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综合改革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
提高办学效益,按照学校《关于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临大发〔20XX〕9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学院”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管理重心下移、责权利融一体、党政共同负责、教授监督治学”的原则,构建顺畅高效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最大限度地调动学院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力地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激发人的创造潜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增量改革、分类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使教职工成为改革创新的依靠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2. 管理重心下移,责权利一致。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现管理重心下移,使学院获得充分的自主权。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承担领导学院改革发展的主要责任,带领学院教职工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3. 党政共同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学院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以党政联席会议为基本议事决策形式。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考核。考核以成效考核、定量考核、核心指标考核为主,兼顾考查平时工作情况。
4. 加强教授治学,实施民主监督。发挥教授治学的积极性,实施民主监督,促进民主办学,防止职权滥用。
三、改革试点内容
试点学院项目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扩大学院在教学、科研、管理方
面的自主权,实行教授治学。
2. 改革教师聘任、考核和评价制度,实行聘任制,引导
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教书育人。
3.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学
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组织机构
学校教学改革领导小组是“综合改革试点学院”项目的领导机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学院成立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综合改革试点学院”项目工作组,并完成以下任务:
1. 制定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实施方案,起草本学院的年度《任务书》;
2. 代表学院与学校签订《任务书》,并具体组织实施《任务书》;
3. 年终对照《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向学校报告学院当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五、配套措施
为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学校将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下放管理权限,规范治理结构,完善保障条件。
1. 下放管理权限。学校将人、财、物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有关管理权限下放给学院,进一步优化校院两级资源配置方式,全面激发学院的办学活力。
(1)人事权。学院有权设置和调整本单位内部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等机构和任免学院中层干部;有权按照学校人员聘任有关办法聘任或解聘职工,被解聘者经有关审批程序可上交学校人才交流中心;有权在学校下达的师资补员计划内,在严格考核业务水平和德才表现的基础上,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选聘优秀人员。学院有权根据职务岗位控制数和任职条件要求自主进行副教授及以下职称评审,学校充分尊重学院学科组职称评审意见。评聘分离后,学院有权在学校下达的指标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聘任副教授及以下人员。学院有权自主确定教职工满负荷工作量的相关标准,有权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教职工考核实施细则并考核每位教职工。
(2)经费使用和分配权。学校根据相关办法向学院划拨一揽子办学经费,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有权根据建设发展需要及有关财务政策,自主支配学院办学经费。学校将岗位津贴、业绩津贴等各类酬金按一定标准划拨到学院,学院有权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自行制定分配办法。
(3)教学科研自主权。学院有权在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管理以及学位授予等方面提出自主意见,经学校审批后实施。
(4)其他经学校研究可以赋予学院的各种自主权。
2. 规范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贯彻学术自治、依法治院的精神和原则,实行院务公开,形成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有效监督的学院内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学术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作用。
3. 完善保障条件。学校提供必需的人力、财力和物质资源(包括公房、水电等),单列专项经费用于本项改革的奖励支出。
六、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学院”项目是学校综合改革的必然选择,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策上来,进一步增强改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支持和全力配合改革进程中的各项工作。
2.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学院”项目是一项“党委领导、部门协调、学院实施、全员参与”的系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重在宏观协调,必须加强检查与服务。学院是改革的主体,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是改革的主要责任人,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分解任务,层层落实。
3. 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学院要把本项改革作为加快学院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机遇,以改革为动力,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重点在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取得突破,进一步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4. 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及时对改革中的新做法、新成果、新经验进行总结宣传,以便推广和应用。特别是试点学院要承担起“率先改革、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的责任,既要重视改革实践,又要善于总结改革中的规律性认识,为改革全面铺开奠定良好基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59号)的精神,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人事制度,实现我院创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发展目标,我院决定进行人事制度综合改革的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党和国家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为依据,以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以建立适应学校发展要求的人事管理与分配制度为目标,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积极推动我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实现我院创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改革,规范内部组织结构。
根据适应学校发展需要和精干高效的原则,明确党政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精简学校党政管理机构。努力克服学校党政管理机构的“政府化”倾向,机构设置不要求上下对口,职能相近的机构尽可能合并或实行合署办公。
理顺教学科研组织管理体制,优化教学科研组织结构。本着有利于促进学科发展,提高教学科研整体实力,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增强学校社会服务功能的原则,以学科建设为龙头进行校、院(系)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校、院(系)的管理职能,降低管理重心,调整管理跨度,规范管理行为,激发各级组织的活力,提高教学科研组织的整体管理水平。
合理确定生员比、生师比和教学科研人员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从严控制管理人员编制,精减机关工作人员。继续推进后勤服务的社会化改革,逐步实现后勤人员从学校事业编制的规范剥离;实现教职工队伍的优化整合,改善教职工队伍的结构。
(二)全面推行聘用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
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契约管理”的原则,在全校教职工中全面推行聘任制。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学、科研、管理等各级各类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权利义务和聘任期限,按照规定程序对各级各类岗位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学校和教职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确立受法律保护的人事关系。
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党政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聘任制,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聘任工作优先面向校内,也要面向校外,积极延聘国内外优秀学术带头人和优秀管理人才来我院工作,努力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机制。
通过加强与外校协作、互聘联聘教师、聘任兼职教师、聘请高级专家学者等多种途径,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办学效益。
(三)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健全校内分配激励机制。
进一步加大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扩大学校内部分配的自主权,建立和完善校内岗位津贴总额动态包干管理办法,以经费包干为手段,推进校内综合改革。
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知识、科研成果、管理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实绩、重贡献,以岗定酬、按劳取酬、优劳优酬,以岗位津贴为主要内容的校内分配办法。要将教职工的岗位津贴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知识和科研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真正做到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进一步发挥岗位津贴的导向作用,实行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较大幅度地提高优秀拔尖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待遇,努力实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是我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关系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学校成立了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人事制度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这项改革的领导。全院各级党组织、各部门都要十分重视这次改革,党政主要领导要靠上去亲自抓,精心策划,严密组织,保证每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是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涉及到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是搞好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要利用各种时机和一切宣传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改革,营造深化改革的舆论氛围。各个单位要广泛进行思想发动,使广大教职工理解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对待自己在改革中的利益得失,自觉地支持和参与改革。
(三)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人事制度综合改革必须从我院实际出发,不能生搬硬套,盲目摹仿。既要注意学习其他院校经验,少走弯路;更要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摸清我们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改革方案,提高改革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与教职工的承受能力结合起来考虑,看准一步走一步,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许多实质性、深层次的问题,实际上是一次利益的重新分配,是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深水区”,因此要统筹考虑,协调推进。每个阶段都要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抓住关键环节,循序渐进,分步实施,保证改革不断深化,顺利进行。
附:改革配套文件
1、 山东经济学院编制管理改革方案
2、 山东经济学院关于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3、 山东经济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任实施方案
4、 山东经济学院教育职员聘任实施方案
5、 山东经济学院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制实施方案
6、 山东经济学院考核实施方案
7、 山东经济学院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8、 山东经济学院人才工程建设20XX—20XX年行动计划
9、 山东经济学院关于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
二OXX年五月十三日
一、改革思路
以提高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与综合运用能力为目标,构建多元化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新体系。通过分类分层教学,实施因材施教,以多媒体教学及网络在线辅助学习等为载体,以课程阶段性考核与水平测试为手段,满足学生需求,切实提高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学生高质量就业与继续深造提供外语能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因材施教原则。为具备不同英语基础的学生开设不同难度、不同进度的大学英语课程,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不断提高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和综合文化素养,以满足我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二)课堂教学和课外自主学习并重原则。充分调动教和学两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学生进行主动学习和个性化学习,切实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课内外学习环境,大力加强学生课外学习英语的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三、实施对象
我校20XX级及以后各年级本科生(英语和日语专业除外)。
四、修读年限及学分
根据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修读《大学英语》课程的年限不少于两年,修读学分不少于15学分。
五、分班
(一)文、理、工类普通本科专业学生
1.第一次分班:学生进校后进行英语基础水平考试, 划定分数线,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将其编入A班和B班。编入A班的学生,可申请放弃在A班学习而进入B班学习,但一经批准,不得更改。
2.第二次分班:第一学年结束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的学生编入A1班,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的学生编入A2班,其余学生编入B班。编入A1班或A2班的学生,可申请放弃在A1班或A2班学习而进入B班学习,但一经批准,不得更改。
(二)艺体类普通本科、职教师资本科专业学生
1.第一次分班:学生在进校后进行英语基础水平考试,划定分级分数线,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将其编入A班和B班。被编入A班的学生,可申请放弃在A班学习而进入B班学习,但一经批准,不得更改。
2.第二次分班:第一学年结束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重庆市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学生编入A3班,其余学生编入B班。如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也可申请进入A1班或A2班学习;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也可申请进入A2班学习,但一经批准,不得更改。
六、课程设置及教学模式
(一)课程设置
按照分类分层的教学目标,《大学英语》课程体系除包括传统的综合英语课程外,还将开设语言技能类、语言应用类、语言文化类等课程,以确保具备不同英语基础的学生在英语应用能力方面得到充分的训练和提高。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1.文、理、工类普通本科专业
班别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备注
A
班
大学英语Ⅰ
(3学分)
大学英语Ⅱ
(4学分)
大学英语高级拓展课程I
(A1班,4学分)
大学英语高级拓展课程II
(A1班,4学分)
在第五—八学期开设英语选修课供学生选择修读。
大学英语基础拓展课程I
(A2班,4学分)
大学英语基础拓展课程II
(A2班,4学分)
B
班
大学英语Ⅰ
(3学分)
大学英语Ⅱ
(4学分)
大学英语Ⅲ
(4学分)
大学英语Ⅳ
(4学分)
2. 艺体类普通本科、职教师资本科专业
班别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备注
A
班
大学英语Ⅰ
(3学分)
大学英语Ⅱ
(4学分)
大学英语基础拓展课程I
(A3班,4学分)
大学英语基础拓展课程II
(A3班,4学分)
在第五—八学期开设英语选修课供学生选择修读。
B
班
大学英语Ⅰ
(3学分)
大学英语Ⅱ
(4学分)
大学英语Ⅲ
(4学分)
大学英语Ⅳ
(4学分)
(二)教学模式
将传统教学模式与现代教学模式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多媒体和网络技术,为学生提供“非定时、多地点”随时随地可以学习的自主学习中心、大学英语网络学习系统、批改网等学习资源和环境,通过学生借助教学软件、校内网络教学资源等进行自主学习,通过教师课堂内指导,课堂外利用校内网络教学平台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网上答疑、个别辅导等,使英语教学向个性化、自主性的方向发展。
七、教学目标(具体教学目标见附件)
(一)文、理、工类普通本科专业
A班: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英语应用能力、思辨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让学生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译等应用能力。通过两学年的大学英语课堂学习和网上自主学习,使学生英语水平达到教育部《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规定的“较高要求”。
B班:着重夯实学生英语基础,使学生的听、说、读、写、译等各项语言技能得到全面提高。通过两学年的大学英语课堂学习和网上自主学习,使学生英语水平达到教育部《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规定的“一般要求”。
(二)艺体类普通本科、职教师资本科专业
A班:培养学生掌握一定的英语基础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能借助词典阅读和翻译有关英语业务资料,并能在涉外交际中进行流利的口头和书面交流。
B班: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的英语语法规则,在听、说、读、写、译中能正确运用所学语法规则,能借助词典阅读和翻译简单的业务资料,并能在涉外交际中进行简单的口头和书面交流。
八、课程考核方式与成绩管理
(一)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是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我校大学英语课程考核采用学期考核、学校水平考试、国家和重庆市等级考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1.学期考核。即第一、二学年每学期学习大学英语课程后的考核。学期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即平时考核)和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形成性考核内容包括学生课堂表现、作业完成、课外自主学习、参加课外活动和出勤情况等;终结性考核实施教考分离,采用闭卷考试,试题由听力、词汇与语法、阅读、翻译和写作等题型构成,主要检测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终结性考核时,文、理、工类普通本科专业学生与艺体类普通本科、职教师资本科专业学生分别使用不同的试题,但每类专业A班和B班学生第一、二学期使用相同的试题,第三、四学期使用不同的考试题。
2. 学校水平考试。即学校在第三、四学年举行的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学校水平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采用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试题由听力、词汇与语法、阅读、翻译和写作等构成,主要检测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报名参加。
3.国家和重庆市等级考试。即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CET)四级和六级考试和重庆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学生按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等级考试。
(二)成绩计算及管理
1.A班学生第一、二学期的学期考核成绩按“平时成绩*40%+期末考核成绩*60%”进行计算;A班(含A1、A2和A3班)学生第三、四学期的学期考核成绩按“平时成绩*40%+(基础成绩60分+期末考核成绩*40%)*60%”进行计算。B班学生第一、二、三、四学期的学期考核成绩均按“平时成绩*40%+期末考核成绩*60%”进行计算。
2.《大学英语》补考时间安排、补考成绩记载及使用按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3.学生修完《大学英语》设置的课程内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达到该课程学习要求,获得15学分。
(1)第一、二、三、四学期大学英语学期考核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按实际成绩计算该课程每学期的绩点)。
(2)第一、二、三、四学期大学英语学期考核成绩平均在60分及以上(按平均成绩计算该课程每学期的绩点)。
(3)参加学校大学英语水平考试达到60分及以上(可按此成绩计算该课程每学期的绩点);
(4)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或六级考试达到425分(可将此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计算该课程每学期的绩点)。
(5)艺术体育类普通本科、职教师资本科专业学生参加重庆市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可按此成绩计算该课程每学期的绩点)。
九、其他
大学英语课程综合改革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涉及到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的诸多方面,需要教务处全面指导和管理,外国语学院认真规划和落实,学生所在学院大力支持和配合。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务处
1.负责审核外国语学院提交的大学英语课程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指导外国语学院实施分类分层教学;
2.负责向各二级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介绍大学英语课程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3.负责组织新生的英语基础水平考试;
4.负责指导大学英语课程考核成绩录入和成绩管理;
5.负责对大学英语课程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教师进行奖励。
(二)外国语学院
1.负责草拟大学英语课程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
2.负责对大学英语课程综合改革进行研究,组织课内、课外教学的具体实施,确保分类分层教学达到预定目标;
3.负责新生英语基础水平考试和学期考核的命题、阅卷、成绩计算及登录等工作;
4.负责对大学英语课程综合改革过程进行监督、跟踪和总结分析,不断完善实施方案。
(三)学生所在学院
1.负责向20XX及以后各年级本科学生解读大学英语课程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负责引导、督促学生认真参加大学英语课程学习。
3.负责学生大学英语课程学分、学分绩点的管理及成绩清理。
4.负责收集师生对大学英语课程综合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到教务处或外国语学院。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目标
二〇XX年十月十七日