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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综合改革方案

时间: 10-18 栏目:方案
篇一:嘉定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7399字)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多样教育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为嘉定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提供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撑,现就本区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打造区域教育改革特色,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区域优势

1.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教化之地”

嘉定建城800年,历史底蕴深厚,人文资源丰富,素有“教化嘉定”之称。嘉定拥有两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完好保存着宋代嘉定孔庙、明代秋霞圃、古猗园等众多文化瑰宝;嘉定竹刻、黄草编织等众多“非遗”项目,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高度的审美价值;嘉定三状元、现代三任嘉定籍外交部长等名人的品质风范,激励莘莘学子,优秀的“家风家训”深深融入新的道德建设中,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传承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正能量。

2.集聚创新资源的“科技之城”

早在20XX年,嘉定就被市委、市政府列为上海科学卫星城,20XX年又被列为发展新兴科学技术的基地之一,一大批部、市属科研机构落户嘉定。新世纪初,嘉定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汽车嘉定”,明确了区域功能定位。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嘉定再度筑巢引凤,吸引一批更具分量的国家级科研院所总部带着产业化项目落地,聚集了“十一所、二中心、二基地”的国家级高新科技资源。

二、改革基础

1.转型创新的现代化新型城市

近年来,嘉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对接上海市科创中心建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打造发展新优势,建设具有相对独立、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新型城市,提出了聚焦“产业转型发展、城市品质发展、社会和谐发展、党建科学发展”的主要任务。同时,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为契机,开展“教化之城·礼乐嘉定”文化文明建设,促进嘉定市民文明素养和行为方式提升,全面提高城市文明和社会和谐程度。

2.积淀三十多年的教育改革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嘉定教育从来没有停止过探索、改革、发展的脚步。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嘉定进行了以“经、科、教”结合为标志的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施经济、科技、教育全面统筹,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XX年,嘉定被国家教委列为“构建督导评估机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十个实验联系区(县)之一,先后成为基础教育阶段现代学校制度国家实验区、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博士后实践基地、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20XX年,嘉定区全面实施教育经费统筹,从源头上保证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十二五”期间,嘉定大力推进学校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区,涌现出一大批现代化、特色化、精品化的文化品牌学校。同时,嘉定强势推进青少年科技创新工程和科技创新人才“百、千、万”培养计划,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嘉定特色的科技教育经验。

3.融入城市品质发展的教育愿景

嘉定教育主动融入嘉定城市品质发展战略,20XX年提出“传承教化之风,镕铸品质教育”的理念,争取用5~10年的改革努力,围绕“文化铸魂、科技提升”主线,进一步凝聚自身优势,注重区域文化的培植和熏陶,挖掘区域历史文化和科技创新的丰富底蕴,有效提升青少年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品质、创新品质和生命品质,努力形成富有人文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嘉定教育改革样本,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适合、普惠、优质,能满足现代化人力资源培养需要的高品质教育服务。

三、改革目标

在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中,嘉定区的定位是开展以文化铸魂和科技提升为主要特色的教育综合改革。到20XX年,努力实现以下五个目标:一是以文化和科技为特色的育人体系基本建立,二是学生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三是教师人才梯队和专业能力建设实效明显,四是多元开放、深度融合的教育服务新格局基本形成,五是统筹联动、持续推进的教育改革新机制基本确立,科学发展、动态适应嘉定现代化新型城市功能定位和需求,为上海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可资借鉴、可以复制的区域改革经验。

四、改革任务

(一)聚焦区域改革特色,完善全面育人体系

1.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资源

区教育、宣传、文广部门三方联动,以区域历史文化的丰富资源为依托,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组织开展“非遗进校园”全民人文教育主题活动,将嘉定竹刻、黄草编织、武举文化等传统项目融入中小学课堂及社区教育教学活动,为“教化嘉定”的传承创新注入不竭动力。

2.丰富学校文化建设内涵

坚持文化立校,确保办学理念、历史传承、制度创新、学术素养、校园文化、团队精神等学校文化建设内容纳入学校“十三五”整体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的辐射效应和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学校文化内涵,促进每一所学校成为人文底蕴丰厚、文化特色鲜明的高品质学校。

3.创新学校美育实践

推进社会艺术场馆、专业院团与学校艺术教育的有效结合,开展艺术家进校园等活动,拓展艺术教育新途径。推进中小学校艺术类课程改革,构筑课内外、校内外相结合的美育课程体系,加强音乐、美术等学科师资的共通共融,提高教师以美育人的能力。

4.实施立足区域科技优势的教育创新工程

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全面实施新科学课程,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扎实推进以“普及科技教育,提升创新能力”为主题的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工程,重点打造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中心和五大科技创新拓展基地,全面提升青少年学生创新能力和科学素养。

5.优化校内外育人生态环境

深化“教化之城·礼乐嘉定”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打造“爱嘉学子在行动”区域活动品牌。依托嘉定孔庙、安亭汽车城、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等优质社会资源,开展“爱赏嘉定·文化科技之旅”活动,不断提升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逐步建成100个中小学生校内外社会实践基地,加强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多层面、立体化的育人体系。

6.完善学校体育教育模式

以“小学体育兴趣化、初中体育多样化、高中体育专项化”为目标,系统推进各学段体育教学改革。开展“一校一品”校园体育特色建设,深化嘉定“大课间”特色项目,营造“阳光、活力、多彩”的校园健身氛围。以校园足球联盟为突破,构建校园“三大球”联盟。加大对重点项目及学校场馆设施的建设力度,扩大室内体育场馆建筑体量,提高新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共建共享学区内的体育设施,拓展学生体育活动空间。

7.提供优质特殊教育服务

编制区域推进医教结合发展规划,加强区教育、卫生、财政、人社、残联等部门统筹联动,实现医教结合工作常态化管理和无缝衔接。建立区特殊教育及康复中心,完善成佳学校软硬件建设,提供合适的教育、康复和保健服务,开发区本特殊教育个性化课程,实现区域内残疾儿童医教结合服务全覆盖,打造全市一流特殊教育。

(二)聚焦人文科技内涵,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

8.推进基于品质提升的学校改进计划

坚持下移重心、激发学校活力,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办适合学生未来发展的高品质学校。学前教育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85%以上园所办学成效达到良好;义务教育和高中学校着力强化学校文化体系和课程体系建设,致力于学校内涵发展和内部改革,建立基于课程标准、基于学生立场、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课堂教学模型;职业教育和社区学校密切关注就业导向和社会需求,拓宽多渠道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校本治理新机制,增强学校自我更新能力,全面提升学校办学品质。

9.推进区域特色课程体系建设

以“培养身心健康品行良好的现代公民”为目标,研发“学生幸福课程”,一体化构建符合学生成长规律和认知特点、中小幼有机衔接的学校德育内容体系。组建区域幼儿园科技联盟,开发幼儿园科技启蒙教育课程,培养学龄前儿童的科学兴趣。实施民办三级园课程管理方案,建构民办三级幼儿园课程体系。研发融合人文和科技特色的区本STEAM课程,促进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的协调发展。建立科技创新交互式课程体系,建设青少年科技教育专用基地,开发中小学科技课程区本教材,搭建适合学生科技学习、实践的交互式平台。推动社会教育资源课程建设,丰富学生学习经历和实践体验。

10.推进以“课程—课堂—践行”为主线的教学改革

推进新一轮课程改进、课堂转型实验项目,实施以“课程—课堂—践行”为主线的教学改革,建立“两微”(微课模型、课堂微技术)项目研究组、校本“核心课程”研发联盟,成立“个性化学习中心”并开发相应课程,立足学科核心素养、增值评价、学习诊断、个性化学习等子项目的研究,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提升。

11.推进实施“慧雅”阅读项目

研发“慧雅”阅读校本课程,拓展阅读范围,丰富阅读路径,全面提升学生阅读核心素养。成立区域“慧雅”阅读中心,组建计划推进联盟,建构区域资源支持体系。推广“中华经典诗乐启蒙”成果,通过资源整合、教材编写、试点实验等,把成果转化成“诗乐教”一体的课堂学习体验,丰富学生优秀传统文化积淀,培养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族自信力。

12.创新互联网环境下的教学生态

建设数字化课程资源,开发体现区域人文和科技特色的课程和教材,构建本区名师示范课程资源库,为网络教研、网上课程、网络互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提供高品质的数字资源和服务。完善“嘉定教育云”应用平台建设,提供基于学生真实需求和问题收集分析的学习资源和教学指引,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开展数字化网络环境下学习方式变革实验,开发互联网视野下的校本课程群,探索信息技术转变教与学的策略和方法。建设30所“信息素养学校”,以现代化的管理方式提高学校教育活动和管理服务水平。

13.实施高中特色多样发展项目

关注区域高中自主选择、分层学习的校本建设,关注个性化学程和学分制管理,关注高中生创新素养和人文素养培育,创建市区两级特色高中,成立高中教育发展联盟,探索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学校教育相互渗透机制,探索高中特长生培养和招生机制,探索高中特色课程共享机制,开展区域高中优势学科建设项目、高中生生涯规划指导项目、高中学业增值评价和学习诊断等项目建设,逐步形成学校特色多样发展,学生全面有个性成长的高中教育格局。

14.建立学生“六能”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研发基础教育全过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围绕德能、情能、智能、创能、体能、美能的“六能”评价内容指标,科学构建综合素质发展指标和纪实观测体系,开发学生个性化成长纪实报告,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客观记录和科学分析。

(三)聚焦生涯和能力发展,打造优秀教师队伍

15.推进学前教育“雁群”发展项目

实施优质幼儿园引领的“头雁计划”、结对和联盟等形式的“雁翎计划”、“新雁计划”、“新园丁工程”以及“新雁优秀教师行动项目”,构建区域学前教育教师人才库。着重培养一批熟悉优秀传统文化、擅长科技启蒙教育的特色幼儿教师。

16.构建教师专业发展长效机制

深化研训教一体的教师培训计划,与高等院校合作,形成教师专业能力培训长效机制。建立以特级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学科新星为主体的“五级”优秀教师梯队构架,实施多层次、多途径、多平台的优秀教师专业培训提升计划,促进教育高端人才培养与发展,全区特级教师、特级校长达到30名,正高级职称教师达到10名。实施中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团队发展计划,培育、发展专业化的优秀教师团队。

17.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实施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数字技术应用和实践,不断提升教师的信息素养和应用能力。建立区级与校本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体系,全面推进区域性网络研修和教师学习共同体建设。选拔一批教师组成智慧教师种子队伍,开展多种模式智慧教学探索、基于大数据的课堂分析、学习分析试验,生成具有推广价值的智慧教学案例,带动全区教学模式的创新变革。

18.打造“双师型”职业教师队伍

加强技能培训,新任专业教师持证上岗。支持学校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建立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资格证书,拓宽职业教育教师来源。除公共课、基础课外,专任教师在一定年限内达到“双师型”教师标准,进入“双师型”系列的教师,每5年在行业企业实践累计1年以上。

19.健全特色学科教师引入机制

突破用人瓶颈,加大文化和科技类人才引进力度。探索建立艺术、体育、科技、职业教育等技能型、实践型人才遴选招聘和兼职教师制度,建立不少于100人的特色人才库,形成名师成长制度环境。

(四)聚焦教育融合互动,提高现代化发展水平

20.建立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

发挥区域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以“组团式联盟”、“委托管理”和“引擎助力”为策略,建立教育、科技和文化部门共同协作的办学支持系统。联动高校、科研院所、文化机构,探索建立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办好家长和社会信得过、家门口的高品质学校,形成品质教育优质均衡、合作共生和内涵发展新亮点。

21.深化国际教育合作交流机制

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机制,重点在“一核两翼”地区开办国际学校或国际班,满足区域多元就学需要,完善区域教育结构。支持部分普通高中选用优秀境外课程,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间教育合作,提高师生间国际合作与交流水平和层次,提升教育开放程度和国际化水平。

22.探索职业教育学段衔接体系改革

主动对接中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专业改革试点。完善中高职贯通(3+2)培养模式,深化基于学分制的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改革,探索“3+4”中职和本科贯通衔接。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改扩建工程,结合区域产业转型发展建设一批重点专业,构建区域学生职业启蒙教育体系。

23.完善跨部门联动和校企深度融合制度

建立区域推进产学研领导小组,构建区域职业教育全面对接职业岗位需求的机制。加强嘉定职教集团建设,扩大校企合作覆盖面,到20XX年区域内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大中型企业成为集团成员单位。调整完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区域分布和专业设置,建立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区域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定期发布制度,健全职业教育专业调整快速响应机制。

24.建立区域终身教育促进机制

各街镇建立指导协调和工作机构,推进本地区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工作。开展社区公共教育机构实体化、场所标准化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形成全覆盖的社区公共教育办学网络。推进街镇老年学校能力提升工程,在老年教育机构广泛建立科普专用教室,大力开展科普进社区活动。发挥区学习型组织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作用,实现全区三分之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镇)、家庭等成为学习型组织。

25.完善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促进机制

研制区域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区域民办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探索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教育分类管理制度和政策。尝试通过租赁、托管、合作等方式,扩展民办学校办学渠道和空间,形成民办教育办学支持体系。成立民办教育发展联盟,创建区域民办学校特色发展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民办学校教师收入分配动态增长机制。运用市场手段,推动多样化的第三方评价,建立区域性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和社会化评价模式。

(五)聚焦统筹联动机制,完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26.健全部门协同改革机制

强化区政府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统筹职能,发挥区教育咨

询委员会智库作用,采取联合调研、部门会商等方式,建立教育改革重大政策突破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教育改革重大问题。根据区域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总体发展目标,形成“委办局协同推进、街镇属地化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督查”的工作机制,畅通教育内部衔接和与外部融通渠道。

27.加强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区域人口变化趋势、产业结构调整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因素,科学优化区域学校规模、层次和类型,全力推进公建配套学校建设,保障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强社区公共教育机构实体化、标准化建设,满足不同人群接受教育服务的合理需求。

28.创新教育人才“区管校聘”机制

建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区管校聘”管理体制,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师管聘机制。建立“分流、轮换、柔性流动”相结合的校长、教师流动机制,达到每年不少于15%的教师流动数,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教育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29.建立与研发、学术、文化等机构的战略合作机制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文化机构的战略合作,充分利用区域内汽车企业、高新产业园区、企业总部、文化场馆的资源优势,加快教育人才培养、开展前沿教学研究、打造优质教育品牌,提高区域教育核心竞争力。重点开展与市教科院普教所教育合作研究项目,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在学校改进、课程建设、教师发展、评价改革等领域选择关键点和突破口进行改革,整体提升区域教育内涵。

30.完善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

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建立、健全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决策议事机制。完善对街镇、委办局履行教育职责,促进教育综合改革的监督机制。加强发展性督导内涵建设,构建新型的督导途径与方法,提升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能力。建立多元主体参与教育督导并向社会公示公告制度。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探索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自主开展,与委托专业研究机构、评估机构实施第三方教育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相结合的新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凝聚整体改革合力

注重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加强各项改革关联性、系统性和可行性研究,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加强舆论宣传,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广泛接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有效处理和反馈信息,为优化教育决策、促进教育改革,提供有力的社会资源和舆论支撑。

(二)强化创新激励措施

加大对综合改革实验学校的政策支持力度,确立一批改革示范项目和改革示范学校,充分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在更大范围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把改革试点成效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对成效显著的街镇和学校,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

(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根据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确定的重大改革项目及其进展情况,设立区教育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确保教育综合改革项目顺利推进,全力保障教育综合改革顺利开展。

(四)完善改革督查机制

建立教育综合改革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人,确保可衡量、可检查。建立健全重大改革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二:湖南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5624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48号)精神和国务院批准的湖南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项目编号10—118—165),我省决定从20XX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分区域、有步骤地开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以育人为根本,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湖南基础教育发展体系。

二、改革目标

(一)总体目标: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立学前教育发展保障体系;不断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及评价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二)分项目阶段性目标:

学前教育。构建“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占幼儿园总数70%以上。到20XX年,学前两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8%以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2%以上。到20XX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占幼儿园总数60%以上,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5%以上。到20XX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逐步展开0至3岁婴幼儿教育。

义务教育。加强义务教育基础条件建设,科学合理配置教育教学资源,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均衡发展。到20XX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其中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完全小学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城镇学校“大班额”、生均资源不足和农村学校设施配套问题基本解决,县域内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师资配置、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相当,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证。到20XX年,完全小学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实现标准化建设,非完全小学建设达到合格学校标准,教学点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与县之间义务教育差距明显缩小,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全面提高。

高中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坚持普职协调发展,形成普通高中多样化办学格局,满足学生对高中教育的选择性需求。到20XX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普通高中办学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展开,示范高中、特色高中、综合高中多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到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模式。

三、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认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化解“入园难”、“入园贵”

政府颁布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要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为主要途径,以扩大幼儿园学位为重点,以基本满足学前教育需求为目标,坚持有利于幼儿就近入园,有利于降低发展成本的原则,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需求,充分利用学校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并分年建设。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农村地区要将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尤其是村级幼儿园建设作为重点,城市区将新增人口较多和没有配套公办幼儿园的街道、社区作为重点。

鼓励、支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幼儿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政府支持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向社会公示并挂牌服务。

2.加强师资建设,提高幼儿园保教人员整体素质

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实行幼儿教师和保育人员持证上岗。

落实公办园教职员工编制、工资、福利;完善民办园幼儿教师、保育人员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制定幼儿教师培训规划,健全区域内培训体系,落实培训经费,开展多种形式培训,不断提升幼儿教师整体素质。

3.加强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对新增幼儿园设施条件、教师资质按标准严格审核,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批准开办。对未取得办园许可的幼儿园要逐园评估,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取缔。

强化并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建立幼儿园治安、食品卫生、设施、活动、交通安全以及传染病防治等全覆盖的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要严格执行幼儿园年检制度,对幼儿园设施条件、安全管理、师资建设、保教质量定期检查,不断提升幼儿园管理和保教水平。

4.坚持科学保教,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

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导幼儿园遵循幼儿教育规律,克服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加强家园联系,全面提高保教质量。深入开展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督体系。

(二)推进均衡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水平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湘〔20XX〕15号),认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城乡统筹,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条件建设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如期完成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切实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生均资源不足和农村学校设施配套问题,为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足够的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实行就近入学。

将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纳入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范围,加快建设。

推进教育信息化,以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为重点,加强资源建设,提高资源质量,丰富资源类型,促进硬件建设,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2.积极探索,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合理流动

探索“以学校编制定教师岗位,以岗位条件教师竞争上岗定教师职务”的教师岗位管理办法,将教师编制、职务、工资定到岗位,确保教师资源合理配置。

探索有利于教师均衡配置的工资分配制度,设立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特殊津补贴。制定农村教师评优晋职的优惠政策,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从教。

建立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换制度和工作任期制度,城乡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服务制度,提高农村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培养补充机制。继续实行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鼓励支持市州、县市区实施本级“特岗”计划,保证农村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

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和骨干教师培养任用管理制度,建立教师培训与教育科研相结合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

3.规范管理,建立良好的办学秩序

进一步理顺义务教育办学体制,省级示范性高中要严格实行高、初中剥离,市州人民政府直接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逐步移交县市区人民政府举办。

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举办重点班和各种变相重点班。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有关课外作业量、在校学习时间等规定,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规范招生管理。根据区域内学校办学条件,核定学校招生人数和服务片区,并向社会公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在县域内跨片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招生。

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认真落实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探索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探索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三)深化改革,实现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全面落实《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XX—20XX年)》关于改革与发展高中教育的要求,认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坚持普职协调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水平

制订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坚持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按照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做好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和招生工作。

2.改革普通高中办学模式,实现多样化发展

在坚持普通高中基本性质,完成普通高中基本教学任务前提下,改革高中办学模式,积极探索创建以示范高中、特色高中、综合高中为基本模式的多样化发展格局。普通高中要根据办学定位,分类规划、分类建设、分类发展,通过师资、课程和教育教学设施配套建设,逐步实现办学模式多样化,以适应高中阶段不同潜质学生的多样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合格毕业生。

继续办好示范高中。示范高中要通过加强综合类、实践类和选修类课程建设,突出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系,极大地丰富教育教学资源,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科学途径。

积极探索特色高中建设。特色高中要以学科特色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为在某一领域具有兴趣与潜能的学生构筑合适的教育平台。

积极推进综合高中建设。综合高中要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兴趣,增加职业类、技术类教育内容,加强实践环节,培养动手能力,为学生职业选择和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3.建立适应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管理与评价制度

分类制定普通高中资源配置、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为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育人模式

1.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加强课程建设,特别是综合类、实践类和校本课程、选修课程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建立“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教学模式,构建新型高效课堂。大力倡导因材施教、启发式教学方法,试行分层教学和走班制教学,规范教学常规,加强课外辅导,精心设计富有梯度的作业,充分照顾学生的差异性。

2.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加强学校德育工作

以全面育人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题,整合学校一切教育资源,打造积极向上的学校文化,实行文化育人。努力建设以健康向上、文明礼仪为基础的学生文化,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基础的教师文化,以育人为本、民主和谐为基础的制度文化,以格调高雅、催人奋进为基础的环境文化。

3.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管理与评价制度

探索建立以“减轻学生负担”和“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内容的教育教学管理与评价制度;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为重点的教师管理与评价制度;以健康向上、全面发展为核心目标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学生发展指导制度。

四、试点工作的要求及保障

(一)强化政府责任,切实加强领导

试点工作由试点市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试点市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与工作班子,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

省建设教育强省领导小组归口统筹管理全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审议改革试点反映出来的重大倾向性问题和主要政策措施,统筹部署指导全省试点工作,并在项目安排上对试点单位给予支持。

(二)出台配套政策,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1.试点单位要认真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明确政府统筹功能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

2.试点单位要根据改革需要,出台专项政策文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XX—20XX年)》确定的原则和精神,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出台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创新基础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1.试点单位要把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2.坚持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对于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深入分析,系统评估,做好预案,积极化解;对于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处理,避免出现大的偏差;对于实施中涉及的重大政策调整,要及时报告省建设教育强省领导小组。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多做政策宣传、解疑释惑工作,增进共识,化解矛盾,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改革的良好氛围。

五、试点申报办法

(一)申报试点的主要内容

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是国务院部署的教育重点领域综合改革试点,涵盖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试点单位可全面展开上述三个学段的综合改革,也可根据本地实际,申报某一学段单项改革;申报某一学段单项改革的单位必须同时推进该学段教育教学改革。

(二)申报试点的主体

申报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或单项改革的主体为市州人民政府或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申报试点的原则

1.自愿申报与全面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愿意先行先试的市州和县市区,均可申报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或单项改革试点。为确保改革的覆盖面和试点经验的推广价值,原则上每市州应申报1个以上试点项目。未进入省级试点的地区,各地要自行组织实施。

2.分项申报与综合平衡相结合的原则

全省将根据综合改革的需要和申报情况,对试点单位适当调整,兼顾市州政府所在地和经济发达地区、一般县、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兼顾基础教育不同学段。

(四)申报试点的程序

1.试点单位人民政府向省建设教育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教育厅)提交申报报告,县市区试点单位同时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省建设教育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综合平衡。

3.统一发文确定。

六、试点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省建设教育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检查机制,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实行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及时总结完善,引导改革深入推进。

1.检查的主要内容

改革试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改革试点取得的成效,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化解情况;改革试点政策措施是否符合国家的宏观政策,是否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改革试点工作是否具有延续性;改革试点模式是否具有普遍性和推广价值等。

2.检查的方式

按照试点实施进度,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进行检查.定期检查指阶段性检查和总结性检查;不定期检查根据试点实施需要进行,如实施中出现重大问题、涉及重大政策调整等,应及时进行研究。

篇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级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方案(4940字)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激发教育活力,提高教育质量,充分发挥教育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长治久安、争取民心工作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一20XX年)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中心,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双语教育和职业教育为突破口,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充分激发教育活力,探索构建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切实提高教育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能力。

二、改革目标

力争到20XX年,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达到西部前列,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能力全面增强,初步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全面落实,教育投入保障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师资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显著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编制重大教育发展规划。

1、坚持规划先行,强化宏观指导,统筹制定各类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人口变化趋势、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预测,以及新一轮教育援疆等因素,科学编制自治区“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高等院校设置规划等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分年度全区高中阶段招生规模和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有序推进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统筹推进各类教育标准实施。

2、认真落实国家重大教育标准,统筹编制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地实际的办学条件标准和质量标准,坚持标准化建设,规范化办学,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3、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以创建教育强县为目标,以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为抓手,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规划目标,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如期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进一步完善师资配置标准,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求,建立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自治区统筹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机制,重点围绕双语教育发展需要,按照不同学段的特点和要求,优化教师资源配备。落实职业院校师资编制标准,支持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和职校教师赴企业实践等相关政策,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设置高校岗位结构和比例,建立相应的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正、副高级职务结构的比例。

5、坚持质量标准,稳步提升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夯实基础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和教学评价体系,继续推进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工程,重点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强化理科教学。建立完善推进双语教育的有效机制,加强双语教育质量监测,着力提高双语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促进企业学校形成合力,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实施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自治区本科高校少数民族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向社会公布本科院校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三)统筹加强德育和思政工作。

6、遵循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生成长规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四个认同”为目标,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过程融入。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思政工作者培训制度。建立面向全体师生的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以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法制教育和去宗教极端化为重点的专题教育活动。

7、健全完善地、县两级德育工作机构,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位一体有机结合的育人工作机制。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发适合青少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文字、音视频、新媒体等的各类教育资源,发挥各类社会资源的育人作用。加强自治区地方教材体系及各地方校本教材开发建设。

8、建立各级领导到学校做形势与政策报告制度。自治区有关领导每年到高校做形势政策报告,地方有关领导每年到中小学做形势政策报告,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信心和决心。

(四)统筹教育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

9、坚持和完善学校党委(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公办中小学校校长选拔、任用、管理和考核制度。加强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发挥名校长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探索建立校长职级制。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在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10、按照“国标、省考、县管、校用”的原则,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准入、流动和退出机制。推动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机制,制定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的激励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1、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继续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为边远贫困地区学校培养合格师资。建立国家、自治区、地区、县、学校五级教师培训体系,综合运用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培训等模式,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重点抓好双语教师和骨干教师培训,切实提高教师培训质量。

12、继续实施高校千人计划、天山学者等高层次急需紧缺特聘人才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吸引和汇聚高层次人才的平台和基地建设,采取优惠政策鼓励更多海内外高水平人才到我区高校工作。

13、完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等政策措施,提高教师岗位吸引力。制定符合各级各类教育特点的薪酬标准和激励机制,形成教师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待遇,继续以南疆四地州为重点,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进一步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并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面扩大至全区乡村教师。大幅度提高南疆教师待遇,增强南疆教师岗位吸引力。加快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大力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引导和鼓励优秀教师到边远贫困地区任教。

(五)统筹教育经费的使用和工程项目的实施。

14、进一步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形成义务教育由政府负全责,非义务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制定并逐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不断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15、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3O%要求,全面建立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机制并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标准。健全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完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逐步推进高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16、适时修定自治区高校学费收费标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学科专业类别、财政拨款水平、学费收入、社会力量投入等因素,制定高等教育培养成本分担办法,科学调整自治区高校学费标准。

17、统筹推进各类教育重大工程。建立中央、自治区、援疆省市及地县多元筹资机制。坚持“兜底线、保基本、促公平”的原则,以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南疆农村寄宿制初中标准化建设、双语幼儿园建设、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高等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等重大项目为抓手,加快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建设。

(六)统筹促进和保障各族学生入学机会公平。

l8、促进基础教育入学机会公平。全面保障义务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建立义务教育公平的就学体系,完善学区化办学,构建九年一贯的学区管理模式。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严格控制择校生,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行阳光均衡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学生测试成绩、竞赛等级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及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相关权益。进一步规范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严格控制计划外招生比例,继续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配置到普通初中的比例。区内初中班和高中班以及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招生,继续向农牧区和南疆四地州倾斜。

19、维护普通高校招生的公正公平。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的原则,建立有利于推进双语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考试招生和人才评价机制。健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快推进中高职融通,探索高职高专院校基于职业能力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0、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共用。加快搭建自治区“三通两平台”建设步伐,积极推动与19个援疆省市教育数字资源共建共享。重点加强农牧区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类资源的管理应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教育数字化差距。

21、进一步完善从学前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和资助体系,适时提高资助标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同时,畅通绿色入学通道,确保每位适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2、在南疆四地州实行各民族同等教育优惠政策。对高中阶段学生实行免学费、免教材费、免住宿费给补助生活费政策,增强高中阶段教育吸引力,努力实现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全覆盖。适当扩大大中专院校定向南疆地区生源招生规模,实行南疆地区高考招生计划单列。

(七)统筹开展依法治教和教育督导评估。

23、加快教育法治化建设步伐。结合实际,加快地方性教育立法工作,尽快制定地方性教育法规。研究出台南疆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条例、双语教育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更好地推进南疆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和全区双语教育提供法治保障。强化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整合教育行政执法职能,推动行政处罚权有效行使,规范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办学行为。

24、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坚持政事分开,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进一步扩大大中专院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完善督政督学制度,加强督导评估,规范办学行为。完善教育督导考核和问责制度。强化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地(州、市)、县(市、区)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社会事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下,结合实际,不断明晰教育综合改革的方向和思路,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政策障碍和突出问题,推动教育综合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二)完善配套政策,落实改革措施。自治区教育、编制、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牵头制定配套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并抓紧实施。各地州、县市政府要认真落实改革措施,积极承担试点任务。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创造性地落实改革任务。

(三)加强督查指导,确保质量进度。对教育综合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逐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分步推进改革任务。同时发挥教育督导评估作用,引进第三方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调整完善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持续推进改革。

(四)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改革成果。建立教育综合改革年报制度。定期梳理和总结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及成果。加强合作交流,分享改革经验,激发改革的溢出效应。

(五)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教育综合改革的宣传动员工作,认真开展改革政策的权威解读,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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