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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拿卡要实施方案

时间: 10-08 栏目:方案
篇一:整治吃拿卡要实施方案(3700字)

切实加强全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引深“全局集中整治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工作”及“正风肃纪、创优环境”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吃拿卡要”等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xxx监发[20XX]30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专项整治与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加强自身建设相结合、与推进“项目落地年”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构建惩防体系、防范廉政风险相结合,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强化考核奖惩,进一步促进干部作风转变、行政效能提高、工作落实推进,在全局营造出规范高效的服务环境、政令畅通的政治环境和开放宽松的投资环境,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全体人员,重点整治具有审批、核准、备案和管理职能、价格执法的科室和下属单位,以及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科室。

(二)专项整治内容:着力整治具有决策、管理、审批、核准、备案、价格执法的科室和下属单位在服务市场主体中的“卡、拖、要、乱”行为,特别是该批的不批、该早批的不早批、办事效率低下,影响发展环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

重点整治以下6种行为:

1、不按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一次性公示或告知办理事项的具体条件、工作流程和办理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的行为;

2、拒不受理应当受理的许可、审批、备案申请,或暗示、授意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其他途径提交申请的行为;

3、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结应当办理的事项,或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的行为;

4、索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宴请以及活动安排,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个人费用,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的行为;

5、强迫管理服务对象做广告、订报刊,参加各类社团,参加国家无明确规定的学习班、培训班以及各种考核、升级、达标、评优等活动的行为;

6、其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三、整治方式和方法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5月份开始,到8月底结束。重点抓好自查整改、典型案件查处和长效机制建设三项任务落实。

(一)认真开展自查整改。

全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要把自查整改作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问题查摆、整改提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照有关党纪法规和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突出抓好整改落实。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1、大力宣传发动。全局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要在全局动员的基础上进行再学习再动员,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相关政策和正反两方面典型,使全局干部职工将开展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的要求和目标真正入心、入脑,教育和警示广大干部职工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全力营造服务发展、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浓厚氛围。

2、认真自查自纠。要在对照去年《关于集中整治影响和损害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所列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十八种行为的基础上,重点对照本次专项整治六种行为,对我局的公共权力行使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公权行使和公共服务条件设置、流程设计、时限设定是否科学,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这次重点整治的“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行为。在自查自纠阶段,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教育。要结合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整治“吃拿卡要”专题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廉政准则》,中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xxx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在兴起学习弘扬“右玉精神”新高潮大会上的讲话》,胡书记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全市去年开展的以“正风肃纪、创优环境”为主题的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和把握实质精神和要求,并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在学习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确保学习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二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围绕“创优发展环境、抵制吃拿卡要”主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统一梳理分析,形成专题报告。

三是召开分析评议会。在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组织评议会基础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以“创优发展环境、抵制吃拿卡要”为主题的全局分析评议会。全体干部职工要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并在分析评议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析评议会之后,全体干部职工要人人写出心得体会。局党组成员要与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平时群众有反映的工作人员开展个别谈话,提醒督促相关人员提高认识、查究问题、说明情况。

3、突出整改落实。全局干部职工要针对自己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征求意见时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析评议会的批评意见和领导谈话时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合理化建议要诚恳采纳,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切实提高“人人都是软环境”的服务意识,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办事、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公开进行承诺。全局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作出“创优发展环境、抵制吃拿卡要”公开承诺。公开承诺要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承诺内容要在办公场所、政务大厅、醒目位置固定悬挂,接受群众监督。局主要负责人还要在《xxx风采》、xxx电视台进行公开承诺。

自查整改阶段要在5月底前结束,该阶段结束后,局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要把自查整改阶段的整体情况报局领导组办公室。

(二)严肃查办典型案件。

局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查处“吃拿卡要”典型案件,以及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弄虚作假的人和事。

局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对整治“吃拿卡要”工作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追究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在专项整治期间,对在自查整改阶段能够主动向局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说明情况,并自觉上缴违规违纪财物的,可视情节轻重适当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对拒不说明情况、拒不纠正错误的,一经查实,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注重长效机制建设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边建制的原则,建立起预防“吃拿卡要”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1、开展项目清理。要对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的行政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重点清理,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2、进行流程再造。要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减少前置条件,缩短审批时限,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建立部门并联审批、联合会审机制,做到“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站服务、限时办结”。

3、实施“阳光”政务。要紧紧依托“阳光运城网”,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面向社会公布所有行政审批流程和具体办事程序,实现权力在网上运行、审批在网上实施、监督在网上开展、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紧紧依托“阳光农廉网”,将涉农项目、惠农政策、农村管理服务事项进行网上公开,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4、强化日常监督。局纪行政效能投诉检组要认真受理和核实群众关于发展环境和政务服务的投诉,进一步提升各个平台运行效率,建立行政效能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和防止“吃拿卡要”的规章制度,开展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暗访,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x局“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领导组”,统一组织和领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

(二)严格落实责任。局长是抓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认真负责具体抓,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将专项治理工作统筹安排、统筹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要作为20XX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评价。

(三)强化推进措施。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扎实推进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工作开展;加强舆论引导,宣传政策规定,营造整治氛围;要查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曝光,回应社会关切;要注重典型带动,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局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深入各科室、下属单位进行明察暗访,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四)深入调查研究。要针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和严重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采取“沉下去”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深入调查研究,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办法,从源头上、根本上提出优化发展环境的有效措施。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要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篇二: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743字)

为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推进“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我市投资创业环境,开展本次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相结合、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防范廉政风险、构建惩防体系相结合,切实解决“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营造政令畅通的政务环境、开放宽松的投资环境和规范高效的服务环境,为推进“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深化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全市各级各单位(含事业单位)及所属基层单位,包括各类站、所、院、中心等。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1、不按规定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公示或告知办理事项的具体条件、工作流程和办理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的行为;

2、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的行为;

3、拒不受理应当受理的许可、审批、备案申请,或暗示、授意服务对象通过其他途径提交申请的行为;

4、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结应当办结的事项,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的行为;

5、索取、接受服务对象的财物、宴请以及活动安排,要求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个人费用,向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的行为;

6、其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行为。

三、专项整治的时间、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8月中旬至11月中旬。时间3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中旬)

印发《江门市开展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发布公告,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强力推进、全民参与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至9月15日)

重点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

1、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教育和法纪教育,突出抓好权力观、宗旨观教育,引导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吃拿卡要”的严重危害,增强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弘扬新风正气。

2、对照检查。对照本次重点整治的6种问题,深入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涉及人、财、物以及审批权、执法权、处罚权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的行为。坚持内部自查与听取意见相结合,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和企业意见,特别是服务管理对象对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

3、积极整改。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认真查找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同时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向社会公开。各市(区)要选取2-3个项目,特别是落地慢、落地难的项目深入剖析,认真查找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三)督促检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31日)

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便于群众和媒体开展社会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整治“吃拿卡要”的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各级投诉中心和纪检监察“12388”专线举报电话的作用,广泛收集线索。

2、开展明察暗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明察暗访小组开展明察暗访。通过走访了解、专项调查等方式,对群众投诉反映较多、发现存在“吃拿卡要”现象或苗头的单位进行检查。

3、严肃查办案件。对已核实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案件,从严处理,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规定,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市(区)分别于8月30日和10月30日前,向江门市开展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上报2宗以上典型案例。

(四)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1、强化内部管理。结合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与廉政风险。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机关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2、强化政务公开。充分运用政务网站、公开栏等载体全面公开单位职责、行政权力项目、服务事项、办事制度、服务承诺、办事结果,深化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长效机制。深刻剖析“吃拿卡要”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铲除“吃拿卡要”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门市开展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周伟万同志担任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江门供电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好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组织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问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和窗口服务单位开展不打招呼的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各种“吃拿卡要”行为。对本地本单位出现“吃拿卡要”问题不纠正、不查处、不整治,甚至故意隐瞒、袒护的,或“吃拿卡要”现象在本地本单位接连发生的,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四)加强社会监督。要坚持以社会监督为导向、以治理问题为重点,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对举报事项要统一登记,及时核查处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吃拿卡要”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抓好典型教育。在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开设为期三个月的专题专栏节目,定期报道和曝光典型案例。

各地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开展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江门市开展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江门市开展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

篇三: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655字)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度,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唐发〔20XX〕26号)要求,就我市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共唐山市委关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实施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监督等方法,认真查纠机关干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问题,促进公务人员廉洁从政,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证。

二、治理重点

治理内容主要包括: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单位或者个人的财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利用办理、审验、换发证照机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搭车收费、搭售商品、强制加入各类协会、强制提供中介服务、强制培训等行为;让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其他“吃拿卡要”行为。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抓好四个环节。

(一)动员教育(5月10日至5月20日)要结合实际深入进行动员部署,讲清意义,明确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所属人员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要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务员法》和《河北省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十个严禁”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使机关干部全面掌握有关要求,充分认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

(二)自查自纠(5月21日至6月10日)。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工作所列问题,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有针对性地与重点岗位特别是平时群众有反应的人员进行谈话,加强教育引导,自觉查纠问题。凡存在所列问题的人员,要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并将收到的钱物按规定上交有关机关或部门。

(三)整改落实(6月11日至6月20日)。针对自查自纠的情况,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组织有关人员作出自觉防范和抵制“吃拿卡要”行为的公开承诺。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找准症结所在,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认真查找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预防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吃拿卡要”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四)检查总结(6月21日至7月10日)。在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要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行政审批权利相对集中和与群众接触较多的部门及单位。对做表面文章致使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的,要重新开展自查自纠;对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各单位的专项治理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20日前报市政府纠风办。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吃拿卡要”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级党委要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要周密安排,精心实施,防止走过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政策。要本着教育大多数、处理极少数的原则,根据错误事实、情节、影响和认识态度等,妥善处理,宽严相济。凡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能够主动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主动退还“吃拿卡要”所获取的不正当利益的,均以批评教育为主。对他人有反应但本人没有讲清的,责成本人向组织说清楚;对反映线索具体而本人否认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

(三)强化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吃拿卡要”行为的监督检查。各级各单位特别是行政服务中心和服务“窗口”,要设立专项举报信箱或网站,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要加大查处和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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