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督查方案
开展机关作风督查是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查找问题、促进整改、实施问责的有效抓手。为推动机关作风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发展大跨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通过持续开展督查及效能问责,强力治理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庸、懒、散、软”、“怕、粗、低、满”等问题,推动全市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持续优化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工作标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为濮阳科学发展、务实发展、赶超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督查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执收执法、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群团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督查内容及组织实施
机关作风督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领导下,由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牵头,抽调市效能办、市督查局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纪律、工作执行力、城市管理、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等六个督查组,坚持常态化暗访督查与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综合运用走访座谈、组织测评、问卷调查、查阅资料、随同办事、模拟办事、录音录像、电话查询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全方位、分阶段、多层次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活动。
(一)工作纪律督查组
采取普查、抽查相结合方式,重点督查各县(区)及乡(镇、办)、市直各单位是否严格遵守上班作息制度和工作纪律,工作秩序是否井然;是否存在工作人员迟到、早退、随意脱岗、串岗现象以及上班时间从事上网聊天、炒股、购物、打牌下棋、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规定等。
(二)工作执行力督查组
1、担当履职情况。工作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执行不力,弄虚作假、明诺暗抗,拈轻怕重、讨价还价等现象;是否因循守旧、僵化呆板,只讲不能办,不想怎么办,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足、方法不多;对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过程是否规范执行、落实结果是否准确到位;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2、服务效能情况。是否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有无办事拖拉、违反服务承诺、超时办结等问题;是否存在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办事程序是否公开、顺畅,投诉监督电话是否畅通。
3、依法行政情况。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报”等问题;是否存在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是否存在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城市管理督查组
结合建成区中心城市综合提升工程,重点围绕市容市貌、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私搭乱建、乱贴乱画、占道经营、社区建设等城市管理事项,开展常态化督查,完善问题交办及责任追究长效机制。
(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督查组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督查是否存在政策棚架、政令不通,导致工作不能落实;围绕促进重点项目建设,督查项目手续办理是否快捷、高效、便民,项目是否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有关单位是否立足职责积极优化项目周边环境;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挂牌推进项目,督查进展情况,对久督不办、久拖不决、进展迟缓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
(五)社会热点问题督查组
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治理,对社保基金等“四金”管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策落实,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卫生质量监督,征地拆迁有关政策执行,社会治安管理,疑难信访案件化解,治理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及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以及上级交办、领导同志批示、新闻媒体曝光的其他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督查。对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重点检查。
(六)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督查组
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例行节约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公车私用、公车公款旅游、婚丧事大操大办、动用公车等进行暗访明查。
四、结果运用
(一)及时通报。每次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在当天将发现的问题报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汇总,经领导审批后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同时作为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部门和单位,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监察决定等形式,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于整改问题不到位、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肃问责。按照有责必尽责、失责必追究的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濮阳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濮阳市损害发展环境行为问责暂行办法》、《濮阳市督促检查与效能问责衔接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启动问责程序。对情节恶劣,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当前,我市正处于赶超发展的关键阶段,迫切需要优良的工作作风作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市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开展机关作风督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接受、认真配合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督查活动。对干扰、阻挠检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精心组织。督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督查发现问题必须如实报告。督查要互相监督,每次督查必须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要结合各自特点和督查内容,制定合适的督查策略和方法,提前查阅和搜集各种信息、材料,按照有关要求严密组织好、开展好督查工作。督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督查记录,妥善保管音像资料。
(三)严格纪律。督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自觉做到讲原则不徇私、讲认真不马虎、讲创新不保守、讲效率不懈怠,忠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不得提前通知被查访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督查工作有关内容,不得接受被查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任何礼品、馈赠与宴请,不得在借督查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违反督查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有效开展,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提升服务机制,增强工作人员效能和服务意识,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为建设“活力九堡、幸福东城”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现就开展九堡镇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调整充实督查队伍
进一步扩充效能监查员队伍,在原效能监察员队伍的基础上,新增邵正海、张文锦两名成员(原效能监查员为沈仲达、凌雪源、凌法林、孙冬英、朱红梅5人),由邵正海任组长。
二、明确督查对象和内容
(一)督查对象:机关干部、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及全体社工。
(二)督查内容:
1、效能建设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各单位组织机构、制定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
2、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重点督查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情况。
3、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承诺公示情况。
4、服务承诺践诺情况。重点督查窗口单位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及质量等情况。
5、群众投诉反映比较强烈的效能问题。
三、合理安排督查时间和方式:
督查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暗访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适当采取座谈听取意见的方式进行督查。每月轮流由一名镇纪委成员带队,督查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
督查工作从20XX年3月底开始,活动贯穿全年,其中4月份作为作风效能督查月(督查月安排另行方案)。
四、有关要求: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各部门、各社区(村)要引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当前开展的“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完善部门工作制度,确实严格管理。各单位负责人要发挥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带头搞好学习,带头抓好整改,把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以表率作用推动我镇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是广泛发动宣传。建立健全群众监督的工作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效能建设监督电话,利用《钱江潮》、《九堡简讯》、各社区(村)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加强群众监督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整改。对各项督办工作未按期完成、办结质量差的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和整改。
四是与年终考核挂钩。充分运用督查成果,将相关检查结果提供给镇组织部门,作为年终考评和考核的依据。凡督查事项未按时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全年问责追究累计超过2次的单位年终不得评先,科室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不得评优。
为认真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督促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一些干部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现就全县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11月30日开始,12月底结束。具体到乡镇和单位的时间由督查组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二、督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查、看、谈”四种方式。“听”即每到一个乡镇和单位,要听取主要领导的专题汇报;“查”即查阅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和制度建设等情况;“看”即深入一线,查看示范点建设、大户培育、工程建设以及人员到岗、执行纪律等情况;“谈”即在每个乡镇和单位召开干部职工、群众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掌握所督查乡镇和单位的干部作风建设情况。
三、督查内容
(一)各乡镇重点督查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干部管理情况,主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在重点工作特别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项目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城区环境秩序整治等工作中思路不清晰、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问题。
2、不遵守财经纪律,财务管理混乱,借跑项目、争资金挥霍浪费公用经费甚至中饱私囊的问题。
3、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内部不团结、搞内耗的问题。
4、干部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干部随意脱岗溜号、长期不上班的问题。
5、个别干部宗旨意识不强,不重视学习,缺乏纪律观念,对群众冷漠无情,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打骂群众的问题;个别干部不注重实践锻炼,实际工作能力低下的问题。
(二)县直单位在解决用公款吃喝旅游,个别干部纪律松散、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不按时上下班以及上班期间打牌、喝酒、玩网络游戏,个别干部实际工作能力低下等带有普遍性问题的同时,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性质,分类确定督查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1、窗口服务单位主要督查保留的审批项目是否合法合规,程序是否公开规范,收费标准和依据是否统一透明,重点解决服务态度冷淡、办事效率低下、审批程序繁琐特别是借助审批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
2、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主要督查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招投标,重点解决未批先建、规避招标以及招标投标不规范、工程质量监管不严和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
3、涉农单位主要督查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重点解决落实政策不到位、更改补贴补助标准,不深入开展调研摸底、审批对象把关不严以及克扣、挤占、挪用、贪污惠农资金的问题。
4、政法系统主要督查司法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解决不依法履行职责、对群众诉求置之不理以及司法不公不廉、办人情案关系案的问题。
5、卫生系统主要督查医德医风建设、药品采购和医疗收费情况,重点解决不按规定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价虚高,对患者缺乏感情、服务态度生硬,医生与个体诊所勾结坑害患者以及开单提成、乱检查、收红包的问题。
6、教育系统主要督查教育收费、师德建设、校园安全保护措施落实等情况,重点解决不认真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巧立名目乱收费、违规搭售教辅读物以及个别教师课外有偿补课和违反规定办补习班的问题。
四、人员分组及督查单位
从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审计局、教育局各抽调2人,组成两个督查组,进行督查。
第一组:
组长:王亚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副组长:王琳,县纪委副书记
组员:孙光祖、朱卫东、卢小龙、赵满强、张子斌、周耀忠。
督查单位:义岗镇、寺子乡、北城乡、陇川乡、陇山乡、陇阳乡、华岭乡、马营镇、第三铺乡、水务局、水保局、交通局、农牧局、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检察院、教体局、住建局、文广局、人社局、财政局、工商局、人口局、畜牧中心、农机中心、体育中心、环保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老干局、机关工委、团委、妇联、一中、职校、文小、通和初中、县医院、幼儿园、广电中心、电力公司。
(出车单位:县纪委、县人社局)
第二组:组长:史炬炜,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张树雄,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组员:刘焕章、令耀文、王维军、魏守礼、南永明、邢萍。
督查单位:榜罗镇、什川乡、常河镇、李店乡、襄南乡、新景乡、鸡川镇、碧玉乡、平襄镇、纪委、法院、发改局、审计局、科技局、统计局、信访局、旅游局、物价局、矿产站、法制办、安监局、民政局、残联、农工部、地震办、工信局、粮食局、林业局、司法局、社保中心、农技中心、能源办、党校、工会、工商联、二中、三中、西小、温泉路中学、中医院、妇幼站、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
(出车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
五、几点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要以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为民服务活动为契机,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同时,要按照这次督查的重点内容和方式,尽快搜集、整理相关材料,做好督查准备工作。
2、督查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督查要突出重点,围绕热点,抓住难点,努力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安排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参与督查,不能支差应付。督查人员要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按照督查组的统一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中途不得随意请假或找人顶替,确保督查工作正常开展,取得实效。
根据乡党委的要求和乡作风建设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和行政村日常管理,对机关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上班时间内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进一步完善作风日常管理机制,提高基层干部整体素质,切实改善作风,确保工作有序运转,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群副书记傅宇晨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副乡长叶平同志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伟同志担任;成员由纪委副书记黄大春、副科级组织员魏会杰、党政办副主任钱卫华、组织干事王莉、宣传干事王惠慧组成。下设办公室,由纪委副书记黄大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作风建设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旨在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有序的工作氛围。二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以职能部门为监督主体,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令为依据,加强作风日常管理。三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地、辩证地纠正偏差和失误,正确评价实际效果,保证督查监督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三、督查内容及方式
督查内容为上下班执行情况、请假情况、会议到会情况、住夜值班情况、走访农户情况、效能建设情况等。
督查形式:
对机关科室,每一个月督查一次,督查人员由乡党政办、乡纪委、乡组宣科等3个科室负责人与2个机关科室负责人(由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轮流指派),组成机关作风督查组,对机关各科室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逐个督查,按照督查表进行督查。
对村干部,每二个月督查一次,督查人员由乡党政办、乡纪委、乡组宣科等3个科室负责人与2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轮流指派),组成作风督查组,对全乡村干部工作状况进行逐个督查。
四、综合评定
乡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以上两方面督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并报乡党委,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确有发现违反机关纪律的情况,乡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参照吴兴区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五、其它事项
1、各科室、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组织科室、行政村干部认真学习《关于转发吴兴区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道委[20XX]58号文),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树立优质的服务形象。
2、年终乡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年的作风督查的结果进行一次汇总,汇总结果报乡党委,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如对督查结果出现争议,由乡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督查工作开展一段时间后,乡作风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调查督查频率。
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我县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目前已经进入第四阶段,为总结经验、巩固成效、查漏补缺、全面提高,县“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20XX年“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督导检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12月10日—12月16日
二、督查内容(见附表)
三、人员安排
督察活动分成四个组。
第一组,组长:史全力,成员由县纪委抽调。
负责督导:梁格庄镇、西陵镇、大龙华乡、安格庄乡、紫荆关镇、南城司乡、蔡家峪乡、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国教办(人武部)、统战部、政法委、防范办、农工委、机关工委、信访局、老干部局、编委办、党校、妇联、工会、档案局、文管处、商务局
第二组,组长:赵桂兰,成员由组织部抽调。
负责督导:富岗乡、牛岗乡、良岗镇、桥家河乡、坡仓乡、甘河净乡、城管处团委、科协、文联、残联、工促局、安监局、发改局、统计局、财政局、农开办、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局、规划局、农牧局、农机局、林业局、水利局、国调队
第三组,组长:高鸿雁,成员由宣传部抽调。
负责督导:易州镇、白马乡、留井乡、桥头乡、高陌乡、凌云册乡、高村乡水保办、扶贫办、交通局、环保局、文教局、文体办、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民宗局、卫生局、计生局、审计局、人劳局、民政局、粮食局、旅游局、广电局、国土局第四组,组长:毕艳彬,成员由督查室抽调。
负责督导:裴山镇、尉都乡、塘湖镇、西山北乡、独乐乡、狼牙山镇、七峪乡、县社、铁路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电力局、气象局、技监局、邮政局、药监局、养路工区、银监会、人行、农行、农发行、工商行、中行、县社、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四、几点要求
1、各督导组必须真督实察,客观评价,综合打分,并按乡镇、县直部门两个序列分别排位,每个组推荐两个以上先进单位。
2、各督导组对被督导单位取得的成绩要充分肯定,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指出,并在本周之内限期改正。督导的目的在于落实。各督导组对被督导单位一包到底,一旦出现问题,各督导组长及相关成员负连带责任。
3、督导结束后,12月17日召开汇报会,各督导组汇报督导及排位情况。
4、电视台派记者跟随每个组报道一天。
5、车辆由各组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