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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提升方案

时间: 08-21 栏目:方案
篇一:执行力提升工作方案(1791字)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20XX年在全市开展“执行力提升年”的决策部署,强化舆论引导,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争四推三提升”总体目标,更加关注民生、更加关注民意,坚持对内找不足,对外讲优势、树形象的根本原则,坚持媒体联动,媒体和受众互动,综合发挥专门机关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优势,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令行禁止、重在执行,勤政廉政、真抓实干的舆论环境。

二、宣传内容

一是深入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执行力提升年”的工作部署;二是多角度、深层次宣传、解读“执行力提升年”的重大意义;三是全面宣传“执行力提升年”的各项机制制度;四是及时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执行力提升年”中的新举措、新面貌、新成效、新经验;五是宣传勤政廉政、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六是及时反映群众、企业、项目法人对各级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七是对执行力不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八是对督查暗访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通报。

三、宣传形式

一是开辟固定栏目。许昌日报社要在《许昌日报》和《许昌晨报》重要位置,许昌人民广播电台和许昌电视台要在新闻板块重要位置,分别开设一档以“执行力提升年”为主题的专题栏目,建立长期阵地,及时宣传报道“执行力提升年”的重点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展和处理的最新动态。

二是开设“曝光台”。对私搭乱建,不作为、乱作为,作风疲沓、执行力不强等现象进行曝光,对督查暗访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开设互动栏目。及时反映群众、企业、项目法人对各地各级各部门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反映。

四是加强舆论引导。组织一批有深度的文章和谈话节目。着眼对“执行力提升年”进行多角度解读,许昌日报社要组织撰写刊发系列言论、评论文章,许昌电视台“聚焦30分”、许昌电台“行风热线”等栏目要以此为话题,制作专题节目。

五是组织专访。充分利用现有栏目,许昌人民广播电台、许昌电视台、《许昌晨报》已开设的“行风热线”、“聚焦30分”、“许昌零距离”、《百姓看政》等四档栏目要围绕“执行力提升年”进行重新策划,突出主题,加大宣传力度。《许昌日报》要对各县(市、区)以及市直95家参与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排名的单位,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集中采访。采访要以践诺等具体工作落实情况为重点。

六是刊播公益广告。公益广告要突出“执行力提升年”内容,言简意赅,好懂易记。专题制作有奖举报电话的公益广告,密集刊播,力争达到家喻户晓。

七是加强网络宣传。许昌廉政网要开设“执行力提升”专题,全市各大网站要在首页建立链接。

八是编发许昌内参。对不宜公开曝光的内容,市级各新闻媒体每周至少编发一期内参,报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参阅。

九是加大外宣力度。及时宣传我市执行力建设的做法、经验。许昌日报社、许昌电视台、许昌人民广播电台全年在省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执行力提升稿件分别不少于10篇。

十是利用其它形式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在积极和善于利用新闻传媒开展宣传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手机短信、板报、闭路电视、局域网以及征文、答题、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全市各地各单位、各级新闻媒体一定要高度重视“执行力提升年”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作为“执行力提升年”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齐心协力,抓紧抓好。

1、市“执行力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新闻宣传组,统筹协调新闻宣传各项工作。市级各新闻媒体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执行力提升年”宣传工作,并指定专人驻点,与市“执行力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口联系,专司此项工作。

2、各新闻媒体要保证每天都有“执行力提升年”的相关报道。新闻评论、社论、言论、谈话等要集中上一批内容,造强舆论声势。涉及对许昌形象有负面影响的报道,由“执行力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采用,负面报道、曝光内容不得上网、不准外传。

3、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新闻单位报送“执行力提升年”方面的稿件,积极配合新闻单位开展专访、制播节目,虚心接受舆论监督,切实搞好“执行力提升年”宣传工作。

4、市执行力提升办公室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对好的做法和经验,正反典型,热点、焦点问题等要及时发现、上报新闻线索,以便统一安排新闻单位及时跟进、报道。

5、市“执行力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地各单位有关“执行力提升年”工作方面的新闻采稿情况进行通报。

篇二:纪检监察素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3337字)

根据前纪〔20XX〕7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动乡反腐倡廉工作,砺炼全乡纪检监察干部过硬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努力塑造”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确保全乡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伟大成效。现结合乡实际,就全乡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安辑•砺炼”素质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区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规定,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突出主责主业、当好忠诚卫士”为主题,以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践行小平同志干部观为主线,以提高反腐倡廉能力、护航改革发展为目标,切实让全乡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坚定理想信念、熟练执纪业务、优良纪律作风、清廉务实形象,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二、工作内容

“安辑•砺炼”行动集中开展时间从今年10月至12月底基本结束,坚持乡、村两级同步开展,确保全乡纪检监察干部参与面达到100%。

(一)砺炼精神品质,加强道德修养

1、砺炼目标:锤炼党性修养,坚定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牢固思维底线,创新新时期反腐倡廉的战略思维;塑好道德品质,增强党风廉政工作信心决心。

2、砺炼内容:重点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以及中、省、市纪委领导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论述、讲话等;学习《邓小平干部观》、《清慎勤——共产党人的本色人生》、《学思践悟》等;测评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公正履职情况。

3、砺炼形式: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论述,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精神之钙”增加,从而增强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学习《邓小平干部观》及伟人风范,把邓小平同志对干部的要求和期待落实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身上,带头强化战略思维、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的磨练和培养;学习《清慎勤——共产党人的本色人生》、《忏悔实录(二)》,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道德情操和纪律观念;开展随机测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公正履职情况,做到打铁自身硬。

(二)积淀业务知识,增强工作能力

1、积淀目标:增强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办信查案、服务保障工作的业务知识水平。

2、积淀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党内法规、法律和制度;学习“三项建设”、“三转”、“两个责任”、“正风肃纪”等相关规定;学习纪检、监察办信查案等业务知识。

3、积淀方式:开展集中学习,采取邀请上级领导讲、专家学者讲、业务骨干讲等方式进行,乡纪委、村纪检监察组织集中学习每月开展2次,每次至少半天;坚持个人自学,全乡纪检监察干部根据各自岗位职责所需,坚持每天抽出一定时间学习,力争学有所获;组织交流学习,全乡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当前形势和学习内容,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情况撰写心得体会,定期开展专题讨论、交流心得

(三)训练说写技能,增强综合素质

1、训练目标:通过人人参与谈观后感和主题演讲、走上讲台主讲业务等方式,让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都有锻炼的机会、展示的平台,培养纪检监察干部能说会写的能力;开展案卷成卷标准化评比和信息宣传稿件评比,培养纪检监察干部严谨细致的文稿撰写和总结宣传能力。

2、训练内容:练习纪检监察干部的语言表达能力、文稿撰写能力。

3、训练方式:每月开展1次读好书、看好电影等“读后、观后感言”活动;充分运用”每月一讲”等平台,开展乡纪检监察干部轮流主讲各自负责的业务工作;开展”我是宣传小能手”信息外宣评比活动,训练纪检监察干部对外宣传能力;12月中旬前乡党委开展1次以”安辑•砺炼”素质能力大提升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择优推荐优秀选手参加上级主题演讲活动。

(四)实战演练查案,增强办件能力

1、演练目标: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具体办信查案过程中总结经验、克服不足,不断提升抓好主责主业的能力和水平;通过集中办理信访和查办案件,减少信访件和案件存量,形成反腐败高压态势。

2、演练内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办理一批信访件,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3、演练方式:探索纪检监干部全员办案模式,分期分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办信查案、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多岗锻炼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五)强健体魄

1、锻炼目标:缓解纪检监察干部长期从事反腐败斗争的心理压力,对自己、对工作、对社会都有正确的认识、评价和判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培养克难攻坚、勇于奋斗的进取精神和顽强意志;增强身体素质、强健体魄。

2、锻炼内容: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坚持办公室体操锻炼等。

3、锻炼方式:每天上午10:30乡纪委统一安排所有职工在办公室做广播体操,强健身体机能;每月开展1次羽毛球、乒乓球等竞技比赛,以及拔河、篮球友谊赛等团体活动,培塑协同作战意识和团队精神,增强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

(六)服务基层

1、走基层目标:增强“去机关化”工作实效,建立乡、村两级纪检监察干部长期联系群众的渠道、办法和制度,形成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机制;定期摸排基层信访案件,建立好信访案件台帐,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限。

2、走基层内容:乡机关4名纪检干部会同13个村的纪检小组长全面收集社会各界对本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对本乡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排查国家强农惠民政策在基层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当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和现象;听取并收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掌握群众的真实想法和愿望,积极协调化解基层信访问题。

3、走基层方式:常态走访,随机确定基层”两代表三委员”、纪检监察干部、村民小组廉情监督员、基层生产工作一线普通党员和员工、近年来进京赴省上访人员、实名信访举报人、困难群众等为走访对象,发放”联系服务卡”,坚持经常性走访群众,收集社情民意;定期接访,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工作制度,乡纪委书记每周安排1天时间在乡纪委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定点联系,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建立联系点,每年定期到联系点党组织开展讲廉政党课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强化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带案下访,选择部分实名信访举报问题,由乡纪检监察干部带案下访,直接与信访人见面了解核实情况,现场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尤其是重点化解民办教师养老、龙门峡南矿征地等老信访积案。

三、工作措施

(一)整体动员。乡纪委定于11月20号召开全乡纪检监察干部“安辑•砺炼”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确保知晓面、参与面和受教育面达到100%。

(二)分级培训。乡纪委监察室负责辖区内村纪检小组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纪检监察组织在参与上级集中培训的同时要组织抓好基层纪检组织的自主培训。

(三)抽查考核。乡纪委监察室将”安辑•砺炼”行动纳入对各村的年度考核内容;同时,为检验培训实效,乡纪委监察室将采取考试、随机抽查、入户调查等方式检查纪检监察干部抓此项工作和参与该项工作的具体成效,通报考试、抽查情况,并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建章立制。全乡纪检监察组织应及时总结、充分利用”安辑•砺炼”行动成果,将针对性强、效果明显的做法固定为工作制度,予以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乡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最大的热情投入到砺炼中去,确保活动取得实在成效。

(二)精心组织。乡纪委监察室要根据”安辑•砺炼”行动的总体目标、工作内容和措施,合理安排人员力量和时间进度,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三)确保实效。全乡纪检监察组织要狠抓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认真建立台账整改落实;要掌握活动内容和步骤,实施行动要抓到位,搞好统筹协调,使各项工作整体推进;要落实工作责任,督促检查要抓到位,强化督促考核,确保工作真正落实;要通过横幅、网站、报纸、广播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乡纪委要将工作情况实时报区纪委监察局,并坚持做到每周报送1条特色工作信息。

篇三:惠州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方案 (3349字)

为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陈奕威书记在全市基础教育专题汇报会上的指示,增强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职教师参加高层次学历提升的积极性,助推我市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规定的“争先”教师学历达标率,目前我市还需对约2400名中小学、中职教师进行学历提升。为提升工作实效性,各县(区)教育部门要结合工作进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动,分层、分批组织学历未达标的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全市力争到20XX年底,完成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含在读),达到省规定的“争先”教师学历达标率。具体计划如下:

一是全市在20XX年,对20XX名教师进行学历提升,其中约275名幼儿园、小学教师参加专科,1470名初中教师参加专升本,207名高中、中职教师参加硕士研究生学历提升。

二是全市在20XX年,对441名教师进行学历提升,其中约7名幼儿园教师参加专科,384名小学、初中教师参加专升本,50名高中、中职教师参加硕士研究生学历提升。

各县(区)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

二、工作内容与激励措施

(一)20XX年1月后,全市参加“211”、“985”工程院校学历提升且专业对口(报读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学科吻合;报读专业与目前教授课程所属专业学科吻合;报读专业与本人专业技术职务吻合;报读专业与目前从事的岗位工作吻合)的教师,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给予1.5万元的补助;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给予2万元的补助;(申请此补助的为取得单证人员,取得双证人员继续按照《惠州市教师高层次学历提升补助管理办法》执行,不重复补助)。

(二)市教育局对市直学校20XX年1月后参加“211”、“985”以外其他高等院校学历提升且专业对口的教师,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给予1万元的补助;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给予1.5万元的补助;市直各学校要在本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学校的补助管理办法,具体补助标准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各县(区)结合实际参照制定。

(三)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任务,加强与省内外师范大学建立联系,通过电大和教师进修学校,采取:函授、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远程网络教育等形式,开设专科和专升本学历进修班,为我市教师学历提升提供多样化学习渠道和优质服务。

(四)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从20XX年起,要严把新任教师学历关,增加高层次学历教师的招聘比例。同时,把公办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和校长年度考核挂钩;把民办学校教师学历提升列入民办学校年度检查。

(五)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在组织评优评先、岗位竞聘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送、选拔参加学历提升人员,以调动教师参加学历提升的积极性。对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凭入学通知书和在读证明,可减免本周期的继续教育专业学时。

(六)20XX年9月7日后报读,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或学位证书的教师,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可按本方案执行。

三、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了教师学历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人事科和继教科共同负责全市教师学历提升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日常工作由继教科负责(各县区参照执行)。

组长:陈可辉

副组长:曾小辉、邓凡用

成员:张冠球、谢茵、卢春浓、游惠光、杨振浓

四、申请补助对象

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民办学校,参加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提升的专职教师。

五、补助条件

(一)申请补助的必须是经过高等院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录取并毕业的教师。补助资金在取得在学历或学位证书后一次性领取。

(二)20XX年9月7日后报读,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民办学校专职教师参加“211”、“985”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提升,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本方案“内容与激励措施”第一条执行。

20XX年9月7日后报读,市直学校参加“211”、“985”以外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提升的教师,可按本方案“内容与激励措施”第二条执行。各县(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三)已升格为高职类的院校,任教高职类的教师(以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为界定依据)不在补助范围;未升格的学校,升格前,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可按本方案执行,升格后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书的教师,不在本方案补助范围。

(四)受聘于惠州市辖区的民办学校教师,达到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补助;一是有与民办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协议、且在现学校工作满三年以上;二是在惠州市民办学校工作满五年以上、在惠州市购买社保三年以上的。公办学校编外聘用专职教师参照执行。

六、申领材料及程序

(一)申领材料

符合补助条件的教师,在申请补助时需提交:《惠州市教师高层次学历提升报读院校及专业登记表》(附件2)、《惠州市教师高层次学历提升补助申领表》(附件3)、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或学位证、学历或学位认证报告。

(二)申领程序

1、20XX年9月7日后报读,高层次学历提升未毕业和未登记的教师,需在20XX年6月底前,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属教育局填写学历提升专业登记表(附件2),由所属教育局统一交市教育局备案。

2、20XX年9月7日后报读,已毕业的教师要申请补助,需填写《惠州市教师高层次学历提升报读院校及专业登记表》(附件2)和《惠州市教师高层次学历提升补助申领表》(附件3),并凭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学历或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到所属教育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确认章”和审核人姓名,由所属教育局统一将原件与复印件交市教育局申请补助。市直学校的由学校审核后,统一交市教育局申请补助。

3、20XX年、20XX年报读高层次学历提升的教师,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需在60天内将登记表交至所属教育局,由所属教育局统一交市教育局备案。

4、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如本年度申请补助人员过多的,可安排到下一年度进行补助,相关人员信息要进行登记备案,作为下一年度补助的依据。

七、约束机制

(一)公办学校在职在编及编外聘用专职教师领取补助时,各县(区)所属学校的教师需与县(区)教育局签订服务承诺协议书,交由市教育局和县(区)教育局分别保存;市直学校的教师需与学校签订服务承诺协议书,交由市教育局和学校分别保存。承诺从领取补助起,至少在惠州区域内学校服务满一定年限,具体为:硕士研究生5年,博土研究生8年。(学校因实际需要不续聘的可不在此年限范围)

(二)民办学校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与所属教育局分别签订承诺协议书,承诺从领取补助起,该教师至少在本校服务满一定的年限,具体为:硕士研究生5年,博土研究生8年。

(三)享受了补助政策,未满服务年限而因任何原因调离惠州辖区学校的公办在职在编教师,未满服务年限而调离本校的民办学校教师,应向市教育局和县(区)教育局退还补助资金。其退还标准为:补助金额÷应服务年限×未服务年限。退还的补助资金由所在学校负责追回逐级上交至市教育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区)教育局要继续提高教师学历提升工作认识,站在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战略高度,把提高教师学历层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区)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工作组长,指定具体负责人,确保工作按时或提前完成任务。

(二)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历提升工作力度,宣传我市有关学历提升工作计划及新的补助政策,引导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增强提高层次学历层次和水平的紧迫感与自觉性。

(三)完善措施,务求实效。一是各县(区)教育局要进一步落实《惠州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方案》,结合各地上报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抓落实、抓成效。二是严格公办学校校长考核和民办学校年检有关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落实,以有效措施保障学历提升工作进度。

(四)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以电子版的形式于每月23日前,将学历提升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教育局继教科,由继教科汇总上报督查室。各单位报送信息要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九、截止时间

本方案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在截止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到教育局登记的教师均可按此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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