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坛教人字【20XX】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决定对全校中层干部岗位实行竞聘上岗,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构建能上能下、竞争择优的用人制度,不断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中层管理干部队伍。
二、拟聘岗位(8名)
根据坛教人字【20XX】18号文件,我校设置五个中层管理机构,12名中层管理干部。学校现有中层干部中有8位任期已满三年(20XX年聘任),4位任期未满(2012年聘任)。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本次中层干部拟竞聘8名,不确定具体岗位,待竞聘后,学校根据个人特长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分工。
三、竞聘对象
部门 办公室、总务处 德育处 教务处
职数 3名 2名 3名
对象 中学部、小学部 中学部1名 小学部1名 中学部1名 小学部2名
四、竞聘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法规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有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民主、正派,办事公道,事业心、使命感和全局观念强,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高。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和口头表达能力。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从教满5年以上,新竞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并获得金坛市骨干教师及以上学术荣誉称号,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原在岗中层干部年龄不满50周岁。
五、竞聘程序
1.公布方案(8月10日):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华罗庚实验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竞聘方案在校园网上公布,并通过校信通发布信息。
2.个人申报(8月11日~17日):凡符合条件、有意竞聘者将《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见附表)电子稿发到jtkxzj@163。com,8月17日下午5:00报名截止。
3.资格审查(20XX年8月18日):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竞聘领导小组由正、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组成。
4.竞职演讲(8月24日上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竞聘人员向全校教职工发表竞聘演说,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5.民意测评(8月24日上午):分中学部和小学部对竞聘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答辩的人选,民主测评支持率不低于50%。
6.面试答辩(8月24日下午):邀请专家组织评委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答辩。
7.组织考察(8月25日):竞聘领导小组结合民主测评和面试答辩,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深入考察,确定拟聘人员;根据个人特长和实际工作需要,对所有中层干部(新竞聘的8位和原在岗的4位)重新进行分工,确定具体岗位。
8.聘前公示(8月25日):对拟聘人员和岗位公示3天。
9.学校聘任(8月28日):公示期满,校长向聘用对象颁发聘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履行相关职责,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五、管理待遇
1.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管理和待遇按照坛教人字【20XX】18号文件、华罗庚实验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和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2.此次竞聘中,现任中层干部落聘的,原职务自然免去;中层干部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将重新进行竞聘;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一年,如不能胜任,将予以免职。
二〇XX年八月十日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东营区股级教育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东区教发〔20XX〕3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真正把工作能力强、有实干精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激发学校干部队伍活力,构建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校教育实现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注重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竞聘采取民主推荐和面试考察相结合、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职位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教导处 总务处 政教处 安保处 教科室 信息 中心 小计
职数 2 2 2 2 1 1 1 11
四、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学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条件
1.敬业守法,甘于奉献,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决策、协调能力;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男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3年8月31日后出生),女年龄在46周岁以下(1965年8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近三年来年度岗位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组织形式与内容
(一)组织形式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在区竞聘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校自行组织。
(二)内容
竞聘内容由民主评议、面试、业绩考核三部分组成。
(1)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包括学校领导班子评议(占评议分的40%)、教职工评议(占评议分的60%),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评委现场打分并公布分数,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3)业绩考核以20XX-20XX学年考核成绩计算,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六、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宣传发动(8月25日)
成立中层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召开竞聘动员大会。
2.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8月26日)
组织竞聘报名并报区教育干部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进行审查。
3.民主评议(8月27日)。
4.面试(8月28日)。
5.业绩考核与成绩汇总(8月29日)。
6.考察(8月30日)。
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总成绩,经综合平衡,全面考察后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7.聘任。
公示期满,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后行文公布,由区教育局聘任,聘任期为三年。
七、有关说明
1.符合竞聘范围的现任中层干部凡未参与竞聘或未竞聘上岗的,原职务自行免除,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2.竞聘职位出现报名空缺或其他情况的,由学校党组根据实际情况调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该岗位负责人。
3.竞聘上岗工作结束后,工作岗位有变动的人员在两天内办理交接及相关手续。
4.学校群团组织负责人,按照规定的组织章程选举产生,并享有政策规定的岗位待遇。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曹同国(东营区第一中学校长)
成 员:任兰英(东营区第一中学副校长)
唐汉波(东营区第一中学副校长)
附: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
东营区第一中学
二○XX年八月二十五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精神,加大学校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发挥学校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根据吴教党[20XX]22号和吴教人[20XX]11号文件《吴中区中小学中层以上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精神,经学校党支部研究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决定从骨干教师中选拔中层行政干部,实施竞争上岗制度,现将竞聘选拔中层干部的方案公布如下:
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凤生
副组长:蒋建华 徐 斌
组 员:陶建华 姚里英 张泽民 孙华萍
二、竞聘岗位
根据应设岗位职数,报区教育局同意,学校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具体岗位为:教导处副主任一名。
三、竞聘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竞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五、竞聘应当具备的资格
1、敬业爱岗、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竞聘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中级职称,特别优秀的同志可以破格竞聘。
3、本科学历(含)以上。
4、具有教研组长工作经历或担任过相应的条线工作。
六、工作程序
1、民主推荐:竞争上岗候选人的产生按竞争的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采用民主推荐的形式:一是个人向领导小组自荐,二是群众向领导小组推荐,三是领导推荐。请符合条件和资格并有意参加竞聘的教师于11月15日前到蒋建华处报名登记,填写报名表。
2、初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对照条件和资格确定竞争上岗人员初选名单并公示。
3、竞聘演讲:取得竞聘资格的人员在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测评会上每人作10分钟的演讲。
4、民意测评:演讲后全体教职工对竞聘者进行评议和测评(直系亲属回避)。
5、组织考察:在评议和测评的基础上,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对竞聘者作全面考察,考察后由区教育局在学校进行任前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
6、任职审批:公示结果如无影响任职的,学校向区教育局报告,经审批同意后,由校长室正式聘任。干部任职批复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校中层干部采用聘任制,聘期一年,一年后经考评称职的再行续聘。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实行干部的能上能下,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精神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改革的意见》的要求,经学校党总支研究,报局党委同意,对我校中层干部全面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通过实行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干部的生机与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开拓进取、拼搏奉献的精神,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聘用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原则。
三、中层管理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
1、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教务处:主任1名;
3、德育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教学科研培训室:主任1名;
5、后勤财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6、年级:主任3名,副主任6名
7、保卫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
8、团委:书记1名;
9、工会:副主席1名;
共计:中层正职10名,中层副职11名。
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参与对象和应具备的条件
1、对象:全体在岗教师及行政后勤管理人员。
2、条件:
①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政治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强,群众信赖。
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有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团结合作的精神,有较强的执行力,示范带头作用发挥好。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③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顾全大局,团结同志,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④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非教学岗位可以放宽为专科),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⑤凡参加竞争上岗者均要求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⑥竞争中层干部岗位的,必须具有三年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
⑦新提拔的中层副职干部年龄应在40岁以下。现任中层干部女满50周岁、男满53周岁的不再参加竞聘、续聘。在现任中层干部中,未申报参加竞争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期履职完毕后,自动免职)。
3、职位特殊要求:
①办公室主任: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协调能力强。
②教务处主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较强业务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③德育处主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学生教育管理经验。有较强组织能力和乐于奉献精神。
④教科室主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⑤ 团委书记: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在任团委书记竞争此职年龄可放宽到35岁)。学生工作经验丰富。
⑥ 年级主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有较强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
⑦保卫科长:具有较强的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确保校园一方安全。
⑧后勤财务主任:具有较强的理财管物意识和为师生服务的意识。
五、竞聘程序
1、确定方案:学校提出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交校党总支和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职代会审议,报局党委审批,并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2、公开报名: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五人以上推荐同一人选)、组织推荐(含党支部、部门、群团组织)相结合的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参加竞争。
3、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经校总支和校长办公会讨论公布。
4、竞聘演讲及评分: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者,必须在职代会上进行竞聘演讲。竞聘者就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工作设想做10分钟以内的演讲。学校聘请的评委和职代会对演讲评定成绩,成绩总分各100分(成绩评定办法另行制定,参加竞聘人员不再参加评分)。按照职代会评定的演讲成绩平均分×40%+评委评定成绩的平均分×60%,计算竞聘者成绩,并予以公示。
5、民主测评:
在演讲成绩公示后,全校教职工对竞聘者进行民意测评,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测评打分,作为考查参考依据。
6、组织考察、审批与聘任:
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察,并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形成考察报告。
职代会评分平均分低于60分或总分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
根据考察结果,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五天。拟聘中层干部报局党委备案。对竞聘上岗中层干部,学校党总支正式下发任用文件,由校长颁发聘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
7、聘期、解聘和调整
竞聘上岗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三学年,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一年经考核称职后正式上岗。聘期内享受中层干部的政治待遇和职务津贴。
在本次干部竞聘中,现任中层干部落聘的,原职务自然免去并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受聘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工作考核不称职或明显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或者有重大违纪问题的,给予解聘,所缺岗位按上述程序公开竞聘。
六、组织领导
1、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组 长:邵爱华 校长 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杨艳文 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
组 员:高诗利 副校长总支委员 武修敖 副校长 总支委员
陈瑞华 副校长 总支委员
翁冰松 总支委员 胡卫雄 总支委员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翁冰松兼任,工作人员待报名后确定。
2、纪律要求
①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肩负起领导责任,积极参加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必须遵守会议纪律,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纪律处分。
②参加竞聘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程序,凭自己的真才实学参加竞聘,不得拉票、贿选,发现有各种作弊行为,立即取消资格。
③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恪守公正、客观原则,不得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违者给予纪律处分。其他教职工在本次竞聘活动发现有违纪行为,也要给予纪律处分。
3、其他
如若某职位申报出现空缺或竞聘成绩不符合规定条件而形成的职位空缺,学校可在征求本人意见基础上在竞聘其他职位的且测评优良者中调剂,由领导小组研究直接考核任用。
工会、团委负责人,还要按规定的程序产生,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中共仙桃市汉江中学总支委员会
20XX年6月10日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加快培养和建设一支富有生机与活力,精通教育、善于管理的高素质学校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石嘴山市育才学校中层岗位竞聘领导小组
组 长:徐正林
组 员:张忠华 王治安 不竞聘的教师2人(待定)
三、拟聘行政岗位(3个)
(1)教务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学校教务、教研、教师考勤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2)政教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学校思想教育、法律、卫生、工会、团队、安全、党建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3)总务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后勤服务、物品采购、学校财产管理、校园管理、文件档案管理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四、选拔聘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竞聘的基本条件
1、具备合格学历,5年以上教龄,其中在本校工作须满2年以上,身心健康。
2、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学校利益为重,凡事从学校利益出发,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3、能坚持原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有一定的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敬业精神和大局意识,能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热爱教育事业,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业务熟练,肯于上进,能自觉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任劳任怨,努力工作,且工作实绩较为突出。
六、竞聘对象
满足竞聘基本条件的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七、竞聘程序
1、发布公告(20XX年8月27日)
在全校范围公布信息,公开竟聘岗位。
2、民主推荐(20XX年8月27日)
竞争上岗候选人的产生按竞争的岗位、任职条件,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一是个人向领导小组自荐,二是群众向领导小组推荐,三是领导小组推荐。动员大会后,请符合条件和资格并且有意参加竞聘的教师于8月27日12:00之前向学校申请并填写《石嘴山市育才学校中层干部申请表》(申请表领取和上交皆在王治安副校长处)。
3、资格审查(20XX年8月27日)
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竞职演讲(20XX年8月27日13:30)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竞聘者向全校教职工发表竞职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5、民主测评
竞聘演讲后,与会人员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占60%。民主测评时,竞聘者的直系亲属应回避。
6、初拟人选
根据民主测评的结果,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占40%,确定拟聘人选。
7、聘前公示
在学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8、聘任
公示期满,校长向聘用对象颁发聘书,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八、任期
1、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任期为3年,从拟聘用之日起算,聘任期满,自行解职,如愿继续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学校可重新组织聘用,也可根据需要续聘。
2、聘任期内,允许中层干部提出辞职,空缺岗位由校长提名,考核小组考核决定,但任期不顺延,到本届任期结束重新竞聘。
九、待遇
1、优先接受各级各类培训和参加各种学习。
2、中层干部待遇期限从拟聘用之日起算,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经济待遇。上级若有规定,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校长室提议,学校研究,对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可以提出解聘。
(1)有意或无意过失,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出现严重损害学校声誉事件的。
(2)主观上或客观上无法适应岗位工作的。
(3)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服从校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会议或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的。
(4)违背师德或不能廉洁自律的。
十一、其它
1、应聘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若无上述“十”规定事项发生,学校不得随意解聘中层干部。在聘用期内,中层干部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2、参加竞聘的人员,可以提出自己所需要竞聘的岗位,但要服从校长办公会议所作的最后分工决定。
3、在新的中层干部队伍未产生之前,现岗位的中层干部不得中断相关的职责。在新的中层干部岗位人选确定后,原任中层干部必须认真做好工作的移交手续。
4、本办法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
石嘴山市育才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我校干部队伍素质,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实现人才强校,根据《李塔汇学校行政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学校改革与发展为目标,以优化学校干部队伍结构为准则,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重点,通过学校行政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增强干部的岗位责任意识和自我发展意识,完善干部管理,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率和质量。
二、竞聘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与集中的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及职数
1、教导处:主任1名 副主任:1名
2、政教处:主任1名 副主任:1名
3、总务处:主任1名
4、办公室:主任1名(兼)
四、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修养,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作风民主,公正廉洁,严于律己,顾全大局,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现代学校管理意识,有较为系统的岗位管理知识和经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较强的感召力。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注重实效,具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
二)具体条件
1、竞聘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两年及以上学校中层层副职岗位经历。
竞聘总务主任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后勤总务管理经验。
2、竞聘中层副职应具有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两年以上从事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或班主任岗位的工作经历。
3、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教育工作三年以上。(现在职在岗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应聘者网上下载并填写《李塔汇学校行政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申报表》,交学校办公室或以邮件形式发至(以邮件回复为准)
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日截止
六、竞聘程序:
1、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支部、校长室和群众代表组成。
2、学校领导小组根据教育局《关于学校中层干部职数的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行政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上报教育局党委审批。
3、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学校中层行政干部竞聘上岗方案》,明确岗位职数、任职要求和竞聘程序。
4、教职工根据应聘条件和自身的特点,向领导小组领取并填写《李塔汇学校中层行政干部竞聘上岗申报表》,向领导小组报名应聘。
5、领导小组对应聘对象对照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学校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意见,进行干部考察。
7、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和党支部考核意见,确定拟聘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5天。
8、确定20XX—2010年学校行政中层干部名单,上报教育局党委审批。
9、召开学校中层行政干部聘任大会,校长宣布聘任决定、授予聘任证书,被聘人员宣誓就职,行政中层干部履行职责,享受相应岗位待遇。本次竞聘期限为二年。
10、上报教育局和镇教委备案。
七、离岗人员
原学校行政中层干部放弃竞聘或落聘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
八、本方案解释权属李塔汇学校党支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江苏省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常熟市教育局常教(20XX)21号《关于常熟市中小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通过竞聘上岗,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高素质的教育干部队伍,从而有利于学校的发展。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称竞聘上岗,是指学校在选配中层职位时,通过一定范围内的公开竞争产生人选,按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择优聘任的一种选拔任用方式。
第三条 竞聘上岗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竞聘上岗本着精简、合理、优化、高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竞聘上岗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校成立中层竞聘工作评议小组,负责资格审查、演讲答辩的评分以及组织考察工作,评议小组由学校提名,经教代会通过产生。评议小组一般由学校正副校长、正副书记、工会主席、群众代表(必须是非竞聘人员)组成,人数为7—9人,由校长任组长。
第七条 竞聘上岗纪律和监督,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对违反行为的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第三章 竞聘职位
第八条 学校中层职位指: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的正副主任。机构设置及领导的职数根据常教转(20XX)30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中层职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公开竞聘上岗。
1、职位出现空缺或设新的职位。
2、机构需要调整,重组及需要进行人员调整和分流。
3、任期届满。
4、其它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第十条 竞聘上岗原则上在学校内部实施。
第四章 任职条件
第十一条 参加竞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责任心、事业心强。
2、具有中学教师规定的合格学历。
3、凡第一次竞聘中层职位的,年龄男性不超过47周岁,女性不超42周岁。
4、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5、坚持原则、务实肯干、敢于争先,善于思考、勇于改革。
6、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群众基础较好。
7、本校在编在职人员,且身体健康。
第五章 方法步骤
第十二条 竞聘上岗一般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1、组织学习。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学习常教(20XX)20号《关于学校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气氛。
2、制定方案。学校根据本校中层现状,研究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竞聘职位、竞聘范围、任职条件、方法步骤等,工作方案由学校领导集体商定,征求教职工代表意见后实施。
3、公布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等形式,公布竞聘领导小组、评议小组、竞聘职位、任职条件、方法步骤等。
4、公开报名。可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每个人报名竞聘职位不超过2个。
5、资格审查。由评议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6、演讲述职及民主测评。介绍个人的工作情况及工作设想,并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7、民主评议。根据竞聘人员演讲述职,民主测评结果,由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8、决定聘任。学校领导班子将评议小组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后,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第六章 管理与待遇
第十三条 一经聘任,由学校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为三年。
第十四条 对竞聘上岗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五条 在竞聘中,一些德才素质好,但因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人员,可列入后备干部队伍加以培养。
第十六条 对被聘任人员,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称职,予以解聘,聘任期满,所有中层职位重新组织竞聘上岗。今后凡男性年满57周岁、女性年满52周岁的无论是否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学校中层职务。如连续担任中层职务三届(九年)以上,可享受原职务待遇,对解聘、落聘人员将区别不同情况另行安排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工会、妇女、团队等群团组织的管理岗位,可参照本办法竞聘候选人,再按相关系统的规定
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本实施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