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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 09-05 栏目:方案
篇一: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645字)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4月11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意义

“四大三基”行动是省安委会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和作出的一系列新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后,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全省实际提出的新的重大举措。我县要通过扎实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做到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它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总量得到大幅度减少。二是整合要素,综合治理。整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资源、技术、人文要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推动“四大三基”行动全面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责任心,形成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安监作风,坚决反对安全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要盯住重点问题,抓铁有痕攻坚克难求突破,又要稳打稳扎,踏石留印务实推进见成效。

三、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尾矿库治理、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采取财政保障、按规定从工伤保险统筹资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中提取事故预防费用等办法,完善“四大三基”投入保障机制。县政府将全面落实人平3元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重点用于“四大三基”行动的落实。督促企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层面“四大三基”行动实施。

(三)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县安委会将把“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篇二:安全管理专项行动方案(3694字)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计划,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平安校园的创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法,逐步建立健全适应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全镇教育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校舍安全

1、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楼道、走廊等通道是否安全、通畅,照明设备是否经常处于正常状态和及时维修;

3、有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门窗和厕所;

4、教学、办公等用房墙体是否出现裂缝,楼顶或屋面有无漏雨并造成梁头屋笆闷烂;

5、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

(二)消防安全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并布置规范、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是否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材是否正常运行、有效;

3、学生、教职工宿舍、图书室,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是否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4、学生宿舍外窗是否安装了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5、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了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6、是否制定防火、防震等应急疏散预案,并按规定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三)卫生安全

1、学校医务室人员是否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并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

2、学校食堂是否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3、食堂、小卖部是否认真落实了索证、日检、台帐、存储、饭菜留验等制度;

4、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5、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的制度;

6、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7、有无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8、是否做到学生定期体检。

(四)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1、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2、校园周边交通是否落实教干教师包路口路队制度,有专人维持交通秩序;

3、校园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4、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有无网吧;

5、校园周边有无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小卖部、饮食摊点等;

6、校园周边环境联合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是否有效建立。

(五)户外教学、实验、体育设施、幼儿园玩具的安全

1、教学实验、户外教学等是否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2、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

3、各类教学设施、实验设施、体育器材、园所玩具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4、学校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是否有保证学生安全的要求,对学生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它检查内容

1、各学校(园)是否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了防汛、假期安全巡查、安全管理等网络;

2、校(园)长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有一位副校(园)长分工安全,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校园内部的饮食卫生、宿舍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3、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4、是否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学校、分管领导、班主任有会议记录;

5、学校内部的各个岗位是否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

6、有无门卫、保卫的值班、巡逻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7、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无专门的帮教措施;

8、校园网能否防范各种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9、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

10、是否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1、有无社会、家长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机制;

12、有无严格的儿童接送制度;

13、有无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14、是否坚持开展丰富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15、学生安全自救演练是否按要求进行,师生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

16、是否做到校车不超载,学生不上超载车,有无社会自发租用的车辆运送学生。

三、工作要求

(一)校舍安全。对新出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全面排查,及时修复,暂时无力修复的危房,要及时封存,严禁教职工和学生进入危险区域,杜绝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消防安全。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图书室、实验室、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保证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有教师、宿舍管理人员、学生参加的消防器材使用培训,一次消防知识讲座,至少间周组织一次逃生应急疏散演练,可以结合课间操每天进行演练,中学和中心小学每学期至少组织三次住宿生夜间逃生演练,每次演练要完善计划,及时总结,确保实效性逐步增强。

(三)卫生安全。要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的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卫生体检工作,进行岗前培训。要从食品的定点采购、索证、日检、台帐、存储、饭菜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监控和检查。同时,做好预防禽流感和冬春季传染病工作。

(四)校园及周边安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尤其是对各种事故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整治。要加强校车管理,严禁使用没有营运资格或车况较差的车辆接送学生。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游戏厅、录像厅、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

(五)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防止校园暴力事件发生。要严格门卫制度,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出入登记制度,严防闲散人员进入学校。对于重要部位要根据相关规定安装监控设备。要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意识,严禁学生把刀具、危险品带到学校,严禁学生打架斗殴。同时,班主任应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及时做好行为异常学生的教育和疏导工作,防止发生校园伤害事件。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2月下旬)。各学校(园)要制定周密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计划要落实到月到周,方案要立足实际,并扎时开展活动,全面启动学校安全整治工作。各学校、幼儿园须在2月27日前将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报教体办。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3月上中旬)。各学校(园)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找准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3月下旬)。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教体办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对全镇各学校(园)进行全面检查,并将结果记入目标管理成绩。

五、保证措施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祖国的未来,也涉及千家万户,为全社会所关注。各学校(园)应坚持以人为本,站在构建和谐教育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校(园)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结合社会形势、地理特点、气候特征等,对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件作出分析判断,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及时组织抢险救护。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充实岗位责任的内容,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各学校(园)将安全工作的管理网络和明确细致的责任分工于2月27日前交教体办。

3、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各学校(园)要从以下五方面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要积极组建上下连通,左右衔接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体系,涉及内容要全面,包括路队交通、防汛防火、校园管理等。二是建立起有效的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包括抗洪抢险突击队、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监护队、假期防汛防溺水巡逻队等。三是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四是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对级部、教学分部、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优、评奖的基本条件。五是要认真学习《学校(园)安全卫生工作手册》,要建立完善交通、饮食卫生、日常管理等安全制度,特别要坚持落实下午放学、周末离校教干、教师包路段、包路口安全巡查制度,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跟车教师管理制度,食堂管理校园长责任制,以及物资定点采购、索证、食堂进货日检、与饭菜留验和记录等制度。

各学校(园)要加强对教师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即:学校的任何一个岗位,既有教育责任,也有安全责任,让教师在抓好教学的同时一并抓好安全教育工作。同时根据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各种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伤亡程度、责任大小,制定出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篇三: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3147字)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政府热企业冷、上面热下面冷、打非热治违冷”以及“不平衡、不协调,不同步”的问题依然突出,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打非治违”工作任重道远.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校车安全、一般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9类非法违法行为:

l、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闭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铜管扣件和起重机

械设备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的;

7、非法违法用工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8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lO、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l2、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3、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和转包分包、各股东独立组织生产的;

14、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

15、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6、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7、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8、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地各部门要严肃查处。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下旬一3月底)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县、乡政府领导要带队深入现场集中打击。县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省、市、县安委办对相关单位开展第一轮全面督查。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省、市、县安委办对相关单位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县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l一12月)

各级各部门备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各级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扣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打非治违”工作行动由政府负总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总体要求,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黄淳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叶定国、安监局长刘布军、交通局长潘能仲、建设局长刘定云、交警大队大队长张献凯、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李凌、县工商局长李学军任副组长,县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长刘布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县安委成员单位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报县安委办公室。

(二)切实增强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县安委的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克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营造“打非治违”浓厚氛围。

(三)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打非”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打非”主体责任,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打非”队伍,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承担监管责任,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治违”不力的企业,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证等处理措施。对“打非”不力导致严重非法行为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事前问责。

(四)切实注重统筹兼顾。把“打非治违”排查摸底工作要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做到不安全不复产。把“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系统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把“打非治违”与扫黑除恶、反腐倡廉结合起来,严打深挖非法违法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斩断黑色利益链。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促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篇四: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1747字)

根据《绍兴市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XX〕110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汛期安全度汛,有效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开展管理局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机构

在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整改治理、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李宝仁

副组长:周鉴森

成员:王柏明、马春波、陈德坤、陈越兰、罗沛革、张威、王英禄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加强对在建项目、特种机电设备、防汛防台、消防、车辆、食品卫生等的安全整治。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在建项目安全整治:组织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有否落实相关安全要求,有否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各项防范措施。(责任部门:服务中心建设办公室、工管处、库管处)

(二)特种机电设备安全整治:组织对门式启闭机、液压启闭机、变压器、发电机、电梯及船只等现有特种机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及有否落实相关安全要求,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责任部门:工管处、办公室、库管处)

(三)防汛防台安全整治:组织对各处室按职责分工、岗位责任加强防汛防台工作进行检查,检查防汛值班、应急预案落实、工程设备设施和堤防检查观测维护、防汛物资准备、通讯保障、水毁工程修复、整改措施落实等是否到位。(责任部门:调度处,配合部门:各处室、公司)

(四)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对管理局范围内的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维保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整改,从根本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工管处、经营公司,配合部门:各处室、公司)

(五)车辆管理安全整治:组织对管理局所有机动车辆安全检查。检查车辆的完好率和安全性,检查车辆维护保养、灭火器材配备等是否到位,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行驶。(责任部门:办公室)

(六)食品卫生安全整治:组织对管理局食堂、招待所卫生进行检查。结合今年开展的“绍兴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对食堂、招待所餐饮服务、食品采购、食品加工、集中消毒餐具进行安全整治。(责任部门:经营公司)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从8月1日开始,于11月1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8月中旬)。研究制定管理局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排查(8月底前)。各处室、公司要组织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等。

8月底前,各处室、公司要完成“地毯式”的安全普查,并认真填写“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表”,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

(三)督促整改(9月底前)。在各处室普查和整改的基础上,管理局将组织由分管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安全生产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和组织抽查,并汇总整治情况表。

(四)督查总结(9月底至10月底)。迎接9月底和10月底市政府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全面跟踪督查。安监处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处室、公司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切实抓好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

(三)及时掌握动态。安监处要及时掌握全局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建立工作信息简报制度,简报每半月编发一期,主要内容介绍工作进展、工作经验以及存在问题。各处室、公司每月1日、15日之前编写一篇信息报安监处,局简报于每月5日、20日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篇五: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3898字)

今年以来,东平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监管,狠抓事故预防,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贯彻《唐山市丰南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和上级安排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决定从4月22日起至9月底,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学校安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督导检查力度,加强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校园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通过安全大检查,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事故起数、在校非正常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创建平安校园,促进全区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学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执行、校舍安全、交通及学生接送车、学校食堂和校园商店、学校饮用水、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消防安全、教育教学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

四、校园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

2、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校车管理条例》、《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师生对各项制度的知晓率,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检查学校保安门卫、巡逻、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4、检查学校制订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情况;有没有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做到一校一预案,进行针对性的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

(二)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关于中小学学生接送车、校车管理的要求,有无执行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车辆检测和定期维护登记,检查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档案。

2、检查学生接送车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当地的学生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和“超载”现象。

3、检查学校组织学生安全上车情况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4、检查校门口学生上下学上下车秩序和交通安全设施情况(校门口减速带、警示标志)。

(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重点对食堂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进行检查。

2、检查校内饮食店的食品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等。

3、检查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情况,是否有留样食品等。

4、检查有无发生食物中毒。

(四)学校饮用水安全

1、检查学校饮用水水源情况;是否采用城镇统一管道供应自来水,如果是学校自备水源,水源选址是否合理,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检查饮用水水质情况;定期检查饮用水水质是否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学校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

1、学校医疗设施配置情况;学校是否按标准设立医务所(室),有没有配置必要的医疗设施,有无过期药品。

2、学校传染病等防控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有没有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3、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免疫接种工作,在传染病高发期,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六)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和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学校对闲置不用的校舍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志。雨季校舍安全防范是否到位。

2、检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如车床)、锅炉、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室)、礼堂的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落实。

4、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七)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检查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是否做到教师、课时、教案三落实,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2、检查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有无组织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学校各类安全的预警教育措施是否到位。

3、暑期是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的关键时期,各中小学要通过班(队)会、板报墙报、专题报告等形式,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对学生进行一次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4、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学生纠纷引发的安全隐患。检查班主任工作,及时掌握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化解学生间的矛盾,调处学生间的纠纷,将学生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九)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1、检查学校周边有无 “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游戏室。

2、检查整治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情况。

3、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交通、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

四、排查治理步骤

全区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二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月22日至5月31日)。各校要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方案,成立学校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7月31日)。各校要根据不同时段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围绕汛期、高考、中考、体育考试、重要节假日、敏感时期时段、暑假的安全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汛期校舍安全工作,严防倒塌的发生;做好道路交通和食品卫生工作,确保高考、中考的安全;做好消防、建筑工地等安全大检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学期结束安全工作和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校要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等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校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区教育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段煦宁任组长,王树玲、史长生、王福江、张立民、毕会军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安全法制科。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的整理、上报,工作协调以及工作督查。各校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并部署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明确时间步骤、内容、治理标准,落实责任,同时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提高安全大检查效果,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稳步推进。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学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排查治理本地本校的安全隐患,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确保及时得到有效治理。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深入宣传专项行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参与。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走过场的学校,要进行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登记建档,完善机制。在对排查的隐患进行登记归类建档的基础上,按照隐患的分级分类标准,建立和完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分级监管网络,实行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通过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治理验收制度,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

(五)及时总结,加强交流。各校要建立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报送制度,按时报送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报送教育局安全办),及时掌握和通报安全大检查工作进展,适时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强安全大检查活动的信息交流,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编发简报,推广经验,推动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丰南”和丰南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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