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关税壁垒案例
2001年4月10日,日本政府单方面决定,依据WTO协定第19条和日本国内的关税率法,从2001年4月23日至11月8
日对主要从中国进口的大葱、鲜香菇和灯心草实施紧急限制进口措施,此举标志着中日蔬菜贸易战已经开始。而实际上,中日蔬菜贸易战早在1995年就已初现端倪。当时,日本就根据WTO《农业协议》中第5条特殊保障条款对从中国进口的大蒜和生姜发难过,最终以中国实施出口配额和日方实施进口商申报管理而告一段落。因此,此次日本的发难可以说是第二轮,而且比第一次表现的行动更积极,且紧急限制进口措施实施也更快。在过去10年中,中国蔬菜对日出口呈明显上趋势,且具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对日出口从以腌制蔬菜为主转变为以保鲜与冷冻蔬菜为主;二是从1998年开始,中国保鲜蔬菜对日出口呈现成倍增长,在1999年达到31.8万吨。据日本海关最新统计数据,2000年中国对日蔬菜出口总量为104.2万吨,保鲜蔬菜为31.2万吨。其中1999年出口量达到2万吨以上的保鲜蔬菜有牛蒡、洋葱、生姜、香菇、卷心菜类、葱、大蒜、胡萝卜类等。
同时,中美蔬菜对日出口均呈递增趋势,从1991年开始中国蔬菜对日出口超过美国,并一直居日本蔬菜进口国首位。美国对日蔬菜出口从1994年至1999年一直在每年60-70万吨之间波动,在2000年又降至62.5万吨。由此可见,日本对中国蔬菜进口采取紧急限制进口措施并非偶然,而是迟早都会发生的事情。
从90年代后期开始,日本国内的大葱主产县岛取县就开始对中国的大葱调查。2000年8月底,日本国内香菇产地就曾要求日本政府依据WTO协定发动保障条款。2000年12月19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大藏省、经济产业省等中央部委宣布对大葱、香菇和灯心草展开调查。我国政府和日本政府分别在2001年2月和3月就此事进行磋商,在磋商未果的情况下,3月27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大臣单方面宣布,自4月1日起到10月份,对进口农产品实施检疫管理。3月30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大臧省、经济产业省就紧急限制进口大葱、香菇和灯心草的临时措施进行磋商并达成协议。4月10日,日本政府公布紧急限制进口措施,从4月23日开始实施紧急限制进口措施。
品种进口配额超过配额关税率
大葱5383吨256%
香菇8003吨266%
灯心草7949吨106%
进口配额是根据1997-1999年3年间平均进口量为基准,相当过去200
天内的基准量,进口配额以内的进口量实行3%-6%的关税。限制时间为2001年4月23日至11月8日。
1998年3月13日,DSB成立专家小组对此案进行调查。泰国和美国等以第三方身份参加。印度认为,土耳其实施的数量限制违背了1994年GATT第11条“普遍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第13条“非歧视数量限制原则”和《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2条第4款的规定。土耳其则争辩说,它在成立关税同盟时实施的数量限制符合1994年GATT第24条的规定。
专家小组经过调查后,在1999年5月31日分发的报告中裁定,土耳其对印度纺织品与服装实施的数量限制不符合1994年GATT第11条“普遍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第13条“非歧视数量限制原则”和《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2条第4款的规定。专家小组否决了土耳其关于1994年GATT第24条授予它在与欧盟成立关税同盟后可以违背1994年GATT及(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有关规定实行数量限制的辩护。
1999年7月26日,土耳其通知DSB,对专家小组在法律解释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上诉。土耳其没有上诉专家小组关于其数量限制措施不符合1994年GATT第11条、第13条和《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2条第4款不一致的裁定,只上诉专家小组裁定它不能依据1994年GATT第24条规定实施的数量限制措施是合理的。上诉机构维持专家小组的裁定:在此案中,不能根据1994年GATT第24条来判决土耳其的数量限制措施是合理的。然而,上诉机构推翻了专家小组对1994年GATT第24条作出的解释。上诉机构裁定,根据1994年GATT第24条第5款引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1994年GATT第24条裁定与GATT不一致的措施是合理的。辩护方可以根据1994年GATT第24条认定限制措施是合理的,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在关税同盟成立时,这样的限制措施必须完全符合GATT第24条的规定,特别是符合该条第5款及第8款的规定;
第二,成员必须证明如果成员没有被允许实施这一措施,关税同盟的成立已经受到阻碍。对于第一个条件,上诉机构认为,在此案中专家小组做出了土耳其及欧盟成立关税同盟的安排完全满足1994年GATT第24条的假定。然而,这个假定没有被土耳其上诉,因而没有在上诉机构按程序讨论。上诉机构对专家小组进行了批评,认为专家小组在审查措施是否应根据1994年第24条来判决时,需要WTO成员证明这个措施在关税同盟成立时完全满足关税同盟的要求c对于第二个条件,上诉机构裁定,土耳其没有证明它与欧盟之间关税同盟的成立在没有采取数量限制措施时会受到阻碍,土耳其还可以利用可替代措施,如运用原产地规则来证明达到限制的目的。
大味鲜名闻海内外,欧洲是它多年来的传统市场。然而,一次舟山冻虾仁突然被欧洲一些公司退了货,并且要求索赔。一问原因,原来当地检验部门从部分舟山冻虾仁中查到了10亿分之0.2克的氯霉素。冻虾仁里哪来的氯霉素?浙江省有关部门立即着手调查。结果发现,环节出在加工上。剥虾仁要靠手工,一些员工因为手痒难耐,用含氯霉素的消毒水止痒,结果将氯霉素带入了冻虾仁,造成大量退货。
随着我国入世,贸易壁垒正在消解,但国外对中国农产品的技术壁垒特别是‘绿色壁垒’日趋严重,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浙江省省长柴松岳说,“‘冻虾仁事件’给我们上了惨重的一课”。据了解,近几年我国农产品由于质量安全方面的原因而在国际市场屡屡受挫的状况已经不在少数。加快发展绿色食品,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繁荣、增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环节。我国农产品量很多,但大多数都不符合出口标准。这种有量无质的情况也是我国出口受阻的重要原因之一。从“冻虾仁”事件中吸取教训,浙江省开始制订一系列鼓励发展绿色食品、打击危害食品安全活动的措施。浙江省副省长章猛进表示,省政府已经拿出100万元,让省农业厅抓紧制定浙江省的绿色食品标准,准备先在省里评绿色食品,评上“绿色”贴上标签的,由省政府给以奖励,评上一个奖励一个,动员越来越多的农户自觉地参与绿色食品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