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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违整治方案

时间: 08-31 栏目:方案
篇一:镇委两违整治专项行动方案(1910字)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土地管理,规范镇村建设行为,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效遏制我镇规划区域内及南樊主干道,华月路两旁的行为;打击部分村民及少数党员干部受利益驱动违章建筑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排查整治正确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自20XX年5月起,利用6月时间,开展专项整治“两违”现象突击月活动,切实规范国土用地和规划建设秩序,按“及时查处新发案件,分期整治历史问题”的要求,实行排查、巡查、整治途径,杜绝全镇一切新“两违”现象的发生,对已认定的“两违”坚决予以整治。确保全镇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公开透明的原则,分类处理的原则,疏堵结合的原则,严格实行依法办理,坚持把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坚决执行人人平等,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对违规建设的自建房,依法处罚,以自建或联建为名牟利偷逃国家相关税费的予以从重处罚,对确需建房又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行按程序申报,限时办结,对新增“两违”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排查阶段(5月10日—6月10日)

1.召开全镇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落实工作

2.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意义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采取用宣传车提高全镇居民依法依规建设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张贴集中整治通告,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即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

3.成立镇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国土所,规建办协助村(社区)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基本情况,建档立卡。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9月10日)

在全面调查认定的基础上,对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后,根据“两违”建设的违规程度,建设性质等进行分类处理,其具体处理办法附后。同时,对性质恶劣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从而以点带面,推动“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若违法业主能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拆除的,免予处罚;若在限期内未能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制定集中拆除工作方案,上级审定后,实施联动执法,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在强制拆除中无礼取闹,阻碍执行的,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1日—10月31日)

根据集中整治和拆违清理结果,建立政府管理、主管部门主抓,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两违”治理体制,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村(社区)干部和驻村干部协督监管机制,按照规划规定土地管理要求,风貌管理标准要求,规范管理行为,实行目标化管理,责任到人,防止产生新“两违”行为。

五、职责分工及措施

镇人民政府:按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群众稳定工作。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规划区违法用地整治工作,负责全镇范围内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

规建办:牵头负责在建工程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负责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

镇纪委:负责整治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违纪的,依法依规追责查处。

地税所:负责对涉及房产开发中偷、逃、漏税行为的查处工作。

派出所:负责在整治行动中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秩序。

供电所:积极配合政府的相关部门对“两违”建设工程进行停电工作。

以上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治理,定人定责,分类负责,严格执行”的原则,明确职责,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加强条块之间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在工作中抓住关键,突出整治重点。围绕南樊路、华月路、村道两旁,规划区内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加大整治力度,加大督办密度,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各村(社区)建设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是镇上相关部门建设巡查,调查、处理机制,发现问题或接到情况后及时检查,一经查证核实,按相应程序进行处理。三是分期治理历史问题,对历史遗留的“两违”问题,要区别对待,按照“先重大、后一般,先恶性、后普通,先经营、后自住”的原则结合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分期分批分违法程度予以查处。

六、强化管理、严格问责

强化定期管理、定期研究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整治的成效与干部的管理、考评挂起钩来,严格实行责任过错追究制,在“两违”治理工作中,对未及时履职尽责导致的违法事态扩大或参与违法建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镇纪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篇二:仙游县“两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685字)

为进一步加大“两违”整治力度,狠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歪风,为我县港口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委办【20XX】11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莆政【20XX】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两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鲤城街道办事处开展“两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开展违法用地查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蔡新华

副组长:郑俊灿

成员:郑建娥陈清水国土所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郑俊灿兼任,副主任由阮明意担任。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20XX年1月1日以来街道范围内未经依法审批的违法用地,重点查处下列范围内的违法用地:

(一)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城市重要节点区域及周边范围内;

(二)重点项目用地及周边范围内;

(三)城区所在地周围及主要道路两侧控制范围内;

(四)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

(五)群众反映强烈仍然继续顶风抢建的违法用地。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7月至12月。整个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以各社区(村)为单位,成立或调整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会议进行贯彻部署;抽调、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门工作队伍;对参加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传媒及宣传车、宣传栏等,大力宣传与查处违法用地有关的《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21日至8月15日)

各社区(村)要统一部署,以各社区(村)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实事求是,不得瞒报、漏报,并于8月15日前汇总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国土资源所应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经常性巡查、督查,及时将有关违法用地情况汇总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选择影响较大的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开展统一行动,分批进行公开曝光、联合执法。

(三)自查自纠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由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深入违法用地当事人家中进行宣传教育,督促自行纠正、拆除。

(四)依法查处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调查摸底汇总情况进行分类,按照违法用地的种类、性质制定具体清理整治方案,牵头组织对违法用地形成的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对“两违”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要采取挂牌督办、集中整治月等活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形成强大的清理整治氛围。

(五)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年底,街道将结合“红绿旗”检查评比,对各社区(村)开展“两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查处工作责任,造成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诫勉谈话、效能告诫、纪律处分或组织问责。建立健全查处违法用地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办法,建立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持续进行执法检查“红绿旗”评比,从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预防、制止、查处、部门联动、问责奖惩等方面入手,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紧密衔接、覆盖批供管用全程、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监督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社区(村)要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进一步明确分工,分清责任,整改到位。局相关科室要加强业务指导,认真开展督查,不断推进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要利用这次专项整治的机会,对本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的调查核实逐宗调查核实违法用地基本情况,并按类型进行登记造册。

(三)掌握政策,依法处置。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分析原因、分清情况、区别对待,原则上由违法者所在的社区(村)督促自行纠正,对不自行纠正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由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照各自职责,按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办事。

篇三:两违建筑整治方案(2804字)

进一步做好乡“两违”建筑整治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为依据,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查考核,坚决遏制“两违”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村镇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推动我乡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真正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全乡“两违”建筑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政府成立“两违”建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查处“两违”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两违”建筑整治日常工作。各村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相应制订细化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和落实措施。

三、工作措施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存在的“两违”现状,各村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要深入人心,达到预期效果。一是通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座谈会,全方位的各种会议,阐明乡党委、政府整治“两违”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二是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宣讲活动。村“两委”负责人要深入到村组、村民家中讲解《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以及市、县颁布实施的相关政策、规定,剖析“两违”典型案件,讲清“两违”建筑在拆迁中不予补偿的事实。三是采取悬挂横幅、发公开信、橱窗专栏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加深他们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引导群众自觉支持和拥护本次“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2、做到底数清任务明。各村要对本辖区内在建建筑进一步上门上户排查,排查工作要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对“两违”建筑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于12月1日前报乡政府办。

3、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两违”整治工作,各村和有关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有所侧重,有的放矢。重点围绕集镇以及105国道、大机路、沙黄路以及岷黄路两侧的“两违”建筑开展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小产权房开发、违反村镇规划建房,荒山建独楼等行为;各村要选择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拆除,从而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加大整治力度,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工作成效。

4、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发挥应有作用。“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协调,各村要将新发生的“两违”现象及时报送有关职能部门,一经查实,及时组织实施拆除;派出所、土管、村镇规划、司法所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及时查处发现和举报的“两违”案件;派出所要负责“两违”专项整治的治安保障工作,制定紧急情况处置方案,依法维护拆违现场公共秩序和安全;纪委要负责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监督,对出现新“两违”案件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本次“两违”专项整治活动,各村对各组及分管负责人要制定考核细则,切实落实责任主体。

5、建立信息报告机制。全乡范围内建立“两违”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健全信息网络。完善乡、村、组三级防控工作网络,乡“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乡范围内的“两违”防治和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督查,各村要组织专门的“两违”巡查队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各类信息处置汇报,各村值班干部和各组组长负责每天巡查所在区域,发现“两违”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职能部门报告。二是建立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四点半之前各村将当天巡查和控违情况上报乡整治办。三是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乡“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各村也要相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有报必查、署名必复,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做好登记,作出相应处理。举报电话为:6771018。

6、形成齐抓共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定人定责,分段包干,严格执法,控制局面”的原则,加强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建立乡党政领导分村和重点区域包片机制,并成立乡“两违”建筑整治执法大队和各村“两违”建筑巡查大队,确保“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需要。二是快速查处新的案件。通过全天候地毯式的巡查,对新发生的任何“两违”现象,无论缘由,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发现一例,拆除一例,彻底干净,不留尾巴,要通过对重点“两违”现象的查处,在全乡上下形成支持“两违”整治,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分期治理历史问题。对历史上遗留的“两违”问题,要区别情况,按照“先重大,后一般;先恶性,后普通;先经营,后自住”的原则,制定年度“两违”整治工作计划,规范执法工作程序,分期、分批予以查处和拆除。

7、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建立干群结合,依靠群众的违法违章建筑举报、发现、监管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违法违章建筑的再次发生。各村守土有责,要做好制止问题发生和第一时间内发现问题的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加强监督管理和查处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措施。

四、督查考核

1、定期督查。乡“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整治工作及存在问题,组织、牵头、协调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解决好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开展督查工作,总结经验、通报情况、鼓励先进、鞭策落后,齐力做好“两违”专项整治工作。

2、强化考核。把“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各村一把手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干部管理挂起钩来;各村也要围绕“两违”整治的工作目标,把整治的成效和干部的考核挂起钩来。“两违”整治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是控制违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督查;各村委会主任是主要负责人,要将控制违章工作直接抓在手上,严密计划、严密部署、严格要求。分管负责人是控制违章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认真落实。严格实行防违控违工作奖惩措施。各村每月向镇“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镇纪委书面报告防违工作进度,年终乡纪委核实后形成书面材料,向乡政府报告全乡防治违法建设情况,并组织对相关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介入“两违”专项整治过程,实施效能监察。

3、确保稳定。“两违”管理和整治涉及到社会的各方面,情况较为复杂。整治工作中,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注意系统考虑问题,前移管理关口,要善于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妥善处理群众的生活问题;在处理历史“两违”案件中,既要全面考虑、周密安排、区别情况,又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打击恶性、典型的案件。同时要在整治中创造条件,循序渐进,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把推进整治和维护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

篇四:码头镇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626字)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持续打击各类“两违”行为,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保障镇村规划建设的顺利实施,从今年7月份到12月份底,继续在全镇深入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XX]96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XX]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整治范围:全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房(简称“两违”)。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摸清“两违”现状,遏制违法占地和建房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及建房行为。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镇政府成立“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黄志宏(镇长)

副组长:吴加住(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嘉金(副镇长)

成员:陈忠磞(村镇办主任)

王呈枝(国土资源所所长)

刘金虎(纪委副书记、综合执法队队长)

肖星瑜(党政办副主任)

苏杞明(派出所副所长)

张达彬(码头供电所所长)

吴家进(有线站负责人)

各驻村工作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村镇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忠磞兼任,副主任由王呈枝兼任,工作人员由村镇办、国土资源所人员组成。办公室在镇“两违”专项整治小组领导下,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占用公共绿地、交通、消防通道、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的“两违”行为。

(二)镇区规划区内重要地段、主要出入口周边和主要公路两侧的“两违”行为。

(三)农村违法占地、违法建房行为。

(四)非法转让土地、房屋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原则

(一)坚持“立即停、坚决拆、严格管、综合治”原则。“立即停”就是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现行“两违”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做到立即全面停止施工;“坚决拆”就是对“两违”行为都要坚决予以拆除;“严格管”就是要实行领导挂钩、工作人员分片管理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管,形成上下联动、专兼结合的良好工作局面;“综合治”就是要明确管控责任主体,落实源头管理,切断“两违”行为的材料供应渠道,查处无证施工,严格管理主体和人员责任追究。

(二)对各村(居)的“两违”行为,要坚决制止;对违法性质恶劣、规模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由政府牵头组织,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拆除。

(三)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原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作用,积极参与“两违”整治工作,切实管理好自有使用权、所有权的土地、房屋,不得参与、纵容、包庇、放任“两违”行为,在规定时限内带头拆除自建“两违”。

(四)坚持“依法依规、维护稳定”原则。制止、查处“两违”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在程序上按照动员自拆、配合助拆、强制拆除三个环节实施。对经宣传、教育、督促仍不停止施工或自行拆除的,要坚决组织强制拆除。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有“两违”行为的,要落实好相应的保障措施,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

各村(居)要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取得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

(二)深化调查阶段(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各村(居)应对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疑似违法建设进行甄别,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逐户进行调查,摸清具体数量、面积等,建立台帐,汇总后统一报送镇“两违”办公室备案,为整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

由镇政府“两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统一部署,市协调有关部门配合拆除违法建设。对经认定的“两违”户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拆除的,选择影响较大的案件作为典型,以点带面,抓典型,促全面,集中组织力量,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对于集中拆除阶段少数干扰执法、谩骂围攻执法人员的不法分子,公安部门要坚决予以打击。

(四)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各村(居)对于综合整治行动期间拆除的“两违”进行跟踪管理,强化日常巡查,发现一起,及时汇报一起,镇将组织拆除一起,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和形成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房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辖区工作负责制。相应成立制止“两违”工作领导组。村主干作为本辖区制止“两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制止“两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片区干部,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层层落实。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村(居)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片区责任制,形成有效的“两违”监控网络。

村镇办要建立包片巡查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并负责收集、受理、反馈违法建设相关信息,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应及时上报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国土资源所是查处本辖区内违法占地的执法主体,应建立包片巡查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并负责收集、受理、反馈违法占地相关信息,依法责令当事人在规定限期内自行清除违法占地,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清除的,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强制清除。

派出所要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在接到阻挠、妨害制止“两违”公务行为的报警后,应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及时制止和依法打击各类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案件,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村(居)对本辖区“两违”行为负有直接监管责任。一要建立查处“两违”责任制度,并组建坚强有力的巡查队伍,做到当日发现“两违”行为,当日制止,一经发现,应先行制止。做好巡查记录,有条件的应录相存档,并在当日向镇政府汇报。二要动员“两违”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要做好强制拆除的基础信息工作,并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完成“两违”调查取证及执法文书发放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居)要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材料、宣传栏等载体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挨家挨户进行宣传教育,特别是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制止“两违”有关文件中的重要条款要广泛宣传,使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法律与法律责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线站要在黄金时段播放制止“两违”的有关法律法规,举报电话,宣传标语,对“两违”等影响城镇建设的行为及时曝光,进一步营造城镇建设的深厚氛围。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各村(居)及相关职能单位要在镇制止“两违”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切实加强辖区内的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的监督检查,以铁的手腕及时制止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新的“两违”行为的,镇纪委将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及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南委办[20XX]28号《关于建立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1、村(居)辖区内每出现1宗“两违”行为,无发现、无上报、无劝告制止或者隐瞒不报的,责成该村(居)书记、主任及村包片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每年累计出现3宗“两违”行为,无发现、无上报、无劝告制止或者隐瞒不报的,给予该村(居)书记、主任及包片干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每年累计出现5宗以上(含5宗)“两违”行为,无发现、无上报、无劝告制止或者隐瞒不报的,对该村(居)书记、主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镇驻村干部。所驻村出现1宗“两违”行为,无发现或者接报后24小时内没给予有效制止的,责成驻村领导、驻村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累计出现3宗“两违”行为,无发现或在接报后24小时内没有给予有效制止的,市效能办给予驻村干部效能告诫,并通报批评。累计出现5宗“两违”行为,无发现或接报后24小时内没有有效制止的,由市纪委、监察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驻村领导、驻村干部予以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3、对于行政、公安、司法机关在涉及“两违”案件中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分别予以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4、村镇办、国土资源管理所对包片辖区内发生的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行为,无发现、无上报或在接报后没有及时有效制止并尽快依法组织清除的,每出现1宗的,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累计出现5宗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全年巡查片区内出现10宗以上(含10宗)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篇五:竹源乡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718字)

根据县“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集中整治,惩治和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建立遵循规划,依法用地、依法管理的良好秩序,为全乡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党政班子领导和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横幅、手机短信群发、

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两违”整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违章建筑危害和整治意义,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和氛围,真正在更大的程度上教育一片、影响一片、促进一片,全面营造整治清理“两违”的舆论氛围,让群众自觉遵守维护土地利用和村镇规划管理政策。

(二)调查摸底阶段

组织“两违”巡查人员,加大巡查力度,每天不定时在全村开展“两违”巡查和清理整治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坚持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及时掌握违建动态,对违反规划,影响村容村貌,群众反响强烈的违建对象,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对逾期不拆除的,依法进行强制拆除,营造强大的防违、控违、拆违声势,全面遏止“两违”行为高发态势,制止“两违”建筑的产生。

(三)总结提升阶段

根据集中整治和拆违清理结果,对本乡“两违”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找出不足,吸取经验,根据我乡实际,制定出台“两违”整治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坚决杜绝新违建、有效处置旧违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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