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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换届方案

时间: 10-13 栏目:方案
篇一:省政府法制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1720字)

为做好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的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准配优机关党委领导班子,不断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机关党委委员、书记、专职副书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机关党委委员、书记、专职副书记设置

第三届机关党委拟设委员9名,其中机关党委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委员7名。

(二)任职条件

机关党委委员必须模范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党性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理想信念,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作风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

业务熟。与时俱进,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品德好。坚持公道正派,勤政廉洁,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绍明

副组长:魏月明、费德平、张圣华、李汉生、王桂华

成员:谢蕾、蔡雪峰、颜邦华、王莉莉、朱德富、陈娟、徐劲、张利敏、卫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蔡雪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党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中旬至下旬)。工作方案经省直机关工委批复后,要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内选举工作有关文件等。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起草党员大会有关文件,为选举工作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组织保障。

(二)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4月下旬)。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各支部根据机关党委委员任职条件,充分酝酿,分别推荐11名(推荐范围:按照省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原则上以推荐分管机关的办领导、专职纪检监察员、各党支部书记为主,以及其他党务、人事、工会等党员干部),于4月23日前报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确定预备人选(4月下旬)。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根据各支部推荐的初步人选名单及工作实际等进行遴选,按差额选举的比例要求,提出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1名,经办党组同意后,于4月24日前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

(四)选举委员、书记、专职副书记(4月底至5月上旬)。经省直机关工委批准的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五)报批及总结(5月上旬)。换届结束后,及时将党员大会的基本情况和选举结果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

五、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召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主要议程是:

(一)报告工作。上届机关党委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二)宣读选举办法。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选举办法;

(三)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四)选举委员。宣读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进行正式选举。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

(五)选举书记、专职副书记。由当选的新一届党委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对其他委员进行分工。

(六)总结讲话。由办党组书记和省直机关工委领导作总结讲话。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要在选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实施,严格按程序办事,规范操作,严明纪律,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篇二: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1492字)

为做好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的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制等原则,选准配优机关党委领导班子,不断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振兴城乡建设、服务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

第二届建委机关党委拟设委员7名,其中机关党委书记1名(由委党组成员兼任),专职副书记1名,兼职委员5名。

(二)任职条件

建委机关党委委员必须模范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党性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作风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

业务熟。与时俱进,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城乡建设工作。

品德好。坚持公道正派,勤政廉洁,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委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学杰

成 员:周喜波、骆进、曾怀宇、周清华、周国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喜波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委机关党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后,要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内选举工作有关文件等。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起草党员大会有关文件,为选举工作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组织保障。

(二)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建委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各支部(总支、联合支部)根据机关党委委员任职条件,充分酝酿,分别推荐8名,报委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确定预备人选。委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根据各支部推荐的初步人选名单及工作实际等进行考核,按差额选举的比例要求,提出新一届委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8名,经委党组同意后,报市直机关工委考察、备案。

(四)选举委员、书记、副书记。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准的委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委机关党委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产生。

(五)报批及总结。换届结束后,委机关党委委员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委机关党委兼职书记、专职副书记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五、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召开市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主要议程是:

报告工作。宣读选举办法;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选举委员。宣读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进行正式选举。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机关党委委员。

选举书记、副书记。由当选的新一届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对其他委员分工。

总结。由委党组书记作总结讲话。

六、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要在委党组的领导下,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二)科学运作。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实施,严格按程序办事,规范操作,严明纪律,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篇三: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1525字)

我校第十三次机关党员大会是20XX年10月召开的。按照党章换届选举规定已经到期,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并报校委会批准通过,拟定于20XX年4月下旬召开“一校两院”第十四次机关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此次换届选举的实施方案通报如下:

一、第十四次机关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选举中推广公推直选办法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坚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搞好本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机关党委领导班子,为全面开创新时期“一校两院”工作的新局面,创建全国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一流院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组织保证。

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第十四届机关党委会拟设委员7名,提名候选人9名;兼职机关党委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拟设委员5名,提名候选人6名;专职书记一名,兼职副书记一名。

三、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的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奉献精神,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能力。

2、机关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在在职的中共正式党员中产生,年龄能够任满一届,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3、机关党委书记一般应当由本校(院)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专职副书记一般应当由本校(院)中层正职党员干部担任。成员应优先从基层党支部书记中产生。

4、机关纪委书记一般应当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由其他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

四、选举办法

1、宣传发动。以部门(支部)为单位,组织全校党员认真学习《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选举中推广公推直选办法的意见(试行)》,使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实施公推直选的重要性,引导党员珍惜民主权利,积极主动参与选举工作,共同选好配强机关党委班子。

2、公开推荐。采取党员自荐、党员和群众推荐,以及党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党员自荐。自荐党员通过支部向机关党委申报,填写《党员自我推荐票》,并提供自我推荐材料;(2)党员和群众推荐。以部门(支部)为单位,组织本部门(支部)每个党员和群众填写《党员、群众推荐票》,在全校符合任职条件的在职党员中,按机关党委(纪委)组成名额数量,同时兼顾行政、专业技术和后勤三方面的构成比例,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3)党委推荐。机关党委结合全校工作实际及本人平时表现,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

3、资格审查及确定人选。机关党委在汇总各部门(支部)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公开推荐情况,按照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要求,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经机关党委全会同意后,报校委会审议通过。

4、进行公示。机关党委将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通过公示栏、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5、上报请示。向市直机关工委上报《‘一校两院’关于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相关情况的请示》。

6、正式选举。请示批复后,召开全校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及纪委委员。

7、选举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召开第十四届机关党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十四届机关纪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书记和副书记。

五、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一校两院”第十三届机关党委工作报告;向大会书面提交“一校两院”第十三届机关纪委工作报告。

2、选举“一校两院”第十四届机关党委委员。

3、选举“一校两院”第十四届机关纪检委员。

4、领导讲话。

六、组织领导

我校第十四届机关党委换次筹备工作,在校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第十三届机关党委具体负责。

篇四:财政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1922字)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和党内选举制度,切实做好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根据荆门《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及换届选举工作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制等原则,选准配优机关党委领导班子,不断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振兴荆门财政、服务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

第三届局直属机关党委拟设委员5名,其中兼职机关党委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兼职委员3名。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必须模范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党性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作风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

业务熟。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卓有成效地开展财政工作。

品德好。坚持公道正派,勤奋廉洁,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2、其他条件。

(1)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由局党组成员兼任,专职副书记由局中层正职党员干部担任,其他成员由群众基础较好、热心党务工作的党员科室负责人兼任。

(2)年龄能够任满一届,身体状况良好。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财政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光泉

成 员:王 洪 裴 青 吴克金 徐 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克金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局机关党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6月15日—6月19日)。工作方案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后,要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内选举工作有关文件、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等精神。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起草党员大会有关文件,为选举工作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组织保障。

(二)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6月20日—6月22日)。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各支部(总支、联合支部)在全局范围内根据机关党委委员任职条件,充分酝酿,分别推荐6名,报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确定预备人选(6月23日-6月25日)。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根据各支部推荐的初步人选名单、得票情况及工作实际等进行考核,按差额选举的比例要求,提出新一届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6名,经局党组同意后,报市直机关工委考察、备案。

(四)选举委员、书记、副书记(6月26日-27日)。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准的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产生。

(五)报批及总结(6月28日—6月30日)。换届结束后,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局直属机关党委兼职书记、专职副书记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局直属机关党委要做好各类资料的整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目标,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五、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6月底召开市财政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会议分四个阶段。主要议程是:

报告工作阶段。第二届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作党委工作报告;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工作报告。宣读选举办法;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选举委员阶段。(1)宣读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2)进行正式选举。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

选举书记、副书记阶段。由当选的新一届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对其他委员分工。

总结阶段。由局党组书记作总结讲话。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要紧紧依靠局党组的领导和指导,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二)规范程序,科学运作。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实施,认真执行政策,严格按程序办事,规范操作,严明纪律,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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