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根据《毕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毕工商法[20XX]2号)和《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系统依法行政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因行政执法过错引起的行政争议,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决定于20XX年3月26-27日和20XX年7月23-24日在本系统开展一年两次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保证正确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和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我局决定成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杜鑫,副组长:程悦兰、彭勋、周云、张宏、李锦、王倩,成员:武谨、王钰、马建军、李启文、汪秀武、石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股,负责具体工作;共设三个评查组,具体如下:
(一)、注册登记许可卷宗评查组:组长:彭勋;成员:蒋益林、武谨、李启文、汪秀武。职责:负责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微型企业注册登记许可、食品流通许可、股权出资、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广告登记许可卷宗的评查和对卷宗装订、立卷归档的督促指导工作。
(二)、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评查组:组长:张宏;成员:刘军、刘应学、王钰、黄明、李昊、张友平。职责:负责对一般程序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指导卷宗进行交叉评查和对案件卷宗装订、立卷归档的督促指导工作。
(三)、投诉调解卷宗及行政指导评查组:组长:周云;成员:马建军、吕科杰。职责:负责对消费者举报、投诉调解、行政调解、拍卖会格式合同备案卷宗的评查和对卷宗装订、立卷归档的督促指导工作。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比本系统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对案卷质量较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案卷质量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负责任,案卷质量较差又拒不整改的,要严格追究相关承办人员及领导人员责任。
二、评查的范围及时间
(一)、评查范围:凡涉及到本系统依法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调解及其他行政执法卷宗、运用行政指导“项目+案例”方式开展行政指导的卷宗均属于本次案卷评查范围。即:20XX年下半年(7月1日-12月31日)、20XX年上半年(1月1日-6月30日)办结的各类行政处罚案卷、“项目+案例”卷宗全部进行评查;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卷宗按照办结总数的5%-10%抽取评查,其余企业注册登记、广告登记、动产抵押登记、食品流通许可、消费者投诉、拍卖会备案、合同争议调解案件、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等全部进行评查;行政指导“项目+案例序、行政诉讼应诉案件、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卷宗全部抽取评查。
(二)、评查时间:20XX年上半年案卷评查时间:20XX年3月26-27日;20XX年下半年案卷评查时间:20XX年7月23-24日。
(三)、评查地点:县局三楼会议室。
三、评查工作相关要求
(一)、评查工作准备:各相关单位要于20XX年3月26-27日期间对20XX年7月1日-12月31日前办结,20XX年7月23-24日期间对20XX年1月1日-6月30日前办结的各类案卷进行装订归档,按照《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计分标准》、《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许可卷宗评查计分标准》两个标准认真按照“一案一表”“一卷一表”的方法进行初查后,写出初查报告,并将初查报告、台账、卷宗于20XX年3月23日前、20XX年7月20日前报法规股。
(二)、案卷评查标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评查标准》、《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卷宗评查标准》进行评查,不允许随意放宽标准和条件进行评查。
(三)、案卷评查要求:评查人员对所查卷宗负责,承担责任。要严格按照省局《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计分标准》、《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许可卷宗评查计分标准》两个标准认真进行评查。评查坚持“一案一表”“一卷一表”的方法进行,评查表必须如实记录案卷名称、编号、承办人、办理时间等信息,同时,必须记录案卷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评查人、评查时间等。
四、强化评查结果的运用
案卷评查的目的在于规范和提高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因此,特作如下要求:
1.对评查出的问题案件,对相关办案人员、核审人员、审批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分析错误原因,明确整改要求。
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整改,在评查出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的基础上,要认真进行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发现一个问题落实一个整改,防止同样的问题重复出现。对拒不落实整改的,县局将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2.对评查结果要有评查通报和评查总结,并在规定时限结束15日内在内网平台上报评查通报和评查总结。评查结果将作为对基层分局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明知故犯、屡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重大损失等严重违纪违法人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在案件评查中评选出的优秀核审人员、优秀办案人员给予表彰奖励,优秀案例文书挂市局内网平台供交流借鉴。对在案件评查工作中秉公无私、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重大问题、表现突出的案件评查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4.案卷评查工作结果纳入各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并将其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依据。确立依法行政“切入点”的地位,强化标准科学、运转有序、整改有力的评查工作机制,用制度保障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5.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与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相结合,根据评查结果,对于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政、滥用职权、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是否实行错案责任追究的建议。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意识,维护行政执法的权威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局水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遵法领办发[20XX]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范围
20XX年至20XX年5月31日前遵义市水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和水行政许可案卷。
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
主要包括行政执法案件的实体、程序以及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的立卷归档。
(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重点: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准确,量罚幅度是否适当、合理;处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罚缴是否实行分离,是否使用法定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扣押、没收的财物处置是否适当;是否存在以罚代刑、以罚代管情况;送达和执行是否合法、到位;文字表述是否清楚、准确,材料归档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的重点: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许可项目是否有法定依据;许可实施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许可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许可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法据,并全部上交国库;文字表述是否清楚、准确,材料归档是否符合要求等。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步骤
案卷评查活动从20XX年6月至7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6月12日——6月20日)
1、装订归档20XX年和20XX年5月31日期间办理结案的水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列明目录。
2、明确开展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
(二)自评阶段(20XX年6月20日——6月28日)
对照方案和有关评查标准开展评查工作。
(三)综合评查阶段(20XX年7月1日——15日)
案卷评查工作组就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卷评查,执法部门整理好标准卷宗1-3卷备查。
(四)总结阶段(20XX年7月16日—7月25日)
报20XX年案卷评查工作总结,分析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解决措施,报市水政水资源科。
(五)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7月25日——8月20日)
1、梳理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2、对突出问题拟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标准和时间。
为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发现和纠正在行政执法活动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省局部署,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工作,现制定我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一、评查范围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形成的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食品药品(包括: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下同)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全部案件。
二、评查方式
本次案卷评查活动遵循统一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县、区局和市局各办案单位组织自查,市局适时开展抽查。
三、评查标准
“基础标准部分”按照《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等相关规定评查,“文书规范标准”按照《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皖府法〔20XX〕29号附件1)相关要求进行评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局按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本部门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市局汇总本市及所辖县区局相关信息,各县、区局于20XX年9月1日前将“行政处罚案卷目录汇总表”(见附件)和自查报告报市局稽查支队(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
(二)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实事求是,确保案卷评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以本次案卷评查为契机,加强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等内容的培训。
(三)根据各地案件类别、数量、案源、案情等,市局适时挑选部分案卷进行评查,并组织挑选优秀案卷作为“安徽省典型食品药品案件汇编”素材。
联系人:蚌埠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魏贤斌
联系电话:0552-3016512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为做好20XX年全市粮食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规定,以及《20XX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评查范围
各县(市、区)粮食局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二类案件。
二、组织机构
市粮食局成立全市粮食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李坤玉担任组长,局监督检查科副科长徐四平担任副组长,领导全市粮食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四平担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科,负责案卷评查的组织实施。
三、评查原则
(一)常规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各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在本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基础上,结合本次评查活动开展专项评查。
(二)案卷评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各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应将专项评查发现的问题与责任追究结合一并进行。
(三)案卷评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各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案卷评查过程中,注重调查研究同类案卷存在的问题。
四、评查的标准和要求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见附件)进行评查,评查按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除余额计算案卷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二)评查要将发现问题与总结经验相结合、评优与评差相结合,着重对实施主体、被处罚(许可)对象、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评查,加强对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典型性问题的挖掘力度,避免评查工作的表面化、形式化。
五、评查方式和基本步骤
(一)成立评查小组
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的人员组成评查小组,确保评查有深度、有水平,总结出经验教训。案卷评查小组成员由在全市粮食系统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中选聘的案卷评查员组成。
(二)评查方式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普遍自查、重点评查的方式进行。
1、各县(市、区)粮食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和重点评查的工作。
2、各单位经自查自评后,分类选出经本单位评查得分最高的二类行政执法案卷(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各1宗(如在20XX年1月-20XX年4月期间没有其中一类案卷,可用其他类别得分较高的案卷代替),合计2宗行政执法案卷,并填写《案卷登记表》(见附件5),于20XX年7月20日前将该2宗执法案卷原件及《案卷登记表》送至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由市粮食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采取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评查;
(三)评查时间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至20XX年9月1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时间:通知下发之日至7月25日;
(二)集中评查时间:8月5日至8月30日;
(四)实行合议制评查
每个案卷必须有3名评委进行评查,并且每名评委要对评查案卷写出书面评查意见(即填写评查表),经3名评查人员集体评议后,若意见不统一,提交评查小组负责人扩大评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评查意见。
(五)总结、反馈和通报
市粮食局将对评查情况进行总结,向全市粮食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总体情况,并适时将评查结果向各单位进行通报。
(六)整改
1、集中、全面整改
(1)对二类案卷的整改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二类案卷反馈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案卷质量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制定对策,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
(2)对瑕疵案卷的整改
对于在评查中发现的瑕疵案卷,能够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不能纠正的,要组织人员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避免再次出现同样问题的相应措施,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健全机制。
(3)对有较严重问题案卷的整改
对于在评查中发现有较严重问题的案卷(如不合格案卷),要组织业务骨干进行会诊,研究制定具体解决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4)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案卷被评为不合格或发现较严重错误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评查中如发现有重大违法执法行为造成严重错误的,或者发现有违法违纪犯罪线索的,应依法移送本单位纪检机构或行政监察、检察机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从案件分析着手,追究承办人、单位领导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把案卷评查作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执法管理的有效抓手,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粮食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管理机制,强化执法人员的质量和效率意识,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全面提高我市粮食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质量、执法效率和执法效果。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保质保量地完成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工作。
(二)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切实把行政执法此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在做好本单位行政执法自查的基础上,要积极配合市粮食局的重点抽查,按时报送案卷,确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认真评查,及时报告。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形成评查报告。评查报告请于20XX年8月10日前报送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
(四)及时反馈,认真整改。检查结束后,评查小组将对评查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并就评查结果予以反馈、通报。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反馈的问题,认真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五)确定活动联系人。各单位要及时确定本单位开展案卷评查活动的联系人,将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15日之前报送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传真电话:452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