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有固定措施。
(3)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并不得有缺档。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绞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界宜,超出2m,加设护笼,超过8m,设置梯间休息平台。
(5)作业人员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6)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B、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1)悬空作业处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科验证后方可使用。
(3)吊装中的大模板、预制构件以等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4)支模板应按规定的工艺进行,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设立操作平台。
(5)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搭设脚手架和马登。绑扎立柱和盖梁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绑扎3m以上的墩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6)浇注离地2m以上结构时,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7)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8)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的两端必须设置挡板。挡板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m~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1m。
(9)进行预应力张拉时,要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雨天张拉时,还要架设防雨篷。孔道灌浆要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10)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五、文明施工
(1)凡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凡是进入施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3)各类施工人员都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无违章行为。
(4)施工人员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易滑的硬底鞋上班和酒后上班。以及上班时嘻笑打闹。
(5)施工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彩旗围挡,施工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高空作业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业,为科学、有效,及时控制和应对可能生的突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以前项目建设高空作业管理的实际经验与总结,制订本预案。
2、原则与任务
(1)以人为本实施应急救援,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同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依法实施应急救援,严格要求应急救援人员依法行使救援任务,严禁以救援为名,行违法之事,一旦发现,及时制止,并送公安机关追查责任。
(3)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响应,上下结合,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本预案的编制依据。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铁四局淮息高速公路土建五标项目部标段内工程高空作业场所所发生的一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设在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
(2)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环保部办公室,由李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具体办公。
(3)各架子队随着本工点的开工而设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小分队,由架子队队长任救援小分队队长,并负责本队的应急救援工作。
(4)架子队挑选12名年青壮劳力,熟练高空作业懂救援知识的施工人员组成项目部预备应急救援队,随时听从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的调遣指挥。
(5)各架子队按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的机构对应设立专项应急救援队,随时准备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6、职责
(1)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全面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调遣工区应急救援队。
(2)应急救援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并随时接任指组长的工作。
3、物资设备部、综合管理部、安质部负责组织救援队伍训练,配备救援器材设备,上下联系,通报情况,并负责准确向有关机关和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协助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准确指挥应急救援。
4、被挑选为项目部应急救援预备队的队员,无条件随时听从项目部指挥和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应急救援训练,练就过硬本领,备战应急救援。
5、各架子队的专项救援队,专职负责本队的应急救援工作,全天侯在岗,随时听从指挥,并具体实施本队的应急救援。
7、资源配备
(1)劳动力配置
应急救援小组作为事故应急的指挥人员,负责组织工地工人进行事故抢修。工地医疗队和工地车组负责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护。
(2)设备物资配置
工地针对高空施工中的风险情况,应储备担架、爬梯、灭火器、急救箱等相关急救物资设备。根据施工场地的平面布置和工程施工特点,工地制定了生产工地的救助材料存放位置,并悬挂标识牌。
8、资金配置
项目部针对施工可能潜在的危险,准备一定资金用来处理可能突发的事故。
(1)医疗救助配置
根据实地调查,距工地最近的医疗救助机构,并将公司法部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公布于众,广泛张贴于工地内。
(2)培训
①工程实施前,对参与本工程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集团公司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要求在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②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自觉自愿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③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加强班前教育、班中检查,班后评比,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④对电工、焊工、架子工、钢筋工等高空作业及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岗位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⑤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或教育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⑥作业工班每周一进行定期的安全学习,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总结上周施工中产生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9、应急救援响应、突发事故救援响应
(1)施工场地内一旦突发安全事故时,发现人员立即用工地值班室电话向救助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地点、范围等相关情况。
(2)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抢险队应及时赶到现场迅速处理,若有人员伤亡,首选救护伤员,并报告医疗机构及时请求医疗救护。在医疗救护未赶到场时组织实施自救,尽可能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并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处理方案。
(3)在事故处理后,项目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4)保护现场,调查事故原因,以便组织追究事故责任,吸取经验教训,以利施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