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昭苏县园林绿化动态发展状况,摸清我县城市园林绿化资源底数,规范县城园林绿化资源统计口径,建立园林绿化资料库,加快创建自治区级“园林城市”步伐,根据《自治区园林城市评审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及要求
此次绿化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昭苏县城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左公全县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张晋新县建设局园林办主任
艾尔肯县环卫队党支部书记
成员:再娜古丽县林业局干部
黄浪潮县林业局干部
吉恩斯古丽县水电局干部
李兵县水电局干部
沙娜县文体局干部
娜格依县畜牧局干部
扎瓦尔县畜牧局干部
马丽昭苏镇干部
乔丽潘昭苏镇干部
卡玛尔昭苏镇干部
祖比亚昭苏镇干部
居马古丽洪纳海乡干部
努尔比比洪纳海乡干部
买地娜洪纳海乡干部
古丽地娜洪纳海乡干部
努尔铁力克乌宗布拉克乡干部
张智忠乌宗布拉克乡干部
布比乌宗布拉克乡干部
美娜古丽乌宗布拉克乡干部
普查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实地测量、数据准确。普查期间,县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小组要加强被抽调人员的管理;严格各项工作制度。所抽调人员不再担负原单位工作。抽调人员要无条件服从普查小组的工作安排,认真执行考勤制度,严禁无故脱岗。普查小组按县城建成区绿地类别和管理权限分为五个工作组。
(一)内检组
成员4人:马丽、李兵、黄浪潮、乔立潘
负责监督管理其他工作组工作及每天的资料汇总,并对各工作组普查情况进行抽查、复查。
(二)街道绿化普查组
成员3人:居马古丽、努尔比比、古丽地娜
负责建成区内主干道、次干道及居民区各大小巷道的绿化普查工作。
(三)单位绿化普查组
成员3人:再娜古丽、沙娜、吉恩思古丽
负责城镇建成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和驻昭单位住宅小区的绿化普查工作。
(四)公共绿地、生产、防护及风景林地普查组
成员6人:张智忠、布比、卡玛尔、努尔铁力克、祖比亚、扎瓦尔
负责公共、生产、防护、风景绿地的绿化普查工作。
(五)庭院绿地普查组:
成员3人:美娜古丽、娜格依、买地娜
负责城镇建成区内各居民院落的绿化普查工作。
二、普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园林绿化普查范围为:县城内东至乌宗布拉克乡、西至西环路(包括九团)、南至南环路、北至北环路,面积约560公顷的建成区。
(一)公共绿地指标。包括乌孙文化广场、洪纳海河绿地、街头绿地面积及其所种植物的品种、数量,草坪的品种、面积,乔木的规格及主要植物群落结构等资料。
(二)道路绿化指标。包括道路绿化的长度、宽度,道路绿化带树木的品种、规格、数量、覆盖面积、株行距等资料。
(三)单位附属绿地指标。包括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县公安边防大队、武警县中队、69349部队附设的绿化用地的面积,乔木的品种、规格、数量,灌木的品种、数量,草坪的品种、面积,绿地外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等资料。
(四)居住区绿地指标。包括各类居住区院内的绿地面积,乔木的品种、规格、数量,灌木的品种、数量,草坪的品种、面积,绿地外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等资料。
(五)生产绿地指标。包括国有、集体、个人经营的苗木、草坪、花卉的圃地面积,在圃的苗木品种、数量等资料。
(六)防护及风景林地指标。县城周边防护林带及已形成的风景林地的品种、数量、树龄、面积、管护等资料。
(七)古树名木指标。古树名木的品种、数量、树龄、冠幅、管护等资料。
三、普查和统计方法
具体操作采用实测法,树木株数按树种分别逐一统计,绿化面积和树冠全部使用测量工具逐一实测,内业与外业要相结合,力求数据准确。当天普查的数据资料,要经内检组复查后再整理、编号、绘制图表,当天签字存档。
参加此次普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普查的调查内容、测量方法以及各类绿地的计算和绘图方法,统一标准,分级开展绿化普查。
四、实施时间
普查工作将于8月下旬全面启动,力争10月底完成。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区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现状,分析评价园林绿化资源经营状况,为市、区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第八次全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47号)要求,我区将于20XX年开展第八次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的目的及任务
普查的目的:一是为我区制定绿化(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调整绿化(林业)方针政策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二是为绿化(森林)资源分类经营和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打好基础,指导和规范林业基层单位科学经营,满足园林绿化总体规划设计、林业区划的需要;三是为更新绿化资源档案,实行绿化资源资产化管理做好准备;四是为实现绿化资源的实时及动态监测打好基础,为绿化资源科学管理和监测创造条件。
普查的任务:查清我区绿化(林业)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及分布状况,区划林种,实施绿化资源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建立顺义区绿化资源小班(森林资源清查和经营利用的基本单位)档案数据库和图形库。
二、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
普查范围为全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以及区水务局、市交通委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区园林服务中心、长青林场、共青林场、北大沟林场、引河林场7家国有有林单位范围内的全部林木、林地、绿地的基本属性和林木的生长因子及状况,对比分析全区绿化资源的分布、消长情况。
(二)普查内容。
1、收集、验证有关绿化资源普查的数据,编制(建立)经营数表(模型)。
2、查清各种地类面积及其权属关系。
3、查清有林地、疏林地、林网、四旁(指村旁、宅旁、道旁、水旁)等各种地类的林木蓄积。
4、查清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天然次生林的面积和蓄积。
5、查清经济林的面积、树种、株数。
6、查清公益林与商品林资源的分布现状。
7、普查与绿化资源有关的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水文等自然环境因素。
8、查清平原和山区绿化资源现状。
9、记录有价值的森林旅游资源,主要包括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区及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洞穴、树木等基础数据。
10、根据森林经营需要进行森林更新、病虫害、火灾等普查,并划分小班立地类型,确定经营类型、造林方法等项目。
11、查清各区域内的工程资源现状,主要包括: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工程、绿色通道绿化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平原造林工程等。
12、查清顺义中心城区、顺义新城、建制镇、经济功能区的绿地资源面积消长情况及树种分布生长情况。
三、领导机构和职责
成立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委主任、区园林绿化局局长和区社会办主任任副组长的顺义区第八次绿化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顺义区第八次绿化资源普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处理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审核和上报普查结果。成员包括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水务局、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市国土局顺义分局、市交通委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区园林中心以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区园林绿化局主管副职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园林绿化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人员组织、技术指导、质量监控、工作进度等各种具体事务;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迎检、数据上报和中期技术交流工作。
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由各林业站负责,各镇政府要抽调4—5名专职人员及专项工作车辆负责辖区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相关林场要抽调2—3名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4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工作方案制定、资金申请、配置仪器设备、收集相关资料、组织普查人员技术培训、小班内业区划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外业普查阶段(20XX年5月—10月)。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普查内容及要求,在技术指导组的指导下展开全面外业普查工作。
(三)数据整理阶段(20XX年11月—12月)。
各成员单位上交外业数据,做好外业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内业汇总、数据分析表(库),及时提交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市级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共同参与、通力协作”的原则,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同时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技术指导员的抽调、选聘工作,确保普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二)强化质量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和实施高标准的质量管理方法,严格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航空影像图班勾绘、小班调绘、现地普查、外业验证、数据处理等环节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将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组负责人的头上,建立自检、互检的制度,保障普查成果的真实可靠。
(三)落实经费保障。
园林绿化资源普查所需经费要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经费用于购买必备调查设备、人员技术培训支出、支付临时雇佣的调查人员外业补助、租用社会工作车辆等与普查工作直接相关的费用,确保专款专用、厉行节约。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意见的通知》(郑政办(20XX)15号)的要求,为完成20XX年全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制定如下普查工作方案:
一、普查目的
1、摸清我市城市园林绿化资源的底数,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制定《郑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提供准确详实的基础资料。
2、细化我市城市园林绿化资源统计数据,提供城市园林绿化资源影像资料。
二、普查范围
市区建成区(299.89平方公里),其中金水区(69.6平方公里)、二七区(31.4平方公里)、中原区(39.4平方公里)、管城回族区(32.6平方公里)、惠济区(25.7平方公里)、上街区(17.89平方公里)、郑东新区(38.1平方公里)、高新技术开发区(29.7平方公里)、经济技术开发区(15.5平方公里)。
三、普查内容
1、公共绿地。包括各类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绿化广场、游园、街头绿地的占地面积,对公共绿地内所种植物的品种、数量、草坪面积、乔木规格(建成区的乔木分胸径20厘米以下、20———40厘米、40厘米以上三种类型统计)、主要植物群落结构进行调查,并制作出公共绿地影像资料。
2、道路绿化。包括道路的长度、宽度,行道树的品种、规格、数量、覆盖面积、株行距;分车绿化带、中心绿岛、人行道花坛花带的面积、乔木品种、规格、数量,灌木品种、数量,草坪品种、面积,绘制出每条道路现状图,并制作道路绿化的影像资料。
3、单位附属绿地。包括机关、团体、学校、医院、部队、企事业单位的绿地面积,乔木品种、规格、数量,灌木品种、数量,草坪品种、面积,绿地外树木的覆盖面积,并制作出典型单位附属绿地的影像资料。单位院内的公园绿地单独记录、统计。
4、居住区绿地。包括建成区各类居民居住区的绿地面积,乔木品种、规格、数量,灌木品种、数量,草坪品种、面积,绿地外树木的覆盖面积,并制作出典型居住区绿化的影像资料。居住区内的公园绿地单独记录、统计。
5、生产绿地。包括国有、集体、个人经营的为城市绿化生产苗木、草坪、地被花卉和种子的圃地面积,在圃苗木品种、数量。此项调查范围扩大到市内各区管界范围。
6、防护绿地,指用于城市环境、卫生、安全、防灾等目的的绿带、绿地的面积。包括乔木的品种、规格、数量,灌木的品种、数量,草坪品种、面积。
7、风景林地,指具有一定的景观价值,在城市整体风貌和环境中起作用,但尚没有完善游览、休息、娱乐等设施的林地的面积,包括乔木品种、规格、数量,灌木的品种、数量。
8、立体绿化,包括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的植物品种、面积,制作影像资料。
9、古树名木的品种、数量、树龄、冠幅、管护情况,制作影像资料。
四、组织领导成立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负责普查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园林局,抽调专人负责督导、协调工作。各区要成立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办公室。
五、普查方法
1、在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行动。
2、以实地调查、测量为主,结合卫星遥感资料判读。
3、抽样检查、核对。
4、统一汇总、整理。
六、普查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
20XX年7月17日至7月18日
主要工作:制定具体的普查工作计划和普查办法,做好宣传动员,建立各级普查机构,落实人员,将普查任务落实到有关单位,组织培训,印制普查表,落实普查经费等。
2、卫星遥感资料判读
20XX年7月17日至7月30日
主要工作:通过判读卫星遥感图片,搞清楚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大型绿地情况、热岛效应情况、乔木栽植情况等数据资料。
3、调查阶段
20XX年7月17日至8月31日主要工作:组织人员现场调查、丈量、测算、摄像、填表登记。
4、普查资料的汇总、整理阶段
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主要工作:普查数据整理汇总、普查数据检查、普查资料的编印归档和分析应用。
5、普查工作的总结评比表彰阶段(20XX年10月)
七、普查资料质量控制和审核
为了确保本次普查资料的质量,各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在市普查办的统一领导下,各区普查办、办事处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严格按照普查工作方案和有关普查说明的要求进行现场调查,做到不重不漏,避免计算过程中出现错误。
2、现场调查人员对调查的各种数据在核对无误后填表、签名、上报;区普查办或专业单位专门人员对基层调查表逐个进行审核后签名上报;市普查办组织人员对基层调查表进行抽查、核实,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
3、在数据汇总录入计算机前,市普查办要重点审核属性指标是否按要求填报,并对普查数据按统一程序进行逻辑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八、保障与要求
1、各区普查工作办公室要抽调专职人员,每个办事处要保证1———2人从事普查工作,配合市普查办组织的人员深入基层单位调查。上街区要按照市普查办统一要求,自行组织普查,工作费用自筹。
2、涉及本次普查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搞好普查工作。
3、市园林绿化专业单位抽调的20名专业技术人员,分区、分片进行技术指导。
4、从大专院校聘请园林绿化专业方面的大学生300人分赴各区(上街区除外),参与现场调查。
5、市级普查工作费用由市财政解决。各区要安排一定普查经费,用于区普查办现场配合调查、成果开发应用。
为全面、科学、系统地反映昌平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取得的成果,根据《北京市园林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XX年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普查工作的通知》(京园绿法[20XX]98号)精神,区市政管委将组织开展对全区城镇园林绿化现状进行全面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一)全面、准确地了解昌平区城镇园林绿化的发展情况,衡量昌平区城镇绿化的总体水平,找出差距,整体评价昌平绿化发展现状,为制定、实施昌平经济建设和城镇发展规划提供详实的数字依据。
(二)建立健全昌平区城镇园林绿化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城镇园林绿化动态管理,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二、普查范围
昌平区卫星城、中心镇及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各风景名胜区。具体如下:
卫星城:昌平(含南口、念头)、沙河;
中心镇:阳坊、小汤山、北七家;
建制镇:回龙观;
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含十三陵景区陵区、十三陵景区库区、沟崖景区、虎峪景区、碓臼峪景区、银山塔林景区、居庸关景区);
区县级:白羊沟景区、大杨山景区、白虎涧景区、桃峪口水库景区。
三、普查内容
(一)城镇绿地面积: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名胜区等;
(二)城市绿地主要指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人均公共绿地等;
(三)普查范围内实有树木(含古树名木)、草坪、宿根花卉的品种和数量等;重点公园、绿地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四、普查时间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6月30日。
五、普查方法
(一)区城镇园林绿化普查办公室制定普查方案,负责对各镇(办事处)的普查机构及重点普查对象的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各镇(办事处)普查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普查对象的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
(二)为充分发挥区、镇(办事处)二级管理体制的作用,此次绿化普查以镇(办事处)为基础汇总单位,负责辖区各类绿地普查数据的汇总工作,并负责对社会单位、自管绿地的普查组织实施普查工作;区绿化普查办公室负责汇总辖区各镇(办事处)普查数据汇总工作和专业绿地的普查工作。
(三)普查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各社会单位和专业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镇(办事处)绿化普查办公室的工作,将管辖范围内的绿化普查资料按要求报送到镇(办事处)绿化普查办公室。
(四)镇与镇交叉的绿地,按职权管理的范围普查。跨区域的绿地、道路,以规划确定的区域界限为准。
(五)采用人工普查和电子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计算机技术,通过互连网、电子表格等手段,进行绿化普查表格的填写、上报、汇总。利用航空遥感、GPS定位技术,绘制各类绿地绿化现状图,并计算绿地面积、绿地率;覆盖面积、覆盖率等。
(六)开通绿化普查咨询电话,为相关普查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联系人:黄小红,联系电话:69742116。
六、普查数据处理
此次绿化普查主要采集调查报表数据和电子地图信息数据两部分。调查报表数据是以实地测量、登记的实际数据为准;电子地图信息数据是通过相关技术转换为电子格式勾画调查单位的绿地现状。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由各级普查机构分级组织实施。
严格对普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由各级普查办公室组织对各单位的实地测量、报表填报和数据汇总情况进行抽查。
七、普查时间安排
(一)普查动员阶段(4月)
召开昌平区城镇园林绿化普查动员会,建立普查网络,进行普查培训。
(二)实地普查阶段(5—8月)
各调查单位根据实际管辖的范围进行调查、测量、登记、制表、绘图、审核、造册工作。8月31日前将普查基础表和勾画的电子地图报送所在镇(办事处)绿化普查办公室。
(三)数据报送阶段(9—12月)
9月各镇(办事处)对上报的普查数据进行整理、审核、验收、抽查、汇总,10月15日前将普查汇总表和电子地图上报区绿化普查办公室。
10月区绿化普查办公室对上报的普查资料进行审核、验收、抽查、汇总,11月30日前将普查汇总表和电子地图上报市绿化普查办公室。
12月市绿化普查办公室负责全市绿化普查数据的验收、审核、整理、抽查、汇总工作,编制北京市城市绿化普查资料汇编,并将普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总结评比阶段(12月)
进行昌平区城镇园林绿化普查总结工作,对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八、普查要求
城镇园林绿化普查是全区一项重要的调查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级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按计划完成城镇绿化普查工作。
(一)普查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以《统计法》为准绳,确保普查数据和质量。
(二)各有关单位要尽快组成强有力的绿化普查机构,明确领导,建立健全各级绿化普查岗位责任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三)普查人员要对工作认真负责,作好第一手资料的调查和填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严格的审查报送程序;各级领导和统计人员对上报数据负有法律责任,普查资料必须经严格审核后按时报上一级绿化普查办公室。
(四)建立绿化普查例会制度,确定各级绿化普查联络员,及时沟通和反馈信息。
(五)各镇(办事处)根据普查结果,提交分析报告。
(六)区、镇政府应适当安排普查经费,确保绿化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七)各镇(办事处)将普查办公室成员及联络员名单于区普查动员会7日内上报区绿化普查办公室。联系人:黄小红,联系电话:69742116。
按照区政府20XX年8月27日园林绿化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园林绿化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了全面掌握建成区范围内城乡园林绿化资源,进一步摸清家底、弄清现状,健全档案,科学经营管理园林绿化建设资源,特制定龙泉街道园林绿化普查实施方案。
一、成立机构
成立龙泉街道园林绿化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园林普查日常工作和检查督查工作。所涉及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园林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抓此项工作。
二、明确范围及内容
1、范围:除顶佛寺村、平安村以外的所有村、社区。主要包括辖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及自建小区。
2、内容:建成区内截止20XX年底的所有绿地和绿化资源现状,单位、居住区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的面积,以及各类绿地的绿化覆盖面积(包括垂直绿化、屋顶绿化)。
三、任务分工
推进办负责协调区建设局等部门工作;
经发办(农业)负责绿化普查的组织、指导工作,联系农业村园林绿化普查工作;
经发办(企业)负责联系界牌工业园区和建成区内企业的绿化普查工作(道路、绿化广场);
社区办联系所有涉及的社区园林绿化普查工作;
所涉及的村、社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园林绿化普查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阶段:8月27日——8月31日
召开普查动员培训会,对普查工作进行安排、培训。
(二)准备阶段:9月1日——9月5日
制定普查方案,落实普查任务,落实普查经费,上报普查方案。
(三)内外业工作阶段:9月6日——9月25日
街道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技术检查、督促整个普查工作,确保质量。各社区、各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完成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普查内外业工作,并于9月23日前将内外业资料上报街道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汇总阶段:9月25日---9月28日
街道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普查资料汇总并上报区普查办公室。
(五)考核验收阶段:9月28日---10月25日
自查并接受区、市园林绿化普查办公室考核验收。
五、普查要求
普查本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切实做到口径统一、现场实测、绿化平面示意图准确清晰、数据可靠、表格齐全、报告清楚、不重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