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计生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计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将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落到实处。根据萍乡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贯彻省、市计生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政务公开”、“阳光维权”、“社会监督”三项重点,实现计生工作“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
二、目标任务
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行风评议、监督维权为重点,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有效防止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效能和公开服务质量,增强计划生育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第一阶段要完成制度和平台建设,镇计生办开通了全镇的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我镇计生办将7068950定为高坑镇“阳光计生行动”服务电话。
第二阶段扩大阳光计生工作影响力,在运作中不断加强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行风评议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第三阶段不断巩固成果、开拓创新。在运作过程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三、内容要求
(一)政务信息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1、各村、社区、要按照《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为重点,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通过公开,增强群众守法意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升人口计生公信力。
2、各村、社区要对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投诉举报渠道、生育政策、技术服务政策、奖励优惠优待政策、违法生育责任追究、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实际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
3、各村、社区要确保公开的及时更新。对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要重点关注。特别是涉及群众权利义务和利益的政策调整时,要主动及时更新。
4、各村、社区要针对不同层级、地域、对象、要求等,因地制宜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信息、专栏、墙报、印刷品等多渠道进行公开。
(二)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各村、社区要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每月通过集中评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重点开展三大评议工作:一是在农村开展“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二是在城市开展“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三是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
通过评议活动,认真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队伍作风不实等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进一步深化我县创优工作。
(三)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
1、各村、社区、要设置信访接待室,落实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责任追究、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探索建立电子信访平台。
2、我镇已开通了阳光计生热线,阳关计生服务电话为7068951。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让广大群众知晓我镇阳光计生热线。各村、社区的信访电话要保证有专人接听,接听人员经过严格培训,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过硬,耐心细致、周到热情、知识丰富;接到来电后,要严格按照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规范的记录、受理、处置、转接、交办、答复、反馈等。
3、各村、社区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代表、村干部代表、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开展计生行风监督,建立监督意见、建议、整改、复查联动机制。
4、各村、社区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作,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主流媒体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查处、及时报告。对反映不实的问题,要及时澄清事实,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5、我镇制定出台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及对举报人的保密保护措施。各村、社区要大力宣传,鼓励群众实名举报。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部署(20XX年1月30日前)
各村、社区要将“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会议、文件、信息、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各村、社区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
(二)整体推进(20XX年2月—10月)
充分发挥我镇阳关计生服务热线的作用,贯彻落实计生政务信息公开、行风评议、社会监督工作,倾力打造“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先进镇。
(三)阶段评估(20XX年11月—12月)
各村、社区进行自查总结,我镇计生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验收结果将纳入村、社区年终考核。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维护育龄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和纠正各种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根据市人口计生局的要求,民安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计生系统启动“阳光计生行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社会监督为重点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内容
(一)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领导机关宏观管理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治不正之风。
(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倡导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提供“一条龙”服务。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领导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国家谋实策,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三)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
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积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首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保证“阳光计生行动”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文
副组长:谢艳
成员:陈江、李文桂、陈文玲、梁广森、吕坚、刘琼新、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人口计生系统干部正确认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阳光计生行动”。各村委会要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抓好典型,搞好示范
“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科学态度统筹推进,积极抓好典型示范点建设。民安镇计生办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在各村委会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基础上,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抓好典型示范,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始终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让人民群众不断得到实惠。要以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一批“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镇90%以上的村达到示范点的要求,即: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提高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四)加强检查,促进落实
积极探索建立“阳光计生行动”保障机制,建立考评制度,把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列入政风行风建设内容,认真兑现奖惩。要加强监督检查,偿试建立长效评议机制,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的落实。对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的,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群众不满意的行为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提高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为切实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育龄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我镇人口和计生工作良性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施“阳光计生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为重点,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人口计生部门良好形象。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充分发挥镇人口计生服务网络的作用,及时全面公开全镇计划生育工作政务信息,增强工作决策和工作过程的透明度,镇人口计生部门主要公开人口计生法、计划生育执行情况、计生奖优政策执行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工作纪律、维权措施及监督电话,公开形式以宣传栏和宣传页为主;村(居)委会主要公开和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各类办事和申报程序、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情况和数据、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执行情况、党员干部实行计划生育情况、计划生育服务承诺,公开形式以宣传栏和宣传页为主。
(二)深化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一是在农村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请农民代表评议镇计生工作人员、村级计生专干工作作风实不实,工作态度好不好,服务质量高不高,服务承诺兑不兑现,工作中是否做到了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关心群众疾苦、让群众满意;二是在集镇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请流动人口代表评议镇计生工作人员对计生政策的宣传是否到位,提供计生服务是否及时,是否维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倡导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提供“一条龙”服务;三是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请基层干部评议上级机关指导工作是否及时有效,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是否及时到位,工作作风是否扎实深入。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三)畅通监督渠道,实现“阳光维权”
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镇计生办开通“阳光热线”(0731—83550190),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强监督维权实效;二是完善监督制度。镇计生办聘请5-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等特邀监督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征求社会各界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村(居)人口计生服务室要聘请5-10名群众代表为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活动,收集群众对人口计生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完善举报有奖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制度;四是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镇干部职工要正确认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群众满意的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要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阳光计生行动”。镇政府成立由张春明同志任顾问,李渔海同志任组长,杨沅光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阳光计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村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
(二)培育示范,搞好推广
“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必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态度统筹稳步推进,积极抓好示范点建设,通过示范点培育,及时总结经验,带动全镇整体工作的开展,各村(居)要结合实际情况,以点带面,全面扎实推进,力争全镇所有村(居)达到示范点要求,即:组织领导好,热线服务好,村务公开好,诚信履职好,优质服务好,问题整改好,全面管理好,执行纪律好。
(三)加强监督,务求实效
积极探索建立“阳光计生行动”保障机制,镇“阳光计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建立考评制度,严格兑现奖惩,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对群众不满意的行为,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承诺不兑现、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违反规定收费或搭车收费、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纳入年度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居)要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村(居)专干具体抓,结合本村实际,认真部署动员,细化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推进。要把“阳光计生行动”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之中,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
(二)扩大宣传,提高认识
各村(居)要大力宣传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典型经验,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督促,力求落实
镇纪检部门要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监督检查,对群众不满意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提高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市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就我镇推行“阳光计生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切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施“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阳光行动,实现以下两个目标: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全面,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显著改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阳光管理”。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止不正之风。
1、认真贯彻落实《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服务项目、维权内容等。
2、对残疾儿鉴定、再生育子女审批、政策外生育的处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集体研究,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促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落实。
(二)“阳光服务”。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1、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
2、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谋实策、出实招,让群众得实惠。
(三)“阳光维权”。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
1、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及反映意见和建议;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增强监督维权实效。
2、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
3、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公开和落实便民维权措施,主动查处计划生育侵权行为,积极维护群众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
四、具体措施
“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部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成立“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雷刚任组长,纪委副书记贾雨竹任副组长,组员由王勇奇、袁栋梁、秦力杰、孙续芳(卫生院)、赵文良(派出所)、等组成。镇及各村应聘有计划生育特邀监督员,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民主评议、群众诉求办理制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2、认真清理,及时整改。“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任务,特别是要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坚持督查,认真考核。“阳光计生行动”的具体落实情况将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考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对群众不满意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计生、和谐社会,推动我镇“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省人口计生模范乡镇为目标,以完善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全镇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要求
①基本原则
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和便民的原则。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应主动公开(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有可能侵害个人隐私权的除外);认真受理依法申请公开;严格信息审查和批准程序。
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及时、准确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维权。
1、镇重点公开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包括人口状况、奖优政策兑现、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
(1)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2)办事(服务)项目、流程、承诺和结果;
(3)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岗位职责、行为规范;
(4)免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
(5)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
(7)监督维权方式、渠道及处理结果;
(8)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事项。
2、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场)务公开重点公开以下内容:
(1)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
(2)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3)本村(居)人口出生情况;
(4)计划生育奖优政策兑现情况;
(5)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
(6)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7)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
(8)需要村(居)民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事项。
②主要形式
1、乡镇主要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
2、村(场)主要通过公开栏、村(场)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基本要求
①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
1、评议对象
宋家嘴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办公室。
2、评议内容
(1)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2)办事公开情况;
(3)依法办事情况;
(4)优质服务情况。
②评议内容
(1)办事公开情况;
(2)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3)避孕药具、宣传资料的易得情况;
(4)流动人口夫妻办理相关证明、证件情况;
(5)依法办事情况。
③人口计生系统“下评上”
1、评议对象
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2、评议内容
履行职责、行政效能、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情况。
④参加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
积极参与,认真整改,争优创先。镇计生办加强指导,并及时将下级参评结果纳入当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的重要指标。
⑤评议方法
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以及“下评上”主要采取集中评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网上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监督维权工作基本要求
①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
1、提供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咨询、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人工接听和自动语音服务;
2、热线接听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语言规范,服务态度好;
3、建立健全来电登记和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
4、定期进行综合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②有奖举报
1、奖励条件
对举报严重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2、奖励实施
(1)受理单位应制定完善的举报奖励程序,充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认真调查处理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和处理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兑现奖励;
(3)奖励标准按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③行风监督员
1、行风监督员的选聘。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风监督员应当具备关心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有密切联系、参政议政能力强等基本条件;主要从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和农民群众代表中选聘。
2、行风监督员的职权与管理。
行风监督员有权查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风建设有关文件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调研,收集和反映群众意见,对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应通过定期召开谈座会和邀请参加民主评议、调研等方式,及时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着力研究解决行风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1、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及时调查处理新闻媒体揭露的问题;
2、重视网络舆情,及时、正确地处理网络反映的问题;
3、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座谈会或研讨会,交流意见,沟通信息。
三、阳光计生行动制度保障
(一)组织领导制度
为确保阳光计生行动的顺利开展,镇成立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卫东任组长,人大主席付耀华、分管领导王永益任副组长,苏杰君、郑文洲、陈建国、李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镇人口计生办,苏杰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协调。各村场要建立健全阳光计生行动领导机构,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防止搞形式主义,并将所需经费纳入预算。
(二)整改反馈制度
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从群众最不满意的方面改起为重点,及时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三)总结报告制度
镇计生办把阳光计生行动进展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受理情况作为月报,及时报告县人口计生局。
四、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镇计生办以蔡田、许沟二村为“阳光计生行动”先行试点单位,负责以“点”带面。
(二)镇动员会后全面铺开,各村场应按照标准严要求落实,确保省、市、县“阳光计生行动”检查验收过关。
(三)镇将于11月中旬,就全镇各村场“阳光计生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检查,对做得好的单位通报表扬,不合格单位在通报批评的同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