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赶超越季度考核方案
1全市农业追赶超越季度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追赶超越要求,着力破解农业不强、农民不富的难题,抢抓机遇补短板,追赶超越强基础,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各市(区)农业追赶超越季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XX〕20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市农业追赶超越季度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聚焦“五个扎实”新要求,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追赶超越为总目标,以“三项机制”为总保障,以建设秦岭生态农业示范市为抓手,以打好特色农业攻坚战为统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切入点,以提升产业水平、实现精准脱贫为主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标进位,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在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上求突破求发展,在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上求提升求超越,全力开创农业追赶超越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突出重点。紧盯破解“农业不强、农民不富”难题,将考核与推动重点工作相结合,体现我市特色现代农业的工作成效和发展水平,考少、考精、考重点。二是坚持量化考核。注重关键性指标量化评估,确保考核工作成效可评、可比、可衡量。三是坚持客观评价。在实现指标数据采集方便有效的基础上,用结果和实绩客观评价农业工作,做到考核公开、公平、公正。
(三)目标定位。农业追赶超越季度考核,是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平时考核的重要手段。按照省农业厅有关要求,季度考核(一二三季度)占年度目标责任考核15%的分值(每季度各占5%)。其中农业季度考核内容主要为特色现代农业工作成效,在整体季度考核指标框架中的总权重分值为5分。要以赶超全国平均水平为基准,切实做好季度农业目标任务完成工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夯实基础。
二、季度指标
结合省农业厅农业追赶超越总体要求,以及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全市农业重点工作,提出针对各县区农业追赶超越季度考核指标。季度完成情况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指标框架见附表),最终依据在特色现代农业工作成效考核指标总权重中的占比,乘以相应系数核算季度考核得分。
1、农业增加值增长率(每季度均为30分,下同)。农业增加值限定为第一产业增加值,采用统计部门调查统计数据。(牵头单位:局综合规划信息科)
2、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25分)。由省农业厅确定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资质的权威检测机构,科学随机抽检。(牵头单位: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配合单位:局种植业管理科、局畜牧兽医科)
3、产业精准脱贫重点县建设(25分)。第一季度:各县区成立产业脱贫机构,制定产业脱贫年度计划、实施方案,部署产业脱贫工作。第二季度:各县区要在市级计划下达后及时将产业脱贫引导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的项目或主体及产业脱贫项目培训等。第三季度:各县区至少提炼总结1种具有明显脱贫增收效果的产业脱贫典型模式,并在中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同时,对产业脱贫成效在中省主流媒体得到宣传报道的,每季度每次加1分。(牵头单位:市产业脱贫办)
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20分)。第一季度:丹凤县作为省级改革重点县,整县做好镇、村改革动员准备及政策宣传工作;其余县区按照“每县区一个镇,每镇不同类型两个村”要求,确定上报试点镇、村,并做好政策宣传。第二季度: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出台县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实施意见。成立县、镇、村改革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启动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第三季度:丹凤县完成清产核资任务的60%,其余县区试点镇、试点村完成改革任务的80%以上。丹凤县、商州区分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局科技教育与法制科)
将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农机安全事故、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等列入考核负面清单,实行一票否决,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县区政府处置情况综合研判。
各项考核指标数据的采用,原则上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字为准。未列入统计部门范围的数据,由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指标有关统计口径、范围及方法进行统计,或对有关佐证材料、事项进行检查审核,确保季度考核的准确与公正。
三、考核要求
(一)方法步骤。每季度次月10日前,各县区对照季度目标任务,将指标完成报告、相关数据及证明材料等,统一报送市农业局,分项指标材料抄送局相关责任牵头科室和单位。在市农业局组织局有关单位对各县区任务完成情况审核打分的基础上,各牵头科室及有关单位分项汇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提交局综合规划与信息科审核后,考核结果于17日前由市农业局统一报送省农业厅考核办和市考核办、市发改委。各县区季度考核结果,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综合运用。
(二)组织实施。市农业局成立追赶超越季度考核协调联络小组,组长由市农业局副局长叶赟担任,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规划与信息科,局种植业管理科、局畜牧兽医科、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局科技教育与法制科、市产业脱贫办公室等科室及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县区农业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人员名单务于3月27日前报送市农业局综合规划与信息科。
(三)责任落实。各县区农业局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加强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层层传导压力,凝聚发展动力,确保追赶超越涉农任务全面完成。
2兴隆镇组织工作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和省、市、县委关于追赶超越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全市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实施方案(试行)》和《全县组织工作助推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兴隆镇组织工作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实施方案(试行)》。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对标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三项机制”,紧贴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深入开展组织工作“争先进、创佳绩、举亮点”(以下简称“争创举”)活动,持续抓规范、抓精细、抓提升,以季度考核点评激发各级党组织奋力追赶超越的新动能,进一步推动全镇组织工作提质量、上水平,争取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优秀等次,为加快全镇追赶超越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强大动力。
二、工作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按照全镇追赶超越行动方案要求,紧扣组织工作中心任务,科学确定考核重点,注重组织工作“争创举”项目跟踪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导向作用,使组织工作始终聚焦主责,聚力主业。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组织工作难点、薄弱点,以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以季度考核研判问题,以点评排名促改问题,弥补不足,补齐短板,提升组织工作整体水平。
坚持量化考核。针对组织工作重要任务,科学制定考核细则,合理设置考核内容,细化要点,量化分值,规范程序方法,注重综合评估,实现追赶超越工作成效可衡量、可评价、可比较。
坚持奖惩结合。统筹考核组织工作重点任务和“争创举”活动,注重用事实说话,拿结果证明,靠实绩印证,严格奖励惩戒,以奖励正向激励,用惩处传导压力,在全镇各级党组织中形成追赶超越的良好氛围。
三、考评对象和内容
(一)考评对象
各党支部。
(二)考评内容和分值
各党支部:考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与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两大部分,考核实行百分制。
1、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50分):
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党组织建设、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学校党组织建设、远教(电教)工作。
按照“五抓五解五提升”(即:抓队伍建设,解决能力不强的问题,提升基层党组织执行力;抓经费保障,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抓阵地建设,解决根基不牢的问题,提升基层党组织向心力;抓机制完善,解决推进不力的问题,提升基层党组织落实力;抓作用发挥,解决服务不优的问题,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的工作思路,主要考核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经费保障、阵地建设、机制完善和作用发挥五个方面工作情况,补短板、解难题、促提升,全面实现党建工作追赶超越。
2、目标责任考核工作(50分):
主要内容包括完善考核办法情况、目标任务分解下达情况、平时考核落实情况、奖惩情况、推动任务落实的措施和办法。
按照“整合指标体系、强化重点考核、瘦身目标任务”的工作思路,突出“狠抓平时考核、创新分类考核、改进社会评价”等重点工作,主要考核“三项机制”督查评比、追赶超越季度点评、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实施的进展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季度考核。镇上成立考核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张西利担任,副组长:石磊、程科,成员:侯徐涛、王冠雄、魏帅帅、刘金玲,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按照考核细则对各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经过综合分析后进行打分排名,出现并列分数,按分析研判排出先后名次。
(二)明查暗访。镇考核组每季度按一定比例,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定路线、随机走访的形式,对各支部工作情况进行至少一轮明察暗访。明察暗访内容为每月的任务清单及镇上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综合评定。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被镇考核组点评通报问题扣0。2—1分;被县委组织部点评通报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5—1.5分;被市委组织部点评通报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5—2分;被省委组织部点评通报的问题,每个问题扣1—3分;每季度末,镇考核组将扣分情况和各项工作所占分值比例,汇总形成单项工作评定分值,并综合分析,形成点评材料。点评材料首先要对各支部工作情况由好到差进行排名,对各支部点评以问题为主,做法、成绩不能超过三分之一。点评问题要有针对性,具体到单位、到人,不能泛泛而谈。
镇考核组按照各支部季度考核得分,并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季度汇报点评。汇报点评工作以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季度末。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各支部书记汇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镇党委副书记分别对各支部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支部建设、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进行排名点评,并颁发流动红牌和流动黑牌,镇党委书记做总结讲话。
五、结果运用
(一)将季度考核点评纳入各支部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前三季度每季度各占年度目标任务考核5%的分值,第四季度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并进行,占年度目标任务考核85%的分值。
(二)各支部综合成绩季度排名前三位的,颁发流动红牌,综合得分80分以下且排名后两位的,发流动黑牌。
(三)季度考评成绩排名前三位的支部,在党建专题会上通报表彰,并给予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奖励;季度考评成绩排名后三位的支部,在党建专题会上进行通报批评,支部书记向大会做表态发言。
(四)各支部单项工作年度内两次排名末位的,由镇党委副书记约谈支部书记。
(五)各支部书记被约谈两次的,由镇党委书记约谈。
(六)被镇党委书记约谈的,该支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七)年度内对单项工作季度考评成绩总和排名末位的,且单项工作年度内均排名末位的的支部,建议党委对支部书记及相关干部进行组织调整。
六、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的全镇组织工作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镇党建办公室统筹协调。
(二)明确任务。镇党建办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并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确保季度考评工作考出实绩、评出实效。
(三)实行后进包抓。对于单项工作排名后两位的支部,由镇包片领导和包村同志负责包抓整改。包抓整改期间,包抓人要深入到村调研指导工作,支部书记至少每月要向镇党委汇报一次整改进展情况。
3咸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市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实施方案》,结合市文广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安全、抓党建等各项工作任务,以实现“追赶超越”为目标,以推进“五个扎实”为要求,以落实“三项机制”为保障,坚持系统思维、科学考核,切实通过加强过程管理实现目标管控,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追赶超越”精气神、开创追赶超越新局面,以优异成绩为咸阳“追赶超越”贡献更大的“文广力量”。
(二)工作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按照“五个扎实”要求,抓住重点项目设置考核指标,考少、考细、考精、考重点。坚持量化考核,规范程序方法,注重量化评估,实现追赶超越工作成效可评、可比、可衡量。坚持客观评价,用事实说话,拿结果证明,靠实绩印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奖惩结合,用重奖正向激励,用严惩传导压力,及时兑现奖惩,真正使能者上、干者容、庸者下。
(三)功能定位。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围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行,以省市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我局追赶超越行动方案中确定的重点工作项目为主要内容,考核点评按一、二、三季度组织实施,每次考核点评分值计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
二、季度指标
实行百分制。局追赶超越行动方案所列重点工作占50分,最高得50分,最低得0分;创新性工作占10分,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社会评价(履行职能评价、办事效率评价、服务质量评价、干部作风评价、党风廉政评价共5项)占40分,最高得40分,最低的0分;对受到表彰奖励的进行加分,本单位(科室)工作在本季度获全国、省、市奖励的分别加20分、15分、10分,个人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本季度本科室(单位)工作在全国、省、市介绍经验或召开现场会的也给予加分,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三、季度考核
(一)责任分工。目标任务打分和点评,由局各业务科室和局下属各单位书面汇报本季度考核项目完成情况,在点评会议上由现场参会人员进行打分,局秘书科负责汇总排名并结合市上点评内容和我局《方案》形成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运用。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每季度对前三位的单位(科室)颁发“流动红旗”,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对连续三个季度获得“流动红旗”的单位(科室),年终直接确定为先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年终总结大会上介绍经验;连续两个季度获得“流动红旗”的单位,年终评选先进时优先考虑;连续三个季度未能获得“流动红旗”的单位,年终不得参与评选先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年终总结大会进行表态发言。
(三)考核点评形式和内容。一、二、三季度召开全系统追赶超越点评会议,于全市季度考核点评会议之前召开。利用一天时间,上午听汇报并打分,下午公布打分结果颁发流动红旗,由局领导进行点评,局领导、各科科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局局长参加并打分。每个单位、科室汇报时间5-8分钟,汇报内容包括局追赶超越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方案》中未列入的自行开展的创新性工作情况、获得中省市奖励及召开现场会、介绍经验情况和本科室(单位)履行职能、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干部作风、党风廉政等内容。
(四)点评办法。局长点评讲话,由秘书科负责起草材料,监察室负责起草党风廉政建设材料,各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随机进行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