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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考核方案

时间: 10-17 栏目:方案
篇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3886字)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我区“全市争第一、全省进十强”和“工业兴区、工业富区、工业立区、工业强区”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省、市实绩考核安排部署,将外地的有益经验与我区实际相结合,现提出20xx年度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1、考核指标坚持简化优化原则,突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

2、考核方式坚持分类考核原则,突出差异和体现权重;

3、考核操作坚持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突出结果认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考核认定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原则,突出考核方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

5、考核手段坚持运用科学考核原则,保证考核结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考核结果坚持以考促建、奖惩分明原则,突出结果运用的激励性和导向性。

二、考核对象

20xx年度实绩考核的对象是:区人大、区政协党组副书记,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督查员。(具体考核单位见附件一)

三、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镇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⑴经济运行情况:税收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招商引资。

⑵社会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⑶党的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⑷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村镇建设管理、环境保护、通村水泥路建设、人均耕地面积变动率。

2、区直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⑴经济(业务)工作情况:招商引资、本单位履行职能职责及创本行业一流状况。

⑵社会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⑶党的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⑷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具体考核目标见附件二)

在考核领导班子上述内容的同时,设立增项和减项指标考核内容,给予奖分和减分。(具体细则见附件三)

(二)班子成员考核内容

1、镇、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的考核,侧重考核其总揽全局、民主作风、维护班子团结、抓班子带队伍的情况以及个人德能勤绩廉测评。

2、镇、区直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的考核,侧重考核其协调配合、参与集体决策、完成分管工作等情况,实行半年述绩、半年评议,评议工作由各单位党组(党委)和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其全年工作实绩按个人在班子中发挥作用、上下半年分管工作评议结果、个人德能勤绩廉测评认定。同时,个人受区及以上表彰的,列为增项考核内容,予以奖分;个人分管工作受区及以上通报批评、个人违纪违规等情况,列为减项考核内容,予以减分。

四、考核办法和等次评定

领导班子分镇、区直党群部门、社会管理服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四种类型,考核实行百分制,工作实绩目标和干部群众评价权重分别占80和20。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将于年底组织由区领导带队,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区直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综合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全年工作实绩考核。考核结果的认定按照职能部门日常考评和考核组年终考核(分别占60、40)、专项复核、区分管领导把关、区委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考核工作程序

1、总结和述绩。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对照各自的工作实绩考核目标,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

查;年终领导班子形成工作实绩自查报告,填写《年度工作实绩卡》,班子成员形成全年工作实绩要点。

2、日常监控与督查。对经济指标的考核实行基础分制,各项经济指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得基础分,差额部分按比例减分。职能部门加强对各单位执行考核目标的日常监控与督查,指导各单位抓好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并按季度上报,单项工作须在12月底前汇总作为年度考评结果报送。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年终一般不再就单项工作单独组织检查考核(确需年底单独检查考核的项目报区委批准),将分部门建立日常考核信息报送台帐,完善季度督查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目标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集中精力抓好信息采集、跟踪核定、分析评准、结果纠偏等方面工作。

3、组织考核。考核组的主要任务是: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对重点工作项目进行复核;组织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测评和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测评;开展民意调查;提出考核意见。

(1)考核工作实绩目标。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单位自查中与职能部门监控结果出入较大的指标和职能部门平时监控不确定的指标进行复核;收集、汇总、核实奖(减)分依据;对领导班子各单项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各单项工作实绩目标考核细则打分。

(2)组织测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测评和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测评均在本单位进行,参加测评的对象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二级单位党政正职。

4、干部群众评价。组织区“四大家”领导、镇和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社会各界代表、考核组对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全年工作实绩进行无记名投票评价。

5、区委审定。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综合各职能部门考评情况、考核组考核意见和社会评价的基础上,拟出初步考核结果,经区分管领导审核后呈报区委审定,实绩考核结果由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单位反馈。

(二)考核等次认定

1、领导班子按照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较差三个等次认定。具体认定标准是:

①实绩突出:全面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实绩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各方面评价优异。

②实绩较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至90分之间,各方面评价较好。

③实绩较差:在没有大的自然灾害和宏观政策调整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各项考核指标完成较差,工作失误较多,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各方面评价较差。

2、班子成员分镇党政正职、其他班子成员、区直单位党政正职、其他班子成员四个层次,按照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较差三个等次逐一认定。具体认定标准是:

①实绩突出:个人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评定为“实绩突出”等次。

②实绩较好:个人考核总分在75分(含75分)至95分的,评定为“实绩较好”等次。

③实绩较差:个人考核总分在75分以下、各层次排末位的、经组织考核认定或组织上掌握其工作实绩较差的,评定为“实绩较差”等次。

五、考核结果运用

1、通报表彰。依据考核结果,镇按30、区直按26的比例,从位居前列的“实绩突出单位”中拟定“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复核未过关的依次递补。在推进全区重大工作项目中成绩突出、本行业工作成效明显、当年度实绩考核位次比上年上升幅度最大的镇和区直单位拟定为“实绩考核优良单位”。其中,区“四大办”和区委常委所在的单位要率先垂范,认真履行职责,班子及其成员考核结果作为认定等次、兑现奖惩的依据,单位不再参与表彰。拟受表彰的单位经公示后呈报区委研究确定。对四个层次的班子成员进行排位,按照同层次复核依次递补只取一人、党政正职和其他班子成员不重复(镇除外)、先取党政正职层次、后取其他人员的方法,分别从“实绩突出干部”中取镇党政正职前5名、其他人员前10名、区直党政正职前6名、其他人员前9名拟定为“实绩考核优秀干部”,并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呈报区委研究确定。

2、干部选任。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干部选拔和管理。建立“实绩突出干部”信息库,在干部调整、班子换届时优先考虑。经组织核实,对那些实绩较差、群众公认度低、德才不优、不廉洁、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错误的干部,组织部门当年不受理其提拔、重用的请示。

3、经济奖惩。依据考核结果,区委、区政府对“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实绩考核优良单位”分别奖励20xx元、1000元,对“实绩考核优秀干部”按党政正职1000元、其他班子成员500元的标准兑现奖励。被认定为“实绩突出”的单位,由本单位按党政正职1000元、其他班子成员500元的标准兑现班子成员奖励。“实绩较好”的单位,由本单位按党政正职500元、其他班子成员300元的标准兑现班子成员奖励。“实绩较差单位”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奖金。同时,对“实绩较差单位”的班子成员(“实绩突出干部”除外)和“实绩较差干部”惩扣500元;连续两年“实绩较差干部”,予以组织调整或降职、降级等处理。

4、转换年度考核等次。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转优标准、统一转优比例、统一测算优秀人数,然后以区实绩考核委员会文件将“优秀”指标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党委(党组)依据反馈的年度实绩考核结果,结合实际,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综合平衡。对于按转优比例达不到一人的部分单位,由实绩办按集中排位的办法由高到低录足名额。“实绩较差”的个人,当年一般转化为“基本称职”等次;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班子成员按年度考核的有关文件规定确定等次。其余的班子成员转化为“称职”等次。

六、组织领导

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全区的实绩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各镇、区直各单位要加强对实绩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实绩考核工作联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及工作职责。区直职能部门要坚持科学合理、量化易行的原则制定单项指标考核细则(须在《方案》下发后的一周内送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平时的监控与督查,按时报送监控督查结果,本单位单项工作的考核结果由实绩考核委员会认定。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抓好日常督查和考核数据的汇总工作,对在考核中虚报或授意虚报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篇二: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4116字)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实际,决定从20XX年11月19日开始,对全县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20XX年度考核。为圆满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年度考核工作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为依据,采取干部个人总结、民主测评、走访座谈等方法,全面深入地掌握一年来乡镇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整体工作完成情况,了解乡镇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通过考察,为县委进一步加强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公务员年度考核定档提供准确、翔实的决策依据。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1、考核范围:全县14个乡镇。

2、考核对象:⑴乡镇领导班子;⑵正、副乡科级干部。

重点对象:①拟定优秀等次和拟提出诫勉、降免的对象;②党政主职领导;③其他需要做重点了解掌握的情况(如:在信访稳定、发展蔬菜、畜牧、乡镇企业、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对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

⑴思想政治建设:包括学习实践“三个代表”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选人用人、廉政建设等情况。

⑵领导能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⑶工作实绩: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单位总目标和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和支柱产业发展的速度、效益和后劲,以及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状况,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成效等。

领导班子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优秀班子的标准是:①能够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②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工作实绩突出;③班子作风务实,团结协调,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④干部队伍作风正,工作实。

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为差班子:①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调不好,不能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集体领导;②领导班子在群众中威信不高,战斗力不强;③廉洁自律方面有明显问题;④领导班子作风不实,未能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或完不成主要工作任务;⑤因决策失误或疏于管理,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介于优秀和较差之间的,可酌情定为良好或一般。

(二)对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包括:

⑴思想政治素质

理论素质和思想水平。即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的情况;

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事关方向、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情况,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即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密切联系群众,自觉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情况;

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襟怀坦荡,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谦虚谨慎,克已奉公,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⑵组织领导能力

包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发现人才、培养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还要重点考核其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⑶工作作风

看其能否坚持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主要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开展谈心活动的情况;

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

⑷工作实绩

即能否按照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推动工作,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成绩等。要着重考核了解领导班子成员在分包支柱产业(蔬菜、畜牧、乡镇企业、招商引资)中所取得的实绩和效果。

⑸廉洁自律

重点是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

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领导干部经考核全部项目达到下列标准者,评定为优秀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高;②组织领导能力强;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④工作实绩突出;⑤清正廉洁。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原则上民主测评优秀票还应达到与会人员的80%以上。

领导干部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称职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较高;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强;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④工作实绩比较突出;⑤能做到廉洁自律。评定为称职等次的,民主测评的优秀和称职票两项之和,原则上必须达70%以上。

领导干部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情况者,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弱;③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④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⑤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两项得票率超过与会人员总数三分之一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

领导干部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②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③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④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⑤工作不负责任,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较大损失;⑥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⑦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天的;⑧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上。民主测评不称职票的得票率超过与会人员总数三分之一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

四、考核的方法及程序

具体方法和程序如下:

(一)准备

1、撰写工作情况报告和个人工作总结。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在认真总结20XX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分别撰写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个人工作总结。

已编外离岗的正副乡级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如无特殊情况,所在单位按称职等次上报。

班子工作总结和个人工作总结的数量和上交时间由考核组自己确定。

2、填写有关表格

被考核人员除撰写个人总结外,还要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如实将个人的基本情况以及20XX年所做的主要工作填写清楚,对自己进行评价认格后,交单位党组织,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直接交考核组。

3、查阅资料

考核组到乡镇后,要核查乡镇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获得的各种荣誉、有关经济指标和其它一些重要问题。所有的核实证明材料,乡镇必须加盖公章。根据需要,考核组可以查阅考核对象的人事档案、会议记录、文件等,以印证有关情况。

(二)征求意见

考核组根据需要可征求执纪执法机关和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了解被考核对象工作、生活以及社会交往情况。

(三)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1、参加民主测评和推荐会议的范围

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全体干部、村支书、村主任、乡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2、民主推荐

这次民主推荐,在乡镇现职副乡科级以上干部范围内(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除外),推荐党委副书记人选1名,副乡镇长人选3名,党委委员人选1名,武装部长人选1名,共6名。民主推荐票就地统计,当场公布。测评推荐结束后,由考核组2名同志当天将测评票及统计结果送回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3、民主测评。对乡镇领导班子的测评,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乡科级干部的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范围。座谈人员35人左右,个别谈话范围为:领导班子成员、部分机关中层干部、部分村支书、村主任和乡镇直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座谈中要把握准座谈对象,以问题和情况的“准、清、详、实”为标准。对表现优秀和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要做广泛深入细致的座谈了解。

(五)撰写考核材料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要及时汇总情况,认真归纳分析,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每个考核对象做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写出负责性的考核材料。班子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考核时间,测评、座谈人数、班子现状、班子的主要特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不足,总体评价。个人考核材料应写清被考核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工作职责、工作表现、问题和不足、评价等次、使用建议、民主测评等情况。考核材料形成后,考核组成员要逐人签名,并加注时间。

(六)鉴定

各乡镇党委要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表现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鉴定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其他班子成员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提出优秀等次建议的人数不能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

(七)确定等次

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在考核组和乡镇党委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的基础上,县委组织部按有关程序提交研究。

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豫组[20XX]28号《关于印发<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谈话、诫勉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进行谈话诫勉,对个别不能正确对待自己存在问题,没有明显改进或问题比较严重的,经研究后,执行诫勉程序,并组织跟踪考核。

对评定为不称职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作如下处理:①免去现任领导职务;②责令辞去领导职务;③降职。

对受党政纪处理或涉嫌违反党政纪立案审查的分别确定为不称职、不评定等次、暂不评定等次。对暂不评定等次的人员,待问题查清处理后,根据不同情况再评定等次。

(八)反馈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向乡镇主要领导反馈每位考核对象的测评情况;考核等次研究后,通知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向被考核人反馈。

五、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从20XX年11月19日开始,11月21日前结束。

篇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方案(1730字)

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科学发展,实现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科学评价班子成员德、才情况,从而有的放矢的培养和选拔优秀领导干部,促进班子成员各项工作不断发展的目的,经全体班子成员反复研究讨论,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价人员、内容:所有学校行政领导(包括团委书记、保卫股长)均适用此评价方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三、德(30分)

1、团结协作、维护大局。能团结全体教职工一道工作,同时能注意与上级领导、其他部门、年级组、任课教师协调好关系,凡是以大局为重,协作共进,愉快合作,有良好的人际关系,为学校的和谐发展而努力;牢固树立全校一盘棋、一个中心的思想和“做好工作是我的职责,做不好工作是我失职”的观念,工作积极向上、言行有利于学校的团结稳定和发展。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执行力。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仔细、负责,没有官架子,能扑下身子和教师一样去开展工作,真诚的为教师服务,为学校工作着想而不是拿牺牲学校利益去讨好教师。不无原则的自作主张越权越位、自行其是。热爱学校,时刻注意维护学校的声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劳动、值班等,能以身作则,为教师作出表率,与其他教师一道把工作做好,各项劳动和活动等能按照学校和分管领导的要求跑在前头认真落实。能迅速及时、不折不扣的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3、办事公正,坚持原则,独立完成份内的工作任务。办事公正,坚持原则,是非分明,能积极主动的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不因责任心、原则性等问题给学校工作添麻烦、留后患、不随便把矛盾上交。学校安排的工作无正当理由时要无条件服从并竭尽所能圆满完成。所分管的工作(包括宣传工作)不得出现政策性、原则性问题。

4、诊断式管理意识强,能吃苦耐劳。具有把工作做实做细做精的管理意识和及时诊断、认真整改自己工作完成情况的能力,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工作,不提这样或那样的条件和困难,不叫苦叫累处处宣扬自己的功劳,遇到问题多从自身找原因、多做主观努力,不去无原则的找客观因素或怨天尤人为自己的工作失误找理由。

5、扣分。以上情况在本学期的工作中出现任何一项,视情节轻重扣1-20分。

6、分值的分配。此项得分由班子成员按照此方案的标准相互打分占10分;校长根据本人本学期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占10分;全体教师的学期盼考核打分占10分,德一项的得分反馈三项汇总后的总分。

四、能(40分)

1、基础分(10分)。上满学校规定的课时数(课时数的规定参考教育局有关规定并略高于的标准执行,不包括学困生辅导和兴趣小组),完成学校分工和学校安排的各项临时性任务,得基础分10分。

2、工作实绩加分。分管的工作参加全校性活动名次以中游为基点(参加活动单位的1/2即中游),每提前一个名次加3分,加满本项的40分为止。

3、工作情况打分(20分)。工作尽心尽力、兢兢业业,需要加班的工作主动加班完成,工作扎实、考虑问题周全,自己分管的工作没有任何失误,参加上级的各项检查验收等准备的材料等符合上级要求,若因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工作付出等原因而使学校的检查验收等工作没有达到上级要求的扣5——15分。此项得分由全体班子成员根据所了解的每个班子成员的工作情况据实打分。

五、勤:(10分)

领导班子的考勤由校长负责,除和教师一样参加平时的考勤外,还包括学校校务会议等各项会议、各种值班和各项活动的出勤。请假每次扣0.5分,迟到每次扣分1分、旷职每次扣3分。

六、:绩(按实际得分)

宣传介绍学校的作品(不管是否是自己分管的工作)。在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发表一篇(条)宣传学校的文章或信息按照县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依次加2分、6分、10分、20分。

七、成绩的计算和使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得分85分以上为优;75—84分为良;60—74分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取消奖励。考核成绩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八、方案的修改。此考核方案发现不足时由全体班子成员参与修改,自下学期起执行,对于方案中没有涉及到的个案问题由当事人回避后全体班子成员集体讨论确定。

九、此方案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十、此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篇四:市安监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整改方案(4171字)

20XX年12月底至20XX年4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考核组通过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和综合分析的方式对我局科级领导班子20XX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考核。考核组对我局领导班子20XX年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指出我局领导班子在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方面还存在欠缺,并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根据考核组提出的意见,我局本着立整立改的精神,并结合我局20XX年工作安排,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促进我市安全发展为目标,以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针对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安全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管,推进安全发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和综合分析的方式,市考核组对我局领导班子20XX年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指出了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

(一)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范围还不够广,具体监管项目还不够深入,不够具体。20XX年来,我局在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的方方面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全市安全生产保持了平稳态势,但日常监管范围过于狭窄,主要集中于全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的安全监管,而消防、学校、交通运输、建筑和重点工程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还比较薄弱,且在具体监管项目上还不够深入和具体。

(二)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执法力度还不够硬。

受传统监管手段和方法的影响,我局在运用安全管理新知识、利用科技手段监管方面还不够,先进的监管体制还没完全深入贯彻于日常监管工作中,致使在监管过程中执法力度出现疲软,有些时候不能深入事故现场进行查处,对部分违法生产经营的经济主体没能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整改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针对以上的问题,根据市考核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当前全市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1、全面落实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修订和完善《樟树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同时,还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和企业安监员、安全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工作职责。

整改时间:长期执行

责任领导:兰平生(党组书记、局长)

王平云(党组成员)

责任部门:安委办、三股

2、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实施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保障经费的投入,开展安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帮助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上升级换代。

整改时间:长期执行

责任领导:李平立(副局长)

丁新如(副局长)

王平云(党组成员)

责任部门:安委办、一股、二股、三股

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企业法人、岗位、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于生产安保工艺落后,不具备现今安全生产条件,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且通过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企业,应当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处理。

整改时间:长期执行

责任领导:李平立(副局长)

丁新如(副局长)

刘清泉(监察大队长)

责任部门:监察大队、一股、二股

(二)提高素质,完善装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4、强化安监工作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继续推进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再培训及全体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积极探索培训工作新方式,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整改时间:长期执行

责任领导:王平云(党组成员)

责任部门:安委办、行政服务股

5、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监管装备。以省安监局加强全省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建设工作为契机,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字[20XX]24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当前我局监管实际情况于2年时间内配齐日常监督执法专用交通工具、现场监督检测设备、事故现场取证与分析设备、个体防护装备与工具及所需办公设备。

整改时间:20XX年—20XX年

责任领导:兰平生(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部门:监察大队、办公室

(三)强化综合监管职能,努力转变监管方式

6、不断拓宽监管执法面。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监察,对事故多发的造船、冶金、建筑等行业领域,实施重点监管监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整改时间:20XX年全年

责任领导:李平立(副局长)

聂金平(党组成员)

丁新如(副局长)

刘清泉(监察大队长)

责任部门:监察大队、一股、二股、三股

7、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依据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入查清事故原因,科学提出整改措施,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提升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从而全面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加大力度打击瞒报、迟报、漏报事故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整改时间:长期执行

责任领导:李平立(副局长)

聂金平(党组成员)

丁新如(副局长)

刘清泉(监察大队长)

责任部门:监察大队、一股、二股、三股

(四)完善和创新工作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8、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根据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展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建监管监察方面的规定,并细化各项管理制度。

整改时间:20XX年5—6月

责任领导:王平云(党组成员)

责任部门:安委办、办公室、行政服务股

责任部门:安委办、三股

9、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事故隐患举报督查机制、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机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尤其是要健全四项制度:即重大隐患报告和备案制度,重大隐患分级治理和监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告制度。

整改时间:20XX年9月前

责任领导:王平云(党组成员)

责任部门:安委办

10、创新监管模式,推进联合执法。安全监管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治本为主;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查处相结合,以事前预防为主;坚持专项检查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以常态化管理为主;坚持外部监管与内部管理相结合,以内部管理为主。与此同时,对执法难度大、工作阻力大的违法经营企业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整改时间:20XX年10月底之前

责任领导:李平立(副局长)

聂金平(党组成员)

丁新如(副局长)

刘清泉(监察大队长)

责任部门:监察大队、一股、二股、三股

(五)加强安监队伍自身建设

11、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不断提高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集中学习、集中讨论。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业务学习,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监管能力,有效履行监管监察职责。

整改时间:长期执行

责任领导:兰平生(党组书记、局长)

聂金平(党组成员)

责任部门:办公室、三股

12、强化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认真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确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二是坚持不懈地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技能;三是加大安监队伍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水平。

整改时间:长期执行

责任领导:李平立(副局长)

责任部门:办公室

13、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认真学习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严格行为规范,带头严守法纪,增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意识,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同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科室的廉政建设,建立起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服务环境。

整改时间:长期执行

责任领导:聂金平(党组成员)

责任部门:办公室

四、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坚持分工负责制,整改落实方案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有关科室通力合作,抓好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各分管领导要结合工作,深入基层调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积极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各科室努力做到各负其职,齐抓共管,经常交流情况,沟通信息,保证工作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整改落实中创造的典型经验,形成示范效应。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

建立整改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抓好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各科室要围绕确定的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工作倒计时制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依时推进,涉及长远、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先制定解决方案,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分步实施,扎实整改

凡是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要限期整改;对重要工作和问题,分管负责人事前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不能及时落实的,要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确保尽快落实;对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在一定范围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

(四)强化督查,定期通报

实行开门集中整改。整改过程中,要吸收普通党员和职工群众代表参与整改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促进整改落实。对涉及长远规划和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分析论证,并在制订全局工作计划中加以体现。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各科室的整改工作要加强检查,跟踪督办,定期通报。

为确保本方案落到实处,我局还提出一系列监督措施,如领导班子要根据自身问题和分管工作,将本方案的有关内容进行细化,明确自身整改责任和分管工作整改的责任,认真搞好自身整改并指导分管科室进行整改;本方案确定后,立即上报市委组织部,并向全体干职工予以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〇XX年五月十日

篇五: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方案(2667字)

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考核工作的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日程

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初进行中层领导班子及现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12月上旬,撰写中层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及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12月中旬,中层领导班子和现职处级干部述职报告网上公示;12月下旬,启动中层领导班子和现职处级干部考核测评。

二、考核对象

中层领导班子和现职处级干部(含助理、以下简称处级干部)。

三、考核内容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要紧密结合《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中层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书》,其中:

(一)二级学院(部、中心)包括规范管理、学科与平台建设、教学改革与管理、科研与学术工作(产学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与学风工作、合作交流(国内外)、党建与廉政建设。

(二)机关单位、直属附属单位包括共性目标(规范管理、服务能力、改革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及特色目标(本部门不同于其他部门的实际工作)。

(三)后勤服务中心、经营性资产管理公司(航达科技研发中心)及科技实业总公司及在共性及特色目标之外、需注重在对安全稳定、市场开拓、新产品开发、研发和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考核。

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领导能力和工作实绩。其中绩的考核主要依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中层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书》量化目标,党政正职以总体目标为依据,副职以分管工作对应的专项目标中为依据。

四、考核程序

采取个人总结述职与民主测评、领导评价与专项工作业绩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制订具体考核工作安排和考核工作方案;

2.各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撰写20XX年度班子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与12月10日前将班子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包括电子文档、纸质版)以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交至党委组织部。

(二)公示阶段(20XX年12月中旬)

为便于考核测评,各中层领导班子总结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均在党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

(三)考核阶段(20XX年12月下旬)

1.述职测评:考核对象在相应范围内作口头述职述廉报告。班子述职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个人述职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本单位内述职述廉大会形式测评。

各机关部门、直属附属单位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以召开全校性述职述廉述职大会形式测评;副职领导的考核测评由机关党委组织所辖机关部门、直属附属单位召开大会进行测评。

后勤、产业等单位副职领导干部在本部门范围内述职测评。

2.谈话测评:测评谈话人员范围可根据被考核对象情况适当扩大到相关单位人员。

3.确定等级:考核工作小组初步确定考核等级。

(四)评优阶段(20XX年1月中旬)

1.评优程序:考核工作小组推荐拟获得优秀等级的中层领导干部;有关职能部门推荐拟获得各类奖励的单位(部门);学校党委常委会综合研究确定。

2.先进单位评选条件及数量

二级学院(部、中心)同时获得8个重点专项工作中的5个或5个以上奖励;机关单位、直属附属单位必须同时获得5个重点专项工作中的3个或3个以上奖励。

先进单位数量不限。

3.先进专项工作评选条件及数量

在该专项工作考核中重点工作突出,综合排名前列者可被评为专项工作先进奖。

机关、直属附属单位每个专项工作设先进奖5个;二级学院(部、中心)每项专项工作设先进奖5个。

4.优秀中层干部评选条件及数量

优秀等级中层领导干部的条件:个人分工负责的工作在同考核对象中居前40%且个人满意度测评在本单位(部门)测评原则上不低于90%(在全校大会满意度测评原则上不低于80%)。

优秀等级中层领导干部数量:考核居 25%的中层干部。

(五)结果反馈与使用(20XX年1月中旬至20XX年3月中旬)

考核结果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后,由主管校领导向被考核单位和个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被考核单位要结合反馈结果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研究整改措施;被考核个人填写考核登记表,签署意见后返回党委组织部,存入本人档案。同时考核结果按照中层领导干部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对业绩突出的个人和单位、部门进行表彰,对存在一定问题和不称职的干部,按照中层领导干部奖惩条例的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和相应的组织处理。

(六)表彰(另定)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共设专项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单位等二类奖项。

1.二级学院(部、中心)专项工作先进奖项:

①规范管理先进奖;

②学科与平台建设先进奖;

③教学改革与管理先进奖;

④科研与学术工作(产学研)先进奖;

⑤师资队伍建设先进奖;

⑥学生管理与学风工作先进奖;

⑦合作交流(国内外)先进奖;

⑧党建与廉政建设先进奖。

机关单位、直属附属单位专项工作先进(进步)奖项:

①规范管理先进奖;

②服务能力先进奖;

③改革创新先进奖;

④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奖;

⑤特色目标先进奖。

2.综合先进奖项:先进单位。

五、组织领导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考核工作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中层干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与实施,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

六、几点说明

(一)对于工作岗位调动的干部由现工作单位考核,其工作岗位调动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新提拔任命的干部在现岗位工作时间不满半年者,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不参与考核;交流轮岗的干部任职满一年者,要结合两个单位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二)正、副处调干部的考核由所在处级单位参照本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并提出考核建议等级。正、副处调干部的述职报告及考核结果汇总表(一式1份)以书面的形式分别报送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

(三)为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参加述职测评的代表要由不同类别的人员组成,不同类别人员的测评票要有不同的权重系数。

(四)在年度考核期间,未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不得离校外出。每名中层干部除了积极做好个人总结述职以外,还要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有关考核工作任务。

(五)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体中层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和重视年度干部考核工作,积极做好准备,认真组织和参与考核的有关工作,确保考核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经营性资产管理公司及科技实业总公司单独考核,另设奖项。

(七)考核工作联系地点设在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9723979、8972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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