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违规案例
7月9日17时许,个别投标企业向环县交通运输局及其代理招投标的中金公司打电话提出,一些标段存在控制下限的合价超过控制价上限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公路局局长韩志明,建设管理股股长杨占溪进行了审核,并与中金公司业务经理杨光三人商议后,决定通过qq邮箱方式,于下午18时30许给各投标企业下发了“各标段招标控制价下限为控制上限下浮5%”的补遗书。补遗书发出后,未按规定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第二天如期进行了招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时,在当天的招投标中,有3户企业在九个标段的报价分别逐家递增1元,呈规律性差异,存在串通投标的问题。
2014年9月15日,石龙区检察院预防干警在参与石龙区观湖佳苑二期一标段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河南友信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杨某提供的项目经理信用资料是虚假的,杨某在邓州还同时担任南水北调重大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石龙区检察院发现问题后,立即督促招标单位把这一情况通报给参与招标的专家。最后,招标方对河南友信建设有限公司作了废标处理。
之后,石龙区检察院向招投标的主管单位石龙区城乡建设交通局发出检察建议。根据检察建议,石龙区城乡建设交通局要求河南友信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其在邓州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限其于2014年9月20日前对检察建议给予答复。在河南友信建设有限公司提供验收报告无果的情况下,石龙区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决定对河南友信建设有限公司记不良记录一次,三年内不准参加石龙区招投标项目的一切招投标活动,对其不良行为在平顶山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出生于1969年的彭华昌,原任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以下简称白云城投)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1月,身为老总的彭华昌还出现在多个活动中。不料想,三个月后,他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交代自己多次受贿,并主动退赃12万元。据检方指控,彭华昌在担任白云城投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在该企业负责的4个项目中,收受工程承包商送给的贿赂款近400万元,并索贿200多万元(共计人民币571万元、港币40万元、美金1万元)。检方对彭华昌的指控均和工程承包有关。从2010年至2012年,白云城投作为代业主方,负责白云机场第三跑道安置区工程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彭华昌为周某(另案处理)、黄某辉(另案处理)承接该工程及施工提供便利,从中收取两人贿送的人民币共计210万元。2012年初,白云城投负责白云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王某俊有意投标。彭华昌答应王某俊的请求,帮忙指定招标代理公司、设定招标条件,为王某俊的各项工程投标提供帮助。为了保证王某俊挂靠的公司中标,彭华昌还与王合谋以组织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围标的非法手段来投标。此后,王某俊挂靠的公司顺利中标。在此期间,彭华昌向王某俊索取人民币共计170万元。2011年至2013年间,彭华昌利用职务便利,为卢某冲承接“广州市六十五中学校安工程”提供帮助,分5次共受贿11万元以及面值2万元的购物卡。此外,彭华昌还被指控,其多次承诺可以帮商人郑某承接工程,向郑某索贿共计人民币180万元、港币40万元、美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