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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案例

时间: 07-30 栏目:案例
篇一: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案例(592字)

代言产品一:壮骨拔毒贴

事件回放:2009年2月,工商总局等五部委发出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而赵忠祥主持的“壮骨拔毒贴”的电视片,就是属于这类被禁止的变相医疗广告。

当时赵忠祥回应说,这是自己很久之前做的,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有这个规定。

代言产品二:长城利脑心片

事件回放:2009年11月,赵忠祥出镜“长城利脑心片”电视购物广告,宣称是“军工产品”,5年以内的中风偏瘫6盒见效、冠心病3盒见效等等。随后被商业联合会点名批评是虚假广告,其参与制作的“长城利脑心片”和“复方咳喘胶囊”两支广告片涉嫌违法。

这一次,赵忠祥否认广告中的话是自己所说。他坚持认为,自己只是以主持人采访的形式做医疗节目,并非代言人。

代言产品三:甲乙抗栓

事件回放:今年3月,18则涉嫌违法违规广告再次掀起“广告门”事件,这一次赵忠祥依然未能幸免,就在3·15当天,其参与主持的违法药品“甲乙抗栓”广告片在不少地方台的黄金时间播出。

这一次,赵忠祥的口气软了许多,他除了为自己开脱,称广告合同早已过期外,还是呼吁了一下,希望电视台停播这些广告,不要伤害消费者的利益。

篇二: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案例(591字)

成龙

案例1:香港媒体壹周刊前天报道,“霸王”旗下的中草药洗发露、首乌黑亮洗发露以及追风中草药洗发水,经香港公证所化验发现均含有被美国列为致癌物质的二恶烷。

尽管霸王官方坚称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但网友们仍旧将此联想为成龙是代言霉星的力证之一。

案例1: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3月20日发布消息称,在获悉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组织公布对美国市场上强生公司等部分婴幼儿洗浴用品检测出微量二恶烷和甲醛的消息后,质检总局高度关注,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检测机构进行调查和了解。

经质检部门组织国家化妆品质检中心对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26种31个批次的婴幼儿洗浴用品产品进行检验后,发现,其中一款婴儿香桃沐浴露中的一个批次确实含有微量的二恶烷。

邓婕

案例1:邓婕曾为三鹿慧幼婴幼儿奶粉做过代言,广告中邓婕不停重复:“专业生产,品质保证,名牌产品,让人放心,还实惠,三鹿慧幼婴幼儿奶粉,我信赖!”这个让邓婕信赖的奶粉品牌2008年9月被发现含有三聚氰胺致多例婴幼儿肾结石病例,引起全社会关注。

邓婕甚至一度被告上法庭,邓婕则回应“不私了不道歉不退钱。”

案例2:2009年10月,北京一消费者在喝下数瓶由陈道明代言的”和其正”凉茶后,胃部不适被诊断为脾胃虚寒症,将陈道明和该生产商告上法庭,称该公司违反食品安全法,添加鸡蛋花、夏枯草等药品成分,陈道明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该食品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篇三: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案例(723字)

案例1:

2013年11月底方舟子打假“爱碧丽”胶原蛋白饮品的事件曾因为涉及著名艺人林志颖而闹得沸沸扬扬。此前,林志颖的粉丝吴某将上海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称自己购买的该公司生产,并由林志颖代言的爱碧丽胶原蛋白饮品并不具备美容功效,因此要求索赔精神损失费和公开道歉。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3月6日开庭审理了林志颖粉丝起诉胶原蛋白饮品生产商欺诈案。法庭将择日作出宣判。

吴某称,被告利用林志颖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欺骗消费者,致使其误以为爱碧丽胶原蛋白饮品是林志颖“逆生长”的秘密,并最终促使自己决定购买该产品,构成欺诈行为,请求经济赔偿。

法院表示被告公司利用林志颖的明星效应进行虚假宣传,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但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结果。对此,记者联系到林志颖经纪人钟雨橙,她表示:“此事全由律师处理,现在还不到道歉的时候,等最后的结果。”

法院虽未当庭宣判,但法官表示:“被告利用明星效应,做出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行为,该案系典型的虚假宣传案例。”

据悉,上海市食药监局曾回应称,经现场检查,位于上海松江、具有生产许可证的某公司与“爱碧丽”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爱碧丽”系列中的胶原蛋白饮料都是该公司生产的普通食品,产品本身无害,但是不应宣传美容功效。

案例二:

香港女星李嘉欣在电视购物节目中代言的黄金叶坠,到了消费者手中突然“老母鸡变鸭”,从99足金变成了一片黄铜。售价398元的东西被揭成本仅16元。明星代言再次让消费者吃尽苦头。明星带着名人的光环和声誉为商家叫卖,着实令人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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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