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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责任考核方案

时间: 10-18 栏目:方案
篇一: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5530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的指标体系考核干部工作实绩,根据中组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以及《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和吕梁市有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建设民生幸福型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为推动全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和制度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3、综合考评、重在运用原则;

4、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原则;

5、工作考核与民意调查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对象

全市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和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四、考核分类和表彰名额

(一)乡镇分类和表彰名额

1、城区街道(4个)

新义街道 中阳楼街道 崇文街道 胜溪湖办事处

(表彰名额2个)

2、东部平川(6个)

高阳镇 梧桐镇 大孝堡乡 下栅乡 振兴街道

东许办事处

(表彰名额3个)

3、西部山区(8个)

兑镇镇 阳泉曲镇 下堡镇 西辛庄镇

柱濮镇 驿 马 乡 南阳乡 杜 村 乡

(表彰名额4个)

(二)市直单位分类和表彰名额

市直单位以十大口分别进行考核、一条龙排队,表彰名额按被考核单位总数的20%确定。

五、考核内容和分值

(一)乡镇考核内容和分值。乡镇的考核分为共性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指标、信访安全和民主评价四大项,按五百分制进行考核计分。

1、共性考核指标(共计100分)

(1)领导班子建设12分

(2)基层组织建设12分

(3)党风廉政建设12分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2分(集中考核7分,平时考核5分)

(5)宣传思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12分(集中考核7分,平时考核5分)

(6)人武工作4分(集中考核2分,平时考核2分)

(7)统战工作4分(集中考核2分,平时考核2分)

以下五项工作采取各业务主管单位平时工作考核计分,考核组不考核。

(8)统计工作10分

(9)税收工作7分

(10)计生工作5分

(11)民营经济5分

(12)农民人均纯收入5分

以下二项工作采取倒扣分的形式考核。

(13)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最高扣5分)

(14)刹禁私开矿工作(最高扣5分)

2、重点考核指标(共计200分)

(1)转型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32分)

重点是亿元以上经济转型项目建设。

考核主管单位:重点项目办(24分)、招商局(8分)

(2)重点园区建设(实行倒扣分,最高扣5分)

重点是梧桐1500万吨新型煤化工园区、大孝堡现代制造业园区、东许高新科技产业园区、高阳现代农业园区、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集中示范区的建设完成情况。

由考核组集中考核。

(3)市域生态化和农业产业化工作(30分)

重点是推进植树造林、核桃产业,特色种植、养殖、加工,通道绿化及核桃林循环路建设等工作。

考核主管单位:农委(10分)

林业局(10分)

畜牧中心(5分)

交通运输局(5分)

(4)特色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20分)

重点是围绕推进“1420”工程,强化规划编制与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考核主管单位:住建局(10分)、新农管中心(10分)

(5)“三项整治”工作(20分)

考核主管单位:“三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6)“五城”创建工作(实行倒扣分,每项最高扣5分)

考核主管单位:各创建领导组办公室(宣传部、卫生局、园林局、环保局、住建局)

(7)新“五个全覆盖”工程(20分)

农村街巷硬化全覆盖(4分)

农村便民连锁商店全覆盖(4分)

农村文化体育场所全覆盖(4分)

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4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4分)

考核主管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广新局、体育中心、教育局、劳动保障局

(8)节能减排工作(20分)

重点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环境保护与蓝天碧水工程。

考核主管单位:经信局(10分)、环保局(10分)

(9)创先争优活动(16分)

考核主管单位:组织部

(10)党务公开工作(16分)

考核主管单位:纪检委

(11)农村“两委”换届(16分)

考核主管单位:组织部、民政局

(12)干部下乡住村及扶贫工作(10分)

考核主管单位:下乡办、扶贫开发管理中心

3、信访安全工作(100分)

(1)信访工作(50分)

考核主管单位:信访局

(2)安全生产工作(50分)

考核主管单位:安监局

4、民主评价(100分)

(1)市四大班子领导对乡镇进行评价(40分)

(2)市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市委委员、候补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常委,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和部分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乡镇进行评价(30分)

(3)乡镇机关干部、站所负责人和农村“两委”主干,以及不是“两委”主干的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乡镇进行评价。(30分)

(二)市直单位考核内容和分值。市直单位的考核分为重点考核指标、信访安全、民主评价三大项,按五百分制进行考核。

1、重点考核指标(共计300分)

(1)领导班子建设30分

(2)党风廉政建设30分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30分(集中考核20分,平时考核10分)

(4)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30分(集中考核20分,平时考核10分)

(5)机关党建工作25分

以下内容由考核主管单位考核,考核组不考核。

(6)创先争优活动(25分)

考核主管单位:组织部

(7)党务公开工作(25分)

考核主管单位:纪检委

(8)部门职能作用发挥(50分)

考核主管单位:民意调查15分(委托市统计调查部门在全市干部群众中进行满意度调查),市分管领导15分,考核组10分,各大口单位10分

(9)招商引资工作(实行倒扣分,最高扣15分)

考核主管单位:市招商局

(10)“五城”创建工作(实行倒扣分,每项最高扣15分)

考核主管单位:宣传部、卫生局、园林局、环保局、住建局

(11)“三项整治”工作(25分)

考核主管单位:“三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12)统计工作(实行倒扣分,最高扣15分)

(13)干部下乡住村及扶贫工作(15分)

考核主管单位:下乡办、扶贫开发管理中心

(14)计划生育工作(15分)

考核主管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信访安全工作(共计100分)

(1)信访工作(50分)

考核主管单位:信访局

(2)安全生产工作(50分)

考核主管单位:安监局

3、民主评价(共计100分)

(1)市四大班子领导对市直单位评价(40分);

(2)乡镇书记、乡镇长对市直单位评价(30分);

(3)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对本单位领导班子的评价(30分)。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考核工作按照自查总结、考核测评大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综合评价、考核汇总和结果评定等程序进行。市委抽调考核组,对年度目标责任工作进行考核。

1、自查总结。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形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以及其他需要总结的重点工作单行材料。

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包括本年度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未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努力方向。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效、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2、召开考核测评大会。被考核单位负责人代表班子及个人进行述职,参会人员无记名测评本单位领导班子综合情况和领导干部个人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测评票分《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票》、《党风廉政情况民主测评票》三种。

乡镇考核测评大会由全体乡镇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居委会)主任、以及部分企业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等参加;市直单位考核测评大会由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及所属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

3、个别谈话。谈话范围:各乡镇与市直各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中层干部。谈话内容:本单位整体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个人思想动态。

4、查阅资料。考核组按照考核内容逐项检查,认真查看考核单位提供的相关有效资料。

5、实地查看。对考核内容涉及需实地查看的,由考核组进行实地察看、核实、调查。

6、综合评价。考核组要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评价相结合,对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绩评价分析,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写出考核评价报告。

市四大班子领导对乡镇和市直单位的评价,乡镇和市直单位之间的互评工作由市考核办负责组织实施,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参与汇总测评结果。

7、考核汇总。乡镇集中考核结果按城区街道、东部平川、西部山区三种类型分别进行汇总;市直单位集中考核结果按十大口分别进行汇总。由各考核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交回市考核办。

对乡镇和市直单位平时考核和部分重点考核指标的考核,由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平时检查所掌握的情况进行考评打分,一条龙排队,经市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市考核办。

对各单位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的考核,采取民意调查、市分管领导和考核组打分、大口组织评价的方式。民意调查由市统计调查部门在全市干部群众中进行;大口组织评价时,集中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述职,全体与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打分确定,打分统计结果经大口领导审签后报市考核办。市分管领导和考核组的打分情况直接报市考核办。

8、结果评定。集中考核结束后,市考核领导组召开考核汇报会,听取各考核组组长考核工作汇报。市考核办综合汇总考核结果、分类排队,并拟定考核结论和奖惩意见,提交市考核领导组审定。

对担任副科级实职以上干部的实绩考核,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由市纪检委负责实施。

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刹禁私开矿等六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七、分值评定和等次确定

1、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得分为100分。

乡镇领导班子综合得分=共性考核指标得分×20%+重点考核指标得分×40%+信访安全得分×20%+民主评价得分×20%

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综合得分=重点考核指标得分×60%+信访安全得分×20%+民主评价得分×20%

乡镇领导班子按三种类型分别取前50%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奖。市直单位以十大口分别取前20%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奖。县级领导所在科级单位只考核不评比。

2、领导干部考核根据单位考核工作实绩、民主测评得分按比例给予记分。

市直单位负责人和乡镇书记、乡镇长得分=单位考核综合得分×50%+市四大班子评价得分×20%+单位测评得分×15%+交叉测评得分×15%

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得分=单位考核综合得分×60%+单位测评得分×40%

乡镇书记和乡镇长按照50%的比例,分别以城区街道、东部平川、西部山区和职务类型确定优秀等次,其他乡镇领导干部按照15%的比例以乡镇确定优秀等次;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优秀等次的确定以系统进行,分别按照正、副职总数的15%确定优秀名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个秘书处和市纪检委的科级领导干部按照总人数的15%单独排队确定优秀名额)。对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30%者,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对今年受党内警告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与职责有关的党内严重警告的,当年定为不称职等次,其它党内严重警告的,当年不定等次;受撤销党内职务的,当年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一年按新任职务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一年的,当年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一年不定等次;对受留党察看二年和开除党籍的,当年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一年和第二年均不定等次;对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行政撤职处分期限内不定等次;受行政警告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八、考核结果运用

市委、市政府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乡镇、市直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通报表彰,并对相应的乡镇书记、乡镇长及市直单位的行政一把手给予奖励。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干部、评先评优评模以及年终奖励的重要依据。

对乡镇三种类型考核分别排名最后且重点考核指标未完成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乡镇书记、乡镇长当年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并采取一定的组织措施。

对市直单位以大口排名最后且重点考核指标未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该单位主要领导当年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并采取一定的组织措施。

各乡镇和市直各单位要根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科学发展、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九、考核纪律与监督

1、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注重培训教育,组织考核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考核工作相关规定,并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发挥好考核的激励和鞭策作用。

2、接受考核的乡镇和市直单位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实绩,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努力改进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3、建立公开举报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为考核工作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对违反考核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对违纪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和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篇二: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5313字)

第一条 为了保证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第二条 考核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倾斜一线的原则;坚持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考核为导向、注重绩效考核、系数调节的原则;坚持以考核分值确定先进、分值与利益挂钩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为主、集中考核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监狱、公司与各单位在年初签定《目标责任书》,年底依据“方案”对《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各单位就监狱、公司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及经济指标向监狱、公司负责。

第四条 遇有重大政策性调整或不适应监狱发展需要导致本方案的执行明显缺乏合理性情形下,由监狱考核办公室拟订修改意见,提交监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条 凡本方案未涉及的考核项目及奖罚方法,有其他规定的从其他规定,无规定的非经监狱领导同意及相关会议研究,不得奖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考核办法

第六条 监狱成立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监狱长;副组长:政委、公司总经理;成员:其它监狱公司领导。考核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政治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考核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狱考核工作。其职责为:

(一)审定 “方案”及相关办法和细则;

(二)审议考核办公室关于考核评比结果及兑现情况的意见。

考核办公室在监狱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监考核业务的具体指导、组织、协调,承办考核相关具体业务,其职责为:

(一)组织草拟“方案”及相关办法和细则;

(二)依据“方案”及相关办法和细则及时组织考核工作。做好考核检查、监督检查情况的记录,汇总考核结果,提出考核兑现意见,报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公示并兑现。

第七条 每月25日以后,由当周带班监狱或公司领导带队,由考核办公室抽调相关职能部门及监区领导组成联合考核小组(不超过10人),对监狱、公司各单位统一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考核办公室,并由带队监狱或公司领导在考核通报会上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讲评。

第八条 实行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

各业务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及考核细则,对被考核单位实行随时检查、随时考核、随时记入《日常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并在集中考核时递交给考核办公室。各基层单位对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在日常做好观察并记入《基层单位反向测评登记表》(见附件2),集中考核时投入收集箱,由考核办公室汇总后直接计入相关部门的考核。

第九条 联合考核小组对被考核单位的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和各类活动的推进、临时任务的完成、现场管理水平、规章制度的执行、安全稳定的保障以及工作亮点与特色等进行考核。考核细则的内容可随时抽查。

第三章 考核对象及目标责任人

第十条 各科(处)室、办、站、监区均属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对象。

第十一条 被考核单位的第一责任人为各单位主持工作的领导(含正职领导),第二责任人为其他领导,其他人员均为一般责任人。

第四章 考核实施

第十二条 实行月考核、月奖励、半年兑现、年终总兑现的考核机制。

每月对各单位考核一次,根据得分排名情况进行奖励。年终总兑现将依据考核方案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年度考核得分进行兑现。

第十三条 实行三个考核细则,即押犯单位考核细则、非押犯单位考核细则和《工作亮点加分及直接扣分细则》。各单位按照责任大小、工作繁简、管理难易以及有无包联责任等情况实行系数调节。(各单位的系数见附件3)

单位考核月得分的计算方法为:考核小组考核的结果乘以单位系数即为本单位月最终考核得分。

有包联责任的单位月考核分值由本单位月考核得分的80%和被包联单位月考核得分的20%组成。

第十四条 半年考核得分的计算为前六个月考核得分的累计之和的平均值。

年终考核即十二月份的考核,主要对年初监狱、公司联合与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年内安排的重大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得分的计算方法为:

1、押犯单位(含无包联任务的非押犯单位):前11个月月考核累计得分平均值的70%加上年终考核得分的30%即为本单位年度考核得分。

2、有包联任务的非押犯单位:前11个月月考核累计得分平均值的60%加上年终考核得分的20%和包联单位年终考核得分的20%即为本单位年度考核得分。

第十五条 实行全员风险金及大包联制度。

根据责任大小及岗位重要程度,实行警察职工统一交纳风险金制度,年终依据考核方案予以返还。

大包联即:一个包联单位对被包联单位的监管安全、生产安全、经济任务完成、警察职工队伍管理实行全方位包联。

包联方式为:监狱、公司领导包联职能科室,职能科室包联各基层单位。﹝包联情况见附件4﹞

第十六条 考核否定性指标为:

(一)发生暴狱、凶杀、罪犯脱逃等重大监管事故;

(二)发生等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之规定划分等级);

(三)发生10人以上重大疫情、传染病及食物中毒事件;

(四)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及监狱执法等方面的法规纪律并受到司法追究的;

(五)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六)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

(七)在经济管理过程中、上缴有关费用等方面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受到监狱或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的;

(八)出现严重影响监狱整体工作或声誉的,受到厅局以上领导批评或被媒体负面报道,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出现以上八条情况之一的,对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该单位第一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第五章 风险金的交纳及返还

第十七条 实行全员风险金制度。风险包括:监管安全风险、生产安全风险、队伍管理风险。

风险金的交纳标准为:(见表一)

第十八条 风险金的返还办法:

1、发生第十六条的(一)、(二)项任一项,事故单位主管领导、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扣罚全部风险金,事故单位其他人员扣罚二分之一风险金,包联监狱、公司领导、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督察大队领导(含第四项)及包联职能部门领导扣罚二分之一风险金。其它单位人员所交风险金本金返还,不再予以等额奖励。

2、发生第十六条(三)到(八)任一情形的,事故单位主管领导、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扣罚二分之一风险金,事故单位其他人员扣罚三分之一风险金,包联监狱、公司领导、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及包联职能部门领导扣罚三分之一风险金。

3、凡未发生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全部人员返还风险金并奖励等额奖金。

4、风险金年初交纳,年底依据上述情形兑现返还。风险金交纳返还由考核办办理相关登记审核,财务科收缴管理。

第六章 奖励

第十九条奖励分为月奖励、半年奖励、年终奖励、分值奖励及绩效奖罚,与完成绩效挂钩。

第二十条 根据各单位工作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工作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出每个单位(含个人)的奖金分配系数(见附件5)。

月奖励:提出当月公司实际到账劳务加工款的12%予以奖励。分配方法为:实际到账款数乘以12%除以所有受奖人员系数之和乘以本人奖金分配系数再乘以当月单位考核排名值即为本人的当月奖金。

半年奖励、年终奖励届时另行决定。

考核办公室只计算到各单位奖金总额,各单位结合本方案制定各自单位内部的分配方案。

十五监区(含专管监区)以押犯单位的平均奖励金额作为奖励,由监狱经费列支。

七监区、十监区提出完成任务的50%作为奖励,在完成经济任务的前提下,如奖励额度达不到押犯单位平均值,由公司在年终补足。

第二十一条 考核排名值为:第一名为1.第二名到第五名为0.95,第六名到第十名为0.9,第十名到第十五名为0.85,第十六名到第二十名为0.8,第二十一名以后为0.75。

对押犯单位和非押犯单位分别进行排名。

第二十二条 个人积分奖励:个人月考核得分的累积值累积到一定程度,将具有监狱组织的外出培训学习的资格。具有外出培训学习资格的分值,由监狱党委会议决定。

参加外出培训学习同志当月以前的累积分值清零,但是不影响当年各类先进的评选和奖金的分配使用。

第二十三条 监狱每年根据个人分值的高低,按照单位正职领导、副职领导、一般警察、职工四个类别按照一定的比例直接确定出各单位优秀公务员及先进生产者等名单,予以奖励,并一次性奖励分值100分(不作为月考核分值)。

先进集体的评定依据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的分值高低按照一定比例由考核办提出建议报监狱党委审批。

专项活动先进的确定按照活动方案确定的方式进行评选,奖励额度不得高于优秀公务员的奖励额度。

各类先进确定出后在监狱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二十四条 实行绩效奖罚。

有经济任务的单位,按月平均应完成任务量与月实际交纳数量进行考核(任务与交纳款均实行累积核算),每月兑现一次,超任务部分按以下规定返还,其中80%用于警察职工分配,20%用于服刑人员奖励,返还部分不计入完成任务基数。超出任务在10%(含)之内,返还单位超任务部分60%;超出任务在10%到20%(含)之间,返还单位此区间超任务的70%;超出任务在20%以上,返还单位此区间超任务的100%。有创建万元车间任务的单位,不参与本方案超任务返还,依照创建万元车间的有关奖励文件执行。

完成经济任务的单位,年终按经济任务指标的6%计提年终奖金,不再享受其它综合奖励。另外,对包联监狱、公司领导、职能科室领导、完成经济任务的单位领导按表二进行奖励。

未完成经济任务但完成率大于85%(含)的单位,不享受年终奖励和计提奖励。完成率低于85%的单位,除不享受年终奖励和计提奖励,并对包联监狱、公司领导、职能科室领导、承担经济任务的单位领导按表二进行扣罚。

包联有两个经济单位的监狱、公司领导按照两个单位的任务之和进行考核。

职位项目 监狱公司领导 包联科室正职 包联科室副职 基层单位正职 基层单位副职

奖金(元) 10000 3000 2000 4000 3000

罚金(元)

5000

1500

1000

2000

1500

表二

第二十五条 单位内部必须对所有奖金实行二次分配,与责任大小、考核分值和系数挂钩,分配系数为:第一责任人(含正职)1.4.副职1.3,管教干事和生产干事1.2,警察(含协警)1.1,工人1.0.

第七章 个人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 个人绩效考核实行日记月汇总的考核办法。日记即记住该同志当日的出勤情况、工作绩效情况及存在问题。月汇总即到月底时将该同志当月每日的考核情况予以汇总,并以报表(见附件6)报考核办备案,单位以档案形式留底存档。

一般警察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分值由四部分组成:出勤占分值30分,工作绩效占分值50分,工作亮点占分值10分,其它情况占分值10分,满分100分。

单位正职分值即考核领导小组对该单位的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

单位副职分值由两部分组成:个人绩效考核的50%,考核小组对单位考核分值的50%,满分100分。

出勤考核为正常工作出勤,考核迟到、早退、矿工、请假等情况。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公休假的,在年终按每日10分,乘以本人应休假的天数,一次性奖励分值,用于个人积分,但不作为当月的考核分值。

工作绩效包括:经济任务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现场管理是否规范有序、工作态度是否积极、处理各种情况是否有效、安全工作是否良好等。

工作亮点包括是否超额完成经济任务、有无工作创新等(见《工作亮点加分及直接扣分细则》)。

其他情况包括执法规范、遵守规章制度情况、警容风纪执行情况、个人应完成的文书方面的情况、参加各种活动会议情况、下号舍情况等。

单位内部个人考核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考核办公室对各单位所有同志的出勤、工作情况随时抽查。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依据监狱考核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各自内部的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并报考核办备案。

考核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绝不允许弄虚作假,瞒报考核结果。(附《单位个人绩效考核细则》,见附件7)

第八章 包联

第二十八条 包联形式实行层级包联,包联内容实行大包联。

层级包联即为:监狱、公司领导包联职能部门,职能部门领导包联基层单位。

大包联即为:包监管安全、生产安全、经济任务、警察职工队伍管理。

第二十九条 包联职能科室的人员有义务协助被包联监区完成各项工作。

包联奖惩的办法依照第五章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执行。

第九章 考核执行

第三十条 考核办公室每月汇总考核组的考核结果,对各单位考核结果进行排名,报经监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月工作例会上通报并公示。

第三十一条 考核办公室依据考核结果,按照考核方案,计算出各单位的奖金、风险金的返还、超额部分的提成等,报监狱、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

第三十二条 考核办公室依据单位及个人考核结果,根据规定比例直接选出优秀公务员、先进生产者及先进集体,公示后报监狱党委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各类奖金的发放由公司计划财务科列支,风险金的返还由监狱和公司各承担50%。。

当月除公休假外,连续或累计休假超过10天(含10天)、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的奖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监狱、公司各单位依照本“方案”和下达的年度目标责任制定本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签定《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经包联监狱、公司领导审阅后报送监狱考核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五条 非经修改或明令取消,本方案长期有效。

第三十六条 本“方案”由监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 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二0一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及相关办法、细则同时废止。

篇三:公司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4106字)

根据《集团公司某年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结合某年公司经营管理的工作重点,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单位与考核指标设定

1、经营处以实际综合效益、化肥销售量为主要考核指标,可控费用、月度销售计划完成率、终端网络建设、商品损耗、应收(赊销)款管理、资金周转速度、工作质量为辅助考核指标。增设高浓度国产复**(包括国产二铵)销售量为经营处单列考核指标。

2、综合管理部以公司实际综合效益、采购量、销售量、工作质量为主要考核指标;财务部以工作质量为主要考核指标。

二、考核办法

(一)经营处

1、月度销售计划完成率、工作质量为月度考核指标;国产复**(包括国产二铵)为单列考核指标;实际综合效益、可控费用、终端网络建设、商品损耗、应收(赊销)款管理、资金周转速度为季度跟踪检查指标和年度考核指标。

2、月度销售计划完成率、工作质量、国产复**(包括国产二铵)考核期限为上月26至本月25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考核,并于本月底前测算出考核结果报财务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实际综合效益、可控费用、应收(赊销)款管理、资金周转速度由财务部负责季度跟踪检查和年度考核;终端网络建设、商品损耗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季度跟踪检查和年度考核。

3、奖罚办法

(1)根据经营处市场容量、经营规模及市场成熟度,确定该经营处年度化肥销售量基数。

(2)实际综合效益计算口径为:各经营处的实际销售收入减考核销售成本(考核销售成本按分经营处、分品种加权平均法计算),减去该部门(经营处)发生的经营性费用(运杂费、仓储保管费)、可控费用和其他费用(商品损耗、保险费、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租赁费、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折旧、坏帐损失、综合管理费、诉讼审计费、税金、财务费用等),减去应承担总部的费用(根据销售数量分担)之后,再减去资金占用利息后的余额,扣除33%所得税后,即为经营处实际综合效益。实际综合效益超基数部分按照5%-10%提取部门奖金。如果未完成指标的,按未完成部分3-5%扣罚部门奖金。

(3)各经营处的化肥销售(高浓度国产复**、国产二铵除外)在年度销售数量的基数内,每吨给予部门奖励1元;超基数部分,每吨给予部门奖励2元;对完不成年度销售计划的经营处,按未完成部分的1元/吨扣罚。

(4)月度销售计划完成率按《销售计划暂行考核办法》执行。

(5)高浓度国产复**(包括国产二铵)销售奖励,按照公司《某年国产复**(二铵)考核办法》执行。

(6)可控费用控制办法

可控费用采用按销售量提成、定额管理的办法,具体的提成比例根据06年实际费用支出情况及07年销售增长率预测确定。财务部以公司确定的各经营单位月度销售计划,给各经营处预提可控费用的额度,经营单位可在预提额度内报支。月末,财务部根据经营单位实际销售数量的完成情况,结算可控费用的使用情况。各经营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销售费用控制原则,必须严格控制可控费用的支出。超费用部分由经营单位人员全额自行承担。可控费用控制指标由以下四项组成:

? 差旅费(包含小汽车费用):指出差人员的住宿费、车、船费,市内公交车费、出租车费,小汽车费用(与汽车有关的费用,如车辆修理费、保养费、司机驾驶证年检、临时租车费用及过桥过路费等)。为使经营处费用水平考核的起跑线一致,以下费用不列入经营处差旅费的控制范围:A:经营处使用汽车的保险费、养路费,凭发票按实报销。B:外派人员的驻外补贴及按公司规定的回家探亲差旅费。

各经营处20XX年的差旅费根据实际销售量按以下原则计提:尿素、磷肥、钾肥、进口肥等除国产复**(包括国产二铵)外的化肥,按1.0元/吨计提;国产复**(包括国产二铵),按2.30元/吨计提。

? 邮电费: 包括固定电话费、传真费、手机费、文件资料的邮寄费等;按实际销售量0.55元/吨计提控制数。

? 业务费:经营处的业务费原则上要求仅限用于当地的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和部分供应商的关系协调,对终端客户和公司内部员工,原则上禁止列支。业务费主要包括招待用的餐费、礼品费等。

业务费按实际销售量0.8元/吨计提使用(工业尿素按0.3元/吨计提)。考虑各经营处市场成熟程度差别和淡旺季的因素,规定各经营处业务费预支基数为3000元,在3000元基数的额度内,各经营处可按实际发生数列支。超基数3000元使用时,必须先按业务费计提比例弥补预支基数3000元后,超基数部分才是经营处实际可使用数。

? 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饮用水、刻章、名片印刷、电脑配件(打印耗材、硒鼓、光盘、墨粉、色带等)、还有办公信息设备的修理费(包括复印机、打印机、电脑、投影仪的修理费)、文件柜、办公桌椅等;水电费: 租用或自有营业用房和住宿用房支出的水费、电费。按实际销售量0.35元/吨计提控制数。

以上四项可控费用,实行按月总量控制,超支全额由经营处个人承担,结余可延续到下季或下年使用,其中业务费的节约数,可以用于弥补其他四项费用的超支。考虑到经营处销售的淡旺季因素,年初差旅费、邮电费、办公费可按总目标的30%以内预支。在实际报销中,各经营处必须凭实际发生的有效发票,经经营处负责人和财务部审核,送分管领导审批后,在可计提控制数范围内报销。

(7)终端网络建设和工作质量考核

参见公司《20XX年国产复**(二铵)考核办法》、《工作质量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8)其他奖罚

对积极开拓经营业务以及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等方面做得较好,年终考核由公司加发5,000—10,0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

为鼓励新成立和新开拓经营单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完成当年销售量和销售收入指标的新成立和新开拓经营单位,公司给予5,000—20,0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

各经营处占用公司资金需支付的资金使用成本,按六个月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主要考核各经营单位库存商品的资金占用情况和银行账户上的货款汇入公司本部的及时性。规定对银行账户日存款余额超过10万元而隔日不及时汇款的部门,公司将对银行对账单(一卡通对帐折)上超10万元的日存款额按月利率0.5%全额计算部门罚息。

为促使公司员工及时清理破损包,提高爱护公司财产意识,商品损耗纳入各经营单位工作质量考核的单列指标。各部门商品损耗率应控制在该部门当年销售收入0.01%以内。损耗率超过0.01%,在0.02%-0.05%之间的按损耗额的20%扣罚;损耗率超过0.05%以上的,按损耗额的30%扣罚;对因责任性不强、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的50%由有关人员赔补(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各经营单位必须在公司批准的销售价格上顺价销售,特殊情况需低价销售必须报公司综合管理部,经总经理书面审批后执行,未经同意擅自低价销售的,其实际销价与公司指定价的差额按实由责任人赔偿。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减部门主要负责人1,000—10,000元责任奖,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考核:

a、未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内部管理混乱的;

b、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完成较差的;

c、不顾全局,影响公司整体决策的;

d、仓库、商品、安全管理混乱的;

e、部门印章管理混乱的。

(二)管理部门

1、综合管理部

协调执行公司总经理室确定的年度销售目标、年度化肥采购目标,负责协助市场信息收集、价格建议,负责各经营处的资源配置、业务指导等,对公司开拓新经营区域(市场)和经营品种进行市场论证,每月定期提出市场分析报告、营销建议以及对公司和经营处经营网络提出合理化建议,推进特约经销网点与终端网络建设,指导经营部门长远发展。其定量考核指标确定为实际综合效益、采购量、销售量、销售计划完成率、采购计划与合同执行率等;定性考核指标为化肥采购价的合理性与发运及时性、各经营处的资源配置(品种结构摆布)和调度、调价的合理性与及时性,并据工作职责履行较好和工作计划执行力较强,公司予以单项奖励。具体有:

(1)协调好与某某集团等主要供应商的关系,确保从上述厂家采购到W万吨资源,同时要开拓某某地区等其他厂家的资源,今年争取有所突破。

(2)负责公司年(月、季)度购销存计划的制定,并对经营处月度销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负责国产复**(二铵)品种的引进与销售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确保全年销售国产复**(二铵)S万吨。

(4)负责对各经营处业务流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与考核。

(5) 对公司库存商品和应收(赊销)款损失负有连带责任,按个人实际赔付额的5%扣罚年度奖金。

(6)对公司有问题商品滞销负有连带责任,对滞销商品承担主要责任,按个人实际赔付额的5%承担损失。

2、财务部考核参照集团公司财务部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员工)必须承担公司规定的各项经济(工作)目标任务,严格履行部门(员工)工作岗位职责和总经理室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工作)目标任务。

三、其他规定

严格执行公司商品赊销及应收款管理办法,对各种逾期应收账款(包括赊销额度内的应收款)必须采取措施,抓紧催讨;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对当年发生的逾期1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含赊销商品)考核时经核实按20%抵减内部实际综合效益,对逾期3个月以上的按50%抵减内部实际综合效益;对逾期6个月以上的按100%抵减内部实际综合效益;为增强对赊销货款的回笼力度,对额度内出现的坏帐损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该经营单位分管领导承担个人实际赔付额的15%以内;违规操作或超额度赊销的造成经济损失的,具体按公司《职工风险金管理办法》和《商品赊销及应收款管理办法》执行;

四、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的效益挂钩。公司总经理年奖根据董事会下达的指标,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的综合效益挂钩;各分管副总经理年奖的25%和集团公司对总经理的考核挂钩,25%与其分管的职能部门挂钩,25%与其分管经营部门挂钩,25%根据年度的工作业绩,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长决定。

五、本办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视影响程度由董事会、总经理室进行适当调整。本考核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室授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执行和清算。

某年某月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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