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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并购案例

时间: 08-11 栏目:案例
篇一:商业银行并购风险案例(1015字)

2007年2月,荷兰银行开始寻求意向投资者,随后,RBS牵头的财团(包括RBS、西班牙国际银行和富通银行)和巴克莱银行对其展开了激烈的收购竞争。竞争双方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又各提价一次,并对相关条约做出让步。最终,RBS以272亿欧元获得荷兰银行在亚洲的分部及投行业务;富通银行以240亿欧元获得荷兰银行在荷兰的零售业务、私人银行和资产管理业务;西班牙国际银行以199亿欧元获得荷兰银行在巴西及意大利的业务。顺利完成收购一度令RBS欣喜不已,但由于次贷危机爆发,近一年之后,这笔在市场最高点达成的交易很快招致激烈批评,被广泛认为是重大的战略失误,并直接导致RBS走上下坡路,该行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黯然离职。2008年,RBS税前亏损达241亿英镑,其中150亿英镑为收购荷兰银行带来的巨额商誉减值。2009年2月,新任首席执行官表示,为剥离非核心资产,确保银行重新盈利,计划在未来3‐5年压缩或出售大约20%的资产,其中主要是收购的荷兰银行资产。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下,并购机遇与风险并存,机遇背后的风险因素及其防范策略值得深入研究。对于国内银行业,特别是正在积极进行国际化、综合化经营的银行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鉴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教训与启示:第一,要制定清晰的并购战略并始终贯彻执行。RBS最初要求荷兰银行保留吸引其介入的LaSalle银行,但由于战略目标模糊,收购后的荷兰银行未能给RBS带来明显协同效应,并最终导致其并购失败。第二,海外并购要充分考虑自身实际量力而行。

RBS财团收购方案中的现金支付比例较高,给竞购方造成了很大资金负担。RBS到2007年末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就已降至4.5%,接近英国银行业规定底线(4%),随后的全球金融风暴让其几乎倾家荡产。商业银行由于独特的行业性质,对稳健经营有更高的要求,进行并购业务更需量力而行。第三,并购业务发起时机选择需要慎重考虑。RBS的并购在金融危机爆发前的市场高涨时期进行,尽管入股价格在当时是适当的,但与市场低迷时相比显然偏高较多,把握合理并购时机的重要性由此可见。第四,要高度重视尽职调查在并购中的重要作用。尽职调查是识别风险和发掘目标银行真正价值的重要手段。由于竞争对手已与荷兰银行达成一致,RBS为尽快参加竞购,未能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次贷危机爆发后,RBS收购的荷兰银行企业和投资银行业务大幅缩水,成为“有毒资产”。

篇二:商业银行并购案例(881字)

2004年7月,在位于福州东湖路中山大厦的兴业银行,来自兴业银行各董事单位的董事坐在了一起。也正是此次董事会,一个后来被称作中国首例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并购城市商业银行案的计划初具模型。

兴业银行(以下简称兴业)第一次大规模的并购对象选择了佛山市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佛山商行)并不是一时的冲动。选择佛山商行,一是因为珠三角历来都是兴业银行机构发展战略的重点地区,收购佛山商行,是兴业在珠江三角洲实现网络和业务扩张的重要举措,兴业可利用该地区发达的经济资源,在服务当地的同时,自身获得发展。二是CEPA和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展开,标志着该地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启动。佛山商行处在这一经济核心地带,收购能使兴业充分利用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三是佛山市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支持,使兴业最终决定收购佛山商行。具体到经营运作方面,主要考虑的是以下因素:据相关规定,并购后可以利用原有网点资源继续营业。若自己按照有关规定筹建,其网点报批需要的时间可能较长,手续较多。购并佛山商行后兴业可以直接利用原佛山商行的营业网点优势开展业务,为原来的客户提供更周到更全面的金融服务,同时进一步拓展当地的优质客户。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经营困难的佛山市城市商业银行早已进入了兴业并购视野。

“冯明昌骗贷案”的发生促使早已关注佛山商行的兴业银行加快了收购的步伐。2004年6月,国家审计署2003年度审计报告披露,佛山南海人冯明昌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骗取巨额贷款。这一事件对佛山整体经济、金融和社会的稳定影响很大。而此事的暴露始于2003年8月。2003年10月,兴业银行与佛山市政府坐到了谈判桌前。2004年3月,兴业银行向佛山方面出具了一份完整的对佛山商行的收购方案;7月,兴业银行董事会原则通过了收购佛山商行的方案;9月,兴业银行及中介机构提前进入佛山商行开展尽职调查。

2004年9月28日,银监会批复同意兴业银行购并佛山市商业银行并设立兴业银行佛山分行,12月3日,兴业与佛山商行进行并购交割,6日,兴业银行佛山分行正式营业。兴业4.3亿元并购佛山商行终告完成。

篇三:商业银行跨国并购案例(535字)

2010年6月30日出版的TheBanker杂志根据总资产、一级资本、盈利能力等指标,对全球前1000家银行进行了排序。中国84家商业银行榜上有名,其中,四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简称工行)、中国银行(简称中行)、中国建设银行(简称建行)、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行),分别位列第7、14、15、28位。在中国加入WTO以前,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主要立足于国内市场。自2006年12月11日起,中国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纷纷通过参股国内银行或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进入中国市场。与此同时,国内部分银行也积极地实施“走出去”的全球化战略,提升国际化水平。

中国商业银行的跨国并购行动始于1998年工行收购西敏证券亚洲有限公司。此后,中信银行、建行、中行、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陆续参与了海外并购。但直到2006年中资银行的海外并购才开始增多,其中,工行、建行、中行海外并购行为相对较多。然而,跨国并购行为能否提高银行的效率以及提升银行的利润率?本文将通过对三家大型商业银行跨国并购进行研究,试图为这些问题找到答案。本文在分析中资银行海外并购原因的基础上,研究并购行动对其经营效率的影响,希望能为中资银行以后的跨国并购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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