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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时间: 10-15 栏目:方案
篇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261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测试结合起来,把书面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学业发展评价: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

3、个性特长评价:学生个性特长形成与发展的状况及学生在体育、科技、艺术比赛和各类学科素养竞赛获奖情况。

四、评价实施细则

(见附件2-13)。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及作用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操行表现、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方面的过程性资料。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3、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必须填写等级。

4、评价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学生的主要依据。凡在操行表现、学业水平、个性特长三个大项十二个小项中总评具有9优3良及以上(一、二年级8优2良,其中操行表现、学业水平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总评必须为优)的学生可评为“三好学生”;个性特长突出的学生可评为“校园之星”。

六、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

组长:沈祝春

成员:王维柏、陶秋华、袁健、洪建东、王群、侯洪美、赵军、蔡卫华、孙金寿、汤敏、郭静珠、姚兴勇、孔星、周赟、朱俊

2、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篇二:综合素质评价案(2716字)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为积极推动我校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加快基础教育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个体为评价对象,努力做到对每一名学生有比较全面、客观的评价,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全面和谐发展为目的。这既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依据,又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努力方向。它的作用在于树立一个衡量学生素质的标准,为师生确定工作和学习的奋斗目标,使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发展,为家庭教育提出明确的要求,以利于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统一。

二、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具体指标应包含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于能力、交流合作与实践能力、运动体魄与心里健康、和谐自然与审美表现几面所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主要评价指标参见《兰西县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三、基本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因此,在实施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

1、多元性原则。从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合作与实践能力、运动体魄与心里健康、和谐自然与审美表现等方面比较全面客观地评价小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

2、过程性原则。使用中注重评价过程,使评价成为对学生的重要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规范自己的习惯与言行,注意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

3、多向性原则。由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评价,进行多向、充分的信息交流,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

四、评价具体过程和方法:

(一)评价宣传

学校将评价各要素对学生的具体要求提前以各种形式告知学生,结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要求,大力宣传评价要素,并结合评价要素修改、完善和进一步健全学校和班级的德育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过程与目标相统一的长效工作机制。学校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各要素发展情况的教育与引导、检查、督促力度,以达到在过程中教育学生、提高素质的目的。并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告诉家长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基本方法,以赢得广大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以充分调动家庭因素,共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积极的工作环境。

(二)评价实施和时间按排:

1、分项评价:分自评、互评、教师评、家长反馈。评价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

(1)自评,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参照《综合素质评价操作表》完成。5月份第二周

(2)互评,学生互评前应对学生进行培训和引导,避免以偏概全。每名学生都参与对全班其余同学的评价,评价按“优(A)、良(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进行,学生互评完成后,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对同学互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5月份第三周

(3)教师评,各任课教师,结合学生课堂表现及平时、阶段考核成绩给予评价等级。5月份第三周

(4)家长评,让学生把《综合素质评价操作表》带回家,由家长结合学生在家表现填写反馈意见。5月份第四周

自评与互评结束后,班主任应组织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对每名同学的自评与互评结果进行对照分析。首先,对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反差较大的,班主任应结合平时对该生的观察与了解,及时给予个别辅导,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其次,学生互评结果原则上应成为学生该次评价的结论主要依据,但评价小组若发现互评结果与学生实际表现不符合的,可进行调整。

2、终结性评价(教师评价):在学年结束前,由班级评价小组(至少五名成员)集体进行,终结性评价应参考学生之前各学期的评价结果,结合学生在日常生活学习中的表现,由班级评价小组集体完成。学生的评价结果依据必须保留。

五、等级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其计算方法为P=Ph*0.4+Pj*0.6.(其中Ph为互评结果,Pj为师评结果)其他评价为参考评价。

为了便于操作,在“测评内容”的各项指标中,根据不同的权重赋以一定的分值,通过测评以后,再把分数折算成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的最终结果应以等级方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六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标准。

六、学校审查

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分工负责、严格把关,对各年级各班级学生综合等级和综合评语进行认真审查确认。要重点审查年级或班级综合等级比例是否恰当,评语字量是否符合要求,评语内容是否丰富而具针对性、个性化、深刻而有激励性、人性化。同时还要重点审查不合格学生的不合格具体表现是否事实清楚、依据是否准确,学校有关部门和教师是否对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教育工作,是否与家长多次联系共同教育。对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须由班级评价小组重新评价或调整。审查合格后,学校审查人员签字、校长盖章。

七、家校沟通

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特别是不合格学生的评价结果,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若家长和学生对评价有异议,教师和学校应予以解释、澄清和调查处理,提供事实及教育过程依据资料,形成家校共识,进一步与家长商讨教育方式方法,增强育人效果。

八、评价工作的保障机制。

1、对评价者弄虚作假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除取消评价者资格外,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对被评价者弄虚作假的,其评价结果可降级处理或直接定为不合格。

2、班级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程序、时间及评价结果使用、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名单和各班级评价小组名单等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示,接受咨询和监督。

3、加强评价工作过程的管理和监控,对各年级各班级评价工作质量要进行认真的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班级教师和有关人员的工作质量的奖惩依据,切实保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规范、有效地实施。

4、学生、家长、教师或社会人士若对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程序、结果等存在疑问,可向学校和教委逐级举报或申诉,各次举报、申诉及处理过程和结果,接待机构和人员要作详实记录,并及时作出答复和处理。

5、举报和申诉电话:5440631

篇三: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3642字)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个性与情感: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四、评价方式与方法

(一)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教学即时评价和单元测试评价

(1)课堂教学即时评价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目标或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合作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以及时的肯定、表扬、鼓励或纠正。

(2)单元测试评价: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单元学习内容,采用书面、口试或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检测学生对每单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2、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的综合性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成绩、期末学科测试成绩、总结性评价成绩三者相加,最后形成终结性评价并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评价方法

1、重视日常评价。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期末考试和单元测试的信息等。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五、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格,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小学生升入初中时,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手册应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带到初中。

六、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7-9人,在本校公示后报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3-5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调查和处理。对评价工作委员会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五)建立诚信制度。对参加评价工作的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取消其参与评价工作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建立监控制度。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班级评价工作不定期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全面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班级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尤其是对获得“优秀”等级学生的状况进行复核。

篇四: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033字)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据市教育局有关精神,为积极推动我校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既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其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三、评价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省市县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制定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全面客观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分别按照学期、学年进行阶段性评价,学生毕业时进行总评。

四、评定机构:

为了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有序实施,学校成立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评定的有关工作。具体如下:

1、学校评定领导小组:

组 长:刁鸿、 高君阁

副组长:杨宁 、 王淑霞

成 员:各班班主任

工作职责:①制定学校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程序;

②认定学校评定工作细则并上报;

③对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审定评定结果;

2、教师评定小组:

按班级设定,每班各设一小组,成员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等5人组成,成员必须任教该班一年以上。

工作职责:负责对班级学生综合表现的评定。

3、学生评定工作组:

由同班全体学生组成,班委牵头负责组织。

工作职责:每位学生对班级参加评定的学生的综合素质各方面表现进行公正评定。

五、评定具体内容:

1、综合表现评定:

根据市县教育局相关精神,评定内容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行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六个方面。

综合表现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评定和综合性评语两部分组成。综合性评语主要对学生综合表现内容的五个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技能。综合性评语要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撰写。

综合表现评定:各班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内容的五个方面,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将其具体化,力求科学性和可行性。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①初中三年来曾被评为县级以上三好生、优干、优秀团员的可直接评定为优。初中三年中三个学期曾被评为三好生、优干、优秀团员的可直接评定为优。

②对不合格等级的评定要特别慎重,并要附加说明理由,对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未撤销的学生可评为不合格。班级要将该学生材料和评定结果报校评定领导小组复核认定,才能确定评定结果。

③各班可根据德育考核要求和班级实际情况,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达标活动、学习能力、情感健康、公益活动等有关表现,确定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等级。

④评价实证材料。各班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提交的实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内容包括:学科成绩、代表作品、作业或证书复印件、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的有关记录和证明、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文件或证书等真实性材料。

成长材料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材料。成长材料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创建,能真实完整反映学生三年成长情况。

2、测评等第:

主要是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包括:道德品德(规范行为,文明礼貌),公民素养(尊纪守法),审美与表现(音乐、美术等)、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等),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与品质),交流与合作(在活动与操作中表现的素质)等六类。

3、评定要求:

各班级要对学生、家长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学生所有与综合素质测评有关的书面材料要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及时上交。各班级、各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完成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工作,并按要求书面上报测评中碰到的问题。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案例收集和经验总结等工作。任何班级、教师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学生平时成绩和评价结果。

4、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评定依据:

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定三项评定进行综合评定。

六、评定程序:

1、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教师评定小组

2、以班级为单位,宣传学习评定方案及操作方法。

3、按照《综合素质测评表》中内容组织学生自评。每个同学对其它同学(包括自己)进行评定。班委对所有参评学生评定等级进行统计,按规定比例分别综合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

4、各班级评定组长(班主任)填写“综合性评语”。

5、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查看学生各评测点的具体打分情况,然后根据各项评定等级所占权重对每个学生进行总评。如认为评定结果有明显偏差,可启动复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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